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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鵬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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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鵬雲(?—?),字漢冲,號雨蒼山西澤州陽城縣民籍郭谷鎮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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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山西鄉試舉人,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1],通政司觀政,初授商丘縣知縣,天啓元年本省同考,二年行取考选,擢刑科给事中,四年丁憂歸。天启六年(1626)八月,起升四川布政司右參議,本年革职为民。崇禎元年十月起補禮科給事中,十二月升戶科右給事中,二年三月升禮科左給事中,二年四月升兵科都給事中。三年遷太常寺少卿。五年十月任右佥都御史、巡抚順天、整饬蓟辽边备。以疾告歸,當事者以夙怨誣為规避,罷官,朝野冤之[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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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张辇。祖父张江。父张思诚,寿官。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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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履歷》:張鵬雲,雨蒼,易三房,辛卯六月初七日生。阳城县人,己酉九名,会二百二十三,三甲六十名。通政司政,授商丘知县,辛酉本省同考,壬戌行取考选,授刑科給事中,甲子丁憂,丙寅起四川右参议,为民。戊辰起禮科,升户科右,己巳升禮科左,升兵科都,庚午升太常寺少卿,壬申升順天巡抚、右佥都。
  2. ^ 《陽城縣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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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
  • 《山西通志》
  • 《明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