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李白春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白春(16世纪—17世纪),幼白,别瑶圃南直隶苏州府昆山县民籍[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2]

生平

[编辑]

李白春是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应天举人[3],次年(1616年)联捷丙辰科进士,获授钱塘知县,得同乡顾秉谦引荐入朝,担任吏部文选主事员外郎天启六年(1626年)三月,吏部题陆文选司员外李白春为稽勋司郎中。得旨:李白春作令贪婪不得,考选倒身门户,求周宗建蒋允仪、山人姜大绶荐,投赵南星门下,厚赂钻营,陪推吏部。及夏嘉遇罪斥,白春遂传衣钵,纳贿招权,丑声载道,久属漏纲,岂容复滥正郎,著削了籍为民,仍追夺诰命。

后来李白春得起用为浙江嘉湖副使弘光帝继位后迁任光禄寺南京失陷,他为守卫昆山城在真义起兵,抵挡苏州的清兵。之后他因战败前往绍兴,超擢为户部尚书,推荐董守谕司饷称得人。次年(1646年)他调官吏部尚书,绍兴沦陷后归里,杜门不出,九十二岁去世[2]

家族

[编辑]

曾祖李茂。祖父李岳。父李晓。

引用

[编辑]
  1. ^ 《万历四十四年丙辰科进士履历》:李白春,瑶圃,易二房,壬辰八月初二日生。昆山县人,乙卯三十四,会二百五十八,三甲二百十八名。都察院政,丁巳授开化知县,己未调钱塘知县,辛酉本省同考,壬戌升职方司主事,甲子补稽勋司主事,乙丑调验封司,本年调考功司,丙寅调文选,本年升文选司员外,为民。戊辰复职,补给诰命。
  2. ^ 2.0 2.1 钱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一·列传第五十七》:李白春,字幼白,昆山人。万历四十四年进士,授钱塘知县,历文选主事、员外郎。初乡人顾秉谦引入铨,以无货报,削籍。久之,起嘉湖副使。安宗立,迁光禄丞。南京亡,昆山城守,起兵真义,扼苏州清兵。战败至绍兴,超擢户部尚书。荐董守谕司饷,时称得人。明年,调吏部。绍兴亡,归里杜门,卒年九十二。
  3. ^ 道光《崑新两县志·卷十六·选举表二》:万厯四十三年乙卯科(举人)……李白春 见进士

参考文献

[编辑]
  • 《江南通志》
  • 《苏州府志》
  • 钱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一·列传第五十七
  • 道光《崑新两县志》·卷十六·选举表二
官衔
前任:
周制
明朝开化县知县
1616年
继任:
璩一凤
前任:
邹忠胤
明朝钱塘县知县
1616年-1622年
继任:
沈匡济
前任:
张有誉
(弘光朝廷)
南明户部尚书
(鲁王朝廷)

1645年-1646年
继任:
王梦锡
前任:
章正宸
南明吏部尚书
(鲁王朝廷)

1646年
继任:
余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