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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尚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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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尚默
大明湖廣右布政使
籍貫直隸寧國府涇縣民籍
字號字以時,別號玄垣
出生丁丑(1577年)四月初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萬曆二十二年甲午科應天鄉試舉人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吳尚默(1562年—1640年),以時,別玄垣直隸寧國府涇縣民籍[1]。明朝官員,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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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應天府鄉試舉人,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進士,初授浙江義烏知縣,天啓元年(1621年)任浙江鄉試同考官,二年擢山東道御史,四年出按四川。奢崇明作亂,會督撫合謀翦滅之。崇禎元年(1628年)二月巡按廣東,控扼海寇,得以無事[2]。崇禎三年以疏救錢龍錫出為承天府知府,時流寇大擾,檄練鄉兵三千以備守禦。築堤數十里溉屯田,勤勞九載,七年升山西按察司副使、井陘道,量移武昌,陞本省右布政卒。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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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吳藝賢。祖父吳子禎。父吳選道,飲賓。子吳有愷。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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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序齒録》:吳尚默,玄垣,易三房,丁丑四月初六日生。涇縣人,甲午二,會一百一十三,三甲五十一名。禮部政,授義烏知縣,辛酉浙江同考,壬戌行取考選,授山東道御史,癸亥巡視南城,甲子四川巡按,丙寅巡青,巡視蘆溝橋、西城,戊辰廣東巡按,庚午升承天知府,甲戌升山西付使、井陘道,升本省付使。
  2. ^ 崇禎元年二月,□□□道御史吳尚默巡按廣東。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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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廣通志》
  • 《徽州府志》
  • 《明實錄》
官銜
前任:
李初榮
明朝義烏縣知縣
1616年-1622年
繼任:
張允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