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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宗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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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宗载(?—?),原名林鬷言允坤亨万,福建泉州府同安县厦门塔头人。明朝官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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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舉人,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進士[1],都察院觀政,初授江西浮梁知縣,四十六年本省同考。天啟二年行取考选,擢任兵科给事中,四年歷官户、刑左右给事中,五年四月升户科都给事中,七年二月升太常寺少卿,八月叙殿工,加升一级,加太僕寺卿、理太常寺事。崇禎元年八月,陞太常寺卿。二年三月疏請終飬,許之。优游泉石间十余年。其子林宜灼大量購併普陀寺寺田,持內岁入不足供香灯,住持了蕴欲弃寺而去。宜灼去世后,林宗载将其子所购寺租捐归寺,崇祯十三年立有《田祖入寺记》。年七十卒,墓在二十二都仓里灯山。著有《觀海堂平平編》。

荷蘭文獻中的「Hamb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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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荷蘭文獻中,屢屢提及華商Hambuan,目前臺灣史學界認定Hambuan即林宗載。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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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林廉,湖廣彭澤。祖父林大時,冠带乡宾。父林会,冠带乡宾。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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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凱:《廈門志》卷十二
  1.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履歷》:林宗載,亨萬,诗一房,壬午八月二十五日生。
官衔
前任:
余文龍
明朝浮梁縣知縣
1617年-1623年
繼任:
張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