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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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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先皇」的本名說法

命名一致性判決請求:「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的中文翻譯

目前在英文維基百科有很多名為「List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XXX」的條目,列出一個地區的所有大學、學院及專科學校。例如en:List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Alabama,更多示例可見於en:Wikipedia:Featured lists#Education。但在中文維基百科,這類列表的譯名五花八門,因此或有必要進行統一。目前有這幾種譯法:

希望對此類的譯名達成共識,並依據《Wikipedia:命名常规 § 命名一致性》方針統一譯名。--Nebulatria È tra le braccia del Padre. 2025年4月22日 (二) 02:29 (UTC)

其他地区不瞭解,中国大陆的高校列表(在大陆简体模式下)应使用“高等学校”,这不是中文维基百科的“译法”(应该是英语维基百科条目需要考虑如何用英语表达中国大陆的“高等学校”概念尽管中文这一词本身是“舶来品”,但各地早已形成自己独特的高等教育体系和专门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全国高等学校名单》等官方法律或文件均使用“高等学校”。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22日 (二) 02:41 (UTC)
這裡應該先就中文以外地區討論,因為兩岸四地各有各的命名規矩,基於「名從主人」原則,強行統一也不實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4月22日 (二) 06:16 (UTC)
是的,我希望統一的是兩岸四地以外的命名,中文地區名從主人即可。--Nebulatria È tra le braccia del Padre. 2025年4月22日 (二) 06:30 (UTC)
據我所知,「大專院校」「大學」和「學院」所指的範圍是越來越窄。「大專院校」包括專科學校(台灣曾有三專與五專)、大學和學院。「大學」必須由至少三個學院組成,所以「XX理工學院」不是大學,因為只有理工兩個學院。條目應該根據所指的範圍選擇準確的稱謂。--歡顏展卷留言2025年4月28日 (一) 01:32 (UTC)
這類條目通常列出所有專科學校、大學和學院,所以個人認為可以有統一的稱謂。此外在很多地區,「專科學校」也是一種「學院」,所以我認為沒有必要在標題中特別提及「專科學校」一詞。--Nebulatria È tra le braccia del Padre. 2025年5月1日 (四) 06:35 (UTC)

更名程序的基準

关于闽越都城的争议

请至讨论页继续讨论: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详见我与@御坂雪奈User_talk:御坂雪奈#闽越都城的讨论。争论焦点是城村汉城是否是闽越都城--Perinbaba留言2025年4月30日 (三) 17:10 (UTC)

有關首都只有福州而拒漢六城不是首都的文獻論證就有:2001年的闽越文化的几个问题——兼论武夷山汉城不是闽越王城、2004版《福建歷史地圖集》(西漢閩越王國漢軍入閩)、2014年欧潭生:汉初闽越国冶都考、2019年黃榮春:闽越国都城与东冶港、2024黃榮春的《閩都考古錄》。正如在2004版《福建歷史地圖集》所標註的,如果所謂的拒漢六城就是所謂的首都,那為何在當時也還具有爭論的情況下,卻不同時像冶城那樣,兩城同時用上首都的圖標?其次,如果在後期的「漢軍入閩」時也升為首都的話,那為何所謂的閩越國王城不直接和閩越國都城一樣,使用不同的字體和顏色加粗?而如果,真有那位閣下講的所謂:而且官方的態度就是有兩個都城,那請問為何為何所謂的閩越國王城是首都的觀點不佔據主流?反倒是以福州論的閩越國都城的說法佔據主流???--御坂雪奈󠄁 2025年4月30日 (三) 17:25 (UTC)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有关讨论發起位置等的讨论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日 (四) 18:23 (UTC)
  • @御坂雪奈Perinbaba根据WP:讨论發起位置,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可添加{{rfc}}模板或在互助客栈發送讨论通告来征求社群意见(即单纯通知),但不应直接在这裏讨论(因为会分散讨论、造成讨论割裂)。(我不知道Perinbaba的本意是“讨论通告”还是“在此讨论”据此,确定也是直接在此讨论。2025年5月1日 (四) 00:49 (UTC),但御坂雪奈回复後就变成後者了,这裏不得不关闭讨论。请御坂雪奈将留言贴到讨论页合适位置(如果需要的话),其他编者也至讨论页继续讨论。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30日 (三) 22:54 (UTC)
    (刚刚纔發现两位讨论位置是在用户页而非讨论页……由于讨论的都是条目相关内容,我已移动至条目讨论页了。请两位和其他编者继续在条目讨论页讨论就好。)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日 (四) 00:51 (UTC)
    不是,我回覆的內容是重新論據觀點,給客棧維基人進行講解和分析。--御坂雪奈󠄁 2025年5月1日 (四) 06:52 (UTC)
    我的意思主要是你回复之後自然地会引来更多回复,造成“在此讨论”的效果,所以我不得不关闭()而且你之前的预期应该也是在此继续讨论(而非请大家都去你的用户页)没错吧?👀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日 (四) 15:07 (UTC)
    你應該是要把這篇討論移到討論頁,不是直接去移人家用戶討論頁討論吧?這算僭越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1日 (四) 09:07 (UTC)
    @Ericliu1912:感谢提醒,用户页讨论我下次注意,等得到双方允许再移动()但这篇讨论不应移到讨论页,也不应存档至讨论页,我记得(东8区)今天上午还在路西法人讨论页提及你说明此事?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日 (四) 14:54 (UTC)
    若如你所說,則我不認同他的意見。討論都發起了,沒事幹嘛重來?直接移過去就好。所以我想他說的是額外張貼的討論通告吧?那因為純粹是通告,所以不用移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1日 (四) 15:12 (UTC)
    我觉得这裏也一样,都是讨论通告性质的呀,(不管發起者本意如何,)目前就是Perinbaba的“告知大家有这一讨论”+御坂雪奈总结他的观点(也同时大致描述了对方观点),这种总结也是讨论通告通常包含的部分。双方或其他编者都没有进行额外的讨论。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日 (四) 15:23 (UTC)
    結果我們是決定放到客棧來一起來分析並尋求共識的,但閣下直接把此話題移動到Talk:閩越,現在要去哪裡討論該爭議???--御坂雪奈󠄁 2025年5月1日 (四) 17:06 (UTC)
    @御坂雪奈:去“Talk:闽越”呀。见这条留言,请看一下《讨论發起位置》,单一条目的争议不能在客栈讨论。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日 (四) 17:14 (UTC)
    @自由雨日這裡並非「告訴大家有討論」,而是要在此處「正式開啟」社群討論(本來純是使用者雙方討論)的意思。若是地方不對的問題,那涉及的自是移動此討論,而不是去搬先前的使用者討論。總之,希望閣下往後更加慎重處理此類情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2日 (五) 03:59 (UTC)
    • @Eric Liu:我跟御坂雪奈QQ私聊了下。原先用户页的讨论确实太多太乱了,我又移回去了;然後我把这裏客栈的讨论摘录了过去“talk:閩越#闽越都城”。这样处理应该是最好的。然後这裏的讨论无疑是原地存档了。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日 (四) 18:23 (UTC)
      直接將此討論移過去顯然較好。都整段給他摘錄了,為什麼還那麼堅持要「原地存檔」此討論呢?我不能理解。——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2日 (五) 04:01 (UTC)
      如果沒有意外,我晚點會把整段討論完整的移動過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2日 (五) 04:02 (UTC)
      @Ericliu1912(-)反对:如果讨论一开始我没有关闭,那确实可以直接移过去(通常也确实是移动而非关闭)。但是这裏已经关闭了,且我已经把这裏的讨论完整复制到条目讨论页了。这时候,一方面再移动到条目讨论页毫无必要,纯粹多出一模一样的已关闭讨论;另一方面,这裏的讨论作用就相当于讨论通告(明确告诉客栈的编者“哪个条目讨论页有讨论需要编者关注”“争议内容是什么”——不管Perinbaba的本意是什么,这裏的写法和讨论通告也幾乎就是一样的,而御坂雪奈也精炼了他的观点以让客栈看到讨论的人一目了然;archive顶部也有明确的讨论链接以方便客栈编者看到去讨论页。如果移动至条目讨论页则这些通告和观点总结均不再存在,衹留下一个讨论标题和移动目标而已)。此外,见熟悉相关方针的@U:路西法人昨天上午的指示:『移动剩余的讨论存折理应原地存档至客栈。』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4:09 (UTC)
      ping错了……应是U:LuciferianThomas。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4:22 (UTC)
      @Ericliu1912错误场合发起的讨论可被关闭(需指出重新发起讨论的合适场所)或移动(需保留讨论讨论主题及移动目标页面链接)。』(WP:讨论發起位置)显然既关闭又移动是不合情理的。就像你当初也不应该将“Talk:自立浸信会#Independent_Baptist的譯名問題”存档至条目讨论页(而是应该存档至客栈)。该例和此例本来就都是發生在客栈的讨论,我无法理解为什么你一定要存档到条目讨论页。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4:15 (UTC)
      @Ericliu1912“移动”是将不符合讨论發起位置的内容整串移动到合适位置延续原来的讨论。所以“关闭+复制”效果上等同移动,所以“都整段給他摘錄了”当然是应该原地存档啊?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4:21 (UTC)
      @Ericliu1912此外,我非常抗议你多次在讨论页存在讨论的情况下,不达成共识而径自修改内容——或像这裏“宣告”将直接做出行动我不得不说这实在是“官僚气”太重,也令人愠恼,也“逼迫”他人立刻放下其他事以尽快回应——的行为。这显然不符合WP:共识的要求(而假若编者无视讨论页内容,而继续编辑或回退争议性内容的话,便可能会为争议性的编辑负责从而招致制裁。)。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4:26 (UTC)
      那就算了吧,我也不是很在意這種細節。不過我得說你一開始的處理並不恰當。——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2日 (五) 04:53 (UTC)
      我移动用户页讨论的行为确实不恰当。我一开始是觉得那些用户页讨论全是有关条目的内容,不如移到条目讨论页以方便其他编者阅读;不过那些内容确实要比一般的条目讨论页更加琐碎难读,而且应当征得双方允许纔能移动纔是。至于这裏的“發起错误位置”讨论,如果我没移用户页讨论(我原本是想其他编者可以延续他们的用户页讨论,对其中的一些留言做出回复),我一般是会直接移动而非存档的;但当时移了用户页讨论,就当作是讨论通告存档了……存档之後,既然确也可起到“讨论通告”的作用,也就不“重新打开+移动”,而是“摘录+这裏的自然存档”了——我觉得“关闭讨论+原地存档”不如“移动”更好,但也没什么大问题。(一些则更适合关闭,不适合移动,例如“Talk:自立浸信会#Independent_Baptist的譯名問題”。)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5:14 (UTC)
      另外,我指的移動討論是將此處全部討論移到討論頁,與該處討論整合,並非「關閉」或「重複存檔」,所以我想你誤會了。我也想指出,一開始若能正確移動話題,所謂「同時摘錄」是沒有必要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2日 (五) 04:53 (UTC)
      我想过前一种可能性的,不算“误会得多”;既然已经关闭+摘录,我认为已算妥善处理,没必要整合讨论……一开始若选择移动,那自然没必要“原地关闭+摘录”,这个我当然认同(见上条回复),之前我每次也都是直接移动的。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5:14 (UTC)
      本來通告且是要另外發的,我想目前要直接把這篇湊著用當成討論通告也行,但不是像一開始補加定義說什麼這則討論本是「讨论通告性质」來辯解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2日 (五) 04:55 (UTC)
      我没说“本是讨论通告性质”啊……我一直说的是“可当作”。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5:14 (UTC)
      最後哥們,我不是說了「如果沒有意外」嗎?這就是在等待社群意見,剛剛又還沒移,現在也沒要移,你是在緊張什麼?請冷靜一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2日 (五) 05:02 (UTC)
      如果你说的是“没有反对意见”那还尚可(虽然我觉得也没必要强调),但“意外”实在是太过了……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5:14 (UTC)
      我复原了一下你第一次回复的时候编辑冲突删除的我的留言(87075542)。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5:14 (UTC)

請求搬出沙盒條目:戰神賽特(War God Seth)

條目位於:User:Superich58/沙盒

條目為原創虛構角色「戰神賽特」之介紹,包含角色設定、出處與應用背景,語氣中立,格式完整,無外部導流。希望能協助搬入主空間,謝謝!

--Superich58留言2025年4月30日 (三) 02:12 (UTC)

缺乏参考来源以佐证收录标准。--自由米花🌾🌼 2025年4月30日 (三) 02:38 (UTC)
您需要添加更多的参考文献,更加完善和增加条目内容,不然即使移入主空间了,也可能因为不符合收录标准而导致条目被删除。也许可以参考这个链接https://en.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WikiProject_Video_games/Sources 来添加参考来源,或者任何您找到的可靠来源的参考文献--Babaibiaobin留言2025年5月2日 (五) 06:00 (UTC)

唐五代十国、宋辽金元的皇帝谥号

主席的玉照没了

「冨」

本站標題是否應用此字,或改用「富」為宜?如富嶽三十六景(部分轉換)、冨樫義博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1日 (四) 15:11 (UTC)

这个字只是富的异体字吧。感觉合并为佳。--The Puki desu留言2025年5月2日 (五) 06:10 (UTC)
如果是新舊字體差異的話,應當推回舊字體,然而如果異體字的話,則應比照蘇姿「丰」謝衣「鳯」保留。--赤羽蒼玄留言2025年5月2日 (五) 06:52 (UTC)
前面兩個算是中文異體字,這個算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4日 (日) 05:34 (UTC)
似乎是算的。--Hamish T 2025年5月4日 (日) 10:06 (UTC)
应该使用中文常用字形。中文主要工具书甚至都没收这个字。--Kethyga留言2025年5月2日 (五) 10:44 (UTC)
此類漢字問題可分爲以下情形:
  • 如屬中文異體字:(依WP:异体字
    • 且在所有地區罕用於所在語詞,則改爲常用字;
    • 且在至少一地常用於所在語詞,則先到先得,不得修改,例如謝衣鳯
  • 如非中文異體字:
    • 所在語詞屬於中文專有名詞,則保留此字,例如含有「の」的中文品牌或作品名稱;
    • 所在語詞不屬中文專有名詞:(依NC:USECHINESE
      • 且不比中文翻译的名称在中文中更加常用,則改爲中文翻译的名称;
      • 且比中文翻译的名称在中文中更加常用,或不存在中文翻译的名称,則保留此原文名称;
「冨樫義博」顯然不合修改情形,而符合保留情形;「富嶽三十六景」僅經Google則較難判斷。--— Gohan 2025年5月6日 (二) 03:21 (UTC)

标题已修改

籍贯与出生地

中文维基百科应该有不少混淆了籍贯出生地,特别是将籍贯写入出生地的情况可能会比较多。另外分类「**人」是否合适或者准确,比如分类Category:北京人,在分类中写着本类仅收录籍贯(出生地或祖籍地)是北京的人(people from Beijing)。其他北京相关人物请见母类:北京人物。,把籍贯和出生地放在同一人分类中不准确,至少在信息提取的时候,无法直接从分类中区分北京是出生地,还是籍贯。--Kethyga留言2025年5月4日 (日) 08:05 (UTC)

“将籍贯写入出生地的情况可能会比较多”能否举例。关于分类,请指出具体问题和可行方案?某地人的概念非常复杂,不止于籍贯和出生地,分类的说明是一个建议做法。--YFdyh000留言2025年5月4日 (日) 12:29 (UTC)
分類比較寬泛,不應該限制過多,否則就會出現大量「北平出生人物」這種過度分類(北平本身倒還好,要命的是極小的行政區劃也要分立的情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4日 (日) 13:50 (UTC)
中維應將行政區劃方面的人物分類全部棄用定義長期不精準、混亂、有歧異的「**人」,改為更大範圍的「**相關人物(People associated with xx / People of xx)」 (68110385),底下新增定義明確的「**出生人物(Births in xx)」,同時使「**相關人物」與「**出生人物」和其他語言對應分類的定義更加吻合。--HanTsî留言2025年5月5日 (一) 04:01 (UTC)
籍貫 / 故鄉 / 家鄉、戶籍地 / 居住地、學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友」)、工作地(「**(學校)教職員」、「**政治人物」北京市政治人物 / 台北市政治人物)等有關行政區劃人物和分類屬於「**相關人物」。--HanTsî留言2025年5月5日 (一) 04:25 (UTC)
写入相关人物更加不精准吧。是否不少人物可能出现10个以上的xx地相关人物分类。--YFdyh000留言2025年5月5日 (一) 04:27 (UTC)
那還請你提出一個大家長期能夠接受、精準、不混亂的具體「**人」定義出來。並非直接出現在「**相關人物」,而是透過現有子分類與「**出生人物」間接出現,就如同國家方面的「在**的外國人」,傳主條目不應直接出現在「在**的外國人」,應透過子分類(如大使 / 運動員 / 學者 / 演藝人員 / 留學生)間接出現,直接在傳主條目添加「在**的外國人」就會出現被用戶移除的行為(7621678976219044),直接讓傳主條目出在「**相關人物」當然也會出現類似行為,所以一定是間接。每個人都有遷徙自由(當然也有被迫遷徙的情況),間接出現在複數個、甚至超過10個的「**相關人物」裏頭本來就是件再正常不過的事,「在**的外國人」亦同。--HanTsî留言2025年5月5日 (一) 05:08 (UTC)
棄用「**(行政區劃)人」的想法在2023年8月就表達過。--HanTsî留言2025年5月5日 (一) 05:51 (UTC)
「籍貫」本就是各地定義大相徑庭的概念,不宜如此使用。其條目目前的定義句「籍贯,通常指父親與祖父的長居地」涉嫌以中國大陸為中心;況且「父親與祖父的長居地」幾乎不會出現在條目序言,毋庸置疑無法define人——defining是英維分類相較中維分類更爲寬鬆的要求,更遑論合乎中維更爲嚴格的「定義性特徵」。「父親與祖父的長居地」若爲任何分類標準,則會導致此等分類滅絕。--— Gohan 2025年5月6日 (二) 03:44 (UTC)
同意@神秘悟饭關於「籍貫」缺乏定義性的見解。我推的做法是:剔除「籍貫」為收錄為「xx人」的條件。「people from x」為「xx人」的等價,意為「來自xx的人」。在英文中,「people from x」脫離不了「出生」(born)、「成長」(raised)的脈絡,「xx人」的分類認定宜以此為原則,並搭配個案判斷:
例1:出生於上海,生活直到5歲遷居香港,此後在香港就學成長。→「香港人」(✔);「上海人」(可以✔)
例2:出生於臺北市的醫院,但只在基隆生活成長。→「基隆人」(✔);「臺北市人」(✗)
在中國大陸坊間或許有因為父母來自重慶被稱作「重慶人」的習俗。但百科全書的受眾是一般、不特定使用者,因此必須採用「普世觀點」。平時條目內文編纂,應將「xx人」不確定字眼,化為「出生」、「成長」,甚至「籍貫xx」的敘述(若為資料出處限制),再據以判斷分類設定。--Seanetienne留言2025年5月8日 (四) 16:29 (UTC)
关于例2和普世观点,如果在美国出生但在外国成长生活,不能放在“美国人”分类,可能违背普世观点?xx人与xx人物分类是否等价的问题。--YFdyh000留言2025年5月9日 (五) 09:07 (UTC)
例2的话还要看具体情况,比如父母有台北人,说他是台北人也不是不可以。有些人经历比较复杂,在很多地方都住过,这个时候根据父母是哪里人来确定他是哪里人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做法。--侧耳·倾听 2025年5月9日 (五) 09:14 (UTC)
感謝@YFdyh000、@Whisper of the heart的提點,說明多元樣態真的有勞個案斟酌...。YFdyh000舉的情境,像是馬友友的案例(父母中國移民/出生於法國/主要成長於美國→美國人)。美國特別,是因為採取「屬地主義」公民籍,看到「在美國出生」就基本上確定是美國公民。至於是否等價,個人認為「xx人」跟「來自xx的人」(people from x)的差異,是在中文語境中,「xx人」相較帶有主觀認同色彩,這也就是這裡有點棘手的地方。--Seanetienne留言2025年5月9日 (五) 14:54 (UTC)
@Sinsyuan据方针WP:讨论發起位置讨论结束后亦让讨论原地存档,避免重复在多个页面存档后出现讨论分支。”,我移除了你添加的{{存档至|WT:生者傳記}}模板,也请之後不要再添加了。籍贯问题也远不止包括生者传记。若需留讨论记录可以向这些信息框的讨论页發送讨论通告来链接。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8日 (四) 06:54 (UTC)

浦东新区、滨海新区这样的区划能不能算市辖区?

浦东新区、滨海新区在中文里最后一个字是区,因此不太存在和区相比的分辨。然而“新区”似乎是一个整体性的专有名词,似乎不应被视为市辖区。前者在英文里对应new area,后者则是district,浦东新区历史上也是历经八年才开始有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等建制的,维基百科应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为宜?--∮♩♪♫♬♭♮♯☧⚧☦︎ 2025年5月6日 (二) 05:28 (UTC)

要處理的問題是什麼?閣下列舉的浦東新區、濱海新區現時皆為行政區劃上的市轄區,但我知道您想要討論的對象應該是湘江新區這種。單指標題的問題的話,如果是浦東、濱海,完全且應該算作市轄區,但湘江新區這種顯然不算市轄區。--Hamish T 2025年5月6日 (二) 05:30 (UTC)
浦东新区和滨海新区是上海和天津下辖的行政单位没错,但属不属于“市辖区”类目,应不应该这么描述我认为似乎有讨论空间--∮♩♪♫♬♭♮♯☧⚧☦︎ 2025年5月6日 (二) 14:55 (UTC)
浦东新区、滨海新区是国务院发文批复(国函〔1992〕145号国函〔2009〕125号)、民政部正式登记的县级行政区。其他新区、开发区大多是黑区。--Kcx36留言2025年5月6日 (二) 08:31 (UTC)
1992-145和2009-125确实是有批复,但是这个批复并没有认定浦东新区和滨海新区是这个地方本来的那种市辖区,新区和区甚至采用了不同的英文单词,而且尤其是浦东新区,在1992-145后8年才正式建立人民政府和人民代表大会,在这之前浦东新区就只是个管委会管理的新区,很明显不符合一般认知的“市辖区”,是否应该认为浦东新区和滨海新区不属于“市辖区”,而是一种特殊的、扩权的“新区”?--∮♩♪♫♬♭♮♯☧⚧☦︎ 2025年5月6日 (二) 15:00 (UT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编). 《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 北京: 中国地图出版社. 2018. ISBN 978-7-5204-0423-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1],浦东新区、滨海新区是市辖区。根据[2],行政区划名称没有官方英文名,只有官方罗马字母拼写(汉语拼音)。--Kcx36留言2025年5月6日 (二) 15:13 (UTC)
附議K君。同時我也重復一遍,閣下列舉的浦東新區、濱海新區現時皆為行政區劃上的市轄區。這兩個區是有行政區劃代碼的。您不必糾結這兩個區,您要糾結的是湘江新區等這些沒有行政區劃代碼的“新區”,所以您要糾結的問題是條目內如何標註這些區域的屬性嗎?--Hamish T 2025年5月6日 (二) 19:36 (UTC)
不用太纠结英文和历史问题,现在这俩地方四套班子齐全,而不是什么管委会之类的,行政区划也没有和别的地区有重叠,就是正经的市辖区。--侧耳·倾听 2025年5月10日 (六) 08:50 (UTC)

哪些周深歌曲符合收录标准

众所周知,已封用户U:生米一粒贡献了超过200条周深歌曲的条目(见Category:周深歌曲)。我看了一小部分条目,除了明显的{{advert}}、{{trivia}}问题以外,有的歌曲显然不太符合收录标准的要求的。我一开始根据WP:GNG去筛,把没有新闻报道来源(不含软文和媒体机构在微博的发文)的条目挂上关注度。不过,根据WP:MUSIC作品至少登上一個具有一定規模的國家或地區月、年商業排行榜或兩個周商業排行榜頭十名內,但登上同一組織或單位發佈榜單的不同類別不在此列,再看到Wikipedia:商業排行與認證為展現作品的商業成績須避免以下條件:……僅憑單一發行商或渠道數據製作的榜單:例如QQ音樂、JOOX和mora等平台,我对条目中(如I_See_Us)罗列的林林总总的小榜单、细分榜单是否能佐证收录标准产生了很大的疑问。虽然我个人的立场是除了一些十分知名的歌曲外,琐碎小歌曲都应该(×)删除,但还是要参照站内程序,与各位协商,达成共识后再操作为好。鉴于我在音乐收录标准的处理上曾有欠妥,我在此和各位探讨:

  • QQ音乐、酷狗音乐等音乐平台的……
    • 总榜单可以佐证收录标准吗?
    • 分榜单(国风榜、飙升榜、内地榜、热评榜、新歌榜等等)可以佐证收录标准吗?
  • 除了WP:GNG以外,就周深歌曲而言,哪些奖项/榜单符合NT:MUSIC的收录条件?

以上。--自由米花🌾🌼 2025年4月29日 (二) 17:55 (UTC)

既然没人回应,那我继续排查和提报了,扔到存废讨论再说吧。--自由米花🌾🌼 2025年5月8日 (四) 02:45 (UTC)
@糯米花一、我個人認為總榜單可以佐證收錄標準,另外符合通用關注度的也應予以保留,而不是以主觀的知名或瑣碎來決定是否保留條目。二、閣下的排查和提報是批量進行嗎?其中大魚 (歌曲)小美滿條目我已經打撈重寫過了,還是被閣下加上了{{fanpov}}模板。閣下可否先看過條目內容再添加模板,而不是對著周深歌曲的分類直接批量添加?——十九 2025年5月8日 (四) 06:33 (UTC)
十九君您好,理解您的忧虑,也借此机会说明在下挂模板的标准:
  • {{Notability}}:条目内的source排除不可靠来源后,剩下的来源软文者,或来源仅作顺带提及,非有效介绍者。
  • {{trivia}}或{{fanpov}}:条目内事无巨细地记录了这首歌在哪里被唱过。个人认为,这些资讯琐碎且无用,即使有可靠来源也是顺带提及之用,非专注于介绍歌曲本身。
  • {{advert}},条目内引用了知名或不知名的乐评人,说这首歌如何好听、温柔、委婉、动感等。即使开头加上了“XXX评价”,但大量的正面评价堆砌也是有宣传之嫌。
具体到您所提及的大鱼小美满,个人认为在评价和演出的环节还是有些琐碎的。当然,和其他条目相比,这两个条目做的也相当不错了,个人觉得属于可挂可不挂的范畴。就算撤下模板,本人也没有异议。
最后请您保持善意推定,所有的条目本人都是看过后再添加模板的,并不是对着条目批量添加。有些歌曲本人看了之后觉得条目篇幅较少,没有琐碎宣传内容堆砌,source也不是软文,便没有添加。(如:同行同往,虽然source有强烈的利益相关,但至少还是写成了一篇新闻的样子。)当然,模板添加与否可能和其他人有所争议,指出有疑虑的部分进行探讨以确定边界也是有必要的。謝謝您。--自由米花🌾🌼 2025年5月8日 (四) 09:31 (UTC)
@糯米花感謝閣下的回應。適才實在是看到自己花了時間重寫的條目被掛模板有些氣惱了,就上面和閣下討論頁中帶情緒的言論向閣下道歉。評價和演出的部分,我是參考了女神老派約會之必要等獲選優良條目的條目來寫的。除此以外,也感謝閣下付出心力來清理相關條目,我想做這樣的事情很久了。——十九 2025年5月8日 (四) 11:51 (UTC) 👍1
抱歉,我不會像十九君那樣客氣。此事及日前看見京劇名劇目龍鳳呈祥 (京劇)報不滿足收錄標準,讓我對糯米花的判斷力及知識水平十分失望,世事不是有善意就足夠。而且,已參加評選條目顯然與生米一粒的風格截然不同,不去了解發生過何事,然後只用掛板來發表看法,絕對不是好手法。--Factrecordor留言2025年5月9日 (五) 13:22 (UTC)
@Sinsyuan据方针WP:讨论發起位置讨论结束后亦让讨论原地存档,避免重复在多个页面存档后出现讨论分支。”,我移除了你添加的{{存档至|Talk:周深|WT:收錄標準/音樂}}模板,也请之後不要再添加了。若需留讨论记录可以向这些信息框的讨论页發送讨论通告来链接。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8日 (四) 06:51 (UTC)
@自由雨日@Sinsyuan,這和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關於各虛構作品的列表因為關注度被大量提刪差不多,何以不存檔至Talk:周深?例如很相似的鳳飛飛專輯討論也是存檔至Talk:鳳飛飛。--Factrecordor留言2025年5月11日 (日) 01:58 (UTC)
囧rz……原本我有設定本討論{{存檔至|Talk:周深}},後來被自由雨日移除後提及我了。--Sinsyuan✍️ 2025年5月11日 (日) 02:01 (UTC)
@Factrecordor:上方已说明,“据方针……”。“凤飞飞”当时方针还没有正式通过虽然试行案中也有一样的表述,但相比“發起位置”,存档相关内容不太被编者遵守,衹有路西法人等幾位在留意,当然于理也是不应存档的(否则方针不会用强硬的“应”措辞)。详可见此,存档会导致讨论分支等问题;如果要“留讨论记录”的话,在“talk:周深”發个讨论通告即可。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1日 (日) 04:51 (UTC)
在多個頁面存檔造成的問題能理解,我以前也對此疑惑,感謝你們完善。但只存檔至其中一個(如talk:周深),何以會出現分支?像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唐五代十國、宋遼金元的皇帝諡號也是存檔至某一個talk。像關於各虛構作品的列表因為關注度被大量提刪及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Alzheimer's 臺灣用語,更預設了存檔至兩頁。究竟他們有何分別?--Factrecordor留言2025年5月11日 (日) 05:48 (UTC)
@Factrecordor:如果讨论内容衹涉及单一条目或同主题的多个条目,那么应当在条目讨论页或专题讨论页發起(若错误在客栈發起,直接移过去便是);如果讨论内容涉及多个主题的条目或未有条目,那么在客栈發起——由于“涉及多个主题的条目未有条目”,那么自然没有理想的单一存档位置。“talk:周深”应当主要讨论或记录关于《周深》这个条目(即“如何为周深这一人物撰写传记”)的讨论内容,而这裏讨论的周深歌曲和《周深》条目关联其实已经不大了,和“cat:周深歌曲”、通用收录标准、“WP:收录标准/音乐”、单个周深歌曲条目先前笔误,漏了“歌曲”两字。意指所有讨论涉及到的周深歌曲。 2025年5月11日 (日) 22:04 (UTC)等等均有关联,那么自然不适合存档至“talk:周深”。(但可以在“talk:周深”發一条讨论通告,表示客栈有过这一讨论,供编者查阅。)不过如果未来有“PJ:周深”,那我觉得完全可以存档至“PJ:周深”(或者直接在“PJ:周深”發起讨论)。“talk:周深”和“PJ:周深”区别很大。
“#唐五代十国、宋辽金元的皇帝谥号”我的理解是他其实涉及单一主题(中国主题)条目,其实理应在“中国”专题發起,但目前客栈压力不大,也不必“严格执法”,在这裏讨论然後开放式地(不关闭讨论)“存档”过去即可。可以理解为是“延後了移动时间”。“#Alzheimer's 台湾用语”我之前也有留意,我认为存档至两个位置是不合适的,我是想等待讨论一段时间後看看如何处理更好(移到某个位置然後在另一页面發通告,或是存档到“PJ:医学”,或是原地存档,等等)。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1日 (日) 06:51 (UTC)
原來如此--Factrecordor留言2025年5月11日 (日) 11:5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