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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熙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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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熙昌,字當時,號杲菴,廣東承宣佈政使司南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丙午解元,丙辰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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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丁亥(1587年)九月初五日生。明神宗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中式丙午科廣東鄉試第一名舉人(解元)[1]。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登丙辰科三甲三十八名進士。刑部觀政,授浙江平湖縣知縣,四十六年本省同考,天啓二年行取考选,擢吏科給事中,六年升户科右,本年巡视十庫,升户科左,本年升吏科都,得罪魏忠賢黨,與子編修陳子壯同日削籍为民。崇祯元年(1628年)起南京堂,卒,贈太常寺少卿。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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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陳鏊,贈太常寺卿。祖父陳紹儒,南京工部尚書。父陳弘乘,国子典籍,贈知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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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皇明三元考》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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