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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祖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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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祖舜(?—?),字淑哲,别號鹿游山東兖州府東平州軍籍[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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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癸未(1583年)九月初三日生。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山東鄉試第六十名舉人,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三甲四十九名進士,吏部觀政,四十七年除户部雲南司主事,四十八年管西三倉,天啓二年(1622年)升江西司员外郎,升湖廣司郎中,天启三年升任淮安府知府,曾修纂天啓《淮安府志》,六年升陕西固原道副使,本年閏六月調管西宁道事。崇祯元年(1628年)加升參政,三年升河南按察使,分守天津道,四年降山西岢岚道右参议。崇祯八年(1635年)代卢象升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军务兼巡抚郧阳。九年三月甲戌,祖舜轻寇,追之失利,亡其印符,被削籍。卒年六十七。著有《守城要览》。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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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宋傑,兵部義官。祖父宋勳,耆賓。父宋粲。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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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序齒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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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廣通志》
  • 《明憙宗实录》
官衔
前任:
宋統殷
明朝淮安府知府
1623年-1626年
繼任:
許令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