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康稷
外观
陆康稷(?—17世纪),字宇粒,号衷涵,浙江嘉兴府秀水县(今属嘉兴市)人[1],寄籍吴县。明末及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陆康稷是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应天乡试举人[2],到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中进士[3],都察院观政,四十五年获授江西贵溪县知县,在该处建筑城池、疏通河道,四十七年调往庐陵县,廉洁明察,善于处理案件。养济院的乞丐向来横蛮,有富家子弟殴打乞丐,乞丐就用车载着尸体报官,控告富家子弟杀人;他检查尸体口中有泥土,指出乞丐掘死尸诬告富家子弟,于是乞丐吐露实情服罪,令当地人都觉得惊异[1]。天启二年得卓异第一,五年改任兵部武选主事,次年因忤逆魏忠贤而去职。
崇祯初年起复吏部稽勋司主事,历任验封司、考功司、文选司,二年升员外郎,给假回乡,三年考察降用。
弘光帝继位,陆康稷转任文选郎中,选拔公正,不受勋臣干预,晋太仆少卿、太常卿[4],归家卒。
家族
[编辑]曾祖陆文聪。祖父陆祯,府通判。伯父陆时选,举人。父陆时宾,国子生。
引用
[编辑]-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二·列传第八》:陆康稷,字宇粒,秀水人。万历四十四年进士。授庐陵知县,廉察善决狱。养济院丐素横,有富家殴丐,遂以杀丐报,舆尸至庭。康稷验尸口中有土,指为掘死人以诬告,丐吐实服罪,一邑奇之。
- ^ 《苏州府志·卷十二·选举三》:万历【历】四十年壬子科(举人) 解元张玮,武进士……陆康稷 见进士
- ^ 《万历四十四年丙辰科进士履历》:陆康稷,衷涵,书一房,乙未十二月十三日生。吴江人,壬子九十三,会一百七,三甲四十一名。都察院政,丁巳授贵溪知县,己未调庐陵知县,辛酉本省同考,壬戌行取,乙丑考选,授兵部主事,丙寅闲住。戊辰起吏部稽勋司主事,调验封司,调考功司,己巳调文选司,升本司员外,给假,庚午降用。
-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二·列传第八》:调贵溪,筑城浚河,以卓异第一。迁武选主事,忤魏忠贤落职。崇祯初复官。安宗立,累转文选郎中,秉铨公正,勋臣干请不遂。晋太仆少卿,太常卿。
参考文献
[编辑]官衔 | ||
---|---|---|
前任: 顾居仁 |
明朝庐陵县知县 万历四十七年-天启二年 |
继任: 张昂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