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願素
外观
黄愿素(?—?),字行可,號若镜,南直隶徽州府歙縣黄村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应天乡试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1],授抚州府推官,讞狱多所平反,举卓异,擢吏部考功司主事[2],歷升考功郎中。时魏珰滥爵,愿素力劾之,疏汰假官百八十员,订刻铨曹事宜,存之部中。他如设界岭为邑要地,设防守,以靖窃发,乡人德之,卒祀乡贤[3][4]。
家族
[编辑]曾祖黄瑩。祖黄思明,户部主事。父黃全初,己丑進士,南户部郎中。
参考文献
[编辑]- ^ 《萬曆四十七年己未科進士履歷》:黄願素,若鏡,書二房,己丑四月十一日生。歙县人,癸卯七,会一百八十五,三甲一百六十四。兵部政,庚申授撫州府推官,本省同考,乙丑考选,授礼部儀制司主事,丙寅調吏部稽勋司主事,丙寅調验封司,本年調考功,本年給假。
-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六十四》:天啓五年十月,吏部题行取续到各官黄愿素等十七员,分别拟授部属各衙门添注有差。报可。
- ^ 《崇祯长编卷之十》:崇祯元年六月,浙江道御史汪起元疏荐毕懋良、毕懋康、余懋衡、倪思辉、吴士奇、汪泗论、赵时用、唐晖、汪元标、黄愿素、汪元功、方大镇、倪应眷、顾起凤、徐杨先、史孔吉、程国祥、方孔炤、盛世承等十九人,又请还已故科臣方有度、道臣舒荣都、江秉谦诰命。报。
- ^ 《歙县志》卷十一·节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