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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道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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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道衡(?—?),字平子,别號參予直隸鎮江府丹陽縣軍籍[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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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應天鄉試舉人,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進士,擢户部主事,管理太倉銀庫,出知南昌府,天启三年以失銀被逮下狱,後以無确証得释[2]。天啓五年補歸德府知府,六年考察闲住。崇祯元年改東昌府知府,所至有惠政。二年降为嘉兴府同知,三年擢山東武德道佥事,崇禎四年六月,升山東提學副使。礼部考核第一,升右佥都御史,巡抚甘肃,以军功蔭一子世袭锦衣卫百户。母老乞歸,卒。衡有吏才,能治繁劇,在南昌,㕔事前為屋數楹,令訟者居之,一宿而決。[3]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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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礼记纂注》。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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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湯岡,以子湯日昭贈浙江右布政使。祖父湯日昇,庠生。父湯三才,庠生,著有《禮記新義》三十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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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序齒録》
  2. ^ 天启三年十月,复南昌府知府汤道衡原职。初户部主事杨绍震奏道衡在户部时侵盗太仓银两,有旨逮付法司,户部尚书李宗延等亲率司属同绍震验视之,铁门重扃,草木蒙茸,盗库绝无踪影,法司因奏请还职,从之。
  3.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履歷》:湯道衡,參予,礼记二房,戊子七月初八日生。丹阳人,壬子五十一,会九十,三甲四十八名。大理寺政,己未授户部江西司主事,庚申管太仓艮庫,壬戌升廣西司员外,本年升南昌知府,甲子养病,乙丑起歸德知府,丙寅闲住,戊辰起東昌知府,己巳降加兴同知,庚午升山东佥事,辛未轉山东提学付使,甲戌升本省付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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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南通志》
  • 《大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006
官衔
前任:
晏日曙
明朝嘉興府同知
1628年-1629年
繼任:
楊起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