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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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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張四明 (明朝)

張四明(?—?),號嶽觀河南开封府延津縣人,明朝地方政府官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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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河南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联捷癸丑科進士[1],工部觀政,四十二年授屯留知縣,四十四年調任山西阳城县知县,四十七年升南京工部营缮司主事,天啓二年考察去職。五年起为北國子監助教,六年升户部主事,管旧太仓,升员外郎,养病[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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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张相。祖父张義。父张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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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四十一年癸丑科進士履歷》:张四明,嶽觀,诗二房,辛巳三月初一日生。延津人,壬子鄉試五十八名,会试二百五十名,三甲二百二十三名。工部政,甲寅授屯留知縣,丙辰調阳城县,己未調南工部营缮司主事,壬戌考察,乙丑升北助教,丙寅升户部主事,管旧太仓,升员外,养病。
  2. ^ 康熙《延津縣志·卷四·人物志》:進士……明……張四明 萬厤癸丑進士,山西陽城縣知縣,陞戶部主事……舉人……張四明 中萬厤壬子科,見進士
官衔
前任:
安伸
明朝阳城县知县
1618年-
繼任:
徐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