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魯唯
外观
張魯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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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福建左布政使 | |
籍貫 | 直隸蘇州府崑山縣 |
出生 | 甲申(1584年)十二月十二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親屬 | 祖張憲臣 父张志美 弟張魯得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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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魯唯(?—?),字宗曉,號泰符[1],别號清凉居士,直隸蘇州府崑山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應天鄉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二甲第六名進士[2][3]。禮部觀政,授刑部主事,四十三年恤刑河南,多所平反。四十五年升员外、郎中。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出为紹興府知府[4],被弹劾歸鄉。天启三年(1623年),以吏部尚书趙南星荐,起升浙江按察副使,分守寧紹道。六年二月擢河南右參政[5],丁憂歸,崇禎三年補四川左參政,四年(1631年)八月擢为湖廣按察使[6]五年升河南右布政使,六年升山東左布政使。历浙江、福建左右布政使。著《筆花館集》[7]。
家族
[编辑]曾祖张洪,贈刑科左給事中,祖父張憲臣,乙未進士,雲南按察使。父张志美,字濟卿,庠生。
有子张立平、张立廉。弟張魯得,字宗自,天启五年乙丑进士。官福建晋江知县,山东昌乐知县。著《青萍诗集》。
参考文献
[编辑]- ^ 《萬曆四十一年癸丑科進士履歷》:张魯唯,泰符,礼记房,甲申十二月十二日生。己酉鄉試四十四名,会试十七名,二甲六名。礼部政,授刑部主事,乙卯河南恤刑,丁巳升员外,戊午升绍兴知府,辛酉养病,癸亥補浙江付使,丙寅升河南參政,丁憂,庚午補四川右参政,辛未升关囗按察使,壬申升河南右布政,癸酉升山东左布政。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万历四十六年正月,升刑部郎中张鲁唯为绍兴知府。
- ^ 天启六年二月,浙江副使張魯唯為河南右參政。
- ^ 崇禎四年八月,以四川参政张鲁唯为湖广按察使。
- ^ 《苏州府志》卷第九十四·人物二十一·昆山县:张鲁唯,字宗晓,宪臣孙。父志美,字济卿,本庶子,少压于嫡,不得与嫡子齿,而能自树立,为诸生,辄高等。及嫡子没,抚其孤如己子,卒祀乡贤。鲁唯登万历癸丑进士,授刑部主事,恤刑河南,多所平反。迁员外郎,出知绍兴府,为政平易近人,民间有所陈白,即以寸楮付其人。或请遣役,曰:吏下村落,狼入羊群也。绝不许。两造至庭,和颜论解,不烦敲朴,讼者多感泣。俗习溺女,设义产育之,越三载,投劾归。天启癸亥,以冢宰赵南星荐起副使,分守宁绍,转河南参政,督直省漕运。时海内多故,军兴旁午,需东南漕挽甚亟,前使者或优容运弁载他货物,舟益濡滞不能以时至。鲁唯烛其奸弊,悉心厘剔。以母忧归,军民肖像立祠瓜步。服闋,迁浙江左布政,改福建,致仕。《道光昆新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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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熊鳴岐 |
明朝紹興府知府 1622年-1626年 |
繼任: 許如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