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櫻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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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櫻(1581年—1651年),字仲含,號二雲,江西臨江府峽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東林黨人。
生平
[编辑]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江西鄉試舉人,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二甲第六十七名進士。授工部主事[1],天啟元年(1621年)升郎中,二年(1622年)出為常州府知府[2],期間頻繁進出東林書院,與東林黨人們交流學問,因而被奉為主席[3]。崇禎元年右參政分守漳南,任內成功剿滅九蓮山賊,士民皆感恩而為曾櫻建祠,後來以丁憂下野;服憂三年後,起復為分巡兴、泉道右参政。[4]崇禎七年(1627年)升浙江布政使司右參政[5],任內廉介自持,同時修繕兵器和訓練士卒,使得流贼不敢入境。[6]。十年(1637年)改湖廣按察使,當時流贼湖廣,官員們都不敢赴任,曾櫻推薦晏日曙、萬元吉出任官職,又協同鄭芝龍勦贼,湖廣於是重歸安定。[7]十三年(1640年)升山東右布政使,分守東萊。十四年(1641年)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登萊[8]。十五年(1642年)改南京工部右侍郎,乞假歸。
甲申之變後,曾櫻繼續支持南明朝廷。隆武元年(1645年)唐王朱聿鍵即位(隆武帝),鄭芝龍薦曾櫻任工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後進太子太保、吏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留守天興府。隆武二年(1646年)九月,天興府陷落,曾櫻舉家到中左守禦千戶所城。永曆五年(1651年)二月,清朝福建巡撫張學聖得知廈門防務空虛,命興泉道黃澍、泉州鎮總兵馬得功偷襲廈門,當時曾櫻在中左所城,曰:“此一塊清淨土,正吾死所,豈復泛海求活耶!”遂於二月三十日自縊。門人阮旻錫、陳泰等冒險運出其尸,鄉紳王忠孝殮之,殯於金門(引自夏琳《海紀輯要》或《閩海紀要》)。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實錄:熹宗實錄 ,9卷
- ^ 明實錄附錄:明熹宗七年督察院實錄 ,6卷
- ^ 《東林列傳》:「尝过东林书院,与高攀龙诸君子讲论道德,乡士大夫群推重之,奉为主席。」
- ^ 《明史》 :「崇禎元年以右參政分守漳南。九蓮山賊犯上杭,櫻募壯士擊退之,夜搗其巢,殲馘殆盡。士民為櫻建祠。母憂歸。服阕,故故官分守兴、泉二郡。」
- ^ 明實錄附錄:崇禎長編 ,2卷
- ^ 《续掖县志》 (宦绩):「十三年迁分守参政。廉介自持,为政恺悌公平,不畏强御禁。时寇盗充斥,樱简器练卒,贼莫敢近。又请开新河备漕运。」
- ^ 《明史》 :「寻以衔永多寇,改樱湖广按察使,分守湖南,给以敕。故事,守道无敕,帝特赐之。时贼已残十余州县,而永州知府、推官咸不任职。樱荐苏州同知晏日曙、归德推官万元吉才。两人方坐事罢官,以樱言并起用。樱乃调芝龙勦贼,贼多降,一方遂安。」
-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34114號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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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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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何應瑞 |
明朝常州府知府 1622年-1627年 |
繼任: 郭廣 |
前任: 徐人龍 |
明朝登萊巡撫 1641年-1642年 |
繼任: 曾化龍 |
前任: 張肯堂 |
南明吏部尚書 1645年-1646年 (署) |
繼任: 瞿式耜 (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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