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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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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任(?—?),字玉成,一字逢吉,號赤城直隸安慶府桐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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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宣友好。[1]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舉人,四十四年(1616)丙辰科進士[2],戶部觀政,初授直隸大名府元城縣知縣,天啓二年四月選授候補御史,六月補任廣西道。天啓年間,因彈劾魏忠賢祖墳越制,被削籍爲民。隨以他事下撫按逮問,罪擬城旦。

崇禎元年(1628)召還,起復為河南道御史,出巡山海關。崇禎二年升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薊州順天等處,至通州,清軍入關,曾因隱瞞軍情被名臣陳良訓彈劾[3]。清軍退兵後,以疾乞歸。卒年不詳。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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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霞起樓詩草》等。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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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父方向。曾祖方見,貢士。祖父方默,都司經歷。父方午,益府引禮舍人。從兄方大鉉,從孫方以智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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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方以智《浮山文集後編》卷1《虛舟先生傳》: 「生於桐城。少負才不羈,與先叔祖玉峽公(諱大鉉,癸丑進士)、赤城公(諱大任,丙辰進士)為友。」
  2.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履歷》:方大任,赤城,書三房,壬午九月二十九日生。桐城縣人,癸卯七十二,會二百八十八,三甲九十六名。戶部政,授元城知縣,壬戌行取考選,授廣西道御史,癸亥巡視西城,甲子宣大巡按,本年養病,乙丑為民,戊辰補河南道御史,巡關,己巳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薊州,庚午養病。
  3. ^ 《藏抄本崇禎長編》卷31崇禎三年二月:「吏科都給事中陳良訓上言:『昨年遵化破,舉國如夢,傳失又傳不失,越數日而失果真。今年永平破,方大任如夢,報失,旋報不失,又旋報失,經十日而報始確……大任久居此位,語半吐而半吞,步若進而若退,皇上不以封疆戲乎?』」
官銜
前任:
管應律
明朝元城縣知縣
1616年-1621年
繼任:
趙秉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