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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榮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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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榮嗣
大明工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督河道
籍貫直隸曲周縣
字號字敬仲,號簡齋,別號半舫
出生隆慶四年(1570年)十月二十九日
逝世崇禎十一年(1638年)戊寅
出身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出身
著作
  • 《半舫集》

劉榮嗣(1570年—1638年),字敬仲,號簡齋,別號半舫直隸曲周县(今屬河北省)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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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順天府鄉試舉人,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進士,初授戶部主事。調吏部驗封司主事,歷吏部考功司、文選司、稽勳司郎中等職,天啓元年給假回鄉。天啓六年升山東布政使司參政,捕殺白蓮教首領黃步雲等百餘人。七年升按察使,加右布政使,崇祯元年升本省左布政使,三年升光禄寺卿,五年升順天府府尹、户部右侍郎,崇祯六年(1633年)升工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河道。[1][2]霍維華之议,起宿迁徐州别凿新河,分黄河水,以通漕运。崇祯八年(1635年),費金錢五十餘萬,工程未成,被劾下狱論死。[3][4]崇禎十一年(1638年)方得釋放,卒於歸旅。[5]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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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半舫集》。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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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劉昺。祖父劉賢,吏目。父劉選,太學生。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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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履歷》:劉榮嗣,半舫,诗三房,壬午十月二十九日生。曲周县人,乙卯四十五,会一百六十六,二甲三十八名。礼部政,丁巳授户部主事,己未管银库,庚申調吏部验封主事,九月調考功司,辛酉升文选司员外,二月升稽勋司郎中,辛酉給假。丙寅升山东参政,丁卯升按察使,加右布政,戊辰升本省左布政,庚午升光禄寺卿,壬申升順天府尹,升户部右侍郎,癸酉升工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河道。
  2.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8821》:劉榮嗣,字敬仲,曲周人。萬曆四十四年進士,歷官工部尚書。有半舫集。
  3. ^ 《崇禎實錄·卷之八》:崇祯八年九月戊申朔 逮總理河道工部尚書劉榮嗣。初,榮嗣以黃水濟宿遷之運,既鑿而黃河故道,朝暮遷徙,不可以舟。於是南京刑科給事中曹景參劾之,被逮。中河工部郎中胡璉坐贓多論死,始首事侵,費俱不由璉,人頗惜之。
  4. ^ 《明史·列傳306卷·霍維華傳》:七年,駱馬湖淤,維華言於治河尚書劉榮嗣,請自宿遷抵徐州,穿渠二百餘里,引黃河水通漕,冀敍功復職。榮嗣然其計,費金錢五十餘萬,工不成,下獄論死,維華意乃沮。
  5. ^ 《玉堂荟记》:劉半舫榮嗣,能詩好書、畫,門下多遊客山人,既為總河,以駱馬湖運道潰淤,乃創挽黃之議,起宿遷至徐州,別鑿新河,分黃水注其中,以通漕運,計工二百餘里,費金錢五十萬,皆用門下客議也。其鑿河處,邳州上下,悉黃河故道,淤土尺餘,其下皆沙,每挑濬成河,經宿沙落,河坎復平,如此者數四,迨引高水入其中,波流迅急,衝沙隨水而下,往往為淺為淤,不可以舟。明年漕舟將至,駱馬湖之潰決適平,諸舟惟願入泇,不願入新河,劉自往督之,以軍法恐嚇諸舟,間有入者,大都苦於淺澀,費力甚艱,於是南科曹大吉景參疏論,尋被逮也崇禎戊寅卒於獄中。餘在儀真,初聞此議,即私計之曰:自古治水,無過神禹,禹之治水,行其所無事也。曰疏,曰決,曰瀹,曰排,從不聞曰挽。挽之一字,豈行所無事之智乎!況黃河非他水之比,挽少則淤,挽多則潰,誰為此公畫此策者。及過邳州見所為新河者,已知其功難成,旋向劉語曰:老公祖創開此河,行且為國家垂永賴矣。劉曰:安得永賴,黃河性本無常,只行得一年足矣。其意以為行得一年,便可開消錢糧,了此局也。夫三空四盡之時,費五十萬金錢,僅行一次,已非計矣。況一次亦不可行乎。劉初為諸人簸弄,實有倖功之心,及親見河底多沙,乃復悔之。惟一意節省,每夫一名,每日工食六分,扣除二分,又派夫各府,餘在揚州,見里下派夫一名,官給銀五錢,以充安家路費,其里用貼費,乃至五兩,既至邳州,日食四分,邳州野外四五十里,寂無人煙,皆遠出買米,於沙中埋鍋炊飯,隆冬挑浚,驟遇風雪,因而致死者多矣。原估五十萬金,止費十四萬金,可謂省矣。而僵屍滿野,分毫無益,劉之坐贓入獄,父子俱死,蓋天罰也。
  • 《山西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