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孟紹康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孟绍康(?—?),號安克河南开封府杞縣民籍祥符县人。

生平

[编辑]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河南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1],例授知县,因性厌繁剧,改任扬州府学教授,广陵诸盐贾子弟新列黉序者,牵以百金副羔雁,绍康尽却之,由是士风丕变,始知有廉让。四十三年乙卯陕西聘同考,號称得士,寻移六馆,后升南京兵部职方司主事,累迁郎中,南中诸弁营求升迁,类皆以贿进者,绍康严绝苞苴,流品一清。病假还里,囊无余金,至今人称其清介云[2]

家族

[编辑]

曾祖孟廷莲。父孟悌,庠生。從弟孟紹虞,同科進士。

参考文献

[编辑]
  1. ^ 《萬曆四十一年癸丑科進士履歷》:孟绍康,安克,诗四房,丙戌正月二十一日生。杞县人,庚子鄉試二十四名,会试一百七十一名,三甲一百四十名。通政司政,改揚州府授,乙卯陕西同考,本年升南助教,丙辰升南户部主事,戊午調南职方司主事,己未升本司员外,本年升郎中。曾祖廷莲。祖,庠生。父悌,庠生。
  2. ^ 《杞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