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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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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秉元(?—?),字初甫,号素园,直隶徽州府婺源县城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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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二十年壬辰选贡,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顺天乡试举人[1],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2],户部观政,由大理评事起家,天启二年转南驾部,历郎中,四年出守南昌府,崇祯元年考察,二年降顺天府通判,三年升告病营缮司主事,四年改刑部浙江司主事,六年升员外郎,七年调九江府知府,卒于任[3]。著有《听莺书屋吟稿》。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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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汪文华,封山东左布政使。祖汪大受,副都御史、巡抚湖广。父汪修龄,贡士,平湖县丞,以子赠南京兵部车驾司郎中,母张氏,赠宜人。子汪甲先,崇祯元年恩贡。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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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婺源县志》:万历三十七年己酉应天乡试,汪秉元,大受孙,选贡修龄子,选贡,中顺天乡试,见进士。万历四十四年丙辰钱士升榜,汪秉元,城西人,历官九江府知府,祀名宦,见名贤传。
  2. ^ 《万历四十四年丙辰科进士履历》:汪秉元,素园,书一房,癸未十二月二十三日生。婺源县人,己酉三十五,会一百八十五,三甲一百七十八名。户部政,己未授左评事,壬戌升兵部车驾司员外,升车驾司郎中,甲子升南昌知府,戊辰考察,己巳降顺天府通判,庚午升工部营缮司主事,本年降,辛未升刑部浙江司主事,癸酉升员外,甲戌升九江知府。
  3. ^ 《婺源县志》卷十九·汪秉元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