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立義
外觀
沈立義(?—1631年),號玄罕,湖廣安慶府太湖縣匠籍[1]。
生平
[編輯]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舉人,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進士[2],工部觀政,四十五年授浙江樂清縣知縣,天啓二年擢戶部陝西司主事,管寶源局,五年降補贛州府推官,六年升工部都水司主事,七年授桂王府右長史[3],崇禎二年(1629年)除長沙府知府,四年卒官[4]。
家族
[編輯]曾祖沈崑。祖沈。父沈萬瑞,庠生。
參考文獻
[編輯]-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序齒録》
-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履歷》:沈立義,玄罕,易一房,壬午八月二十八日生。太湖縣人,己酉一百三十,會一百六,三甲一百六十八名。工部政,丁巳授樂清知縣,壬戌升戶部陝西司主事,管寶源局,乙丑補贛州府推官,丙寅升工部都水司主事,丁卯升右長史,己巳升湖廣長沙知府,辛未卒。
- ^ 《明憙宗實錄》:天啟七年二月,先是禮部請親王就國,輔導各官,奉旨:長史於進士出身,審理、紀善於舉監出身,選擇上請。吏部擬 瑞王府:戶部郎中朱明時、主事馬斯作為長史;國子監監丞孔元德、學錄韓世恩為審理;中書舍人王胤永、陳可信為紀善。 惠王府:刑部郎中陳沃心、主事李建和為長史;國子監學正徐鴻起、學錄王瑞臨為審理;中書舍人吳士俊、朱日臨為紀善。 桂王府:工部郎中蔣友筠、主事沈立義為長史;國子監學錄沈德先、母忠為審理;中書舍人何廷玉、王昌胤為紀善。報可。
- ^ 《溫州府志》:沈立義,滁州人。萬厯丁巳知樂清縣,每值耕斂時,輒弛征以紓農力。代巡彭鯤化抵縣臥病,凡三月,闔省憲屬絡繹省視,公私騷擾,立義處之裕如,民得不困,以治行徴。
- 《明憙宗實錄》
- 《溫州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