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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大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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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大對(?—?),别號白意福建泉州府晉江縣民籍[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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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福建鄉試第六十二名舉人,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二甲五十五名進士,兵部觀政,天啓元年授户部主事,管北新大軍倉,二年管下粮所,三年管大通桥,四年升员外郎、雲南司郎中,五年升江西饒州府知府,崇禎元年二月陞為浙江按察司副使、提督學政。四年降为揚州府通州知州,七年拾遺免职。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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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陳釗。祖父陳紫。父陳綸,儒士。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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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序齒録》:陳大對,白意,書四房,壬辰十月二十五日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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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通志》
  • 《明思宗实录》
官衔
前任:
黃應秀
明朝饒州府知府
1625年-1628年
繼任:
張有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