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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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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之待(?—?),别碧山湖广武昌府兴国州军籍[1]。明朝官员。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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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湖广乡试第八十一名举人,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三甲十九名进士,户部观政,授松江府推官,四十六年应天府乡试同考,天启二年(1622年)行取考选,三年三月补授浙江道监察御史,本年巡视十库,四年巡按浙江,因曾支持杨涟弹劾魏忠贤,七年二月回朝后被以门户削籍为民。[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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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刘可,祀乡贤。祖父刘守礼,廪生。父刘师勃,廪生。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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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四十四年丙辰科进士序齿录》:刘之待,碧山,易二房,辛巳九月十三日生。兴国州人,壬子八十一,会三百二十五,三甲十九名。户部政,授松江府推官,戊午应天同考,壬戌行取,癸亥授浙江道御史,本年巡视十库,甲子浙江巡按,为民。
  2. ^ 《大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八十一》:天启七年二月,巡按浙江御史刘之待差竣请告,有旨以门户削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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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广通志》
  • 《明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