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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祖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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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祖舜(?—?),字淑哲,別號鹿游山東兗州府東平州軍籍[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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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癸未(1583年)九月初三日生。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山東鄉試第六十名舉人,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三甲四十九名進士,吏部觀政,四十七年除戶部雲南司主事,四十八年管西三倉,天啓二年(1622年)升江西司員外郎,升湖廣司郎中,天啟三年升任淮安府知府,曾修纂天啓《淮安府志》,六年升陝西固原道副使,本年閏六月調管西寧道事。崇禎元年(1628年)加升參政,三年升河南按察使,分守天津道,四年降山西岢嵐道右參議。崇禎八年(1635年)代盧象升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提督軍務兼巡撫鄖陽。九年三月甲戌,祖舜輕寇,追之失利,亡其印符,被削籍。卒年六十七。著有《守城要覽》。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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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宋傑,兵部義官。祖父宋勳,耆賓。父宋粲。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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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序齒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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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廣通志》
  • 《明憙宗實錄》
官銜
前任:
宋統殷
明朝淮安府知府
1623年-1626年
繼任:
許令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