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條目探討

![]() |
發表前請先搜尋存檔,參考舊討論中的內容可節省您的時間。 |
- [人事] S8321414當選為管理員,Diskdance當選為介面管理員,Kanashimi同時當選為管理員和介面管理員。
- [公告] 規範序言羅列別名、修正Wikipedia:介面管理員及將禁止歧視方針替換為軟重新導向已經通過。
- [公告] 調整兩岸四地用語格式手冊中國籍表記的規定、調整兩岸四地用語格式手冊中「中國大陸」、「大陸地區」、「大陸」等用詞的規定、提議將Mediawiki保護改名及有關日本內閣條目的命名正在公示,如有意見請儘快提出。
- [討論] 互助客棧方針區正在討論有關申請權限與申請解除權限的方針條文與申請區的放置問題及提升巡查員的門檻,請踴躍參與討論。
- [討論] 互助客棧技術區正在討論Module:ISO 3166/data的子頁面的地名設定事宜及Jpn、Kor等模板是否應改以langx等模板為基礎的事宜,請踴躍參與討論。
- [討論] 互助客棧其他區正在討論重新引入使用者查核,請踴躍參與討論。
- [協作] 第二十三次動員令正在討論固化未來部分動員令籌備事項及公示本次動員令之規則及時間,請踴躍參與討論。
![]() 存檔 | ||||||||||||||||||||||||||||||||||||||||||||||||||||||||||||||||||||||||||||||||||||||||||||||||||||||||||||||||||||||||||||||||||||||||||||||||||||||||||||||||||||||||||||||||||||||||||||||||||||||||||||||||||||||||||||||||||||||||||||||
---|---|---|---|---|---|---|---|---|---|---|---|---|---|---|---|---|---|---|---|---|---|---|---|---|---|---|---|---|---|---|---|---|---|---|---|---|---|---|---|---|---|---|---|---|---|---|---|---|---|---|---|---|---|---|---|---|---|---|---|---|---|---|---|---|---|---|---|---|---|---|---|---|---|---|---|---|---|---|---|---|---|---|---|---|---|---|---|---|---|---|---|---|---|---|---|---|---|---|---|---|---|---|---|---|---|---|---|---|---|---|---|---|---|---|---|---|---|---|---|---|---|---|---|---|---|---|---|---|---|---|---|---|---|---|---|---|---|---|---|---|---|---|---|---|---|---|---|---|---|---|---|---|---|---|---|---|---|---|---|---|---|---|---|---|---|---|---|---|---|---|---|---|---|---|---|---|---|---|---|---|---|---|---|---|---|---|---|---|---|---|---|---|---|---|---|---|---|---|---|---|---|---|---|---|---|---|---|---|---|---|---|---|---|---|---|---|---|---|---|---|---|---|---|---|---|---|---|---|---|---|---|---|---|---|---|---|---|---|
| ||||||||||||||||||||||||||||||||||||||||||||||||||||||||||||||||||||||||||||||||||||||||||||||||||||||||||||||||||||||||||||||||||||||||||||||||||||||||||||||||||||||||||||||||||||||||||||||||||||||||||||||||||||||||||||||||||||||||||||||
早於10日的討論將會由Jimmy-bot存檔。 |
# | 💭 話題 | 💬 | 👥 | 🙋 最新發言 | 🕒 (UTC+8) |
---|---|---|---|---|---|
1 | 唐五代十國、宋遼金元的皇帝諡號 | 6 | 4 | Babaibiaobin | 2025-05-02 14:15 |
2 | 命名一致性判決請求:「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的中文翻譯 | 6 | 4 | Nebulatria | 2025-05-01 14:35 |
3 | 關於各虛構作品的列表因為關注度被大量提刪 | 90 | 18 | 1F616EMO | 2025-05-09 07:44 |
4 | 更名程序的基準 | 3 | 3 | Ericliu1912 | 2025-04-30 20:39 |
5 | 哪些周深歌曲符合收錄標準 | 7 | 4 | Factrecordor | 2025-05-09 21:22 |
6 | 請求搬出沙盒條目:戰神賽特(War God Seth) | 3 | 3 | Babaibiaobin | 2025-05-02 14:00 |
7 | 關於閩越都城的爭議 | 32 | 4 | 自由雨日 | 2025-05-02 13:14 |
8 | 「冨」 | 7 | 6 | 神秘悟飯 | 2025-05-06 11:21 |
9 | 主席的玉照沒了 | 3 | 3 | The Puki desu | 2025-05-02 14:08 |
10 | 標題已修改 | 8 | 7 | Kurgenera | 2025-05-08 08:03 |
11 | 籍貫與出生地 | 14 | 8 | Seanetienne | 2025-05-09 22:54 |
12 | 模板爆炸 | 4 | 3 | 魔琴 | 2025-05-10 12:55 |
13 | 人物資訊框不用掛國旗了? | 3 | 3 | Cygz | 2025-05-09 02:22 |
14 | Alzheimer's 臺灣用語 | 10 | 4 | Ericliu1912 | 2025-05-10 02:18 |
15 | 浦東新區、濱海新區這樣的區劃能不能算市轄區? | 7 | 3 | Hamish | 2025-05-07 03:36 |
16 | 新聞局登記證號等純審查/分級編號可否納入資訊框? | 6 | 5 | Ericliu1912 | 2025-05-09 22:59 |
17 | 是否加入球形地圖 | 1 | 1 | Gdagys | 2025-05-06 22:04 |
18 | 關於徵求來源系列維護模板的字句修訂 | 6 | 5 | Cwek | 2025-05-10 13:36 |
19 | 有關在建城市軌道交通條目中的計劃通車時間 | 3 | 3 | MintCandy | 2025-05-09 13:45 |
20 | 歷任教宗譯名 | 8 | 6 | Milkypine | 2025-05-10 11:26 |
發言更新圖例 |
---|
|
|
|
|
|
特殊狀態 |
已移動至其他頁面 或完成討論之議題 |
手動設定 |
當列表出現異常時, 請先檢查設定是否有誤 |
正在廣泛徵求意見的議題
![]() | 您可在回饋請求系統訂閱以收取特定主題相關討論通知。 |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歷史與地理
Talk:西庫翁 § 譯名這些古希臘人名地名和現今希臘地名的譯名真是頭疼。我從現今地名入手:西基翁,其現今希臘語名是Σικυώνα,按照音譯表來翻譯的話,好像是「錫基奧納」,但谷歌搜尋基本一無所得。地名大辭典、地名詞典和新華社資料庫里用Sikion來搜尋的話都是「西基翁」,其中地名詞典里有坐標,跟現今城鎮的坐標一致。因此可以確定現今城鎮的譯名就是「西基翁」了。
而該鎮是根據希臘古城邦來命名的,古城的希臘語名是Σικυών,拉丁轉寫就是Sikyón。按照維基百科:外語譯音表/古希臘語來翻譯的話應該是「西庫翁」或「西庫昂」(我不知道譯音表裡注釋「翁不合用時,改用昂」是什麼意思,什麼情況下叫不合用?)。而此古城邦是根據同名神話人物命名的,那是否該人物也是應該譯為「西庫翁」?根據希臘神話地名譯名列表,古城邦是譯為「西庫翁」的。
而權威來源把現今地名譯為「西基翁」,而不是按照一般音譯規則譯為「錫基翁」或「錫基奧納」,那表明對應古希臘語名也應該譯為「西基翁」嗎? 而此條目最初建立時命名為「西基昂」,後來移至「西庫昂」,再被移至「西錫安」,又移回「西庫昂」。譯為「西錫安」的理由不是很清楚。現在各個譯名好像都可以找到正規論文或文章的來源。
偶然在網上找到《辭海》第六版的資訊:「西息昂」(Sicyon)亦譯「西基昂」。
到底選用那個譯名為好?各位有何高見?@Aronlee90 @BigBullfrog--萬水千山(留言) 2025年3月30日 (日) 20:50 (UTC)
在中國大陸,官方譯名「教宗」一詞多見於宗教領域,「教皇」一詞更為大眾熟知(如在讀秀搜尋「教皇」可搜到227960條結果,「教宗」可搜到17292條結果,前者是後者的13倍),根據「使用常用名稱」原則,是否應將本條目在大陸簡體顯示模式下的譯名改為「教皇」?——傑里毛斯(留言) 2025年4月4日 (五) 08:24 (UTC)
一看就覺得「迪斯托莫」是根據英語發音翻譯過來的。2023年時還可以從新華社歷史資料庫里搜尋到,但現在已經搜尋不到了,看來是從資料庫里刪除了。相反,現在按照純正希臘語的拼法(或直接中文)可以搜尋到「季斯托蒙」的譯名,也可以在《世界地名譯名詞典》裡搜尋到。《世界地名翻譯大辭典》裡則兩者都搜尋不到。
現在「季斯托蒙」雖然符合現代希臘語的發音,但基本沒有別的來源在使用。而其他來源都是使用「迪斯托莫」。那現在維基里是該按照常用名原則把「迪斯托莫」作為約定俗成的譯名作為條目名呢?還是把權威來源的「季斯托蒙」作為條目名為好?這個還牽涉到其所屬市鎮及相關條目的命名。--萬水千山(留言) 2025年4月15日 (二) 13:42 (UTC)詳見我與@御坂雪奈:在User_talk:御坂雪奈#閩越都城的討論。爭論焦點是城村漢城是否是閩越都城--Perinbaba(留言) 2025年4月30日 (三) 17:10 (UTC)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數學、科學與科技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媒體、藝術與建築
Module talk:CGroup/Music § 主唱的轉換Lead Vocal:cn及tw為「主唱」;hk為「主音歌手」,這個轉換針對的是一個演唱團體的Lead Vocal(名詞)。然而「主唱」一語不止這個用法,其他地區我不熟悉,至少香港人就經常把「主唱」用於描述一首歌曲是誰唱的,「主唱」可以是動詞(歌曲由誰「主唱」),也可以是名詞(「主唱者」之省略),這種用法的出現機率比描述一個演唱團體要大得多。我早年發現這問題後,自己便採用「演唱」或「原唱」或「所唱」去避免動詞變為「主音歌手」,但事實上中維音樂相關條目內存在不少歌曲由誰「主唱」這樣的語句,編寫的人根本不清楚需注意轉換問題,而該些音樂相關條目又未加入NoteTA公用轉換,才未有引起注意。有沒有更好的處理方式?--Factrecordor(留言) 2025年4月12日 (六) 12:58 (UTC)
現在俄烏都有「赫爾松州」,如果只建一個「赫爾松州城市列表」卻在條目中只以烏克蘭的角度敘事,是否有地域中心或者不中立的問題?因為我前面有提到過相關問題,且條目主編也按照我提到的觀點解決了相關爭議,但仍有使用者在未有任何討論和通知的情況下把條目移回。現把此情況徵求社群意見,希望社群能形成相關共識。另通知@仁克里特、MykolaHK。--—동양성신✍️ 2025年4月24日 (四) 07:51 (UTC)
在中國大陸,官方譯名「教宗」一詞多見於宗教領域,「教皇」一詞更為大眾熟知(如在讀秀搜尋「教皇」可搜到227960條結果,「教宗」可搜到17292條結果,前者是後者的13倍),根據「使用常用名稱」原則,是否應將本條目在大陸簡體顯示模式下的譯名改為「教皇」?——傑里毛斯(留言) 2025年4月4日 (五) 08:24 (UTC)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參考資料
唐五代十國、宋遼金元的皇帝諡號
[編輯]
明清皇帝的諡號都有相應的一字簡諡,比如朱元璋是高皇帝,玄燁是仁皇帝。在此之前,唐五代十國宋遼金元的皇帝,他們的諡號是否也存在類似的簡諡?能否直接把諡號里與「孝」字相連的部分不加說明地作為該皇帝的簡諡呢?比如唐高祖李淵,是「光孝皇帝」或「唐光帝」?李世民是「廣孝皇帝」或「唐廣帝」?宋太祖趙匡胤,是「大孝皇帝」或「宋大帝」?條目內如果以在全諡內部分加粗的形式表示加粗部分是該皇帝簡諡,又或者在行文中直接以簡諡指代該皇帝,是否應該在條目內列明該簡諡的文獻來源?--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25年4月15日 (二) 09:38 (UTC)
- 簡諡如果存在,要列明文獻來源,以免被質疑是原創研究。--歡顏展卷(留言) 2025年4月16日 (三) 17:08 (UTC)
- 簡諡確實存在,但不像明清的簡諡一樣(具有明確的格式特點,官方民間都認可、都在用),而且不一定是跟「孝」字組合的字眼有關。比如唐朝,唐初諸帝本身有過一二字的諡號,在唐朝墓誌中我見過沿用作簡諡,比如稱李世民為唐文帝、文皇帝,稱李淵為太武帝、神堯帝,也有使用後來長諡號一部分作簡諡的,比如稱李世民為文武皇帝。前蜀開國君主王建墓出土的諡冊明確稱「尊諡曰神武聖文孝德明惠皇帝,廟稱高祖武皇帝」,後蜀多位大臣墓誌稱孟知祥為「高祖文皇帝」,王建和孟知祥的簡諡一武一文,是規定好的。--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25年4月16日 (三) 18:28 (UTC)
- 列明來源確實是必要的。--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25年4月16日 (三) 18:56 (UTC)
- 任何稱號都要來源!畢竟總不會是憑空生出來的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4月25日 (五) 07:49 (UTC)
- 標明來源是肯定需要的,如果您認為條目中的編寫方式可能有歧義,可以根據可靠的來源修改條目。--Babaibiaobin(留言) 2025年5月2日 (五) 06:15 (UTC)
命名一致性判決請求:「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的中文翻譯
[編輯]目前在英文維基百科有很多名為「List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XXX」的條目,列出一個地區的所有大學、學院及專科學校。例如en:List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Alabama,更多範例可見於en:Wikipedia:Featured lists#Education。但在中文維基百科,這類列表的譯名五花八門,因此或有必要進行統一。目前有這幾種譯法:
- 大專院校,例如香港大專院校列表,台灣大專院校列表(「大專院校」包括大學、學院及專科學校,似乎是最簡潔、無歧義且(至少在香港)最常用的譯法;但在中國大陸,「大專」似乎僅特指專科院校,如果使用這一譯名,可能需要地區詞轉換?)
- 學院和大學,例如俄亥俄州學院和大學列表(英維標題的直譯)
- 大學,例如不丹大學列表、朝鮮大學列表(目前有很多條目使用這一譯法,見Category:各國高校列表;但將包括大學和學院的列表一併稱為大學,是否會導致標題涵蓋不全的問題?)
- 高等教育機構,例如法國高等教育機構列表
- 高等學校,例如北京市高等學校列表(目前中國大陸的列表均採用這一命名,見Category: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省級行政區高等學校列表)
- 高等院校,例如澳門高等院校列表(鄙人寫條目時在澳門政府網站看到的用法)
希望對此類的譯名達成共識,並依據《Wikipedia:命名常規 § 命名一致性》方針統一譯名。--Nebulatria È tra le braccia del Padre. 2025年4月22日 (二) 02:29 (UTC)
- 其他地區不瞭解,中國大陸的高校列表(在大陸簡體模式下)應使用「高等學校」,這不是中文維基百科的「譯法」(應該是英語維基百科條目需要考慮如何用英語表達中國大陸的「高等學校」概念儘管中文這一詞本身是「舶來品」,但各地早已形成自己獨特的高等教育體系和專門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全國高等學校名單》等官方法律或檔案均使用「高等學校」。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22日 (二) 02:41 (UTC)
- 這裡應該先就中文以外地區討論,因為兩岸四地各有各的命名規矩,基於「名從主人」原則,強行統一也不實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4月22日 (二) 06:16 (UTC)
- 是的,我希望統一的是兩岸四地以外的命名,中文地區名從主人即可。--Nebulatria È tra le braccia del Padre. 2025年4月22日 (二) 06:30 (UTC)
- 這裡應該先就中文以外地區討論,因為兩岸四地各有各的命名規矩,基於「名從主人」原則,強行統一也不實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4月22日 (二) 06:16 (UTC)
- 據我所知,「大專院校」「大學」和「學院」所指的範圍是越來越窄。「大專院校」包括專科學校(台灣曾有三專與五專)、大學和學院。「大學」必須由至少三個學院組成,所以「XX理工學院」不是大學,因為只有理工兩個學院。條目應該根據所指的範圍選擇準確的稱謂。--歡顏展卷(留言) 2025年4月28日 (一) 01:32 (UTC)
- 這類條目通常列出所有專科學校、大學和學院,所以個人認為可以有統一的稱謂。此外在很多地區,「專科學校」也是一種「學院」,所以我認為沒有必要在標題中特別提及「專科學校」一詞。--Nebulatria È tra le braccia del Padre. 2025年5月1日 (四) 06:35 (UTC)
關於各虛構作品的列表因為關注度被大量提刪
[編輯]
- 這些角色列表通常是昔日從各自虛構作品的主條目裡分割出來的。用角色列表的條目名去反證關注度不足,根本是找錯方向,要找至少也該用各虛構作品的名稱去找吧?
- 還是各位想看到此分類的角色列表,通通合併回主條目呢?
- 就算要掛模板,也應該改掛{{unreferenced}}而不是用{{Notability}}--P1ayer(留言) 2025年4月24日 (四) 18:24 (UTC)
- @Summerize、SunAfterRain、Nostalgiacn: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24日 (四) 18:32 (UTC)
- 當初閣下發起的大規模IP角色列表提報,比如 銀魂角色列表 FAIRY TAIL角色列表 鬼太郎角色列表 流星花園角色列表 BORUTO-火影新世代-NARUTO NEXT GENERATIONS-角色列表 暗殺教室角色列表 我們這一家角色列表 爆漫王角色列表 足球小將角色列表 鑽石王牌角色列表 Fate/Zero角色列表 排球少年!!角色列表 等等,理由是因為缺少第三方資料嗎?@自由雨日--Whq19911224(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3:13 (UTC)
- Wikipedia:收錄標準/虛構#虛構集合裡面提到:「在一個虛構主題實體的集合中,至少需要有2項子主題符合WP:虛構準則或本身具收錄標準」,而博人傳的角色列表裡面,漩渦博人和宇智波佐良娜兩位主角都有獨立條目,前者在本站上過DYK,後者雖然本站質量不行,但英文版卻有足夠的可靠來源供中文版改善。請問都這樣了,還是要刪博人傳的角色列表嗎?Whq19911224跟我說他是參考自由雨日的做法。如果關於博人傳的角色列表的存留,我的理解沒有任何問題的話,那就凸顯出自由雨日你的做法不僅草率一刀切!更離譜的是還把別人帶壞!--💊✖️2️⃣3️⃣(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3:29 (UTC)
- @Liu116 大致看了一下記錄,他應該是3月2日開始陸陸續續提報角色列表的。--Whq19911224(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3:40 (UTC)
- 所以呢?閣下最開始對notability的判斷就同我截然不同(將我認為不符合收錄標準的改成符合;將我認為符合的改成不符合),但「出事後」卻第一時間說是「學我」提報的;而這裏又搖身一變,化身成「審問者」?看閣下在討論的態度,實在不像是希望刪除或合併的立場,反而是強烈傾向保留的立場,實在無法不讓人聯想到WP:POINT……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25日 (五) 14:13 (UTC)
- 我在提報時均對照了收錄標準和收錄標準/虛構,並簡單檢視了外文版的條目和網絡搜尋。至於你提到的使用者,我不認為我需要為其他使用者的行為負責。我同他沒有過任何交流,沒有任何鼓勵他提報的留言;反而留意到他3月31日在我提報某個角色列表之後13分鐘便直接移除了收錄標準模板(86637639),所以他去提報其他角色列表(甚至是符合收錄標準的列表)我衹感到困惑。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25日 (五) 03:58 (UTC)
- 我當然知道你沒有鼓勵他人效仿你的做法,你當然不需要為別的使用者的行為本身負責,但你還是要對這一系列操作所帶來的結果和一系列影響負責,就算不符合標準的條目數量較多,體量較大,歷史遺留問題要想處理就更應該謹慎謹慎再謹慎,而你很顯然沒有做到這一點,不僅你自己出現誤殺的情況,還連帶別人也一起誤殺,這就是你帶來的結果。不少時候結果是很重要的,特別是處理這類問題時。--💊✖️2️⃣3️⃣(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4:04 (UTC)
- 如果有對明顯符合收錄標準的列表我判斷失誤,我在此致歉;如果實際上確實符合但佐證收錄標準的來源需要尋找不少時間,則我不認為自己必須有改善這些角色列表使其符合收錄標準(然後纔能掛notability模板)的義務,中維的提報30日+提刪近1月我認為時間已不能說非常緊張。此外,正是出于謹慎,我並未在幾日內提報所有的角色列表。至於「
連帶別人也一起誤殺
」,同我上條留言。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25日 (五) 04:15 (UTC)- 就算有30天的時間,如果不是我看到這個討論,那博人傳的角色列表不還是要遭到誤殺?針對這樣的歷史遺留問題,有更好的方式處理,比如自己先不擅自掛模板,而是先在互助客棧裡面討論,這樣可以降低誤殺的機率,你有本事做到100%不誤殺,你可以自己擅自去提刪,既然現在已經證明你不能100%做得到,那就不好意思,必須先對你之前對類似條目的提刪請求進行擱置,留更多時間讓社群討論及處理了。不論是互助客棧還是AFD,不是人人都會去逛,像我就不會天天去AFD那裡去看,但這麼重要的問題,兩個地方同時展開討論,總比只在一個地方討論更好,在公告欄里貼上討論連結效果更好。--💊✖️2️⃣3️⃣(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4:24 (UTC)
- @Liu116 我也詳細參考一些條目的提刪過程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04/19#729聲工場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04/23#宇宙世紀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04/23#小書痴的下剋上角色列表 。另外,若同樣因為存在明顯符合收錄標準的列表所造成的判斷失誤,我在此道歉--Whq19911224(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4:24 (UTC)
- 你能否解釋一下3月31日將我在《數碼暴龍App世代角色列表》掛的{{notability}}改成{{notability unreferenced}};然後又去明顯符合收錄標準的《哆啦A夢角色列表》裏將{{notability unreferenced}}改成{{notability}}?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25日 (五) 04:55 (UTC)
- 兩者對比了一下,你提報兩個條目時候僅相隔1分鐘:前者當時有11個來源,其中3個第三方資料,你掛notability(後來我增加了一個來源,把notability改成notability unreferenced);後者當時有4個來源,其中2個第三方來源,你掛notability unreferenced(後來我把notability unreferenced改成notability)--Whq19911224(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6:15 (UTC)
- 明顯符合收錄標準的條目/主題,還要去掛模板,你可以掛之前去想一下嗎?--Aqurs 2025年4月25日 (五) 06:48 (UTC)
- 路過,之前協助fix了幾個提報,說說個人觀點。前者的11個中不是3個,而是只有1個是相對OK的,那就是電擊Hobby的那個來源,可以推WP:NFICT「包括對周邊產品的有效介紹...」,雖說有掛價格,但是考慮電擊Hobby以及從內容上看,其實還算可以,假設讓我(不修的話)我可能會掛notability unreferenced,但要是有人質疑這個來源掛notability,也不是說不行,可以爭論——其他10個來源,有播映方、製作方、愛好者百科等等,基本都不行(證明關注度)。後者有超過10個子主題有獨立條目,雖然條目內沒有列出什麼來源,但在這種情況下假設我掛notability,除非是建立在我認為這10個子主題都不「符合WP:虛構準則或本身具收錄標準」的前提下,我才會這樣做,否則我就會掛notability unreferenced,這是為了充實條目本身的來源,而不是質疑它的關注度——講真,這兩者不是一個級別的情況。個人建議您在處理此類情況時需要仔細一些。--銀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7:27 (UTC)
- 兩者對比了一下,你提報兩個條目時候僅相隔1分鐘:前者當時有11個來源,其中3個第三方資料,你掛notability(後來我增加了一個來源,把notability改成notability unreferenced);後者當時有4個來源,其中2個第三方來源,你掛notability unreferenced(後來我把notability unreferenced改成notability)--Whq19911224(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6:15 (UTC)
- 你能否解釋一下3月31日將我在《數碼暴龍App世代角色列表》掛的{{notability}}改成{{notability unreferenced}};然後又去明顯符合收錄標準的《哆啦A夢角色列表》裏將{{notability unreferenced}}改成{{notability}}?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25日 (五) 04:55 (UTC)
- 如果有對明顯符合收錄標準的列表我判斷失誤,我在此致歉;如果實際上確實符合但佐證收錄標準的來源需要尋找不少時間,則我不認為自己必須有改善這些角色列表使其符合收錄標準(然後纔能掛notability模板)的義務,中維的提報30日+提刪近1月我認為時間已不能說非常緊張。此外,正是出于謹慎,我並未在幾日內提報所有的角色列表。至於「
- 我當然知道你沒有鼓勵他人效仿你的做法,你當然不需要為別的使用者的行為本身負責,但你還是要對這一系列操作所帶來的結果和一系列影響負責,就算不符合標準的條目數量較多,體量較大,歷史遺留問題要想處理就更應該謹慎謹慎再謹慎,而你很顯然沒有做到這一點,不僅你自己出現誤殺的情況,還連帶別人也一起誤殺,這就是你帶來的結果。不少時候結果是很重要的,特別是處理這類問題時。--💊✖️2️⃣3️⃣(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4:04 (UTC)
- @Liu116 大致看了一下記錄,他應該是3月2日開始陸陸續續提報角色列表的。--Whq19911224(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3:40 (UTC)
- 理由是因為我認為不符合WP:收錄標準或WP:收錄標準/虛構。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25日 (五) 03:58 (UTC)
- Wikipedia:收錄標準/虛構#虛構集合裡面提到:「在一個虛構主題實體的集合中,至少需要有2項子主題符合WP:虛構準則或本身具收錄標準」,而博人傳的角色列表裡面,漩渦博人和宇智波佐良娜兩位主角都有獨立條目,前者在本站上過DYK,後者雖然本站質量不行,但英文版卻有足夠的可靠來源供中文版改善。請問都這樣了,還是要刪博人傳的角色列表嗎?Whq19911224跟我說他是參考自由雨日的做法。如果關於博人傳的角色列表的存留,我的理解沒有任何問題的話,那就凸顯出自由雨日你的做法不僅草率一刀切!更離譜的是還把別人帶壞!--💊✖️2️⃣3️⃣(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3:29 (UTC)
- 當初閣下發起的大規模IP角色列表提報,比如 銀魂角色列表 FAIRY TAIL角色列表 鬼太郎角色列表 流星花園角色列表 BORUTO-火影新世代-NARUTO NEXT GENERATIONS-角色列表 暗殺教室角色列表 我們這一家角色列表 爆漫王角色列表 足球小將角色列表 鑽石王牌角色列表 Fate/Zero角色列表 排球少年!!角色列表 等等,理由是因為缺少第三方資料嗎?@自由雨日--Whq19911224(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3:13 (UTC)
- @Summerize、SunAfterRain、Nostalgiacn: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24日 (四) 18:32 (UTC)
- 既然有人提起的話,我的看法就是:老條目基本不管,「You dig up the past, all you get is dirty.」,很多這類列表是關注度出現之前或之後沒多久就出現的獨立列表或分割出來,考慮到這類當時的編輯基本沒有加參考註腳的編輯習慣;還有編輯群體的稀少,到近幾年,這些條目基本上沒有維護(無論是沒人是還是缺少新內容補充)。可以考慮保留的依據,或者還可以看一下Wikipedia:資料頁是否適合。對於近5~10年新分割的,除非滿足Wikipedia:收錄標準/虛構的列表分割或者Wikipedia:資料頁,說真的,沒必要分割。另外,這樣大批量加關注度的,我想起某位。——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4月25日 (五) 00:44 (UTC)
- 以前這類條目大多都是因為會占用主條目大量篇幅,才進行拆分的,有的作品的角色列表雖然會不符合收錄標準的要求,但其本身體量大,涉及到的對劇情發展起到一定作用的角色也多,如果僅考慮到收錄標準的問題將其合併(對內容進行優化後),又會產生將主條目擠爆這一新的問題。所以我主張,對於部分虛構內容集合條目,如果其不符合收錄標準要求,但以最嚴格的標準去除掉所有的冗餘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瑣碎細節,及一些對劇情發展作用較小的角色等等)後,篇幅大到仍然不適合合併到主條目當中的,應給予適當的豁免,但仍需儘量附上一些可靠來源(不論一手、二手還是三手)。--💊✖️2️⃣3️⃣(留言) 2025年4月26日 (六) 02:58 (UTC)
- 我同意閣下提及的「瑣碎細節、配角」等「最嚴格的標準」需要執行,惟還有一個標準,即WP:可供查證。若如閣下所言,只是「儘量」附上一些可靠來源,就難免掉進WP:原創研究的陷阱裏面。據此進行更嚴格的優化後,若內容能夠併入主條目即併入,若不能也無妨,因爲這很可能代表該角色列表其實符合收錄標準,又或可以根據NT:NRVE中「由於格式和展示的原因而建立一篇分離的條目」獲得保留。
對於這類編者群小、又缺乏可靠來源的主體,我最擔心的是這些條目會變成垃圾場,留著發臭,各種原創研究和著作權侵犯層出不窮,這我在大愛電視劇和小衆生者傳記條目已經看過無數次了。所以我很認同下方Nostalgiacn君的留言:「留給我們的唯有一條路,那就是藍桌圖書館的道路……不刪的話,條目永遠是『初級』」,像是人人看到敬而遠之卻沒人想去清理的垃圾桶,倒不如直接砸掉,讓有心長期維護的人看到這裏缺了個桶或者是一張桌才再立一個,因爲可預期負責的條目建立者應該會比較積極維護。--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4月26日 (六) 03:15 (UTC)- 感謝補充,特別是在可供查證方面和「格式和展示的原因」而建立分離條目這方面,後者更是說明收錄標準的規則和執行不是死的,所以說,面對一些篇幅很長的角色列表條目,提報notability之前就應該評估一下這當中必要的內容占了多少,或者乾脆自己動手進行清理,看看剩下多少,這種方法也能減少誤殺概率。--💊✖️2️⃣3️⃣(留言) 2025年4月26日 (六) 03:40 (UTC)
- 請注意我上面這番話的重點是可供查證,若非可供查證,一切免談。維基百科條目是以第二或第三手可靠來源爲主寫作的,所有無法滿足這點的內容都該刪除。收錄標準是指引,可供查證和非原創研究是方針,還是三項核心內容方針;若諸君連核心內容方針都漠視,就請出門右轉Fandom,祝編安。
沒有來源的內容就像垃圾桶,一堆沒有來源或濫用第一手來源的條目就是堆填區,稍有理解的維基人都會敬而遠之,不屑與之爲伍;問題是我們的讀者不會選擇,就像貧民窟的饑民,以爲堆填區是珍饈佳餚。--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4月26日 (六) 13:44 (UTC)- 然而Fandom目前因為協議不兼容原因無法收錄中文維基百科的內容。----大筒木博人罪大滔天,搞的甜甜圈怨聲載道。 2025年4月26日 (六) 15:23 (UTC)
- 逃避不是辦法,維基百科不接受就是不接受。您有東西不用了,家裏滿地都是垃圾、沒地方放了,想送給朋友,他不接受,你會不會就讓它爛在家裏,絆倒自己?當然不會,您肯定丟了,若是閣下行爲不合常理那沒話好說。維基百科內容還好,自己找地方安置幾乎零成本,藍桌圖書館甚至自己電腦的某個檔案夾都是存檔的地方,何不用也?反正外部站點不收肯定不是反對刪除的理由,維基百科是維基百科,Fandom是Fandom。--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4月26日 (六) 15:47 (UTC)
- 若閣下說「這樣不方便協作改善」,我必須指出添加無法查證的內容在維基百科是在擾亂而非改善。「不能或拒絕遵守可供查證方針」是被明確指出的擾亂性編輯行爲之一,違反維基百科的核心內容方針(見上,不再贅述),爲維基百科所不容。若閣下希望使用協作的模式完善此類內容,建議閣下看一下如何下載MediaWiki還有Wiki農場(見鬼了,怎麼又是一個缺來源條目),自己建一個站。--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4月26日 (六) 16:01 (UTC)
- 對了,差點忘了我們隔壁還有個學院,可以去碰碰運氣。--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4月26日 (六) 16:39 (UTC)
- 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03/29#魔獸系列地名列表、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03/29#魔獸系列角色列表……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26日 (六) 17:35 (UTC)
- 沒想到這倆都可以無共識……( π )題外話私以爲這倆已經形成了刪除共識,匯入至其他站點其實是刪除的連帶操作。--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4月26日 (六) 17:39 (UTC)
- 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03/29#魔獸系列地名列表、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03/29#魔獸系列角色列表……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26日 (六) 17:35 (UTC)
- 實際上我是有將相關內容遷移的想法,但是鑑於外部站點的協議與維基百科目前使用的協議不兼容。只能等到外部站點升級到與維基百科相同的協議之後再遷移。(有前人已經造輪子就不需要再重複造輪子。)並且可供查證這一點的話,英語的ACG條目也有類似的問題。例如漩渦博人在英語的條目關於大筒木博人一詞的解釋就沒有遵守查證。(英文原文:where his constant fights with the Ōtsutsuki celestial resulted in him becoming an Ōtsutsuki genetically, giving him the nickname Boruto Ōtsutsuki (大筒木 ボルト, Ōtsutsuki Boruto) by some. )----大筒木博人罪大滔天,搞的甜甜圈怨聲載道。 2025年4月26日 (六) 22:36 (UTC)
- 對了,差點忘了我們隔壁還有個學院,可以去碰碰運氣。--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4月26日 (六) 16:39 (UTC)
- 我沒有搞錯重點。角色列表條目往往是作為相關作品主條目太長,為不影響閱讀而分割出來的(Wikipedia:格式手冊/虛構#條目的拆分)。這些列表條目皆以劇情等虛構世界視角的內容為主,來源就是虛構作品本身,所以Wikipedia:格式手冊/虛構#來源和引用說:「作品條目的劇情簡介不強求引用來源,但為防範原創研究,內文引用多多益善」。當然不可否認的是只有劇情相關內容的角色列表條目確實不符維基百科定位,Wikipedia:格式手冊/虛構裡面也明確提到「分拆條目要有一定的現實世界資訊」,而現實世界資訊要求是「儘可能多地使用必要且有用的第二手來源」。改善肯定要改善,該加來源的地方肯定要加,不過你說的什麼「維基百科條目是以第二或第三手可靠來源爲主寫作的,所有無法滿足這點的內容都該刪除」有點一刀切的味道……還是那句話,條目能救回來的先儘量去救(具體怎麼「救」格式手冊已經告訴我們了),實在改善不了再談刪除/合併。--💊✖️2️⃣3️⃣(留言) 2025年4月28日 (一) 09:29 (UTC)
- 然而Fandom目前因為協議不兼容原因無法收錄中文維基百科的內容。----大筒木博人罪大滔天,搞的甜甜圈怨聲載道。 2025年4月26日 (六) 15:23 (UTC)
- 請注意我上面這番話的重點是可供查證,若非可供查證,一切免談。維基百科條目是以第二或第三手可靠來源爲主寫作的,所有無法滿足這點的內容都該刪除。收錄標準是指引,可供查證和非原創研究是方針,還是三項核心內容方針;若諸君連核心內容方針都漠視,就請出門右轉Fandom,祝編安。
- 感謝補充,特別是在可供查證方面和「格式和展示的原因」而建立分離條目這方面,後者更是說明收錄標準的規則和執行不是死的,所以說,面對一些篇幅很長的角色列表條目,提報notability之前就應該評估一下這當中必要的內容占了多少,或者乾脆自己動手進行清理,看看剩下多少,這種方法也能減少誤殺概率。--💊✖️2️⃣3️⃣(留言) 2025年4月26日 (六) 03:40 (UTC)
- 我同意閣下提及的「瑣碎細節、配角」等「最嚴格的標準」需要執行,惟還有一個標準,即WP:可供查證。若如閣下所言,只是「儘量」附上一些可靠來源,就難免掉進WP:原創研究的陷阱裏面。據此進行更嚴格的優化後,若內容能夠併入主條目即併入,若不能也無妨,因爲這很可能代表該角色列表其實符合收錄標準,又或可以根據NT:NRVE中「由於格式和展示的原因而建立一篇分離的條目」獲得保留。
- 以前這類條目大多都是因為會占用主條目大量篇幅,才進行拆分的,有的作品的角色列表雖然會不符合收錄標準的要求,但其本身體量大,涉及到的對劇情發展起到一定作用的角色也多,如果僅考慮到收錄標準的問題將其合併(對內容進行優化後),又會產生將主條目擠爆這一新的問題。所以我主張,對於部分虛構內容集合條目,如果其不符合收錄標準要求,但以最嚴格的標準去除掉所有的冗餘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瑣碎細節,及一些對劇情發展作用較小的角色等等)後,篇幅大到仍然不適合合併到主條目當中的,應給予適當的豁免,但仍需儘量附上一些可靠來源(不論一手、二手還是三手)。--💊✖️2️⃣3️⃣(留言) 2025年4月26日 (六) 02:58 (UTC)
- 參見WP:ACGN,WP:虛構集合。有一部分是可以保留的。--在下荷花,請多指教(歡迎簽到) 2025年4月25日 (五) 01:45 (UTC)
- 要搞也是一個一個來,短時間內大量去搞,很容易誤殺一些值得保留的,且讓有心改善的使用者忙不過來。就算是要大量搞,也應該是優先挑那些沒有改善空間的,並作具體說明,然後有爭議的先放到互助客棧里一個一個具體討論。三年前有人也是短時間內大量提刪虛擬角色條目,結果這些提刪請求當中以保留結案的有20個左右,足以說明這樣一刀切的做法是有多浪費社群資源,且相當令人反感!--💊✖️2️⃣3️⃣(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1:58 (UTC)
- 連火影、海賊王這樣的大IP的衍生角色列表都要提notability,真是荒唐到極點!!!--💊✖️2️⃣3️⃣(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2:26 (UTC) 1
- 目前英語社群是將博人傳的角色列表直接合併到主作品的列表內。(還有一些角色本身就沒太多關注度,例如波風水門、千手柱間這種連英語都沒有條目的角色。)----大筒木博人罪大滔天,搞的甜甜圈怨聲載道。 2025年4月26日 (六) 04:17 (UTC)
- 英文版的en:Wikipedia:Notability_(fiction)#Lists_of_fictional_elements這裡沒怎麼具體展開,不清楚他們的標準是什麼。但按照中文版明文規定的標準還是照常符合的,另外還要考慮到去除冗餘內容之後,剩下的內容是不是相對於主條目來說還是太長的問題,就更是要做出謹慎判斷。建議以後提刪之前,先把條目內容通通清理一遍,反正不論是合併還是不合併,早晚都要做的,合併之前就清理完了,合併的時候就方便不少了。--💊✖️2️⃣3️⃣(留言) 2025年4月26日 (六) 04:31 (UTC)
- 目前英語社群是將博人傳的角色列表直接合併到主作品的列表內。(還有一些角色本身就沒太多關注度,例如波風水門、千手柱間這種連英語都沒有條目的角色。)----大筒木博人罪大滔天,搞的甜甜圈怨聲載道。 2025年4月26日 (六) 04:17 (UTC)
- 連火影、海賊王這樣的大IP的衍生角色列表都要提notability,真是荒唐到極點!!!--💊✖️2️⃣3️⃣(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2:26 (UTC) 1
- 我認為提刪應抱持謹慎的態度,只針對那些明顯不符合收錄標準的條目執行,而非大規模地草率提刪。像某位使用者大量加入收錄標準模板,連WP:虛構集合提到符合收錄標準的哆啦A夢神奇法寶列表都加入。昨天加入的模板甚至連日期都打錯。--夏冰 25時、ナイトコードで。 2025年4月25日 (五) 02:48 (UTC)
- Wikipedia:收錄標準/提報裡光是角色列表就被提報超過100條,這樣大量提報是要怎麼改善,就等於是要讓這些條目因大量提刪來不及改善就合併回去或刪除。--Kevin765432(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3:20 (UTC)
- (&)建議 我的建議是,因為涉及面太廣了,五年前(即2020年之前)建立的角色列表條目可以按照歷史因素豁免提報(即使缺少第三方資料),同時提報中的相關條目30天到期後免於提刪。--Whq19911224(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3:58 (UTC)
- 私以爲「缺少第三方資料」的條目不應該因「歷史因素」獲得保留。Wikipedia:可供查證是自建站以來就存在的核心方針,若說是「歷史因素」,那麼按照此方針,「缺少第三方資料」的內容應該刪除,連帶條目也會因沒有足夠內容而難逃合併或刪除命運。私以爲這正是收錄標準的運作邏輯之一:若沒有第三方可靠來源,或這類來源十分稀少,根本就寫不了這麼多,極端情況下會變得過短,繼而被刪除。至於大量提報的問題,私以爲豁免並非解決問題的方法,此處提出兩個想法:--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4月25日 (五) 04:29 (UTC)
- 延長收錄標準提刪期限,或按專題特定情況添加此類例外:這樣可以讓編者有更充裕時間改善條目,但前提是他們能確實知道自己的條目(或所關注的專題的條目)被質疑不符合收錄標準,不然還是一樣。這一點可以通過如同一般提刪一樣通知條目建立者解決。
- 限制同時進行(同專題)收錄標準提刪的數量,以免相關編者分身乏術;但缺點也很明顯,容易造成提報過多但提刪額度不足的瓶頸。
- @1F616EMO 按照閣下的說法我可以理解,但是按照@Liu116的說法火影忍者角色列表、ONE PIECE角色列表、寶可夢動畫角色列表三個條目又應該保留,所以目前是否達成共識?--Whq19911224(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4:35 (UTC)
- 這三部作品都有至少2個角色可以獨立成篇。就算忽略方針和指引上面明文的要求,光是刪除冗餘內容後留下的篇幅也是一望而知應該要留,畢竟作品本身體量大,在角色介紹裡面要寫的東西自然就會多。--💊✖️2️⃣3️⃣(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4:48 (UTC)
- 其實,對於歷史因素導致的條目缺少第三方資料,為什麼要糾結於去補第三方資料呢?因為有時候時間太久了,第三方資料也很難找到了。但是,基本上日本動漫作品都有官網吧,那為什麼不能用官網資料呢?@1F616EMO--Whq19911224(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4:39 (UTC)
- 官網資料屬於第一手來源,一手來源不能用來證明符合收錄標準。--💊✖️2️⃣3️⃣(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5:17 (UTC)
- 一個月前 自由雨日 陸續提報的角色列表條目,從前兩天開始已經陸續到30天了期限了,仍掛notability的條目已經有被提刪了,後期還會有更多,其中大部分條目都沒有任何改善,看看到時候有沒有什麼應急措施或者豁免方法吧@Liu116@1F616EMO--Whq19911224(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7:11 (UTC)
- 官網資料屬於第一手來源,一手來源不能用來證明符合收錄標準。--💊✖️2️⃣3️⃣(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5:17 (UTC)
- 這類歷史遺留問題,要想認真對待,就要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確保得到社群的長期關注,要考慮的問題不僅僅是合併,更多是相關內容移回主條目時,要把一些冗餘的內容去除掉,這工作量可不小啊,這更體現擅自提刪的壞處。個人認為,應該先整理一個表格,篩出明顯有問題的先處理掉,然後有疑問的在社群里進行討論,有共識了再走notability程序提刪或合併。這裡有疑問的主要是指,相關的列表可能有至少2個子主題有獨立成篇的潛力,只是還沒正式獨立成篇而已,例如頭文字D角色列表裡面,頭號主角藤原拓海對於網際網路亞文化的長遠影響大家有目共睹,且改編的電影還是由周杰倫飾演,明顯有潛力重新建立獨立條目,然後其他主角也可能或多或少有獨立成篇的潛力。像這樣的情況就可以進入所謂的「觀察名單」,畢竟頭D都多少年前的作品了,來源不會比近期新出的作品好找。--💊✖️2️⃣3️⃣(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5:07 (UTC)
- 其實我並不太熟悉ACG列表條目,只是天天看著新手在加無來源內容,巡查近期變更的時候看著心煩,所以也不好說些什麼。不過通知收錄標準提報倒是可以獨立開案討論,因爲目前條目建立者若不特意檢視並不會知道自己的條目已經被打上關注度的標籤,也就無從察覺需要改善,變相把所有事情積壓到最後一刻。--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4月25日 (五) 05:44 (UTC)
- 你對ACG方面不熟悉,那你就不要搞人。無來源可以補,但漫畫實在不容易,例如,我解紹一個角色整個生平,我需要逐個CHAPTER去引用? 就算是單行本,都可能幾十本,這不是小說。--亞歷士陳(留言) 2025年5月8日 (四) 17:17 (UTC)
- 其實我並不太熟悉ACG列表條目,只是天天看著新手在加無來源內容,巡查近期變更的時候看著心煩,所以也不好說些什麼。不過通知收錄標準提報倒是可以獨立開案討論,因爲目前條目建立者若不特意檢視並不會知道自己的條目已經被打上關注度的標籤,也就無從察覺需要改善,變相把所有事情積壓到最後一刻。--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4月25日 (五) 05:44 (UTC)
- 如果以缺少來源為刪除依據的話,裡面有的是,但有人真的會認真如此?——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4月26日 (六) 07:28 (UTC)
- 私以爲「缺少第三方資料」的條目不應該因「歷史因素」獲得保留。Wikipedia:可供查證是自建站以來就存在的核心方針,若說是「歷史因素」,那麼按照此方針,「缺少第三方資料」的內容應該刪除,連帶條目也會因沒有足夠內容而難逃合併或刪除命運。私以爲這正是收錄標準的運作邏輯之一:若沒有第三方可靠來源,或這類來源十分稀少,根本就寫不了這麼多,極端情況下會變得過短,繼而被刪除。至於大量提報的問題,私以爲豁免並非解決問題的方法,此處提出兩個想法:
- 「留給我們的唯有一條路,那就是藍桌圖書館的道路」
- 角色條目列表維持品質可比一般條目要難,出名作品還好說,認真找一下一堆資料。而且通常只有部分角色較多資料,導致比重失衡。不知名的作品,例如絕大部分服務型遊戲,定期批量生產角色,寫出來就是角色名+配音員名字就沒了(1、2)。一般直接刪掉(WP:VGFICT/WP:VGSTL),不刪的話,條目永遠是「初級」(WP:QUALITY)。
- 低品質的角色條目列表,可以說是條目邁向更高品質的障礙,已經有為了符合評選標準的「去蕪存菁」行為了。低品質的角色條目列表需要出清,保留和改善要求上面說了,不再重複(WP:ACGN、WP:虛構集合)。改善不了的,格式手冊也說了
網絡上還有其他的百科或者粉絲自建的作品百科,著重全面介紹虛構世界,未必要求現實世界視角。若您的條目不適合維基百科,可考慮前往此類wiki網站(例如Fandom等)
,請轉移到其他百科。如果硬要留在維基百科,也就只有藍桌圖書館。--Nostalgiacn(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6:53 (UTC) - (!)意見,我不認為自由雨日閣下此番大量提刪虛構作品列表一事,有任何不妥,一切都是按照WP:收錄標準或WP:收錄標準/虛構的規定,由他個人主觀認為,這些虛構作品列表,不符合該相關規定而進行提刪。自由雨日閣下按照規定作事,我認為無啥可評擊的。
我倒是建議在此議論的所有維基人,可能絕大多數,還兼具著日本ACGN虛構作品愛好者的身分,包含我自己,我自己也是一名愛好者。
我建議可以多看看,香港維基人最近整的花活,詳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04/17#楊逸德、Wikipedia:可靠來源/布告板#香港電影導演大全的來源是否可靠?。
現在《香港電影導演大全》即將被視為可靠來源,這本《網站書籍》它所收錄的600多個香港導演,每個導演都即將符合「有效介紹之可靠來源」,包含楊逸德,符合WP:收錄標準之標準,未來中文維基百科,只要這其中600多個導演條目被提刪存廢,關注度方面,全部都可依《香港電影導演大全》有針對該香港導演之有效介紹,來彰顯該人具有關注度。
花活人人會整,《香港電影導演大全》這棚已經整給你們看了,日本ACGN虛構作品愛好者,也是中文維基百科中一股很大的勢力,這愛好者的人數之龐大,只要聚集起來,弄個啥「虛構作品列表收錄標準」其實也不難。
如果覺得旁人阻力太大,也可以縮小範圍,也可把真人電影剃除,改立「ACGN虛構作品列表收錄標準」。
如果旁人的阻力仍大,也可以再縮小範圍,只針對日本動漫,改立「日本ACGN虛構作品列表收錄標準」。--Znppo(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7:22 (UTC)- 早就有標準了,也許是太長沒看,上面屢次提到的WP:ACGN、WP:虛構集合,就是你說的「ACGN虛構作品列表收錄標準」。--Nostalgiacn(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7:35 (UTC)
- 您後面提的例子,這事兒我剛好也有參與(利申:我投了通常可靠,但我不是香港維基人——我也不認為那裡是「花活」——所以我想我應該還能夠不避嫌地講兩句),如果閣下有仔細看兩條討論,會發現大家在討論並通過的是它是「可靠來源」,但「可靠來源」在利用到條目中時並不會僅僅因為它是「可靠來源」就能被用於佐證收錄標準——這一點我想我不止一次提過(且如今看意見上似乎並沒有明顯批駁這一點的觀點,條目在當前狀況下(即該來源將被通過可靠來源的情況下)將很可能被移除),另一位參與者Factrecordor閣下也有類似意見——還要考慮「獨立性」等NT:GNG中明確提到的要素,這與前面討論通過「可靠來源」的事情並不相衝突,也不會造成閣下所認為的「全部都可依《香港電影導演大全》有針對該香港導演之有效介紹,來彰顯該人具有關注度」。所以我想,這既不是花活,也與本件無關,閣下的判斷,恐怕是不準確的。
- 至於說本件中,不僅僅自由雨日閣下提關注度——還不是提刪——也有其他使用者提關注度,如果說ACGN方面的編者對這麼大量地提關注度(當中有部分的提報不甚妥當)吃不消,作為一個不時處理關注度提報的使用者,我得說我也有同感,這是人之常情;但我並不會怪責提報者,只要他們的提報有合理性,那麼並沒有什麼可怪責的,我自己看的話,確實不少值得重新審視,但同樣地,也出現了不少不甚妥當的提報。我建議諸位與其口舌,還是開始處理條目比較好——在下暫時貢獻了四個(還是五個來著,不全是列表,也有虛構事物),所以應該還是可以站著說話不腰疼的。--銀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7:42 (UTC)
- PS:如前面Nostalgiacn閣下所言,標準也是早就存在的。--銀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7:45 (UTC)
- 路過。我對虛構作品列表存留本身沒興趣,但抱歉不得不對@Znppo說幾句:
- 不管是楊逸德那事還是在虛構作品收錄標準這事,你的理解都是錯誤的。你在虛構作品收錄標準的理解錯誤,上面Nostalgiacn說過,我就不說了。楊逸德那事我下面說。
- 楊逸德那事:首先,你對第一、第二和第三手來源的理解已經不正確了(我有說過,簡單來說,維基不禁止第三手來源本身);接著在楊逸德那邊,你在對三手來源錯誤理解的基礎上,又在評估來源可靠性(布告板說明、「可靠來源」本身說明)方面出了錯,導致不正確的結論(由專家主編與監督的《香港電影導演大全》的明顯不是台灣棒球維基館那樣的WP:UGC)。
- 你不好好理解、或起碼回應有關來源的推論就算了(畢竟評估來源很難),現在逛逛還不小心逛到你在這邊說人「整花活」──我只能說,假定別人想欺騙(台灣的教育部針對「花活」一詞的名詞解釋:指刻意謀取利益或欺矇他人的把戲)實在不是什麼好主意。--Saimmx(留言) 2025年4月30日 (三) 20:40 (UTC)
- (~)補充,最後,我也奉勸User:Liu116,與旁人討論時,也許不要加入過多情緒性用語,諸如,【這樣一刀切的做法是有多浪費社群資源,且相當令人反感!】、【真是荒唐到極點!!!】,我認為此舉對於討論本身無正向幫助,在頁面存廢討論裡,講的是理據,閣下是憑著哪條中文維基百科的規定,你可以直接指明出來是根據哪條,若僅憑這種情緒性用語抨擊對方,我個人覺得很不妥,也沒啥道理。
英語有句俗諺:「 If you don't make things happen then things will happen to you. 」這句話的意思是「因果報應」,「因」和「果」是一組的,而且是相輔相成的,這句話的白話解釋就是:你若當初沒讓制定「日本ACGN虛構作品列表收錄標準」的【這件事】讓它發生,那麼「日本ACGN虛構作品列表」被大量提刪存廢討論【這件事】就會發生在你身上。
我建議別去責怪(恨)提刪人,要責怪(恨)的其實是中文維基百科這整個收錄標準制度,提刪人本身並沒有過失,完全按照規定提刪。我認為你其實應該要怪自己,為何當初沒有發起制定「日本ACGN虛構作品列表收錄標準」這件事。現在,也只是這個因果組合中的「果」來臨了而已。--Znppo(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7:22 (UTC)- 不認為自己的措辭有任何不妥,首先一下就提報這麼多條,在處理方面就已經帶來了不小的負擔了,其次一些符合Wikipedia:虛構集合要求不能再明顯的條目都要動,這是相當嚴重的問題,你說我話說的難聽,我說這就是他們低級失誤所帶來的【果】,沒達到違反方針的程度就不算「沒啥道理」。--💊✖️2️⃣3️⃣(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14:07 (UTC)
本議題因收錄標準而起,諸君也大多圍繞收錄標準討論存廢,但各位必須意識到收錄標準的背後是可供查證。可供查證是你站三大核心內容方針之一,若是無法堅守,就變成維基學院了,你站就塌了,還不如去元維基申請關站,和學院合併一下。絕大多數ACG角色列表(無論是獨立的還是嵌入的)甚至其他影視劇集列表都沒有列明來源,甚至包含原創研究,使得有關內容無法查證。這樣的弊端上面已經說過了,我們的讀者可不會自己突然懂得分辨是非,把垃圾撒他們一臉他們還感恩戴德如獲至寶。所以諸君要是看見沒有來源的東西,請大膽的、用力的刪,不用怕條目變成小小作品,因爲會變成這樣的條目值得刪後重建伺候。我們必須確立一個事實,即「無來源就得刪」,停止以「耗時太久」、「歷史原因」詭辯、當縮頭烏龜。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4月27日 (日) 09:53 (UTC)
- 甚至這也不用去「確立」:要是讓若干理性自然人去判斷「無來源可以保留否」,一定一致通過對無來源條目的大屠殺。吉米·威爾士如是說:
--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4月27日 (日) 10:00 (UTC)這一點我怎麼強調都不過分。若干編者似乎有個糟糕的傾向,將臆測性的『我自某處聽聞』的假偽資料加上『來源請求』標記。錯了,這些東西應該被積極地移除,除非可以為它註明來源。這點適用於所有資料,特別是在世人物的負面資料。
- 諸君以收錄標準判斷列表去留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注意收錄標準的用詞:
因此,收錄標準不是擋箭牌,不構成在條目完全不符合可供查證以及非原創研究方針的情況下保留的理由。要是某條目中有足夠的可靠來源,就自動符合WP:GNG,反之就算符合收錄標準,也不符合可供查證。--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4月27日 (日) 10:21 (UTC)如果一個主題得到了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並且這些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則可假定該主題或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
- 對呀,這裡Category:缺少來源的條目可是有不少符合你想刪除的缺少來源的條目,快上啊。有沒想過為什麼缺少來源也不一定是可被提刪的理由,舊帳不可能靠這樣大手大腳就能解決的。不能單單靠法條主義去這樣對待的。這類條目如果考慮來源的話,可以引用一手來源(作品本身)來解決,當然要對描述的話,需要仔細閱讀來源來對應,編輯實在無法逐一核對來源詳細的話,也可以靠單純列出純書籍來源而不用句子註腳。至於是否「原創研究」的話,連來源都沒做審閱的話,怎麼判斷描述是符合還是不合來源?如果能核實來源,確定描述不符的話,可以自行刪除語句並附編輯摘要,一般其他編輯會善意認同(除非硬槓的話,自行討論決定)。對於部分涉及真實社會的人事需要嚴格遵循提供來源,我認同這很必要,但至於其他內容,乃至這類作品內元素的描述的來源情況,我認為應該需要但現實上有難度,尤其涉及建站初期十來年積累下來這批東西,問就是那些老編輯就是沒有養成這種良好習慣,不及一些新人這麼血氣方剛,比廉署還剛。如果要處理這些老條目的問題,逐點提出並改善的話,或者可以接受;但這樣大批量的大刀闊斧,我認為會超出相關編輯和社群的處理能力,純屬添亂。——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5月2日 (五) 10:57 (UTC)
- 「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輯者應承擔舉證的責任」,路過的巡查者沒有義務去舉證。因此缺少來源的內容絕對不用小心查證,反之更應該勇敢刪除,最好通知添加該內容的的編者(在此G11一下WikiBlame,對於尋找句子原作者十分有用),達成有效的溝通。「建站初期十來年積累下來」導致積壓嚴重是確實存在的問題,但這並不妨礙有人路過看到了並意識到這內容不符合可供查證而去移除,更不是保留的藉口。只是你維對此事不怎麼積極,也因此沒有處理先例,我也只好暫且蝸居新條目巡查和近期變更巡查,免得被一大堆人用收錄標準保留糊一臉還被管理員忽略可供查證這一最大共識決定保留,費力不討好。--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5月2日 (五) 14:00 (UTC)
- 補充一下爲什麼我會認爲「可供查證是最大共識」:每一個維基媒體基金會的專案都會有其成立宗旨,這是將該專案和其他專案乃至第三方方針區分開的重要元素。對於維基百科而言,「成立宗旨」是共構百科全書,並通過落實三大內容方針管轄內容。這些成立宗旨不可以由社羣共識改變——試想有人去維基學院說「不如我們改爲什麼事都找來源說事情」,就算社羣糊里糊塗通過了,基金會也一定不會允許這修訂發生,因爲這樣一來,維基學院就不再是維基學院了。--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5月2日 (五) 16:21 (UTC)
- 可是有時候我不明白某些人,明明有些條目有足夠的可靠來源和第三方來源,居然還提刪。--Whq19911224(留言) 2025年5月4日 (日) 02:14 (UTC)
- 請問此例如何能夠使其滿足收錄標準??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5日 (一) 02:27 (UTC)
- 雖然我也認同編輯要善始善終,不過涉及到條目內容的一些問題,更多看重的是結果,最理想的結果是條目內容完整性和可供查證兩者都要,而這就要靠更好的手段來實現,有些地方本來靠改善優化就能解決,卻非要用一刀切刪除的手段,這不是大家願意看到的。處理以前編者遺留下來的問題誠然不是我們的義務,但不代表為了糾結所謂義務的問題就要放棄達成更好的結果。--💊✖️2️⃣3️⃣(留言) 2025年5月5日 (一) 01:24 (UTC)
- (編輯衝突,正在回覆修訂版本87141433上的留言)我想表達的正是可供查證性凌駕於完整性,或者說,如果沒有來源,我們不能作什麼。既然有可供查證這一核心內容方針存在(其超然性已經在上面敘述,見此,不再重複),我們寫條目的資料來源就只限於可靠來源(只有極少數例外,請看方針指引),任何其他內容都屬於原創研究,該殺、該打、該移除。既有此一限制,「條目內容是否完整」的擔憂就不存在——因爲我們作爲編者,「根本不知道」來源外的資訊的存在。君所言「這不是大家願意看到的」只是社羣扭曲的結果,是社羣對待無法查證內容不作爲的結果,而非維基百科的初衷。參與維基百科本身就設有限制,要是行事方式不符合維基百科的宗旨,就該離開。--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5月5日 (一) 02:01 (UTC)
- (回覆當前版本留言)「更好的結果」是什麼?如果是指「追求條目完整性」,見上。--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5月5日 (一) 02:02 (UTC)
- 另外我沒有糾結義務問題。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所以也沒必要談「義務」什麼的,看見就處理,心累了也不要緊。至於「是不是我們要做的事」,我上面已經說的很清楚了,巡查路過愛做就做,沒人強迫,也沒人說不可以。--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5月5日 (一) 02:11 (UTC)
- 如果您認爲「讀者不會想看一條不完整的條目」:即使是讀者,也要尊重維基百科的規則。維基百科不是愛好者內容網站等核心內容方針的實踐已經說明維基百科並不服務所有讀者,而只服務認真地當維基百科是百科全書的人。作爲一本百科全書,最重要的就是內容的可靠性——傳統百科全書使用同行評審或其他評審程序達成,維基百科則選擇了向外查證,共同點是質高於量。要是讀者不認同這些原則,大可去其他地方,Fandom上就有不少愛好者內容維基,還滿好看,內容豐富完整,要不閣下也去貢獻一下?--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5月5日 (一) 02:25 (UTC)
- 那只能說貴兄台你,站著說話不要痛,本專案老問題一摞摞,就喜歡抓軟柿子捏的,引經據典一道道的,抱怨和扔破爛是最容易的,花時間去修復是最麻煩的。如果按照貴兄台這樣嚴格要求的話,前面說了Category:缺少來源的條目都是「鐵定有問題」的條目,儘管提刪,保證符合道義,沒人能阻攔的,作品元素列表至少有對應作品條目可以歸併,這些「沒來源」的單獨事物條目那就難說了,如果貴兄台能這樣嚴於律己的話,實屬專案的一大善事,立一個專門專案頁面讚揚貴兄台的偉績也不為過。還是類似觀點,對於涉及現實人事影響的描述,我認為必須補充來源以引證;但對於其他情況,尤其是涉及超過快5~10年沒再大的實質改動,或者這類作品元素列表條目,基於專案的人員活躍程度,適量提出並協作修正或者處理倒是可行,但這樣大量提報並如此大義凜然的說辭,我認為這純屬添堵,或者說「挖舊帳,滿手髒」的活了。——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5月6日 (二) 04:17 (UTC)
- 我從來沒有將「批量」和「刪除」掛鉤。關於「刪除」,維基百科講求可供查證,故刪除無來源內容是天經地義的,若閣下不同意就請離開;至於「批量」,方針無限制者即可為,但維基百科也不強迫任何人參與,故路過喜歡做就做,批量就批量。另提刪絕對不構成強迫主編或專題參與者參與,因條目主編或其他人大可通過DRV恢復草稿繼續編寫(在此慨嘆你維草稿化用例太少了,該大大推動)。--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5月6日 (二) 05:34 (UTC)
- 我前陣子批量提刪了大愛電視劇,又不見您以「快5~10年沒再大的實質改動 」為由去保留?同為無來源舊條目,沒有不一視同仁之理。--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5月6日 (二) 05:36 (UTC)
- 至於實踐,近來我多做生者傳記小作品化,因為近期變更巡查常常看到IP君們在好心做壞事。你維BLP又是另一大糞缸。--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5月6日 (二) 05:39 (UTC)
- 因為ACG有條目變動監控,而且最近現充加自省,消失了一段時間,現在留意到這些操作。只能說你搞了一些太大的動作,觸發特定題材編輯的不滿了。我認為適當量去修的話可以接受,但過度去弄的話,以前LTA:SM就涉及這種行為的。我在做新頁面巡查時,也會稍微嚴格按照規則去判斷這些頁面,也一定程度避免堆屎成新山,但對於舊山的話,如果不熟悉對應特定範例題材的話,基本上很難入手改善,也只能掛上標記,如果不涉及影響現實人物聲譽等嚴肅題材必須來源印證外,另可留著先不管,也不要貿然動大動作。或者說對於過往早於關注度確立,乃至更直接關聯於的虛構關注度確立之前建立的條目,拿新規去批判舊物,不太好。——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5月8日 (四) 12:43 (UTC)
- 那只能說貴兄台你,站著說話不要痛,本專案老問題一摞摞,就喜歡抓軟柿子捏的,引經據典一道道的,抱怨和扔破爛是最容易的,花時間去修復是最麻煩的。如果按照貴兄台這樣嚴格要求的話,前面說了Category:缺少來源的條目都是「鐵定有問題」的條目,儘管提刪,保證符合道義,沒人能阻攔的,作品元素列表至少有對應作品條目可以歸併,這些「沒來源」的單獨事物條目那就難說了,如果貴兄台能這樣嚴於律己的話,實屬專案的一大善事,立一個專門專案頁面讚揚貴兄台的偉績也不為過。還是類似觀點,對於涉及現實人事影響的描述,我認為必須補充來源以引證;但對於其他情況,尤其是涉及超過快5~10年沒再大的實質改動,或者這類作品元素列表條目,基於專案的人員活躍程度,適量提出並協作修正或者處理倒是可行,但這樣大量提報並如此大義凜然的說辭,我認為這純屬添堵,或者說「挖舊帳,滿手髒」的活了。——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5月6日 (二) 04:17 (UTC)
- 可是有時候我不明白某些人,明明有些條目有足夠的可靠來源和第三方來源,居然還提刪。--Whq19911224(留言) 2025年5月4日 (日) 02:14 (UTC)
- 補充一下爲什麼我會認爲「可供查證是最大共識」:每一個維基媒體基金會的專案都會有其成立宗旨,這是將該專案和其他專案乃至第三方方針區分開的重要元素。對於維基百科而言,「成立宗旨」是共構百科全書,並通過落實三大內容方針管轄內容。這些成立宗旨不可以由社羣共識改變——試想有人去維基學院說「不如我們改爲什麼事都找來源說事情」,就算社羣糊里糊塗通過了,基金會也一定不會允許這修訂發生,因爲這樣一來,維基學院就不再是維基學院了。--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5月2日 (五) 16:21 (UTC)
- 「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輯者應承擔舉證的責任」,路過的巡查者沒有義務去舉證。因此缺少來源的內容絕對不用小心查證,反之更應該勇敢刪除,最好通知添加該內容的的編者(在此G11一下WikiBlame,對於尋找句子原作者十分有用),達成有效的溝通。「建站初期十來年積累下來」導致積壓嚴重是確實存在的問題,但這並不妨礙有人路過看到了並意識到這內容不符合可供查證而去移除,更不是保留的藉口。只是你維對此事不怎麼積極,也因此沒有處理先例,我也只好暫且蝸居新條目巡查和近期變更巡查,免得被一大堆人用收錄標準保留糊一臉還被管理員忽略可供查證這一最大共識決定保留,費力不討好。--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5月2日 (五) 14:00 (UTC)
- 個人以為這個問題其實沒那麼麻煩,完全就是看社群對自己所在的這部在線百科全書的認知而已。如果說,社群認為你站就是自己閒暇時光中的一所遊樂場的話,那麼刪除或者草稿化那些不符合可供查證或其他相關方針要求的條目完全就是閒的沒事給自己找罪受,完全沒必要。但是,如果說社群認為中文維基百科是一部在中文世界中有相當影響力的百科全書,並願意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那麼我想對於「不符合可供查證或其他相關方針要求的條目」是否應該刪除或草稿化這個問題,答案是顯而易見的。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5月8日 (四) 15:05 (UTC) 1
( π )題外話剛在FB看到有公海的人注意到這情況,他們除了對這些提刪十分不滿,也有人在這個post的留言區拉票,大家注意一下--VAMPIRE!VAMPIRE! All Hands Brace For Shock!Birds Away. Missile intercepted(留言) 2025年5月8日 (四) 10:04 (UTC)
- cc @亞歷士陳、1F616EMO、Liu116、自由雨日、Saimmx、Fthasdd、Cwek:--VAMPIRE!VAMPIRE! All Hands Brace For Shock!Birds Away. Missile intercepted(留言) 2025年5月8日 (四) 10:11 (UTC)
- 公海的事,不宜在此討論。足球小將是一個40多年的漫畫,自然多人關注,亦證明真的有人關注。--亞歷士陳(留言) 2025年5月8日 (四) 17:12 (UTC)
- 但那條拉票的留言應該不是你發的吧......
- I mean FB拉票的account叫Alexander Chan, 同你wiki使用者名稱好似......
- 利申我反對刪除。--VAMPIRE!VAMPIRE! All Hands Brace For Shock!Birds Away. Missile intercepted(留言) 2025年5月8日 (四) 21:51 (UTC)
- 公海的事,不宜在此討論。足球小將是一個40多年的漫畫,自然多人關注,亦證明真的有人關注。--亞歷士陳(留言) 2025年5月8日 (四) 17:12 (UTC)
- 我看不到Facebook,另外「公海」的意思是?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8日 (四) 10:26 (UTC)
- 公海我也不懂,不過節錄這邊看到的:
- 「✍🏻中文維基有人提出刪除足球小將內容,唔明白係咩玩法🤔,有咩辦法解決?」
- 「中文wiki有好多小粉紅洗條目,好多都係靠港台user守住」
- 「妒忌日本足球嘅成功,妒忌日本漫畫嘅軟實力,不外乎係韓國人同另一個國家嘅人先會做啲咁無聊嘅嘢」
- 「睇落都幾R頭,跟手睇下條友做過乜,原來佢已經提出刪除好多其他動畫角色嘅維基內容,例如高達,麵包超人,烙印戰士等等.而個理由全部都係"沒有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能夠讓這個條目符合Wikipedia:收錄標準中的標準"之但係維基又配合佢,死得.」
- 「係咪小粉紅?提出存廢條友係共產黨支持者」
- 「中維嘅空泛執法標準,令到呢班刪除派咩睇都唔順眼亂提存廢申請一餐」
- 自由雨日,簡單來說,已經有人質疑中維的刪除理由與政治表態了。請在回應時注意措辭:別人對你的印象,已經因為你的表態,認為你是反日的粉紅了。--Saimmx(留言) 2025年5月8日 (四) 10:54 (UTC)
- 『
請在回應時注意措辭
』:對《足球小將角色列表》的提刪我衹說過這一句話,我不認為還需要「注意」什麼,更不認為這句話能被聯繫到「反日的粉紅
」是我之前有什麼措辭不當……更何況哪怕假設我真有過什麼強硬的表態,對站外網友的這類純粹攻擊抹黑行為,我認為也不應將「注意」的責任歸咎到受害者身上(題外話,就過去別人站外對我的攻擊來說,這種描述已經算好的了)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8日 (四) 11:13 (UTC)
- 『
所以說方針遵守是要遵守,但過於激進地去執行方針有時候只會帶來反效果,你說站外使用者拉票、人身攻擊什麼的過火確實是過火,但這就是結果。有的東西改善總比刪除好,能救的先嘗試救過來,救不過來再提刪除,要儘量用更好的方式為條目爭取一個更好的結果。{{Unreferenced}}、{{Citation needed}}等這些維護模板不是拿來做擺設的,他們是為了隨時吸引有能力改善的使用者親自動手進行改善。有的東西動不動就因為沒來源就刪除,有考慮過有的人想救但礙於專業知識有限有心無力的情況嗎?有的人好意思對十多年老手說出「閣下不同意就請離開」這樣的話,說的好像別人十多年維基經驗是水出來的,還不如你兩三年的,有本事放這種狠話就先把來源相關的維護模板全刪了算了!--💊✖️2️⃣3️⃣(留言) 2025年5月8日 (四) 11:32 (UTC)
- 「
但這就是結果。
」好啊,讓不承認維基百科核心方針的愛好者們隨便,我們這些擁護各項方針的維基人繼續寫我們的維基,參與維基百科本身就設有限制。反正不是人多勢衆就有效,連安全投票都可以查傀儡,頂多就是委屈一下管理員漏夜封鎖了。所謂「吸引有能力改善的使用者親自動手進行改善
」並不需要條目(或內容)存在,因爲所謂「補充可靠來源」根本就是扯談,我們要做的是全盤根據可靠來源重寫,並將符合可靠來源的現有無來源內容視作巧合而非有用的資訊,因爲我們「根本不知道」來源外的資訊的存在。如果有人「想救但礙於專業知識有限有心無力
」,也不是拖延的藉口,因爲把內容晾在條目空間也不是辦法,且你維地方多得是。--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5月8日 (四) 12:14 (UTC) - 誠然「在刪除前應給予加入此內容的編者充足的時間來補充來源,否則可能導致他們的不滿」,但無來源的舊條目若說不符合「給予充足的時間」,我是不相信的。至於新條目,草稿化指引已經規定需要給編者一些時間改進條目(當然包含添加來源),故無此方面的問題。--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5月8日 (四) 12:27 (UTC)
- 前面說過了,晾著沒改的地方(Category:缺少來源的條目)多著呢,只能說社群的態度就是避免這樣大動作,就算拖著。——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5月8日 (四) 12:34 (UTC)
- 做事過於死板並不是好事,尤其如此大量的操作,有一定意願跟進的也很難跟上你這樣大刀闊斧的操作,容易與其他編輯不滿的。--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Cwek(討論|貢獻)於2025年5月8日 (四) 12:46 (UTC)加入。
- 此事諸多爭議,我認為應該暫時停止處理這些人的提刪請求。畢竟要改善都要時間。我都正值考試期間,只能於下班後趕到大學校院溫書再回家於此凌晨時份與各位講幾句。修改條目之事,需要以月計。就足球小將角色列表條目本身,十年時間花了不少人心機去寫,不是你說給30天刪除就刪除的,那個條目累積60萬瀏覽數,也不是少數目。所以做事不是那麼死板,我非常同意。--亞歷士陳(留言) 2025年5月8日 (四) 17:27 (UTC)
- 我倒也不反對暫時將現有條目留在條目空間,因爲我今年早些時候重寫參孫也是把發臭的舊版本留在了條目空間;只是這樣做的前提是確實有進度,且可預期一兩個月內完成,免得擱置太久,最後不了了之。足球小將角色列表也可以比照辦理,先開草稿頁重寫,之後再決定是剪貼移動並保留歷史(例如U:1F616EMO/條目存檔/參孫)還是合併歷史(可以直接去你維御用歷史合併員Iokseng的討論頁,會比較快)。不過該列表目前是愛好者內容和原創研究的大雜燴,後者難以辨別,私以爲可以先清理前者,至少給這篇條目恢復百科性,服務我們應該服務的讀者。諸君若有心完成,實在是一大樂事。--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5月8日 (四) 23:44 (UTC)
- 此事諸多爭議,我認為應該暫時停止處理這些人的提刪請求。畢竟要改善都要時間。我都正值考試期間,只能於下班後趕到大學校院溫書再回家於此凌晨時份與各位講幾句。修改條目之事,需要以月計。就足球小將角色列表條目本身,十年時間花了不少人心機去寫,不是你說給30天刪除就刪除的,那個條目累積60萬瀏覽數,也不是少數目。所以做事不是那麼死板,我非常同意。--亞歷士陳(留言) 2025年5月8日 (四) 17:27 (UTC)
更名程序的基準
[編輯]
「2025年中華民國大罷免潮」→「大罷免潮」提出討論僅僅一天就搶快改名符合程序基準嗎?近年部分時事主題的條目討論時程不足或是討論廣泛性不足即逕付更名,是否應照以往慣例通盤檢視而非放任選擇性破例。--Cbls1911(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11:29 (UTC)
- 明明現在大部分媒體都在說「大罷免」,為何還要堅持使用相對較少的「大罷免潮」這一名稱?--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4月28日 (一) 00:52 (UTC)
- 他反對的可能是去除「2025年中華民國」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4月30日 (三) 12:39 (UTC) 1
哪些周深歌曲符合收錄標準
[編輯]眾所周知,已封使用者U:生米一粒貢獻了超過200條周深歌曲的條目(見Category:周深歌曲)。我看了一小部分條目,除了明顯的{{advert}}、{{trivia}}問題以外,有的歌曲顯然不太符合收錄標準的要求的。我一開始根據WP:GNG去篩,把沒有新聞報道來源(不含軟文和媒體機構在微博的發文)的條目掛上關注度。不過,根據WP:MUSIC,作品至少登上一個具有一定規模的國家或地區月、年商業排行榜或兩個周商業排行榜頭十名內,但登上同一組織或單位發佈榜單的不同類別不在此列
,再看到Wikipedia:商業排行與認證中為展現作品的商業成績須避免以下條件:……僅憑單一發行商或渠道數據製作的榜單:例如QQ音樂、JOOX和mora等平台
,我對條目中(如I_See_Us)羅列的林林總總的小榜單、細分榜單是否能佐證收錄標準產生了很大的疑問。雖然我個人的立場是除了一些十分知名的歌曲外,瑣碎小歌曲都應該(×)刪除,但還是要參照站內程序,與各位協商,達成共識後再操作為好。鑑於我在音樂收錄標準的處理上曾有欠妥,我在此和各位探討:
- QQ音樂、酷狗音樂等音樂平台的……
- 總榜單可以佐證收錄標準嗎?
- 分榜單(國風榜、飆升榜、內地榜、熱評榜、新歌榜等等)可以佐證收錄標準嗎?
- 除了WP:GNG以外,就周深歌曲而言,哪些獎項/榜單符合NT:MUSIC的收錄條件?
以上。--自由米花🌾🌼 2025年4月29日 (二) 17:55 (UTC)
- 既然沒人回應,那我繼續排查和提報了,扔到存廢討論再說吧。--自由米花🌾🌼 2025年5月8日 (四) 02:45 (UTC)
- @糯米花:一、我個人認為總榜單可以佐證收錄標準,另外符合通用關注度的也應予以保留,而不是以主觀的知名或瑣碎來決定是否保留條目。二、閣下的排查和提報是批量進行嗎?其中大魚 (歌曲)及小美滿條目我已經打撈重寫過了,還是被閣下加上了{{fanpov}}模板。閣下可否先看過條目內容再添加模板,而不是對著周深歌曲的分類直接批量添加?——〚 十九 〛 2025年5月8日 (四) 06:33 (UTC)
- 十九君您好,理解您的憂慮,也藉此機會說明在下掛模板的標準:
- {{Notability}}:條目內的source排除不可靠來源後,剩下的來源僅為軟文者,或來源僅作順帶提及,非有效介紹者。
- {{trivia}}或{{fanpov}}:條目內事無巨細地記錄了這首歌在哪裡被唱過。個人認為,這些資訊瑣碎且無用,即使有可靠來源也是順帶提及之用,非專注於介紹歌曲本身。
- {{advert}},條目內引用了知名或不知名的樂評人,說這首歌如何好聽、溫柔、委婉、動感等。即使開頭加上了「XXX評價」,但大量的正面評價堆砌也是有宣傳之嫌。
- 具體到您所提及的大魚和小美滿,個人認為在評價和演出的環節還是有些瑣碎的。當然,和其他條目相比,這兩個條目做的也相當不錯了,個人覺得屬於可掛可不掛的範疇。就算撤下模板,本人也沒有異議。
- 最後請您保持善意推定,所有的條目本人都是看過後再添加模板的,並不是對著條目批量添加。有些歌曲本人看了之後覺得條目篇幅較少,沒有瑣碎宣傳內容堆砌,source也不是軟文,便沒有添加。(如:同行同往,雖然source有強烈的利益相關,但至少還是寫成了一篇新聞的樣子。)當然,模板添加與否可能和其他人有所爭議,指出有疑慮的部分進行探討以確定邊界也是有必要的。
謝謝您。--自由米花🌾🌼 2025年5月8日 (四) 09:31 (UTC)
- @糯米花:感謝閣下的回應。適才實在是看到自己花了時間重寫的條目被掛模板有些氣惱了,就上面和閣下討論頁中帶情緒的言論向閣下道歉。評價和演出的部分,我是參考了女神和老派約會之必要等獲選優良條目的條目來寫的。除此以外,也感謝閣下付出心力來清理相關條目,我想做這樣的事情很久了。——〚 十九 〛 2025年5月8日 (四) 11:51 (UTC) 1
- 抱歉,我不會像十九君那樣客氣。此事及日前看見京劇名劇目龍鳳呈祥 (京劇)報不滿足收錄標準,讓我對糯米花的判斷力及知識水平十分失望,世事不是有善意就足夠。而且,已參加評選條目顯然與生米一粒的風格截然不同,不去了解發生過何事,然後只用掛板來發表看法,絕對不是好手法。--Factrecordor(留言) 2025年5月9日 (五) 13:22 (UTC)
- 十九君您好,理解您的憂慮,也藉此機會說明在下掛模板的標準:
- @Sinsyuan:據方針WP:討論發起位置「
討論結束後亦應讓討論原地存檔,避免重複在多個頁面存檔後出現討論分支。
」,我移除了你添加的{{存檔至|Talk:周深|WT:收錄標準/音樂}}模板,也請之後不要再添加了。若需留討論記錄可以向這些資訊框的討論頁發送討論通告來連結。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8日 (四) 06:51 (UTC)
請求搬出沙盒條目:戰神賽特(War God Seth)
[編輯]條目位於:User:Superich58/沙盒
條目為原創虛構角色「戰神賽特」之介紹,包含角色設定、出處與應用背景,語氣中立,格式完整,無外部導流。希望能協助搬入主空間,謝謝!
--Superich58(留言) 2025年4月30日 (三) 02:12 (UTC)
- 缺乏參考來源以佐證收錄標準。--自由米花🌾🌼 2025年4月30日 (三) 02:38 (UTC)
- 您需要添加更多的參考文獻,更加完善和增加條目內容,不然即使移入主空間了,也可能因為不符合收錄標準而導致條目被刪除。也許可以參考這個連結https://en.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WikiProject_Video_games/Sources 來添加參考來源,或者任何您找到的可靠來源的參考文獻--Babaibiaobin(留言) 2025年5月2日 (五) 06:00 (UTC)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詳見我與@御坂雪奈:在User_talk:御坂雪奈#閩越都城的討論。爭論焦點是城村漢城是否是閩越都城--Perinbaba(留言) 2025年4月30日 (三) 17:10 (UTC)
- 有關首都只有福州而拒漢六城不是首都的文獻論證就有:2001年的閩越文化的幾個問題——兼論武夷山漢城不是閩越王城、2004版《福建歷史地圖集》(西漢閩越王國、漢軍入閩)、2014年歐潭生:漢初閩越國冶都考、2019年黃榮春:閩越國都城與東冶港、2024黃榮春的《閩都考古錄》。正如在2004版《福建歷史地圖集》所標註的,如果所謂的拒漢六城就是所謂的首都,那為何在當時也還具有爭論的情況下,卻不同時像冶城那樣,兩城同時用上首都的圖標?其次,如果在後期的「漢軍入閩」時也升為首都的話,那為何所謂的閩越國王城不直接和閩越國都城一樣,使用不同的字體和顏色加粗?而如果,真有那位閣下講的所謂:
而且官方的態度就是有兩個都城
,那請問為何為何所謂的閩越國王城是首都的觀點不佔據主流?反倒是以福州論的閩越國都城的說法佔據主流???--御坂雪奈󠄁 2025年4月30日 (三) 17:25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 @御坂雪奈、Perinbaba:根據WP:討論發起位置,若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可添加{{rfc}}模板或在互助客棧發送討論通告來徵求社群意見(即單純通知),但不應直接在這裏討論(因為會分散討論、造成討論割裂)。(
我不知道Perinbaba的本意是「討論通告」還是「在此討論」據此,確定也是直接在此討論。2025年5月1日 (四) 00:49 (UTC),但御坂雪奈回復後就變成後者了,這裏不得不關閉討論。請御坂雪奈將留言貼到討論頁合適位置(如果需要的話),其他編者也至討論頁繼續討論。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30日 (三) 22:54 (UTC)- (剛剛纔發現兩位討論位置是在使用者頁面而非討論頁……由於討論的都是條目相關內容,我已移動至條目討論頁了。請兩位和其他編者繼續在條目討論頁討論就好。)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日 (四) 00:51 (UTC)
- 不是,我回覆的內容是重新論據觀點,給客棧維基人進行講解和分析。--御坂雪奈󠄁 2025年5月1日 (四) 06:52 (UTC)
- 我的意思主要是你回復之後自然地會引來更多回復,造成「在此討論」的效果,所以我不得不關閉()而且你之前的預期應該也是在此繼續討論(而非請大家都去你的使用者頁面)沒錯吧?👀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日 (四) 15:07 (UTC)
- 你應該是要把這篇討論移到討論頁,不是直接去移人家使用者討論頁討論吧?這算僭越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1日 (四) 09:07 (UTC)
- @Ericliu1912:感謝提醒,使用者頁面討論我下次注意,等得到雙方允許再移動()但這篇討論不應移到討論頁,也不應存檔至討論頁,我記得(東8區)今天上午還在路西法人討論頁提及你說明此事?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日 (四) 14:54 (UTC)
- 若如你所說,則我不認同他的意見。討論都發起了,沒事幹嘛重來?直接移過去就好。所以我想他說的是額外張貼的討論通告吧?那因為純粹是通告,所以不用移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1日 (四) 15:12 (UTC)
- 我覺得這裏也一樣,都是討論通告性質的呀,(不管發起者本意如何,)目前就是Perinbaba的「告知大家有這一討論」+御坂雪奈總結他的觀點(也同時大致描述了對方觀點),這種總結也是討論通告通常包含的部分。雙方或其他編者都沒有進行額外的討論。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日 (四) 15:23 (UTC)
- 結果我們是決定放到客棧來一起來分析並尋求共識的,但閣下直接把此話題移動到Talk:閩越,現在要去哪裡討論該爭議???--御坂雪奈󠄁 2025年5月1日 (四) 17:06 (UTC)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2日 (五) 03:59 (UTC) 這裡並非「告訴大家有討論」,而是要在此處「正式開啟」社群討論(本來純是使用者雙方討論)的意思。若是地方不對的問題,那涉及的自是移動此討論,而不是去搬先前的使用者討論。總之,希望閣下往後更加慎重處理此類情況。——
- 我覺得這裏也一樣,都是討論通告性質的呀,(不管發起者本意如何,)目前就是Perinbaba的「告知大家有這一討論」+御坂雪奈總結他的觀點(也同時大致描述了對方觀點),這種總結也是討論通告通常包含的部分。雙方或其他編者都沒有進行額外的討論。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日 (四) 15:23 (UTC)
- 若如你所說,則我不認同他的意見。討論都發起了,沒事幹嘛重來?直接移過去就好。所以我想他說的是額外張貼的討論通告吧?那因為純粹是通告,所以不用移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1日 (四) 15:12 (UTC)
- @Eric Liu:我跟御坂雪奈QQ私聊了下。原先使用者頁面的討論確實太多太亂了,我又移回去了;然後我把這裏客棧的討論摘錄了過去「talk:閩越#閩越都城」。這樣處理應該是最好的。然後這裏的討論無疑是原地存檔了。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日 (四) 18:23 (UTC)
- 直接將此討論移過去顯然較好。都整段給他摘錄了,為什麼還那麼堅持要「原地存檔」此討論呢?我不能理解。——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2日 (五) 04:01 (UTC)
- 如果沒有意外,我晚點會把整段討論完整的移動過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2日 (五) 04:02 (UTC)
- @Ericliu1912:(-)反對:如果討論一開始我沒有關閉,那確實可以直接移過去(通常也確實是移動而非關閉)。但是這裏已經關閉了,且我已經把這裏的討論完整複製到條目討論頁了。這時候,一方面再移動到條目討論頁毫無必要,純粹多出一模一樣的已關閉討論;另一方面,這裏的討論作用就相當於討論通告(明確告訴客棧的編者「哪個條目討論頁有討論需要編者關注」「爭議內容是什麼」——不管Perinbaba的本意是什麼,這裏的寫法和討論通告也幾乎就是一樣的,而御坂雪奈也精煉了他的觀點以讓客棧看到討論的人一目了然;archive頂部也有明確的討論連結以方便客棧編者看到去討論頁。如果移動至條目討論頁則這些通告和觀點總結均不再存在,衹留下一個討論標題和移動目標而已)。此外,見熟悉相關方針的@U:路西法人昨天上午的指示:『移動剩餘的討論存摺理應原地存檔至客棧。』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4:09 (UTC)
- ping錯了……應是U:LuciferianThomas。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4:22 (UTC)
- @Ericliu1912:『錯誤場合發起的討論可被關閉(需指出重新發起討論的合適場所)或移動(需保留討論討論主題及移動目標頁面連結)。』(WP:討論發起位置)顯然既關閉又移動是不合情理的。就像你當初也不應該將「Talk:自立浸信會#Independent_Baptist的譯名問題」存檔至條目討論頁(而是應該存檔至客棧)。該例和此例本來就都是發生在客棧的討論,我無法理解為什麼你一定要存檔到條目討論頁。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4:15 (UTC)
- @Ericliu1912:「移動」是將不符合討論發起位置的內容整串移動到合適位置延續原來的討論。所以「關閉+複製」效果上等同移動,所以「
都整段給他摘錄了
」當然是應該原地存檔啊?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4:21 (UTC) - @Ericliu1912:此外,我非常抗議你多次在討論頁存在討論的情況下,不達成共識而逕自修改內容——或像這裏「宣告」將直接做出行動我不得不說這實在是「官僚氣」太重,也令人慍惱,也「逼迫」他人立刻放下其他事以儘快回應——的行為。這顯然不符合WP:共識的要求(
而假若編者無視討論頁內容,而繼續編輯或回退爭議性內容的話,便可能會為爭議性的編輯負責從而招致制裁。
)。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4:26 (UTC)- 那就算了吧,我也不是很在意這種細節。不過我得說你一開始的處理並不恰當。——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2日 (五) 04:53 (UTC)
- 我移動使用者頁面討論的行為確實不恰當。我一開始是覺得那些使用者頁面討論全是有關條目的內容,不如移到條目討論頁以方便其他編者閱讀;不過那些內容確實要比一般的條目討論頁更加瑣碎難讀,而且應當徵得雙方允許纔能移動纔是。至於這裏的「發起錯誤位置」討論,如果我沒移使用者頁面討論(我原本是想其他編者可以延續他們的使用者頁面討論,對其中的一些留言做出回復),我一般是會直接移動而非存檔的;但當時移了使用者頁面討論,就當作是討論通告存檔了……存檔之後,既然確也可起到「討論通告」的作用,也就不「重新打開+移動」,而是「摘錄+這裏的自然存檔」了——我覺得「關閉討論+原地存檔」不如「移動」更好,但也沒什麼大問題。(一些則更適合關閉,不適合移動,例如「Talk:自立浸信會#Independent_Baptist的譯名問題」。)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5:14 (UTC)
- 另外,我指的移動討論是將此處全部討論移到討論頁,與該處討論整合,並非「關閉」或「重複存檔」,所以我想你誤會了。我也想指出,一開始若能正確移動話題,所謂「同時摘錄」是沒有必要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2日 (五) 04:53 (UTC)
- 我想過前一種可能性的,不算「誤會得多」;既然已經關閉+摘錄,我認為已算妥善處理,沒必要整合討論……一開始若選擇移動,那自然沒必要「原地關閉+摘錄」,這個我當然認同(見上條回復),之前我每次也都是直接移動的。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5:14 (UTC)
- 本來通告且是要另外發的,我想目前要直接把這篇湊著用當成討論通告也行,但不是像一開始補加定義說什麼這則討論本是「討論通告性質」來辯解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2日 (五) 04:55 (UTC)
- 我沒說「本是討論通告性質」啊……我一直說的是「可當作」。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5:14 (UTC)
- 最後哥們,我不是說了「如果沒有意外」嗎?這就是在等待社群意見,剛剛又還沒移,現在也沒要移,你是在緊張什麼?請冷靜一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2日 (五) 05:02 (UTC)
- 如果你說的是「沒有反對意見」那還尚可(雖然我覺得也沒必要強調),但「意外」實在是太過了……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5:14 (UTC)
- 我復原了一下你第一次回復的時候編輯衝突刪除的我的留言(87075542)。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5:14 (UTC)
- 那就算了吧,我也不是很在意這種細節。不過我得說你一開始的處理並不恰當。——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2日 (五) 04:53 (UTC)
- @Ericliu1912:(-)反對:如果討論一開始我沒有關閉,那確實可以直接移過去(通常也確實是移動而非關閉)。但是這裏已經關閉了,且我已經把這裏的討論完整複製到條目討論頁了。這時候,一方面再移動到條目討論頁毫無必要,純粹多出一模一樣的已關閉討論;另一方面,這裏的討論作用就相當於討論通告(明確告訴客棧的編者「哪個條目討論頁有討論需要編者關注」「爭議內容是什麼」——不管Perinbaba的本意是什麼,這裏的寫法和討論通告也幾乎就是一樣的,而御坂雪奈也精煉了他的觀點以讓客棧看到討論的人一目了然;archive頂部也有明確的討論連結以方便客棧編者看到去討論頁。如果移動至條目討論頁則這些通告和觀點總結均不再存在,衹留下一個討論標題和移動目標而已)。此外,見熟悉相關方針的@U:路西法人昨天上午的指示:『移動剩餘的討論存摺理應原地存檔至客棧。』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4:09 (UTC)
- @Ericliu1912:感謝提醒,使用者頁面討論我下次注意,等得到雙方允許再移動()但這篇討論不應移到討論頁,也不應存檔至討論頁,我記得(東8區)今天上午還在路西法人討論頁提及你說明此事?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日 (四) 14:54 (UTC)
- 不是,我回覆的內容是重新論據觀點,給客棧維基人進行講解和分析。--御坂雪奈󠄁 2025年5月1日 (四) 06:52 (UTC)
- (剛剛纔發現兩位討論位置是在使用者頁面而非討論頁……由於討論的都是條目相關內容,我已移動至條目討論頁了。請兩位和其他編者繼續在條目討論頁討論就好。)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日 (四) 00:51 (UTC)
「冨」
[編輯]本站標題是否應用此字,或改用「富」為宜?如富嶽三十六景(部分轉換)、冨樫義博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1日 (四) 15:11 (UTC)
- 這個字只是富的異體字吧。感覺合併為佳。--The Puki desu(留言) 2025年5月2日 (五) 06:10 (UTC)
- 如果是新舊字體差異的話,應當推回舊字體,然而如果異體字的話,則應比照蘇姿「丰」和謝衣「鳯」保留。--赤羽蒼玄(留言) 2025年5月2日 (五) 06:52 (UTC)
- 前面兩個算是中文異體字,這個算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4日 (日) 05:34 (UTC)
- 應該使用中文常用字形。中文主要工具書甚至都沒收這個字。--Kethyga(留言) 2025年5月2日 (五) 10:44 (UTC)
- 此類漢字問題可分爲以下情形:
- 如屬中文異體字:(依WP:異體字)
- 且在所有地區罕用於所在語詞,則改爲常用字;
- 且在至少一地常用於所在語詞,則先到先得,不得修改,例如謝衣鳯;
- 如非中文異體字:
- 所在語詞屬於中文專有名詞,則保留此字,例如含有「の」的中文品牌或作品名稱;
- 所在語詞不屬中文專有名詞:(依NC:USECHINESE)
- 且不比中文翻譯的名稱在中文中更加常用,則改爲中文翻譯的名稱;
- 且比中文翻譯的名稱在中文中更加常用,或不存在中文翻譯的名稱,則保留此原文名稱;
- 如屬中文異體字:(依WP:異體字)
- 「冨樫義博」顯然不合修改情形,而符合保留情形;「富嶽三十六景」僅經Google則較難判斷。--— Gohan 2025年5月6日 (二) 03:21 (UTC)
主席的玉照沒了
[編輯]
(*)提醒:條目毛澤東之前使用的那張官方肖像被刪除了,雖然後面有人補回去,但似乎影響到了一些條目(比如竹幕)和模板(比如T:User 毛澤東)。可能有大量相關模版和條目需要修復。--KurGenera(留言) 2025年5月1日 (四) 20:28 (UTC)
- [1][2],[3][4]。--YFdyh000(留言) 2025年5月1日 (四) 21:21 (UTC)
- 不能換回去嗎?放一張又模糊又有污漬的掃描件也說不過去吧。--The Puki desu(留言) 2025年5月2日 (五) 06:08 (UTC)
標題已修改
[編輯](節刪)
- 說的對,一大堆品質低劣的條目,嘖嘖。--August討論‧簽名‧回復請ping 2025年5月3日 (六) 11:44 (UTC)
- 抱怨和直接扔進垃圾桶(指一股腦的提刪)最容易。動手改善最難。呵呵(恭喜你你又水到一個議題)。——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5月6日 (二) 03:58 (UTC)
- 不明白這個討論串的意義在哪裡,比起還算有點意義的stub,感覺在客棧諷刺除了刷存在感毫無意義啊。--—遠方傳來風笛(Talk) 2025年5月7日 (三) 16:33 (UTC)
- (:)回應,開串主當時一發起這農場標題,我那時在監視列表瞬時看到,就想立即回覆吐槽他,「我維何時變得如此空泛虛談?!」,但還是忍下來了,隱而不發。
後來看到首先回覆的用戶U:August.C,這使用者「自稱是個高中生」,忽然間我就似乎意會到了什麼。我猜想大概就是年齡的原因吧。
老實講,我想不出發這標題有何具體意義,完全沒提到任何具體條目,只丟個標題說我維如何,然後空泛虛談地要旁人改善,要旁人【洗編輯數】,看了實在讓人「黑人問號?!」。我內心只覺得發這類農場標題文有何意義?
沒指定哪個條目需要改善→變成標題農場,易流於空泛虛談。
要旁人改善此情形→我維中文條目達140餘萬條,到底要人改善哪個條目?!讓人看得黑人問號。
能待在我維裡面,幾乎都是老骨頭了→編輯次數超過500次後,為何要響應發串者洗編輯數?難道是為了取得超資深延伸確認使用者權限?--Znppo(留言) 2025年5月7日 (三) 17:14 (UTC) - (!)意見,我的結論,發起這種空泛議論似乎完全不會有任何效果,自然也不會有旁人聽從你的空泛號召,所以又輪迴到,起始迴圈Loop,發這類農場標題文有何意義?
只能說年輕真好,看了開串使用者User:Kurgenera在Wikipedia:權限申請/申請巡查權裡,在申請文中提到他最近課業如何,看來亦是一個學生。
再搭配,首先回覆的用戶U:August.C,這使用者「自稱是個高中生」。
結論,我只能說年輕真好,如無太大意外的話,實際年齡和心智年齡,兩者似乎是正相關。--Znppo(留言) 2025年5月7日 (三) 17:14 (UTC) - 也沒說是年輕人就一定有問題吧,我看到不少老人依舊是我行我素。----Cat on Mars 2025年5月7日 (三) 18:00 (UTC)
籍貫與出生地
[編輯]中文維基百科應該有不少混淆了籍貫與出生地,特別是將籍貫寫入出生地的情況可能會比較多。另外分類「**人」是否合適或者準確,比如分類Category:北京人,在分類中寫著本類僅收錄籍貫(出生地或祖籍地)是北京的人(people from Beijing)。其他北京相關人物請見母類:北京人物。
,把籍貫和出生地放在同一人分類中不準確,至少在資訊提取的時候,無法直接從分類中區分北京是出生地,還是籍貫。--Kethyga(留言) 2025年5月4日 (日) 08:05 (UTC)
- 「將籍貫寫入出生地的情況可能會比較多」能否舉例。關於分類,請指出具體問題和可行方案?某地人的概念非常複雜,不止於籍貫和出生地,分類的說明是一個建議做法。--YFdyh000(留言) 2025年5月4日 (日) 12:29 (UTC)
- 分類比較寬泛,不應該限制過多,否則就會出現大量「北平出生人物」這種過度分類(北平本身倒還好,要命的是極小的行政區劃也要分立的情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4日 (日) 13:50 (UTC)
- 中維應將行政區劃方面的人物分類全部棄用定義長期不精準、混亂、有歧異的「**人」,改為更大範圍的「**相關人物(People associated with xx / People of xx)」 (68110385),底下新增定義明確的「**出生人物(Births in xx)」,同時使「**相關人物」與「**出生人物」和其他語言對應分類的定義更加吻合。--HanTsî(留言) 2025年5月5日 (一) 04:01 (UTC)
- 與籍貫 / 故鄉 / 家鄉、戶籍地 / 居住地、學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友」)、工作地(「**(學校)教職員」、「**政治人物」(北京市政治人物 / 台北市政治人物))等有關行政區劃人物和分類屬於「**相關人物」。--HanTsî(留言) 2025年5月5日 (一) 04:25 (UTC)
- 寫入相關人物更加不精準吧。是否不少人物可能出現10個以上的xx地相關人物分類。--YFdyh000(留言) 2025年5月5日 (一) 04:27 (UTC)
- 那還請你提出一個大家長期能夠接受、精準、不混亂的具體「**人」定義出來。並非直接出現在「**相關人物」,而是透過現有子分類與「**出生人物」間接出現,就如同國家方面的「在**的外國人」,傳主條目不應直接出現在「在**的外國人」,應透過子分類(如大使 / 運動員 / 學者 / 演藝人員 / 留學生)間接出現,直接在傳主條目添加「在**的外國人」就會出現被使用者移除的行為(76216789、76219044),直接讓傳主條目出在「**相關人物」當然也會出現類似行為,所以一定是間接。每個人都有遷徙自由(當然也有被迫遷徙的情況),間接出現在複數個、甚至超過10個的「**相關人物」裏頭本來就是件再正常不過的事,「在**的外國人」亦同。--HanTsî(留言) 2025年5月5日 (一) 05:08 (UTC)
- 棄用「**(行政區劃)人」的想法在2023年8月就表達過。--HanTsî(留言) 2025年5月5日 (一) 05:51 (UTC)
- 「籍貫」本就是各地定義大相徑庭的概念,不宜如此使用。其條目目前的定義句「籍貫,通常指父親與祖父的長居地」涉嫌以中國大陸為中心;況且「父親與祖父的長居地」幾乎不會出現在條目序言,毋庸置疑無法define人——defining是英維分類相較中維分類更爲寬鬆的要求,更遑論合乎中維更爲嚴格的「定義性特徵」。「父親與祖父的長居地」若爲任何分類標準,則會導致此等分類滅絕。--— Gohan 2025年5月6日 (二) 03:44 (UTC)
- 同意@神秘悟飯關於「籍貫」缺乏定義性的見解。我推的做法是:剔除「籍貫」為收錄為「xx人」的條件。「people from x」為「xx人」的等價,意為「來自xx的人」。在英文中,「people from x」脫離不了「出生」(born)、「成長」(raised)的脈絡,「xx人」的分類認定宜以此為原則,並搭配個案判斷:
- 例1:出生於上海,生活直到5歲遷居香港,此後在香港就學成長。→「香港人」(✔);「上海人」(可以✔)
- 例2:出生於臺北市的醫院,但只在基隆生活成長。→「基隆人」(✔);「臺北市人」(✗)
- 在中國大陸坊間或許有因為父母來自重慶被稱作「重慶人」的習俗。但百科全書的受眾是一般、不特定使用者,因此必須採用「普世觀點」。平時條目內文編纂,應將「xx人」不確定字眼,化為「出生」、「成長」,甚至「籍貫xx」的敘述(若為資料出處限制),再據以判斷分類設定。--Seanetienne(留言) 2025年5月8日 (四) 16:29 (UTC)
- 關於例2和普世觀點,如果在美國出生但在外國成長生活,不能放在「美國人」分類,可能違背普世觀點?xx人與xx人物分類是否等價的問題。--YFdyh000(留言) 2025年5月9日 (五) 09:07 (UTC)
- 例2的話還要看具體情況,比如父母有台北人,說他是台北人也不是不可以。有些人經歷比較複雜,在很多地方都住過,這個時候根據父母是哪裡人來確定他是哪裡人也是一種比較常見的做法。--側耳·傾聽 2025年5月9日 (五) 09:14 (UTC)
- 感謝@YFdyh000、@Whisper of the heart的提點,說明多元樣態真的有勞個案斟酌...。YFdyh000舉的情境,像是馬友友的案例(父母中國移民/出生於法國/主要成長於美國→美國人)。美國特別,是因為採取「屬地主義」公民籍,看到「在美國出生」就基本上確定是美國公民。至於是否等價,個人認為「xx人」跟「來自xx的人」(people from x)的差異,是在中文語境中,「xx人」相較帶有主觀認同色彩,這也就是這裡有點棘手的地方。--Seanetienne(留言) 2025年5月9日 (五) 14:54 (UTC)
- @Sinsyuan:據方針WP:討論發起位置「
討論結束後亦應讓討論原地存檔,避免重複在多個頁面存檔後出現討論分支。
」,我移除了你添加的{{存檔至|WT:生者傳記}}模板,也請之後不要再添加了。籍貫問題也遠不止包括生者傳記。若需留討論記錄可以向這些資訊框的討論頁發送討論通告來連結。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8日 (四) 06:54 (UTC)
模板爆炸
[編輯]一些大型條目模板爆炸了,比如反送中運動和五月風暴。遇到類似情況如何處置?╮(╯_╰)╭--KurGenera(留言) 2025年5月4日 (日) 14:57 (UTC)
- 分類:引用模板後大小超過限制的頁面。有時候把{{NoteTA}}改為{{NoteTA-lite}}可以解決。--Kcx36(留言) 2025年5月4日 (日) 20:11 (UTC)
- @Kcx36:改了改反送中運動,它的模板還是炸的。還是說放著不管等有人清理好?(400K字節還是太多了)--KurGenera(留言) 2025年5月5日 (一) 03:30 (UTC)
- 反修例太長了,我篩了一下主條目基本上沒有什麼模板可以替換了(除非把cite改成invoke?)。這個條目也應該精簡,特別是一大堆沒有用的圖片,還有什麼東西都往裡面塞的資訊框。 ——魔琴[留言 貢獻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5月10日 (六) 04:55 (UTC)
人物資訊框不用掛國旗了?
[編輯]我看很多人物條目資訊框裡的國籍、政黨、居住地等內容不再掛國旗了,例如帶國旗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變成了純文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出了什麼新的方針指引嗎?求教。--側耳·傾聽 2025年5月5日 (一) 13:28 (UTC)
- MOS:資訊框旗幟,另見該指引的討論頁。--YFdyh000(留言) 2025年5月5日 (一) 13:35 (UTC)
- 如果是體育競技等賽事代表的國家/地區,仍建議添加旗幟模組。該方針是參照英維翻譯而來。--Cygz(留言) 2025年5月8日 (四) 18:22 (UTC)
Alzheimer's 臺灣用語
[編輯]
「阿茲海默症」才是「Alzheimer's disease」在臺灣的主流中文用語,以下5個資料庫(橫跨坊間、官方、學術)的搜尋結果分布顯而易見:
資料庫 | 阿茲海默症 | 阿茲海默氏症 | 阿滋海默症 | 阿滋海默氏症 | 阿茲海默病 | 阿茲海默氏病 | 阿滋海默病 | 阿滋海默氏病 |
---|---|---|---|---|---|---|---|---|
自由時報 | 1,769 | 81 | 54 | 5 | 14 | 3 | - | 1 |
中時新聞網 | 530 | 23 | 4 | - | 10 | - | 1 | - |
康健雜誌 | 742 | 55 | 9 | 1 | 4 | 1 | - | - |
衛生福利部 | 1,870 | 454 | 4 | 225 | 47 | 153 | 1 | 6 |
臺灣碩博士論文系統 | 1,463 | 323 | 99 | 42 | 50 | 14 | 4 | 2 |
註:衛福部全文檢索系統使用「關鍵字搜尋」結果("");論文系統勾選「論文名稱」、「關鍵詞」、「摘要」,查詢模式選「精準」 |
--Seanetienne(留言) 2025年5月5日 (一) 16:03 (UTC)
- 想請教一下大陸及香港方面對於此一疾病的正式稱呼及最通俗稱呼各是什麼?確定以後,可據此調整地區詞轉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6日 (二) 05:45 (UTC)
- 大陸方面,術語在線、《ICD-11 精神、行為與神經發育障礙臨床描述與診斷指南》、《精神病學》(第9版)等均稱「阿爾茨海默病」。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6日 (二) 05:56 (UTC)
- 香港的通俗稱呼是「阿茲海默症」,正式的話不太清楚。--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式波 2025年5月8日 (四) 07:25 (UTC)
- 台灣地區詞最佳設定值是誰,一目了然,某使用者還是堅持disease要翻成「病」、syndrome才能翻成「症」,非按此規則就是「錯誤」的,殊不知臺大醫院早就示範台灣人充足的理解力:「阿茲海默症是一種不可逆,進展性的腦部疾病。」以為一份掛在台灣臨床失智症學會網站的對照表具有絕對權威性(Special:Diff/84214853、Special:Diff/84214885),但同一份檔案Alzheimer's作「阿茲海默氏病」而Parkinson's作「巴金森氏症」,況且從該學會的其他發布看來,「阿茲海默氏病」不盡然是他們的政策。
- 此問題也發生在Parkinson's那裡,屢次不聽勸阻(Special:Diff/84198874,Special:Diff/84202322,Special:Diff/84203456),而且不諱言瞧不起台灣的用語形式(Special:Diff/84202316)。如今,具體數據擺在眼前,共識狀態明確——大眾媒體壓倒性90%以上用的正如我所說;政府機關、學界也有過半使用特定形式,且90%以上者用「症」不用「病」。在Wikidata那裡的舉動不說,現在明確證據攤出來了,乾脆不演了,直接衝了(Special:Diff/87161376)。他的一意孤行,做了錯誤表述,邊緣化了90%的台灣讀者。像這樣,跟本不屑地區用詞實務者,沒有資格著手用語轉換,就此例而言,尤其是台灣的用語。--Seanetienne(留言) 2025年5月6日 (二) 15:28 (UTC)
- 如果可以,請給出一些適合用來註釋臺灣方面譯名的官方檔案或醫學辭典(至少能對標大陸地區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6日 (二) 20:40 (UTC)
- Google上查到的有:2008年行政院衛生署主編的《實用醫學辭典》;國家教育研究院2015年出的《醫學名詞》,看來已經納入樂詞網了(醫學名詞中譯手冊- 醫事司)。Seanetienne(留言) 2025年5月7日 (三) 17:02 (UTC)
- 那就差港澳方面的通稱了。給了以後我有空就把條目改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9日 (五) 15:00 (UTC)
- Google上查到的有:2008年行政院衛生署主編的《實用醫學辭典》;國家教育研究院2015年出的《醫學名詞》,看來已經納入樂詞網了(醫學名詞中譯手冊- 醫事司)。Seanetienne(留言) 2025年5月7日 (三) 17:02 (UTC)
- @Ericliu1912管理員,@Sohryu Asuka Langley Not Shikinami有做回應(Special:Diff/87193154),香港的通稱是「阿茲海默症」。我找了幾個香港新聞網站(香港01、大公文匯網、明報新聞網),這看來確實是最普遍的用語。--Seanetienne(留言) 2025年5月9日 (五) 15:16 (UTC)
- 傳媒可能不太夠,需要一些辭典或醫學文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9日 (五) 18:18 (UTC)
- 如果可以,請給出一些適合用來註釋臺灣方面譯名的官方檔案或醫學辭典(至少能對標大陸地區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6日 (二) 20:40 (UTC)
浦東新區、濱海新區這樣的區劃能不能算市轄區?
[編輯]浦東新區、濱海新區在中文裡最後一個字是區,因此不太存在和區相比的分辨。然而「新區」似乎是一個整體性的專有名詞,似乎不應被視為市轄區。前者在英文裡對應new area,後者則是district,浦東新區歷史上也是歷經八年才開始有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會等建制的,維基百科應該如何處理這個問題為宜?--∮♩♪♫♬♭♮♯☧⚧☦︎ 2025年5月6日 (二) 05:28 (UTC)
- 要處理的問題是什麼?閣下列舉的浦東新區、濱海新區現時皆為行政區劃上的市轄區,但我知道您想要討論的對象應該是湘江新區這種。單指標題的問題的話,如果是浦東、濱海,完全且應該算作市轄區,但湘江新區這種顯然不算市轄區。--Hamish T 2025年5月6日 (二) 05:30 (UTC)
- 浦東新區和濱海新區是上海和天津下轄的行政單位沒錯,但屬不屬於「市轄區」類目,應不應該這麼描述我認為似乎有討論空間--∮♩♪♫♬♭♮♯☧⚧☦︎ 2025年5月6日 (二) 14:55 (UTC)
- 浦東新區、濱海新區是國務院發文批覆(國函〔1992〕145號、國函〔2009〕125號)、民政部正式登記的縣級行政區。其他新區、開發區大多是黑區。--Kcx36(留言) 2025年5月6日 (二) 08:31 (UTC)
- 1992-145和2009-125確實是有批覆,但是這個批覆並沒有認定浦東新區和濱海新區是這個地方本來的那種市轄區,新區和區甚至採用了不同的英文單詞,而且尤其是浦東新區,在1992-145後8年才正式建立人民政府和人民代表大會,在這之前浦東新區就只是個管委會管理的新區,很明顯不符合一般認知的「市轄區」,是否應該認為浦東新區和濱海新區不屬於「市轄區」,而是一種特殊的、擴權的「新區」?--∮♩♪♫♬♭♮♯☧⚧☦︎ 2025年5月6日 (二) 15:00 (UTC)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編). 《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 北京: 中國地圖出版社. 2018. ISBN 978-7-5204-0423-5.、《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GB/T 2260-2007)、[5],浦東新區、濱海新區是市轄區。根據[6],行政區劃名稱沒有官方英文名,只有官方羅馬字母拼寫(漢語拼音)。--Kcx36(留言) 2025年5月6日 (二) 15:13 (UTC)
- 附議K君。同時我也重復一遍,
閣下列舉的浦東新區、濱海新區現時皆為行政區劃上的市轄區
。這兩個區是有行政區劃代碼的。您不必糾結這兩個區,您要糾結的是湘江新區等這些沒有行政區劃代碼的「新區」,所以您要糾結的問題是條目內如何標註這些區域的屬性嗎?--Hamish T 2025年5月6日 (二) 19:36 (UTC)
- 附議K君。同時我也重復一遍,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編). 《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 北京: 中國地圖出版社. 2018. ISBN 978-7-5204-0423-5.、《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GB/T 2260-2007)、[5],浦東新區、濱海新區是市轄區。根據[6],行政區劃名稱沒有官方英文名,只有官方羅馬字母拼寫(漢語拼音)。--Kcx36(留言) 2025年5月6日 (二) 15:13 (UTC)
- 1992-145和2009-125確實是有批覆,但是這個批覆並沒有認定浦東新區和濱海新區是這個地方本來的那種市轄區,新區和區甚至採用了不同的英文單詞,而且尤其是浦東新區,在1992-145後8年才正式建立人民政府和人民代表大會,在這之前浦東新區就只是個管委會管理的新區,很明顯不符合一般認知的「市轄區」,是否應該認為浦東新區和濱海新區不屬於「市轄區」,而是一種特殊的、擴權的「新區」?--∮♩♪♫♬♭♮♯☧⚧☦︎ 2025年5月6日 (二) 15:00 (UTC)
新聞局登記證號等純審查/分級編號可否納入資訊框?
[編輯]以往中華民國行政院新聞局對其審查的書刊賦予編號——登記證號,此非國際標準書號(ISBN)或圖書分類法等可爲大衆索引的編碼;如今多國多地仍有影視以至唱片、遊戲等的純供審查或分級的編號,之於普羅大衆亦無索引作用。故有以下問題:
- 對於大衆,美中以外多國標準書號或圖書分類法編號似比任何審查/分級編號更具索引價值,是否比審查/分級編號更值得納入資訊框?
- 審查/分級的公開意見/結果是否比其編號更具百科價值?更值得納入條目?或應置於較其編號更顯眼的位置?
- 審查/分級編號是否愛好者資訊?可否納入資訊框?
- 如可,任何政治實體的審查/分級編號可否平等地納入資訊框?
- 如可,已知臺灣等分級、中國大陸的審查均對同一電影的不同(語音/格式等)版本分別賦予編號;{{電影資訊框}}的「公映授權」欄可否列出全部版本編號?抑或僅可列出首輪公映2D原聲最高分級版本的編號?
- 如可,已知申請中國大陸公映的電影在初審通過後即可取得授權條款編號,但有授權條款編號不意味通過終審或獲得公映授權條款,則在中國大陸通過初審而不通過終審的電影在{{電影資訊框}}的「公映授權」欄,如列明可靠來源,可否一併填寫「不獲公映授權」及其編號,或僅填寫其編號?
--— Gohan 2025年5月6日 (二) 10:02 (UTC)
- 結構化數據首先考慮維基數據。如果有官方頁面可查編號得到較多的進一步資訊,可考慮以外部連結意義放在資訊框,否則單純編號不建議提供給讀者,讀者無法快速理解和運用。如果「無」「復原」是不常見、通常會被條目正文介紹的,資訊框寫入千篇一律的「有」或者無額外資訊的「無」可能意義不大?提供單純索引號而無功用價值可能WP:RAWDATA?註明「情形」可能需要理解因果,比如相關內部連結。不同版本,我傾向維基數據及其優先級、修飾符功能。編號旁的狀態,如果能統一寫法規格,不反對加注。--YFdyh000(留言) 2025年5月6日 (二) 10:26 (UTC)
- 以較多需要當局審查或分級的電影爲例,美國、新加坡、臺灣、香港、中國大陸等結果均無網址單獨固定的網頁。單純編號的確意義不大。維基數據確是現有編號的理想歸宿。--— Gohan 2025年5月7日 (三) 08:46 (UTC)
- (+)支持寫入維基數據內。--自由米花🌾🌼 2025年5月8日 (四) 13:03 (UTC)
- 據方針WP:討論發起位置「
討論結束後亦應讓討論原地存檔,避免重複在多個頁面存檔後出現討論分支。
」,移除{{存檔至|Template talk:電影資訊框|Template talk:電視節目資訊框|Template talk:Infobox book}}模板。若需留討論記錄可以向這些資訊框的討論頁發送討論通告來連結。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6日 (二) 11:39 (UTC)- 明確標記討論關閉以後,理當可以存檔多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9日 (五) 14:59 (UTC)
是否加入球形地圖
[編輯]英維國家資訊中的地圖絕大部分國家的都是第一張爲球形地圖,之後纔是局部,中維是否應該仿照英維編寫。--Gdagys(留言) 2025年5月6日 (二) 14:04 (UTC)
關於徵求來源系列維護模板的字句修訂
[編輯]這其實算是我在條目探討一則留言的後續。維基百科目前存在大量徵求來源維護模板,大多措辭如下:
維基百科所有的內容都應該可供查證。請協助補充可靠來源以改善這篇條目。無法查證的內容可能會因為異議提出而被移除。
——{{Unreferenced}}
請協助補充多方面可靠來源以改善這篇條目。
——{{Onesource}}、{{Refimprove}}
請協助補充可靠來源,無法查證的在世人物內容將被立即移除。
——{{BLPsources}}
由此可見,這些模板都要求我們「補充來源」。這本是好事,但既然「可供查證是維基百科內容的門檻」,我們要做的不單是「補充」,更是「根據新來源重寫」;不是「用來源證明現有文字」,而是「將可靠來源的各個主要觀點都寫下來」。因此,我提議徵求來源維護模板和相關模板中的「補充來源」替換爲「根據新來源重寫」,例子如下:
維基百科所有的內容都應該可供查證。請協助根據可靠來源重寫本條目。無法查證的內容可能會因為異議提出而被移除。
——{{Unreferenced}}
請協助根據可靠來源重寫目前依賴第一手來源的內容以改善這篇條目。
——{{Onesource}}
請協助根據可靠來源重寫目前無法查證的內容以改善這篇條目。
——{{Refimprove}}
請協助根據可靠來源重寫目前無法查證的內容,無法查證的在世人物內容將被立即移除。
——{{BLPsources}}
以上,提請諸君討論。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5月8日 (四) 13:16 (UTC)
- (+)支持,之前完全沒想到這一點,我覺得想法非常好。另外看到這一提案,我個人主要想到的理由倒沒有「要求『將可靠來源的各個主要觀點都寫下來」那麼強(當然這絕對是最應該做的事),我想到的是:無來源內容大多是編者隨手寫的低質內容,本身就並非是來自於可靠來源,因而改善途逕自然不應是「找可靠來源去生拼硬湊地來佐證原本就並非出自可靠來源的表述」,而是重寫。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8日 (四) 13:20 (UTC)
- (!)意見 大部分是需要基於可靠來源證明並重寫或改寫完善,但有些表述確實只需補上有效來源即達標(如新聞報道),引導「重寫」是非必要的。所以表述中性一些為好,如請基於可靠來源改善這篇條目、請補充可靠來源以改善這篇條目。
Unreferenced變成{{重寫}}是不必要的。Onesource並非第一手來源而是唯一來源,如依賴單篇報道。「重寫目前無法查證的內容以改善這篇條目」可能錯誤引導,某些可能該移除而非重寫。BLP「將被立即移除」長期未有做到,是否有必要改說「應被」(理應、引導)或者「可能被」(警示,符合事實)?--YFdyh000(留言) 2025年5月9日 (五) 08:56 (UTC) - 不支持「重寫」這樣的強硬措辭,只能說,雖然我們很期望所有條目的描述應該有來源引證以滿足Wikipedia:可供查證的要求,但基於長期的現實情況,而且這個要求並不是系統技術上的限制,而是業務上的要求而可以被「強制」遵照,不少老舊甚至是涉及基礎事物的條目都存在類似的問題。所以這種標示更多是請求去做,而不是要求去做,有時候是Wikipedia:能力亦為必需的情況——有能力儘量去做(補充來源等),沒能力的儘量不要弄(至少掛個標示提示,自己動手很多做多錯多)。與其糾結於這些標示是否需要更強硬的語氣去「驅使」其他人,倒不如自己動手先逐點解決這類已有來源缺的逐個個例,如果連這都做不到,放下,去做其他自己能做的工作,或者至少嚴於律己也可。——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5月10日 (六) 03:04 (UTC)
這裡是要把錯誤的「請求」修正為正確的「請求」,如果「根據可靠來源重寫」的措辭太「強硬」,那麼「補充多方面可靠來源」是不是也像一種「驅使」?我們是不是該改成「拜託拜託,能不能加個外部連結습니다,PTT還是知乎都沒問題的ありがとうございました」? ——魔琴[留言 貢獻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5月10日 (六) 04:17 (UTC) 1所以這種標示更多是請求去做,而不是要求去做
- 「請協助補充多方面可靠來源以改善這篇條目。」我認為這樣的「請求」已經足夠。至於你那種樂子話一樣的來源「肯求」,你這麼喜歡這樣的話,
聳肩。——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5月10日 (六) 05:36 (UTC)
- 「請協助補充多方面可靠來源以改善這篇條目。」我認為這樣的「請求」已經足夠。至於你那種樂子話一樣的來源「肯求」,你這麼喜歡這樣的話,
有關在建城市軌道交通條目中的計劃通車時間
[編輯]留意到近期廣州地鐵條目中的未來發展一欄,針對一些在建線路的「計劃通車時間」遭到多次刪改,看看各位的意見認為要不要添加「計劃通車時間」以尋求共識? @Cygz、TimWu007、Jackycheung0929--Nissangeniss(留言) 2025年5月8日 (四) 14:57 (UTC)
- 添加上「計劃通車時間」是一名匿名使用者的貢獻。
- 但是通過觀察優良條目北京地鐵中未來發展的章節,則發現實際上除了是今年確定開通的線路,其餘的通車時間要不是沒有來源,要不是計劃趕不上變化。而再觀察規模比廣州地鐵更大的上海地鐵,則發現其對於線路規劃及建設的通車時間的參考來源則更少。而再參考比廣州地鐵開通更早的天津地鐵,其對於未來發展的參考來源中的描述,則更表現出「計劃趕不上變化」。
- 其實現在城市軌道交通的建設已不是十幾年前那般迅速,市政工程的計劃趕不上變化是常常發生的,社會上有不少觀點認為中國的大基建時代已經過去了,地鐵的建設也被新的國家標準束縛。
- 回到廣州地鐵這方面說,2017年就說21號線會在當年開通[7],2022年說11號線會在當年開通[8],而這兩條線都因各種原因推遲通車時間,但官方均未確認,僅僅是「預計」、「初定」等措辭。而對於今年開通的幾條線路,官方的措辭[9]則沒有用預計的詞語。
- 因此,我更傾向於不單獨加上「計劃通車時間」這一列。如果通車時間已被官方確認,或有相關方的官方回復(如人民網的領導留言板、12345等),則可如該版本或該版本中在土建進度中加以備註。當然,需要一列備註欄以存放參考來源,無論是剛開始建設線路的環評報告等檔案,還是確認通車時間的新聞。--Cygz(留言) 2025年5月8日 (四) 18:19 (UTC)
- 鄙人未參與相關條目修繕,但據我經驗,城市軌道交通的「預計通車時間」大部分比較固定,但也存在變動的情況,建議以各工程環評檔案內的通車時間為準,若後續有公告、問政回復等資訊確定新的通車時間則以後者為準。--—遠方傳來風笛(Talk) 2025年5月9日 (五) 05:45 (UTC)
歷任教宗譯名
[編輯]某些教宗譯名地區詞多有不同,或許要修訂一下。另外我前幾天寄信問臺灣地區主教團,他們說自己也參考香港教區的歷任教宗名單,所以確定臺灣方面的「官方中文譯名」當是不能指望了,就看教會或世俗文獻常用名稱吧(但他們自己文獻也到處混用Orz)。——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8日 (四) 17:52 (UTC)
- 根據WP:討論發起位置的要求,已在WikiProject_talk:基督教發送討論通告。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8日 (四) 17:58 (UTC)
- 大陸這邊似乎沒有規範?不過《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提到了一些教皇的譯名,可作參考,我前段時間搞了幾個重新導向。——傑里毛斯(留言) 2025年5月8日 (四) 18:21 (UTC) 1
- 我隨便舉幾個例子:
- Pius PP.:「庇護」、「比約」、「碧岳」等(btw梵二文獻全用比約,不用庇護);
- Gregorius PP.:「額我略」、「格列哥里」、「格里哥利」、「國瑞」等;
- Clemens PP.:「克萊孟」、「克勉」、「格肋門」、「格來孟」、「格肋孟」、「克來孟」等;
- Innocentius PP.:「依諾增爵」、「依諾森」、「諾森」等;
- Caelestinus PP.:「策肋定」、「雷定」等;
- Callistus PP.:「加里多」、「嘉禮」等;
- Nicolaus PP.:「尼各老」、「尼閣」、「尼古拉」等,
- 多不勝數。——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8日 (四) 18:28 (UTC) 1
- 在台灣有新教、天主教譯名系統,如:彼得/伯多祿;約翰/若望;保羅/保祿。就觀察,當代人物使用後者居多,像「方濟各」即屬之;「歷史人物」像聖徒之類的,則常用前者。--Seanetienne(留言) 2025年5月9日 (五) 15:58 (UTC)
- 單就教會文獻來看,參考各地的禮儀年曆和彌撒經書可以得知部分名號在各地的翻譯,特別是封聖的教宗,但無法涵蓋全部。根據這篇文章的研究,天主教會內對聖人名稱的中文翻譯應該至少存在三類,即所謂舊譯法,新譯法,新教理譯法。例如教宗Clement I,參照台灣版感恩祭典和新竹教區2024年禮儀年曆可確認為所謂新譯法(聖克勉一世教宗等),參照中國大陸版感恩祭典可確認使用了所謂舊譯法(圣格勒盂一世教宗等),參照香港教區及澳門教區使用的禮儀年曆可確認使用了包含所謂新教理譯法在那的其他譯法(教宗聖克萊孟一世等)。但這隻代表了各地某種程度上的官方翻譯,實際民間的使用情況十分混亂,很難說哪一種是在某地真正通用的,因此教宗條目使用地區詞轉換應謹慎。--立日(留言) 2025年5月9日 (五) 20:47 (UTC)
- 香港教區的歷任教宗名單有標註來自《台灣地區天主教手冊2001》,怎麼他們反而說是參考這個列表的呢。不知道最新版手冊還有沒有這個名單。--立日(留言) 2025年5月9日 (五) 21:51 (UTC)
- 不確定是不是同一本,但天主教手冊有2024。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5年5月10日 (六) 03:26 (UTC)
- 香港教區的歷任教宗名單有標註來自《台灣地區天主教手冊2001》,怎麼他們反而說是參考這個列表的呢。不知道最新版手冊還有沒有這個名單。--立日(留言) 2025年5月9日 (五) 21:5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