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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道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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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道衡(?—?),字平子,别号参予直隶镇江府丹阳县军籍[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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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应天乡试举人,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擢户部主事,管理太仓银库,出知南昌府,天启三年以失银被逮下狱,后以无确证得释[2]。天启五年补归德府知府,六年考察闲住。崇祯元年改东昌府知府,所至有惠政。二年降为嘉兴府同知,三年擢山东武德道佥事,崇祯四年六月,升山东提学副使。礼部考核第一,升右佥都御史,巡抚甘肃,以军功荫一子世袭锦衣卫百户。母老乞归,卒。衡有吏才,能治繁剧,在南昌,㕔事前为屋数楹,令讼者居之,一宿而决。[3]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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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礼记纂注》。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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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汤冈,以子汤日昭赠浙江右布政使。祖父汤日昇,庠生。父汤三才,庠生,著有《礼记新义》三十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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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四十四年丙辰科进士序齿录》
  2. ^ 天启三年十月,复南昌府知府汤道衡原职。初户部主事杨绍震奏道衡在户部时侵盗太仓银两,有旨逮付法司,户部尚书李宗延等亲率司属同绍震验视之,铁门重扃,草木蒙茸,盗库绝无踪影,法司因奏请还职,从之。
  3. ^ 《万历四十四年丙辰科进士履历》:汤道衡,参予,礼记二房,戊子七月初八日生。丹阳人,壬子五十一,会九十,三甲四十八名。大理寺政,己未授户部江西司主事,庚申管太仓艮库,壬戌升广西司员外,本年升南昌知府,甲子养病,乙丑起归德知府,丙寅闲住,戊辰起东昌知府,己巳降加兴同知,庚午升山东佥事,辛未转山东提学付使,甲戌升本省付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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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南通志》
  • 《大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006
官衔
前任:
晏日曙
明朝嘉兴府同知
1628年-1629年
继任:
杨起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