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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之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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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之茂(?—17世纪),南居,号洙冲山东莱州府掖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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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之茂是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山东乡试举,四十四年(1616年)的进士[2],吏部观政,获授河间知县,丁忧归。四十七年转调河南太康,天启元年本省同考,四年入朝担任礼部主客司主事,五年降补永平府儒学教授,六年升国子监学正,本年升户部河南司主事,昌平管粮,崇祯二年历升户部郎中,三年迁官西安知府,五年升陕西神木副使,多次平定盗寇[1]。他和温体仁不合,崇祯八年改官河南驿传道右参政,调往湖广后归乡。

弘光帝继位,起用李之茂为工科给事中南京失守,他住在小屋不响应清朝征召,直到去世[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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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孟和。祖父李东藩,寿官。父李焕然,生员。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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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传第九》:(李)之茂,字南居,掖县人。万历四十四年进士。授河间知县,调太康,入为礼部主事、户部郎中,累迁西安知府、神木副使,多方拒寇。
  2. ^ 《万历四十四年丙辰科进士履历》:李之茂,洙冲,诗四房,丁亥十二月二十四日生。莱州卫籍掖县人,乡五十六,会三百四十五,三甲三十名。吏部政,授河间知县,丁忧,己未除河南太康县,辛酉本省同考,甲子升礼部主客司主事,乙丑补永平府授,丙寅升学正,本年升户部河南司主事,昌平管粮,己巳升员外,升郎中,庚午升西安知府,壬申升陕西付使,乙亥升河南右参政。
  3.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传第九》:与温体仁忤,改河南驿传,调湖广归。安宗立,起工科给事中。南京亡,坐卧小室,迭召不出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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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牛象坤
明朝河间县知县
1617年-1619年
继任:
吕下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