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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如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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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如蘭(?—?),字湘畹,号芳谷,南直隶廬州府合肥县人,明朝进士、官员。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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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應天府鄉試舉人,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通政司觀政,授任光州知州,天啓元年本省同考,升工部屯田司员外郎,三年遷工部营缮司郎中,四年出为绍兴府知府,因功升二级,七年四月升本省按察使。崇祯元年十一月改河南按察使,管密云道,镇守密云,转山西蒲州道右布政使,密人请留,未赴。崇祯三年(1630年)命巡抚顺天,不久调广西巡抚,折悍藩,平普莫二贼,加從三品服俸,进右副都御史。四年二月被纠,六年革职[1]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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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許同升,廪生。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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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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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履歷》
  1. ^ 《崇祯长编卷之四十三》:崇祯四年二月,南京御史朱纯等以计典方行,疏紏原任密云道陞顺天廵抚今改广西许如兰、原任河南提学今陞光禄少卿曹履吉、原任云左布政今陞南京光禄寺卿诸允修等冒滥,章下所司议处。
  • 明史·卷二百四十五·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官衔
前任:
陸即登
明朝光州知州
萬曆年間-天啟年間
繼任:
羅懋湯
前任:
張魯唯
明朝紹興府知府
1626年-1628年
繼任:
蕭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