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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九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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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九贤(?—?),本名张九重,举乡试后改名,字共甫,號桐一,山东济南府历城县军籍。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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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贤幼师刘敕,力学。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山东乡试第三十九名举人[1],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登癸丑科進士,殿试三甲一百八十五名,工部觀政,四十二年授山西绛县知县,有惠政,四十三年调汾阳县,报最,天啓五年(1625年)擢刑部主事。时神宗怠政,廷臣党势已成,九贤无所依附,俄退居林下,与同乡方守地殷象贤饮酒斗诗羊湖山以卒[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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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先枣强县人,迁于县东雁山。曾祖张琛。祖父张璉。父张光善,儒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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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四十一年癸丑科進士履歷便覽》:张九贤,桐一,書四房,己巳三月初十日生。歷城人,丁酉鄉試三十九名,会试一百八十八名,三甲一百八十五名。工部政,甲寅授絳縣知縣,乙卯調汾阳县,乙丑升刑部主事,己巳闲住。
  2. ^ 《历城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