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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闻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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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闻诏,字叔宣,别号钦之福建福州府长乐县匠籍[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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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福建乡试第四十三名举人,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三甲一百名进士,兵部观政,授官浙江秀水县知县,四十七年考察,补凤阳府儒学教授,天启元年升龙游知县,三年擢刑部广西司主事,五年晋员外郎、郎中,六年致仕。[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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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林灌。祖父林景鸿。父林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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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四十四年丙辰科进士序齿录》
  2. ^ 天启五年十二月,南京浙江道御史罗万爵疏参旧枢臣赵彦、旧督臣张我续、原任工部尚书白所知暨南京户部员外陈楚产、刑部郎中林闻诏。得旨:赵彦、张我续、白所知俱已有旨了,陈楚产、林闻诏著吏部即与议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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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通志》
  • 《明熹宗实录》
官衔
前任:
吴其贵
明朝秀水县知县
1616年-1619年
继任:
汤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