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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荣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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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荣嗣
大明工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河道
籍贯直隶曲周县
字号字敬仲,号简斋,别号半舫
出生隆庆四年(1570年)十月二十九日
逝世崇祯十一年(1638年)戊寅
出身
  • 万历四十四年丙辰科进士出身
著作
  • 《半舫集》

刘荣嗣(1570年—1638年),字敬仲,号简斋,别号半舫直隶曲周县(今属河北省)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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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顺天府乡试举人,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初授户部主事。调吏部验封司主事,历吏部考功司、文选司、稽勋司郎中等职,天启元年给假回乡。天启六年升山东布政使司参政,捕杀白莲教首领黄步云等百余人。七年升按察使,加右布政使,崇祯元年升本省左布政使,三年升光禄寺卿,五年升顺天府府尹、户部右侍郎,崇祯六年(1633年)升工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河道。[1][2]霍维华之议,起宿迁徐州别凿新河,分黄河水,以通漕运。崇祯八年(1635年),费金钱五十余万,工程未成,被劾下狱论死。[3][4]崇祯十一年(1638年)方得释放,卒于归旅。[5]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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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半舫集》。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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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刘昺。祖父刘贤,吏目。父刘选,太学生。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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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四十四年丙辰科进士履历》:刘荣嗣,半舫,诗三房,壬午十月二十九日生。曲周县人,乙卯四十五,会一百六十六,二甲三十八名。礼部政,丁巳授户部主事,己未管银库,庚申调吏部验封主事,九月调考功司,辛酉升文选司员外,二月升稽勋司郎中,辛酉给假。丙寅升山东参政,丁卯升按察使,加右布政,戊辰升本省左布政,庚午升光禄寺卿,壬申升顺天府尹,升户部右侍郎,癸酉升工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河道。
  2.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8821》:刘荣嗣,字敬仲,曲周人。万历四十四年进士,历官工部尚书。有半舫集。
  3. ^ 《崇祯实录·卷之八》:崇祯八年九月戊申朔 逮总理河道工部尚书刘荣嗣。初,荣嗣以黄水济宿迁之运,既凿而黄河故道,朝暮迁徙,不可以舟。于是南京刑科给事中曹景参劾之,被逮。中河工部郎中胡琏坐赃多论死,始首事侵,费俱不由琏,人颇惜之。
  4. ^ 《明史·列传306卷·霍维华传》:七年,骆马湖淤,维华言于治河尚书刘荣嗣,请自宿迁抵徐州,穿渠二百余里,引黄河水通漕,冀叙功复职。荣嗣然其计,费金钱五十余万,工不成,下狱论死,维华意乃沮。
  5. ^ 《玉堂荟记》:刘半舫荣嗣,能诗好书、画,门下多游客山人,既为总河,以骆马湖运道溃淤,乃创挽黄之议,起宿迁至徐州,别凿新河,分黄水注其中,以通漕运,计工二百余里,费金钱五十万,皆用门下客议也。其凿河处,邳州上下,悉黄河故道,淤土尺余,其下皆沙,每挑濬成河,经宿沙落,河坎复平,如此者数四,迨引高水入其中,波流迅急,冲沙随水而下,往往为浅为淤,不可以舟。明年漕舟将至,骆马湖之溃决适平,诸舟惟愿入泇,不愿入新河,刘自往督之,以军法恐吓诸舟,间有入者,大都苦于浅涩,费力甚艰,于是南科曹大吉景参疏论,寻被逮也崇祯戊寅卒于狱中。余在仪真,初闻此议,即私计之曰:自古治水,无过神禹,禹之治水,行其所无事也。曰疏,曰决,曰瀹,曰排,从不闻曰挽。挽之一字,岂行所无事之智乎!况黄河非他水之比,挽少则淤,挽多则溃,谁为此公画此策者。及过邳州见所为新河者,已知其功难成,旋向刘语曰:老公祖创开此河,行且为国家垂永赖矣。刘曰:安得永赖,黄河性本无常,只行得一年足矣。其意以为行得一年,便可开消钱粮,了此局也。夫三空四尽之时,费五十万金钱,仅行一次,已非计矣。况一次亦不可行乎。刘初为诸人簸弄,实有幸功之心,及亲见河底多沙,乃复悔之。惟一意节省,每夫一名,每日工食六分,扣除二分,又派夫各府,余在扬州,见里下派夫一名,官给银五钱,以充安家路费,其里用贴费,乃至五两,既至邳州,日食四分,邳州野外四五十里,寂无人烟,皆远出买米,于沙中埋锅炊饭,隆冬挑浚,骤遇风雪,因而致死者多矣。原估五十万金,止费十四万金,可谓省矣。而僵尸满野,分毫无益,刘之坐赃入狱,父子俱死,盖天罚也。
  • 《山西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