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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伯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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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伯與(1556年—?),字福生,號師每,直隸寧國府宣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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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读书,每夜嚮晨拥衾假寐,覺醒復讀,以是得疾。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應天鄉試舉人,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聯捷癸丑科進士,年已五十八。

礼部觀政,四十三年授户部主事,四十五年管御馬监草场,四十六年主考山東鄉試,四十七年升陕西司员外、郎中,大同管粮,天啓二年(1622年)出为浙江布政司參議、分守杭嚴道。遷廣東按察使司副使,保留杭嚴道,五年拾遺去職。崇祯二年(1629年)起为湖廣参议,三年升江西副使[1][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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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四十一年癸丑科進士履歷》:吴伯与,师每,诗四房,九月初九日生。宣城县人,壬子鄉試三十五名,会试一百名,二甲五十四名。礼部政,乙卯授户部主事,丁巳御馬草场,戊午山东主考,己未陕西司员外,升郎中,大同管粮,壬戌升浙江参议,升浙东付使,保留杭嚴道,乙丑拾遺,己巳起湖廣参议,庚午升江西付使,降。曾祖大經,乡饮大宾。祖高卿。父五相,生员。
  2. ^ 《寧國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