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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允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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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允儒(?—?),字珍甫,别号鲁斋,江西南昌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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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舉人,四十四年(1616年),登進士。同年,接替郑元昭任华亭县知县一职。天启二年(1622年)由郭如闇接任。擢吏科給事中。熹宗初,逆璫魏忠賢漸擅威福,織造大監李實尤朘削於東南,借違忤上供參知府張宗衡等奪俸。允儒抗疏駮之,疏入,璫以阻撓龍袍矯旨予杖,仍謫戍。會上御經筵,首輔葉向高從容陳說,意稍解,俄以天變修省,從薄譴奪俸一年。魏璫自是深銜之。允儒遂請假歸,居吏垣六月,凡所爭三案爭封疆暨籌邊惜餉疏十餘上,皆言人不敢言,鐫級調外,旣去仍削奪。崇禎改元,起吏科都給事,未幾枚卜命下,適允儒以首垣主議,所推舉皆人望,惟烏程温體仁不與,溫體仁遂發難言廷推不公,章允儒竟以削籍出國門。[1][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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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章用文,封通議大夫。祖章繼暘,封通議大夫。父章邦翰,山東右布政使。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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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履歷》:章允儒,魯斋,易五房,辛卯八月二十四日生。南昌人,丙午三十九,会三百四十二,三甲六十八名。兵部政,授華亭知縣,辛酉應天同考,壬戌行取考选,授吏科給事中,癸亥升工科右,甲子管王工所,本年升兵科左,巡视京营,甲子湖廣主考,本年升禮科都,乙丑降,丙寅为民。戊辰起吏科都,己巳为民。
  2. ^ 李中梓《医宗必读》:给谏章鲁斋,在吾邑作令时,令郎凌九吐血发热,遗精盗汗,形肉衰削。先有医士戒之曰:“勿服人参,若误服之,无药可救矣。”两月弗效。召余诊,曰:“此脾肺气虚之候,非大剂参芪不可。”鲁斋骇曰:“前有医者戒之甚严,而兄用之甚多,何相悬也?”余曰:“此医能任决效否?” 曰:“不能也。”余曰:“请易参五斤,毋掣吾肘,期于三月可” 以报𪟝。陈论甚力,鲁斋信而从之,遂用六君子,间用补中益气,及七味丸疗之,日轻一日,果如所约。
  • 编纂委员会.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官衔
前任:
郑元昭
华亭县知县
1616年-1622年
繼任:
郭如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