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趙維岳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趙維岳(?—?),四川保寧府剑州民籍[1]

生平

[编辑]

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四川鄉試第三名舉人,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三甲一百四十九名進士,兵部觀政,四十五年授南和县知县,爱民训士,士民感戴,建赵公祠以祀之。天啓二年(1622年)擢吏部验封司主事,調考功司、文选司,三年升验封司员外郎,調文选司,四年升稽勋司郎中,给假。崇禎五年(1632年)十月,起为吏部驗封司郎中,次年轉文选司,贬陕西按察司知事,八年升南京大理寺评事。

南明永历元年(1646),与吕大器等人入麻阳乌罗土司,请升土官杨桂兴为总兵。官至刑部侍郎。

家族

[编辑]

曾祖趙炳然,兵部尚書。祖父趙居敬,知府。父趙延,郎中。子赵玄览,順治戊戌進士。

參考文獻

[编辑]
  1.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序齒録》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履歷》
  • 《四川通志》
  • 《崇禎長編》
  • 《明憙宗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