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王明善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王明善(?—1625年),字復婴,號視聞,直隶保定府新城縣人。

生平

[编辑]

明善幼颖敏,书过目不忘。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順天府鄉試第八十名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1],官山西曲沃县知县,清操自励,暇辄论文课士,经品题者多显达,为名公卿。一日往谒上官,途遇叛民作乱,围其舆,明善搴帷谕之,众环立以视曰:王公耶!咸叩首解散。天启末行取,入部考选,授吏部,未受职以疾卒。明善未第时,其族人有幼鬻于巨室张姓者,既长,携玉带逃归,匿明善所,明善召张氏子以玉带还之。少弟杀人,罪几坐明善,明善绝不置辩,讞鞠者谛视之曰:此金玉君子也,岂殴人者耶!立出之,少弟亦获免。

家族

[编辑]

其先小兴州人,七世祖宓徙新城。曾祖王锦。祖王崇儒。父王思孝。

子王馀厚、王馀慎[2]

参考文献

[编辑]
  1. ^ 《萬曆四十七年己未科進士履歷》:王明善,视闻,诗二房,丁亥十一月十五日生。新城县人,乙卯八十,会一百八,三甲一百二十二。工部政,授山西曲沃知縣,乙丑行取,卒。
  2. ^ 《新城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