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标点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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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号用例中的“干嘛/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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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xiaokang的修改属于修正错字,应该符合WP:微小修订的定义,无需经讨论。@Rastinition: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1日 (六) 06:33 (UTC)
- @自由雨日
- 我们能干嘛
- 我们能干吗
- 这两句是完全不同的语意,上面是what can we do?下面是can we do that?
- --Rastinition(留言) 2025年1月11日 (六) 06:40 (UTC)
- @Rastinition:可能是陆台写法不同?中国大陆表示“do what”的中文词汇就是“干吗”,而一般不能写作“干嘛”(没有任何词典有收录“干嘛”一词,尽管确实有文章写成“干嘛”的,但不会被认为是合适的写法)。(当然“我们能干吗”确实有“Can we do that?”的歧义。)--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1日 (六) 06:48 (UTC)
- [1],如果有歧异,又需要改字,用"幹麼",至少有原始文本可以支持。
- 我在回应时故意使用nowiki,仅是提醒修改时,需要考虑字词自动转换造成的认知偏误
- --Rastinition(留言) 2025年1月11日 (六) 07:17 (UTC)
- 台湾正体模式应该可以使用“
幹麼
”(国语辞典也有收录);大陆简体模式肯定不行,陆现代汉语文本中“干么(幹麼)”是比“干嘛(幹嘛)”还罕用、不规范的。至于用“干吗(幹吗)”可能造成的歧义问题,我认为这并非使用不合适写法的理由。另外,“干嘛”其实也是有歧义的(“嘛”可以表示语气词)……“字词自动转换造成的认知偏误
”主要是指?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1日 (六) 07:28 (UTC)- "我们能干嘛"会被转换成"我們能幹嘛"
- "我们能干吗"会被转换成"我們能幹嗎"
- 提出"幹麼"只是因为具有原始文本出处,但你提及干么
- 或者直接替换成其他模式,做哪些事情,用相同或类似意义的文句,且经过字词转换后也不会变更意思的,避免使用"XX干XX"系列词汇--Rastinition(留言) 2025年1月11日 (六) 07:37 (UTC)
- 我知道它们会被这样转换。没太理解“认知偏误”是指什么……
- 原始文本出处不是使用某一词汇的合适理由,这不是转换的问题;繁简同形的字词,现代汉语也经常有和过去不同的写法。应主要参考现代的词典。
- 替换成其他字词倒是可行(如直接换成“做什么?”)。虽然我认为重点不在词义上(是标点符号用法),也觉得参考上下文应该不会造成歧义;不过也不反对直接换成其他词。--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1日 (六) 07:49 (UTC)
- 迳行使用做什么似乎可以,至少似乎没感到文意的歧异,副知@MCxiaokang--Rastinition(留言) 2025年1月11日 (六) 13:46 (UTC)
- 台湾正体模式应该可以使用“
- 确实。《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只收录“干吗”,“嘛”并只有轻声一读。但检索我的自己和我身边人(绝大多数是中国大陆人士)的用法里,“干嘛”对比“干吗”(包括“干吗”的各种意义)是绝对占优的。--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2月7日 (五) 02:32 (UTC)
- 《五南国语活用辞典》有“嘛”读má,意为“语末助词,表示疑问或请求”的条目,我在大陆人中也几乎没有看到用“干吗”的--脉冲(留言) 2025年7月29日 (二) 15:46 (UTC)
- [1],如果有歧异,又需要改字,用"幹麼",至少有原始文本可以支持。
- @Rastinition:可能是陆台写法不同?中国大陆表示“do what”的中文词汇就是“干吗”,而一般不能写作“干嘛”(没有任何词典有收录“干嘛”一词,尽管确实有文章写成“干嘛”的,但不会被认为是合适的写法)。(当然“我们能干吗”确实有“Can we do that?”的歧义。)--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1日 (六) 06:48 (UTC)
- 或许鄙人的确有些考虑不周……君等可回退之或采用其它修改方案。——MC晓康曰:“大邑商万岁!” 2025年1月11日 (六) 13:33 (UTC)
- 已改为“做什么”。结案。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12日 (四) 01:11 (UTC)
百分号和中文句号
[编辑]有什么完美的方案解决百分号和中文句号连在一起使人误以为是千分号的问题?--Txkk(留言) 2025年2月11日 (二) 18:56 (UTC)
- 写成“百分之__。”?--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11日 (二) 19:17 (UTC)
- 具体到条目印度制造中的例子,“25%”、“15.9%”,写成汉字+阿拉伯数字的这种混搭的格式我感觉怪怪的,写成全部汉字的格式,好像也没这样写的,后面还有一个带有小数点的,写成全汉字格式的就更怪了(?了典大基维文言文到来我[开玩笑的])。我暂时的解决方案是百分号和中文句号之间加一个空格,这个方案我认为不完美。--Txkk(留言) 2025年2月11日 (二) 19:47 (UTC)
- 这个不应该是交由网页渲染去解决?--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12日 (三) 03:23 (UTC)
- 同上。有点类似中英文的间距问题。我这里看,对于不主动留空格,感觉没辨识问题。--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03:40 (UTC)
- 字体问题。——暁月凛奈 (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08:39 (UTC)
- 字体问题,实际上本质是简体字的句号是底部对齐导致的。不信换繁体字介面看看。--MilkyDefer 2025年2月13日 (四) 06:57 (UTC)
- 具体到条目印度制造中的例子,“25%”、“15.9%”,写成汉字+阿拉伯数字的这种混搭的格式我感觉怪怪的,写成全部汉字的格式,好像也没这样写的,后面还有一个带有小数点的,写成全汉字格式的就更怪了(?了典大基维文言文到来我[开玩笑的])。我暂时的解决方案是百分号和中文句号之间加一个空格,这个方案我认为不完美。--Txkk(留言) 2025年2月11日 (二) 19:47 (UTC)
- 用全角句点“.”?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3月7日 (五) 14:36 (UTC)
- @Txkk。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3月14日 (五) 06:28 (UTC)
- 哦他退出了
囧rz……通知其他参与者@YFdyh000、Shizhao、YFdyh000、MilkyDefer。繁体地区用不用全角句点“.”?如果不用的话是跟随简体一起用句点(会不会看成点乘号?)还是用设置句号字词转换模板?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3月14日 (五) 06:32 (UTC)
- 一般出版的文章里会用的这个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3月15日 (六) 10:55 (UTC)
- W3C的《中文排版需求》里面写了:https://w3c.github.io/clreq/#atypical_punctuation_marks_and_their_arrangements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11日 (三) 15:12 (UTC)
- @Shizhao。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11日 (三) 15:13 (UTC)
- 确实有此用法,但规范化存在争议。句号#用法。对于非专业读者,我忧心这增加理解和编写难度。--YFdyh000(留言) 2025年6月11日 (三) 15:41 (UTC)
- 我有空的话,去w3c那边问问看为何这么说。我看了这么多中文论文,只见过极少的中文论文这么用(还都是在线版本的,纸质版本还从未见到过),也许是我看的论文领域不够广?--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6月12日 (四) 02:58 (UTC)
- “为何这么说”就是《标点符号用法》和使用需求啊。[2]。2016年12月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手册仍介绍句点用法。使用比例很难评估吧。--YFdyh000(留言) 2025年6月12日 (四) 14:15 (UTC)
- 随便找了一篇理工类论文都是句号“。”[3]。找了一篇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材料学论文[4]也是句号“。”,中科大的实验物理博士论文[5]仍然是句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手册》中所说的“句号的另一种形式为句点(.),用在数理科学论文和科技文献中”,似乎应当只是指参考文献部分的引文格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6月13日 (五) 03:07 (UTC)
- 至少在我看来,即使有(.)的用法,目前也是少数需求,并未被广泛接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6月13日 (五) 03:08 (UTC)
- “只是指参考文献部分”没有根据。我在上方提供的[6]有说,中学数学课本和高考数学卷有使用句点,这应该不算小众使用。用维普搜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5年数学学科文章,有多例文章在全文使用句点代替中文句号,其他学科我暂未看到明显的使用量。--YFdyh000(留言) 2025年6月13日 (五) 15:20 (UTC)
- 至少在我看来,即使有(.)的用法,目前也是少数需求,并未被广泛接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6月13日 (五) 03:08 (UTC)
- 随便找了一篇理工类论文都是句号“。”[3]。找了一篇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材料学论文[4]也是句号“。”,中科大的实验物理博士论文[5]仍然是句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手册》中所说的“句号的另一种形式为句点(.),用在数理科学论文和科技文献中”,似乎应当只是指参考文献部分的引文格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6月13日 (五) 03:07 (UTC)
- “为何这么说”就是《标点符号用法》和使用需求啊。[2]。2016年12月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手册仍介绍句点用法。使用比例很难评估吧。--YFdyh000(留言) 2025年6月12日 (四) 14:15 (UTC)
- W3C的《中文排版需求》里面写了:https://w3c.github.io/clreq/#atypical_punctuation_marks_and_their_arrangements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11日 (三) 15:12 (UTC)
- 一般出版的文章里会用的这个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3月15日 (六) 10:55 (UTC)
- 哦他退出了
- @Txkk。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3月14日 (五) 06:28 (UTC)
- 需不需要RfC?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25日 (三) 08:51 (UTC)
分号的说明
[编辑]个人阅读关于§ 分号的说明后,还是不太理解分号的用法,例如该章节提到
分号在句子中表示复句内并列关系分句之间的停顿,和非并列关系的多重复句中第一层分句之间的停顿。
不过什么是“复句”、“分句”、“第一层分句”对于这些用语的意义并不清楚。后来发现其实是有“复句”这个条目,若没有更好的做法,建议将“复句”连结到该条目。此外,复句这条目中我并没有看到“第一层分句”的相关说明,若没有更好的做法,“层”的意义可能还需进一步说明。--Justin545(留言) 2025年3月13日 (四) 04:56 (UTC)
提案:允许在中文段落使用斜体(不使用书名号)表示英文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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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先前讨论,中国大陆有多个规范(草案)规定中文语段中直接使用英文书刊时,使用斜体且不用书名号,而目前中维格式手册规定必须使用书名号(可用或不用斜体)。尽管这些规范(草案)暂非国家标准,但也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学者的意见;并且也常能在各类文献中见到这种使用斜体且不用书名号的用法。考虑到这不是中国大陆唯一的格式体例,且斜体存在的技术问题,该格式不适合用字词转换处理。故仿照图注句号、全/半角分隔号等“两可”的做法,提出放宽另一种格式限制的做法。其他使用拉丁字母的语种亦可能在中文语段使用斜体(而非中文书名号)格式,但我暂不熟悉,且中文维基百科出现频率不高,故本次修订衹针对英文;此外使用引号(而非斜体)表示的英文书籍中的篇名、专辑中的单曲名等也不在提案范围。——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0日 (四) 18:18 (UTC)
- 修订记录一[2025年3月21日 (五) 13:04 (UTC)]
- 修订记录二:据PexEric意见,补充了模板{{English work}}用法,并在修订条文用例中补上了模板;增加了引号用法;修饰语句。 2025年5月8日 (四) 19:29 (UTC)
- 修订记录三:文章标题方面,由于台湾用法不统一,暂改为“有待深入讨论”。 2025年5月11日 (日) 21:52 (UTC)
- 修订记录四:改为魔琴建议的行文,删去“(原文)引号”内容。 2025年5月29日 (四) 14:07 (UTC)
- 修订记录五:根据Steven Sun建议修改“建议”为“需要”。 2025年6月12日 (四) 02:3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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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调整有:“全为中文”明显和“书5”无关,斜体语法格式应不必在此“教学”,为保持简洁,删去两者。另外加上了“一篇条目格式统一”的要求。原文的最后一条“《人间喜剧》(la Comédie Humaine)”例亦明显并不属于“书5”的情况(“la Comédie Humaine”并未、且不应加上书名号)。本想删去,但不如加上一段对括注中外文格式的规定。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0日 (四) 18:18 (UTC)
- @魔琴:--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0日 (四) 18:18 (UTC)
- 搞不懂为什么学者这样想。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3月20日 (四) 19:16 (UTC)1
- 我反而觉得这样才是最自然的……
《英文作品名》
这种格式是我在中文维基百科首次看到的😶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0日 (四) 19:24 (UTC)- @魔琴:我不知道学者为什么认为不应使用书名号而是使用斜体表示英语作品,我自己是这样想的:见此,我会用
《Python》
表示以“Python”为标题的中文作品;《Armillaria luteobubalina》
表示以斜体的“Armillaria luteobubalina”为标题的中文作品;Science
表示以“Science”(正体)为标题的英文作品(即《科学》期刊)。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1日 (五) 19:01 (UTC)- 反正我不是很能接受
这样的写法这两天,我读了《活着》、『ノルウェイの森』、Jane Eyre、«Война́ и мир»、文选、"סיפור על אהבה וחושך"这几本书。
囧rz……
对我来说更自然这两天,我读了《活着》、《ノルウェイの森》、《Jane Eyre》、《Война́ и мир》、《文选》、《סיפור על אהבה וחושך》这几本书。
囧rz……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3月21日 (五) 19:38 (UTC)
- 按新提案,英语之外的语种暂时仍是按书名号表示的,另外古籍肯定不会用波浪形书名号表示。如果说是其他语种使用书名号而英语不使用可能造成不统一的话,我衹能说在文章中出现这种情况是极为罕见的……这可能也是目前标准暂未规范其他语种书名号的原因(如果要问我的个人偏好,我仍然是强烈偏好前一种——当然古籍不能使用波浪号)。不论如何,我都极少在各类出版物(包括纸质、电子)中看到
《英文作品名》
这样的写法……几乎都是用斜体表示。例如我随手翻手边的人民卫生出版社《精神病学》主编简介(“在Science、Lancet、Lancet Psychiatry、JAMA Psychiatry等权威国际期刊上发表SCI论文400余篇,……”)。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1日 (五) 20:59 (UTC)
- 按新提案,英语之外的语种暂时仍是按书名号表示的,另外古籍肯定不会用波浪形书名号表示。如果说是其他语种使用书名号而英语不使用可能造成不统一的话,我衹能说在文章中出现这种情况是极为罕见的……这可能也是目前标准暂未规范其他语种书名号的原因(如果要问我的个人偏好,我仍然是强烈偏好前一种——当然古籍不能使用波浪号)。不论如何,我都极少在各类出版物(包括纸质、电子)中看到
- 反正我不是很能接受
- @魔琴:我不知道学者为什么认为不应使用书名号而是使用斜体表示英语作品,我自己是这样想的:见此,我会用
- 我反而觉得这样才是最自然的……
- 如果将中文作品名与全拉丁字母作品名并列呢?例如将《透明色》与《Time flies》并列。--102 2025年3月21日 (五) 00:13 (UTC)
- 按新提案,即写作“《透明色》、Time files”“《透明色》《Time files》”“《透明色》《Time files》”均可咯。但Time files似乎是日本专辑?我不确定这是否是典型的英语作品,可能更好的做法是参考中文可靠来源用什么格式写。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1日 (五) 00:36 (UTC)
- 这只是个举例,不过像“《人间喜剧》、Angel in the HELL”这样的形式比较奇怪,不如“《人间喜剧》《Angel in the HELL》”或“《人间喜剧》《Angel in the HELL》”自然。--102 2025年3月21日 (五) 00:53 (UTC)
- 我个人觉得第一种更自然……(在外文外包裹书名号对我来说实在太奇怪了
囧rz……)除非这本书本身就经常直接以外文形式在中文中称呼(即类似“bug”“boss”等直接在中文中使用的英语词),那我可能会认为带书名号且不用斜体的格式更自然。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1日 (五) 00:55 (UTC)
- 我个人觉得第一种更自然……(在外文外包裹书名号对我来说实在太奇怪了
- 这只是个举例,不过像“《人间喜剧》、Angel in the HELL”这样的形式比较奇怪,不如“《人间喜剧》《Angel in the HELL》”或“《人间喜剧》《Angel in the HELL》”自然。--102 2025年3月21日 (五) 00:53 (UTC)
- 引用一下学者的观点(@Yumeto、魔琴):
例6:研究前期,团队主要查阅了《中国竹类图志》、《Illustrated Flora of Bambusoideae in China》、《竹类植物资源与利用》等书籍。
例6所示的处理方式,乍一看,似乎做到了体例统一,但细究起来,与标准的要求是相违背的,应将英文图书名改用斜体表示,并不加书名号。为了使行文更加统一,建议中文图书与英文图书分别放在一起处理,修改方式如下:“研究前期,团队主要查阅了《中国竹类图志》《竹类植物资源与利用》 、Illustrated Flora of Bambusoideae in China等书籍。”
—— 孙晓芳,侯春晓,高峻.中文科技期刊不规范夹用英文的常见问题及其修改建议 [J/OL].编辑学报, 2023, 35 (S1): 51-55. CNKI BJXB2023S1013.- 另外需再次强调的是,我从未以这些规范、学界观点和我个人偏好要求中维改用这类格式,仅是希望可以允许使用;且我同时还在另一处提案限制单纯更改格式的编辑。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1日 (五) 21:19 (UTC)
CY/T 154-2017《中文出版物夹用英文的编辑规范》(本文简称规范)由浙江大学等六家单位起草,于2017年4月17日发布,同日实施。规范的实施基本结束了学术界和出版界对于中文出版物夹用英文的争论和探讨。
……
2.6 英文书刊名的标示方法
规范指出,夹用英文书籍名(报刊名)、英文书籍章节标题分别使用斜体(斜体)、中文引号标识正体。在科技著作中频繁出现的是期刊名、会议名、组织名,以及游戏名、软件名、工艺名,笔者建议应充分领会规范的要旨进行“相似”处理,即期刊名、会议名使用斜体,组织名、游戏名、软件名、工艺名使用中文引号标识正体。例如,Chinese Jounal of Computers、ACM Conference on Computer and communications Security、“Institute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ngineers”、“Tomcat”、“Macromedia Fireworks X”、“cache rush”。
—— 魏英杰,张宁.CY/T 154—2017在科技著作出版中的实践与探索 [J/OL].出版科学, 2018, 26 (5): 31-33. DOI:10.13363/j.publishingjournal.2018.05.053.- ( π )题外话:该编辑规范亦有论述空格相关的排版问题:
“空格”是辅助排版的元素,若可能导致排版问题,调整空格规则即可。PexEric以“空格”为由反对中文直接夹用英文,并进一步反对本提案是十分荒谬的。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1日 (五) 21:38 (UTC)2.4 空格的规则
在科技著作中,中英文间的空格形式比较单一,语句和段落夹用的情况较少,大多为人名和术语的夹用,因此遵照规范,“应根据所选用的中英文字体、字符间距以及排版的视觉效果决定英文词句与中文文字自检是否留有空格间距”。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1日 (五) 21:49 (UTC)(九)英文中特有的标点
……
4. 斜体。英文中的斜体起到标示的作用,功能与标点符号类似,而中文中不使用斜体形式,因而也可将其归为英文特有的标点符号。例如,行文中提到期刊名或书名时,因为英文中没有书名号,所以将英文书名或刊名排为斜体。如果行文中提到英文文章的标题,则用引号将英文标题引起来,这时标题排正体。如:
在科技期刊Wired UK的作者、前主编David Rowan介绍之后……Rees勋爵的演讲内容摘自其2018年出版的著作On the Future: Prospects for Humanity。
—— 沈晓晶.科技类翻译出版物中、英文混排时的标点符号应用辨析 [J/OL].传播与版权, 2020 (5): 61-63+66. DOI:10.16852/j.cnki.45-1390/g2.2020.05.024.
- 确实没有理由反对“可以允许使用”的提案。中维这处与学术标准的差异我在一年半以前就知道了(
w3c/clreq/issues/568),我根本无法说服自己标准是合理的,也无法从感性和理性上接受标准的规定
囧rz……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3月21日 (五) 22:55 (UTC)
- 按新提案,即写作“《透明色》、Time files”“《透明色》《Time files》”“《透明色》《Time files》”均可咯。但Time files似乎是日本专辑?我不确定这是否是典型的英语作品,可能更好的做法是参考中文可靠来源用什么格式写。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1日 (五) 00:36 (UTC)
- 并不认为会更优。除非像这样的脚本成为全站预设,反对将英文直接排在中文语段中,特别是斜体可能导致单词结尾超出。阁下可以看看百科全书#词源在我维护清理前的前的格式和维护清理后的格式--PexEric 2025年3月21日 (五) 12:45 (UTC)
- @PexEric:然而你说的情况和我的提案完全无关。我本就强烈反对将普通单词用斜体表示,且阁下改得甚至不到位,因为罗马化也不应用斜体尽管这一指引在阁下改后才通过,但先前也并未有“罗马化使用斜体”的相关指引——中文可靠来源也基本不这么用(或许是我作品名后的“等”字引起了误解,待会删掉。这里显然仅限于书名)。当然,如果你想说书名也会影响排版问题的话,首先我并未看到任何单词结尾超出等排版问题;其次,在括注、书名号中的斜体(即原先允许乃至必需的做法)亦可能导致相同问题;最后,这一问题远未严重到成为否定可靠来源常用格式的理由。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1日 (五) 13:01 (UTC)
- 我当然知道不相关,只是供阁下参考一下效果。被括号、书名号、引号分开的英文(无论斜体与否),我认为不属于
将英文直接排在中文语段中
。亦即优于直接在语段中用斜体。--PexEric 2025年3月21日 (五) 13:16 (UTC)- 我的意思是,按你的论证逻辑,不论是否被“分开”都均应反对或均应不反对,我未看到“更优”的地方。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1日 (五) 13:19 (UTC)
- 我的看法:“他写了《Angel in the HELL》一书”(中英文被书名号分隔)优于“他写了Angel in the HELL一书”(中英文混排无空隙)。引号、括号,同。--PexEric 2025年3月21日 (五) 13:24 (UTC)
- 我知道你的看法……所以请论证“更优”?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1日 (五) 13:27 (UTC)
- 不想和您抬杠😂。中英文混排一直是老大难问题,尤其是本站(包括大多数网站)都不会自动在中-英文、中文-数字之间空格,这也是盘古脚本诞生的原因。而使用书名号、括号、引号正是在缓解这一情况。斜体对此无济于事,所以在我看来就和我举一开始举的例子一样。就是说,这件事与是否是书刊无关。中英文混排能不挤一块就不挤一块。因为中文不像英文通过空格断词。而且这也不是我说优于云云,而是[7]等很多规范推荐的做法。--PexEric 2025年3月21日 (五) 13:39 (UTC)
- @PexEric:然而我认为抬杠的并不是我😂当然我并未认为您在抬杠,但如果一定要说的话,您的“反对”更类似抬杠吧?恕我实在无法理解“添加空格”和这个格式的关系,我也完全不认为添加书名号等标点是与“缓解”该问题有关。如果您是从美观角度考虑,那么在我的浏览器上,带上书名号后,英文和书名号的间距远小于英文和中文混排的间距——如果英文加上斜体,更是和书名号直接粘在一起(相交),极不美观。无论如何,这种并不严重、主观感受上的美观问题不能成为禁止可靠来源常用格式的理由。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1日 (五) 14:48 (UTC)
- 我要说的都已经说了。网络排版与出版物排版相差迥然,可靠来源所为难以全收,况可靠来源之间恐亦无定论。唯期阁下日后可多了解字体排印学,亦知不同媒介何以考量相异。--PexEric 2025年3月21日 (五) 14:57 (UTC)
- 然而我给出的那些规范并不仅限于纸质出版物。这跟我是否“了解字体排印学”毫无关系,因为这根本就不是一个“排印”问题,且我已经指出您所谓的更优排版并不更优。就算按您的逻辑,也应当推出使用不带书名号的斜体格式时规定前后添加空格、优化排版即可,而无法推出禁用斜体格式——这根本不是排印问题。任何标点符号格式的使用都应以学者的论述和可靠来源的用例为准,而不是以编者的论述和偏好为准。“字体排印学”应帮助各类格式达成网页无障碍、帮助它们更美观,而不是反过来限制某种格式的使用。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1日 (五) 15:50 (UTC)
- 您不要这样扣帽子。我哪句话说要禁用斜体了,😂。我反对的是“将英文直接排在中文语段中”,这是字体排印学所研究的😂。“中-英文、中文-数字之间空格”,是字体排印学存在媒介差异的表现。您又扯到无障碍😂,这说明您又不知道W3C是干什么的了。您好好读一遍我分享的文档,肯定是有收获的。--PexEric 2025年3月21日 (五) 17:40 (UTC)
- 我这里说的“禁用斜体”的“斜体格式”特指前文“(表示作品时)不带书名号的斜体格式”(请结合原文理解)。你的所谓“字体排印学”理据根本无法构成反对这种格式的有效理由,恕我拒绝讨论该问题。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1日 (五) 18:14 (UTC)
- 此外,阁下若反对“将英文直接排在中文语段中”,应该针对该问题进行提案(因为这个问题显然远不止书名的情况),而不是针对这里的提案。倘若社群并未达成“不得将英文直接排在中文语段中”的共识,那么以此为由反对本提案显然也是站不住脚的。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1日 (五) 18:22 (UTC)
- 按照阁下的逻辑,《Python语言》条目到处都是“将英文(即‘Python’一词)直接排在中文语段中”,难道所有“Python”都要加上引号?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1日 (五) 18:44 (UTC)
- 优良条目《Armillaria luteobubalina》就是直接将斜体拉丁语词汇(生物学名,包括“Armillaria luteobubalina”“A. paulensis”等)直接在中文中使用,照阁下的意思,这也要禁止?如果社群并未禁止,那以此为由禁止作品名这么做显然无法构成有效理由。当然,我完全不反对要求这种情况加入空格等以改善排版。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1日 (五) 18:49 (UTC)
- 确实没有和你讨论的必要,你根本就没有看懂我的意见。
中英文混排能不挤一块就不挤一块
这是我说的“老大难问题”,而使用书名号、括号、引号正是在缓解这一情况。
你的提案企图将本来不会混排的混排在一起,这是字体排印学的大忌。对原本必要的混排,我根本没有提任何意见。--PexEric 2025年3月22日 (六) 03:18 (UTC)- 你也根本没有看懂我的意见。我的意思是,你的所谓“字体排印学”完全无法成为否定学界、出版界规范且可靠来源常用格式的理由。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2日 (六) 03:22 (UTC)
- 对于媒介差异我已经评价过了,将“出版界规范”直接套用并不合理。我也告诉你了可靠来源之间恐无定论,本站照单全收,就是徒增混乱。至少就字体排印学界和规范,你正在试图允许一种本可避免的大忌,这我也告诉你了。我一开始也说了,最好一劳永逸解决中英文混排问题。--PexEric 2025年3月22日 (六) 03:37 (UTC)
- 我也已经回应“出版规范并不限于纸质出版物”了。既然可靠来源尚无定论,本站的惯例向来都是“照单全收”(例如标点符号的MOS:图注句号、MOS:附录命名等等)。你认为我的“允许”是字体排印学界的大忌,我认为原先的做法本身就是出版学界的大忌,但我并未以此反对原先的格式。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2日 (六) 03:40 (UTC)
- 至少在出版学界,英文书名加书名号并非是一种大忌。本站目前的方案在制定之时就是权衡实际效果和可靠来源做法的方案。学者新的研究与做法本站就未必要照单全收。因为中英文混排问题在本站(包括大多数网站)都没有解决,你无法否认尽量避免中英文混排在本站是更可取的。我也说过,最好一劳永逸解决这个问题。--PexEric 2025年3月22日 (六) 03:50 (UTC)
- 如果你读了我前面引用的文章,且对科技出版物有所了解,就不会认为英文书名加书名号并非大忌。我完全不认为中英文混排问题比我说的问题更严重。我不理解你说的“
一劳永逸解决这个问题
”是指什么。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2日 (六) 03:54 (UTC)
- 如果你读了我前面引用的文章,且对科技出版物有所了解,就不会认为英文书名加书名号并非大忌。我完全不认为中英文混排问题比我说的问题更严重。我不理解你说的“
- 至少在出版学界,英文书名加书名号并非是一种大忌。本站目前的方案在制定之时就是权衡实际效果和可靠来源做法的方案。学者新的研究与做法本站就未必要照单全收。因为中英文混排问题在本站(包括大多数网站)都没有解决,你无法否认尽量避免中英文混排在本站是更可取的。我也说过,最好一劳永逸解决这个问题。--PexEric 2025年3月22日 (六) 03:50 (UTC)
- 我也已经回应“出版规范并不限于纸质出版物”了。既然可靠来源尚无定论,本站的惯例向来都是“照单全收”(例如标点符号的MOS:图注句号、MOS:附录命名等等)。你认为我的“允许”是字体排印学界的大忌,我认为原先的做法本身就是出版学界的大忌,但我并未以此反对原先的格式。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2日 (六) 03:40 (UTC)
- 对于媒介差异我已经评价过了,将“出版界规范”直接套用并不合理。我也告诉你了可靠来源之间恐无定论,本站照单全收,就是徒增混乱。至少就字体排印学界和规范,你正在试图允许一种本可避免的大忌,这我也告诉你了。我一开始也说了,最好一劳永逸解决中英文混排问题。--PexEric 2025年3月22日 (六) 03:37 (UTC)
- 你的逻辑就相当于“因为将英语作品名加上书名号是中国大陆出版界的大忌,出版规范要求英语书名不得使用书名号且用斜体,所以维基百科也因对此禁用书名号”,其中的逻辑错误在于字体排印学/中国大陆出版界规范等等均不是维基百科必须遵守的圣旨,所以我说无法成为反对提案的合理理由。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2日 (六) 03:36 (UTC)
- 😂新闻业的CY/T 154-2017就成本站必须遵守的圣旨了。我不是告诉你了可靠来源之间没有定论。--PexEric 2025年3月22日 (六) 03:39 (UTC)
- 你完全理解反了我的意思,我说的是不能以包括CY/T 154-2017在内的任何标准为圣旨(我说的“出版界规范”就是指CY/T 154-2017)。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2日 (六) 03:42 (UTC)
- 此外,CY/T 154-2017并不仅限于新闻业,我读的绝大部分科技期刊、专著也基本使用这一标准,知网随手一搜就能看到以此为投稿标准的刊物[1]。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2日 (六) 03:47 (UTC)
- 您又开始扣帽子。。。“因为将英语作品名加上书名号是中国大陆出版界的大忌,出版规范要求英语书名不得使用书名号且用斜体,所以维基百科也因对此禁用书名号”这是你自己的逻辑,为什么说成我的?--PexEric 2025年3月22日 (六) 03:52 (UTC)
- 您又完全理解反了我的意思。我根本没有要求中维禁用书名号,我是要求中维允许编者自行选择格式。而您的逻辑是,因为我提出的“允许的做法”是您所称的“XX界的大忌”就要“禁用”,这不就是我“因为将英语作品名加上书名号是中国大陆出版界的大忌,出版规范要求英语书名不得使用书名号且用斜体,所以维基百科也因对此禁用书名号”这句话的逻辑吗?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2日 (六) 03:56 (UTC)
- 😂新闻业的CY/T 154-2017就成本站必须遵守的圣旨了。我不是告诉你了可靠来源之间没有定论。--PexEric 2025年3月22日 (六) 03:39 (UTC)
- 你也根本没有看懂我的意见。我的意思是,你的所谓“字体排印学”完全无法成为否定学界、出版界规范且可靠来源常用格式的理由。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2日 (六) 03:22 (UTC)
- 确实没有和你讨论的必要,你根本就没有看懂我的意见。
- 您不要这样扣帽子。我哪句话说要禁用斜体了,😂。我反对的是“将英文直接排在中文语段中”,这是字体排印学所研究的😂。“中-英文、中文-数字之间空格”,是字体排印学存在媒介差异的表现。您又扯到无障碍😂,这说明您又不知道W3C是干什么的了。您好好读一遍我分享的文档,肯定是有收获的。--PexEric 2025年3月21日 (五) 17:40 (UTC)
- 然而我给出的那些规范并不仅限于纸质出版物。这跟我是否“了解字体排印学”毫无关系,因为这根本就不是一个“排印”问题,且我已经指出您所谓的更优排版并不更优。就算按您的逻辑,也应当推出使用不带书名号的斜体格式时规定前后添加空格、优化排版即可,而无法推出禁用斜体格式——这根本不是排印问题。任何标点符号格式的使用都应以学者的论述和可靠来源的用例为准,而不是以编者的论述和偏好为准。“字体排印学”应帮助各类格式达成网页无障碍、帮助它们更美观,而不是反过来限制某种格式的使用。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1日 (五) 15:50 (UTC)
- 我要说的都已经说了。网络排版与出版物排版相差迥然,可靠来源所为难以全收,况可靠来源之间恐亦无定论。唯期阁下日后可多了解字体排印学,亦知不同媒介何以考量相异。--PexEric 2025年3月21日 (五) 14:57 (UTC)
- 是月初Safari 成为首个支持中英文混排添加空格样式的浏览器,所以我觉得因为浏览器不支持高级中文排版功能就避免夹杂西文的确是因噎废食,再不济可以使用模板来解决这些事情。--内์์์์์์์存๎๎๎๎溢出์์์์์์์的๎๎๎๎猫瞄?喵! 2025年4月21日 (一) 02:28 (UTC)
- 因为技术及历史原因“因噎废食”的例子很多。维基百科也不能祗服务于现代浏览器甚而某一特定浏览器使用者,而势必考虑不同平台兼容性,以消弭系统性偏差。--PexEric 2025年5月17日 (六) 08:42 (UTC)
- @PexEric:然而我认为抬杠的并不是我😂当然我并未认为您在抬杠,但如果一定要说的话,您的“反对”更类似抬杠吧?恕我实在无法理解“添加空格”和这个格式的关系,我也完全不认为添加书名号等标点是与“缓解”该问题有关。如果您是从美观角度考虑,那么在我的浏览器上,带上书名号后,英文和书名号的间距远小于英文和中文混排的间距——如果英文加上斜体,更是和书名号直接粘在一起(相交),极不美观。无论如何,这种并不严重、主观感受上的美观问题不能成为禁止可靠来源常用格式的理由。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1日 (五) 14:48 (UTC)
- 不想和您抬杠😂。中英文混排一直是老大难问题,尤其是本站(包括大多数网站)都不会自动在中-英文、中文-数字之间空格,这也是盘古脚本诞生的原因。而使用书名号、括号、引号正是在缓解这一情况。斜体对此无济于事,所以在我看来就和我举一开始举的例子一样。就是说,这件事与是否是书刊无关。中英文混排能不挤一块就不挤一块。因为中文不像英文通过空格断词。而且这也不是我说优于云云,而是[7]等很多规范推荐的做法。--PexEric 2025年3月21日 (五) 13:39 (UTC)
- 我知道你的看法……所以请论证“更优”?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1日 (五) 13:27 (UTC)
- 我的看法:“他写了《Angel in the HELL》一书”(中英文被书名号分隔)优于“他写了Angel in the HELL一书”(中英文混排无空隙)。引号、括号,同。--PexEric 2025年3月21日 (五) 13:24 (UTC)
- 我的意思是,按你的论证逻辑,不论是否被“分开”都均应反对或均应不反对,我未看到“更优”的地方。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1日 (五) 13:19 (UTC)
- 我当然知道不相关,只是供阁下参考一下效果。被括号、书名号、引号分开的英文(无论斜体与否),我认为不属于
- 需要注意的是,我的提案从未说过“不带书名号、使用斜体”的格式是“更优”的,衹是希望中文维基百科为这种格式开一个口子、多给编者提供一种选择。阁下认为这会导致“排印”问题,但抛开我前面说的另两种方式同样存在的排印问题外,我亦可以长篇大论论述“不应使用书名号”——因为在我看来,使用书名号的怪异、不当程度远远不是“排印”问题可匹敌的——但我并未因此而认为应禁用书名号。换句话说,可靠来源常用的做法,均不应因为编者的偏好而禁用。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1日 (五) 16:10 (UTC)
- @PexEric:然而你说的情况和我的提案完全无关。我本就强烈反对将普通单词用斜体表示,且阁下改得甚至不到位,因为罗马化也不应用斜体尽管这一指引在阁下改后才通过,但先前也并未有“罗马化使用斜体”的相关指引——中文可靠来源也基本不这么用(或许是我作品名后的“等”字引起了误解,待会删掉。这里显然仅限于书名)。当然,如果你想说书名也会影响排版问题的话,首先我并未看到任何单词结尾超出等排版问题;其次,在括注、书名号中的斜体(即原先允许乃至必需的做法)亦可能导致相同问题;最后,这一问题远未严重到成为否定可靠来源常用格式的理由。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1日 (五) 13:01 (UTC)
- 我说了为什么书名号可取,你也认为书名号不可取,不如提案把书5删了。编者想怎么写怎么写。。。这样日后学界出台新规定了也不用吵来吵去了😂--PexEric 2025年3月22日 (六) 04:09 (UTC)
- 您又完全曲解了我的意思。第三次重申:我的提案并不是要否定“书名号可取”。我说“书名号不可取”完全是为了类比你的逻辑,从而归谬论证“不能因为自己或某个学界认为另一种做法不可取,就禁止”。我的提案是要包容不同做法。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2日 (六) 04:13 (UTC)
- 您又完全曲解了我的意思。我这句话和你的提案有什么关系?我是建议你提新提案,把书5删了,这样包容更多写法。--PexEric 2025年3月22日 (六) 04:19 (UTC)
- 请不要扰乱。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2日 (六) 04:20 (UTC)
- 在已有两种规范的基础上允许另一种规范,这完全并不代表应当让“编者想怎么写怎么写”,更不应删除整条规范。标点符号中允许编者在多种格式中选择的不是一个两个。阁下的这个建议显然是在扰乱讨论。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2日 (六) 04:27 (UTC)
- 您又完全曲解了我的意思。我这句话和你的提案有什么关系?我是建议你提新提案,把书5删了,这样包容更多写法。--PexEric 2025年3月22日 (六) 04:19 (UTC)
- “吵来吵去”的并不是我,我无法理解这为什么能“吵”。维基百科当然应当尽量允许一切学界规范格式(除非有技术问题,或是多种格式确实会带来混乱的问题——例如条目命名一致性,但我实在无法将内文表示英语作品的不同方式视作“混乱”),正如不应规定编者必须将参考文献数字脚注置于句末点号前或后一样。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2日 (六) 04:18 (UTC)
- 你根本没有回应我的诉求,这也是我认为和您沟通费劲的原因,大概我猜你也根本没有看懂我的意思。你无法否认尽量避免中英文混排在本站是更可取的。您说中英文混排问题不严重,正是在回避这个问题。--PexEric 2025年3月22日 (六) 04:27 (UTC)
- 我一开始,就是这个意思。怕您看不懂,还举了例子。--PexEric 2025年3月22日 (六) 04:33 (UTC)
- 我理解得很清楚,我也在最开始就已经回应了,后面又多次提出可以增加空格以改善排版(1、2)。说“中英文混排问题不严重”也完全不是“回避问题”——“指出问题不严重”≠“回避”,而是强调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因为车祸事故后果严重而禁止汽车上路,且提出了缓解车祸问题的方法,这是在“回避车祸问题”?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2日 (六) 04:34 (UTC)
- 您的解决方案与MOS:空格矛盾,在我看来不属于合理的方案。那您也应该提出同步修改MOS:空格的提案。而不是一直扣帽子,说字体排印学的老大难问题是我的个人偏好所致😂。我没有对可靠来源的做法有任何评价,而是一直告诉你规范做法要和本站实际结合,并非要照单全收。因为本站实际,照单全收以致本可避免之混乱局面是我看来不可取的地方。--PexEric 2025年3月22日 (六) 04:45 (UTC)
- 而且,这个问题之所以是老大难,您可能单单认为是空格问题。网站排版与实体书刊存在媒介差异,我也告诉您了。😂--PexEric 2025年3月22日 (六) 04:47 (UTC)
- 我一直在等待您的回应啊。衹要您同意“增加空格”(且最好把您认为需要增加的情况详述一下,因为衹增加书名用例而不增加“Armillaria luteobubalina”用例显然不合理),我当然立刻就会提案修改MOS:空格。我并未“
扣帽子
”“说字体排印学的老大难问题是您的个人偏好所致
”,我的意思是,字体排印学的问题本身的存在的确是客观的,但“编者认为某个问题的重要性如何、不同问题之间的利弊如何取舍”则是有强烈个人偏好的、主观的,我也毫不讳言自己的个人偏好。至于“混乱局面”,我并不认为这会导致混乱,您应该论述。“存在媒介差异”我也回应了(出版规范并不衹包括纸质出版物,也包括了电子出版物即网站,而规范并未为后者规定特别格式,且亦提出了空格等完善排版的方式)。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2日 (六) 05:01 (UTC)
- 我一直在等待您的回应啊。衹要您同意“增加空格”(且最好把您认为需要增加的情况详述一下,因为衹增加书名用例而不增加“Armillaria luteobubalina”用例显然不合理),我当然立刻就会提案修改MOS:空格。我并未“
- 我理解得很清楚,我也在最开始就已经回应了,后面又多次提出可以增加空格以改善排版(1、2)。说“中英文混排问题不严重”也完全不是“回避问题”——“指出问题不严重”≠“回避”,而是强调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因为车祸事故后果严重而禁止汽车上路,且提出了缓解车祸问题的方法,这是在“回避车祸问题”?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2日 (六) 04:34 (UTC)
- 所以本站有无条件默认开启盘古空格的小工具?如果能的话这样排版盖无问题。但是我仍然对这个学术标准持有“敌意”。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3月25日 (二) 16:47 (UTC)
- 应该不止是“学术标准”,而是整个出版界的标准。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5日 (二) 22:58 (UTC)
- @魔琴、自由雨日
<bdi>
?估计得好好研究一下。--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3月28日 (五) 23:22 (UTC)
- @魔琴、自由雨日
- 我也认为这个标准不合理。感觉就像学者只看英语文献,然后像ENWPSAID那样不假思索,把英文的做法抄了过来。上面两个学者自己也没解释这个标准本身为什么合理:
乍一看,似乎做到了体例统一,但细究起来,与标准的要求是相违背的,应将英文图书名改用斜体表示,并不加书名号。为了使行文更加统一,建议中文图书与英文图书分别放在一起处理
── 能评价一下这个标准本身吗?毕竟抛开用来堵嘴的标准不谈,使用中文书名号就是更加统一🤣英文中的斜体起到标示的作用,功能与标点符号类似,而中文中不使用斜体形式,因而也可将其归为英文特有的标点符号
── 所以中文语境下标示英文(外语)作品名,为什么要用英文特有标点?如果我问碰到日文作品名,这位学者会怎么说?
- 至于学术标准,感觉类似“Sherlock Holmes”把“Holmes”翻译成“福尔摩斯”的那种“错译”,用的多了就成标准了。但假如能重新来一遍,至少我是希望翻译成霍姆斯。
- 现在流行WP:ENWPSAID,引入一个规则不但要看字面,还要看字面背后的理据。如果在建站早期,这个提议可能秒速通过,但现在大家都参与讨论,有想法也很正常。--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5年4月19日 (六) 10:25 (UTC)
- PS:如果我是第一次接触这个问题,可能某个标准(或维基百科方针指引)说是什么,我也就觉得是了。但因为我做过几年条目巡查,确实会碰到各种语言作品名的问题,所以比较关注规则的系统性和扩展性。虽然按照既有标准去做是合理的,但我确实对标准制定者的想法更感兴趣。然后如三猎前辈所言,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这几年我也不太想讨论这种细节方面的问题了,规则方便执行就好🤣--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5年4月19日 (六) 10:42 (UTC)
- @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还是我上次说的那句话,格式手册基本的制定逻辑应该是:维基百科上的技术、执行上问题>学界标准>学者论述>生活上的用例>技术标准>>维基人个人的论述、用法(Ghren)。我能以多得多的理由论述直角引号“「」”比弯引号““””更适合中文、论述“
背后的理据
”,且有可靠来源(主要是网络来源)也使用直角引号,但这不代表论述得有道理、编者间能达成共识就将大陆简体模式下采用直角引号(甚至该例连“允许”也不应)。(如果再引申一点还有“代词‘她’是否合理”等等。)而现在在大陆出版物的常见做法和权威意见都倾向使用斜体的情况下,我仅是希望中文维基百科允许编者使用这种格式,我不认为这是不合理要求。(当然,这不代表我不能说出其背后的理据,我私下和魔琴讨论过甚多;而是我认为这些理据并不应该是反对/支持提案的理由,换句话说,这不是编者应该做的,所以请恕我在此不讨论标准本身的“合理性”问题。中文维基百科采用可靠来源常用&权威意见,和引入英文维基百科政策完全不是一个层面的问题,无法类比。)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19日 (六) 12:22 (UTC)- 我明白这个道理。以我熟悉的游戏命名常规来说。方针十年前就有明确规定,“译名翻译是否正确……等主观因素不在此列”。当时会编者把“错误译名”移动到自认为的“正确译名”,但我们有都是回退到常用名称,让条目标题“将错就错”。我只是说一下为什么对这个学术标准持有“敌意”而已。
- PS:另外维基百科是维基百科人写的,只要维基百科编者能达成共识,那确实可以大陆简体模式下采用直角引号。虽然这样很多编者就不会在这里玩了
--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5年4月19日 (六) 12:41 (UTC)
- 另外此处有个甲级条目评审,算是游戏专题的一次尝试。条目主编对作品很熟悉,内容方面应该问题不大,主要关注点还是在于行文。我评审了两节内容,但能力有限,一些地方觉得有改进空间,但又不知道如何修改。您擅长语言方面,可否邀请您从文笔等角度评审一部分内容,做专题做个示范?--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5年4月19日 (六) 12:49 (UTC)1
- @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还是我上次说的那句话,格式手册基本的制定逻辑应该是:维基百科上的技术、执行上问题>学界标准>学者论述>生活上的用例>技术标准>>维基人个人的论述、用法(Ghren)。我能以多得多的理由论述直角引号“「」”比弯引号““””更适合中文、论述“
- PS:如果我是第一次接触这个问题,可能某个标准(或维基百科方针指引)说是什么,我也就觉得是了。但因为我做过几年条目巡查,确实会碰到各种语言作品名的问题,所以比较关注规则的系统性和扩展性。虽然按照既有标准去做是合理的,但我确实对标准制定者的想法更感兴趣。然后如三猎前辈所言,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这几年我也不太想讨论这种细节方面的问题了,规则方便执行就好🤣--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5年4月19日 (六) 10:42 (UTC)
- 应该不止是“学术标准”,而是整个出版界的标准。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5日 (二) 22:58 (UTC)
- 您又完全曲解了我的意思。第三次重申:我的提案并不是要否定“书名号可取”。我说“书名号不可取”完全是为了类比你的逻辑,从而归谬论证“不能因为自己或某个学界认为另一种做法不可取,就禁止”。我的提案是要包容不同做法。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2日 (六) 04:13 (UTC)
- @深鸣: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6日 (二) 09:08 (UTC)
- 后三种写法我都见过,但是第一种写法,即书名号+斜体,有什么来源是这么用的吗?感觉两者都是表示书刊,有冗余之嫌。--深鸣(留言) 2025年5月6日 (二) 09:34 (UTC)
- 第一种是原来指引就有的,我其实也没怎么见过()去翻翻旧提案?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6日 (二) 09:37 (UTC)
- 后三种写法我都见过,但是第一种写法,即书名号+斜体,有什么来源是这么用的吗?感觉两者都是表示书刊,有冗余之嫌。--深鸣(留言) 2025年5月6日 (二) 09:34 (UTC)
- 据PexEric意见新增了建议使用{{English work}}的说明(参见WT:格式手册#为MOS:空格增加拉丁字母斜体-中文混排的例外情况)。另外,我新增了引号的用法,还请检查。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8日 (四) 19:21 (UTC)
- @魔琴:想问下我加的“英语文章的标题一般采用正体字加中文引号表示”这句有问题吗?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9日 (五) 22:49 (UTC)
- 不了解这方面()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5月10日 (六) 04:04 (UTC) 1
- @Ericliu1912:想问下,台湾对英语文章的标题是否使用引号(或是使用其他表示方式)?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1日 (日) 07:29 (UTC)
- 书名号、引号、直接使用斜体者都有,实际上没有统一格式可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5月11日 (日) 07:56 (UTC)
- @Ericliu1912:那我改成“有待进一步讨论”吧(87253606)。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1日 (日) 21:52 (UTC)
- 我同意“不拘束格式”但“保持全文统一”的原则是得体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5月12日 (一) 07:42 (UTC)
- @Ericliu1912:那我改成“有待进一步讨论”吧(87253606)。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1日 (日) 21:52 (UTC)
- 书名号、引号、直接使用斜体者都有,实际上没有统一格式可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5月11日 (日) 07:56 (UTC)
- @魔琴:想问下我加的“英语文章的标题一般采用正体字加中文引号表示”这句有问题吗?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9日 (五) 22:49 (UTC)
- 反对允许在中文里不使用书名号表示英文书名。理由很简单,在中文里,照搬英文改用斜体作为书名的表示方式是不够显眼的,是功能上的重大缺陷,不应该允许这种凭空增加阅读障碍的做法。英文习用斜体作为书名的表示方法,因其传统正文排版多用衬线体,其中正体为罗马体,斜体为意大利体,两者之间的区别还算比较显眼;但在包括维基百科在内的网页排版中正文字体用的大多是无衬线体/等线体,正体和斜体的区别已经不够显眼了,只是囿于纸质时代以来形成的传统而勉强袭用而已。中文排版中,斜体拉丁字在周围没有正体拉丁字衬托的环境下,作为标记的强度又再弱了一层,担不起标记书名的功能。比如“张三下了两单 iPad”“张三下了两单《iPad》”分别俨然,而“张三下了两单 iPad”“张三下了两单 iPad”则非。中文维基不应该盲目搬运功能有重大缺陷的外来传统,这正是 WP:ENWPSAID 所警惕的。以下是有针对性的反驳:
- “中国大陆有多个规范(草案)规定中文语段中直接使用英文书刊时,使用斜体且不用书名号”:这里所涉的规范(草案)都只是行业规范,与上位规范《标点符号用法》冲突而无效。中文书名号括起外文时属于外部的中文语境(其脱胎于西文角引号),因而应当按照《标点符号用法》的书名号用法使用——此处没有但书条款。以规范为名认为应当采用而无视上位规范是无效的。
- “在文章中出现这种【其他语种使用书名号而英语不使用】情况是极为罕见的”:如果说中文语境中多外文书名并列的排版场景相对于英文书名是罕见的而无需特殊考虑,那么中文语境中英文书名相对于中文书名也是罕见的而无需特殊考虑。
- “常能在各类文献中见到这种使用斜体且不用书名号的用法”:没有人说维基百科的指引不能排除常见用法。恰恰相反,大量的维基百科指引都是在排除常见的用法,只要它们因为各种原因对维基百科没有益处(比如弃“一二九运动”“普京将会在近期访华”而取“一二·九运动”“普京将会在2012年12月21日访华”,尽管在某些社群、某些场合中前者可能是常见的或者首选的)。如果维基百科指引不能排除常见的做法,而罕见的做法也因为罕见而没有必要排除,维基百科指引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 --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13:18 (UTC)
- (:)回应:现在并不是中文维基百科编者“
照搬英文改用斜体
”,而是允许采用中国大陆学者有关中英文混排的观点共识(且这种共识已经作为中国大陆的新闻出版界标准和极为常用的格式)。“不显眼”“功能上的重大缺陷”“阅读障碍”“担不起标记书名的功能”等均是您自己的论述。我并不是要否认您的论述,而是“格式手册基本的制定逻辑应该是:维基百科上的技术、执行上问题>学界标准>学者论述>生活上的用例>技术标准>>维基人个人的论述、用法”。同理,我也完全无意根据自己个人的论述推翻书名号的用法,而是希望像MOS:图注句号、MOS:附录名称等一样由编者决定。如果要讨论个人对标点的感受看法,对平日常阅读中国大陆出版的专著论文的读者来说,可能书名号这种格式才是会造成“阅读障碍”、令人非常难以接受的格式(类比一下就像是将引号“”
用方头括号【】
表示一样),比如对我来说就是如此。其他例子如:直角引号「」
也比弯引号“”
更加显眼,能以此作为大陆简体要使用直角引号的依据吗?示亡号可以用来醒目标示“任内逝世”等,但由于学界和可靠来源均无此用法,中维也最终摒弃。每位编者乃至每家出版社、每个行业、每个地区/国家都会对特定格式有强烈偏好乃至认为其他格式是“怪胎”,这完全可以理解也是客观存在的现象;但从更高的视角来看,衹要某种格式在特定领域已被广泛稳定地使用,不同格式之间实际上均是平等、无优劣之分的(下面第3点还会具体论述这点)。- “行业规范与上位规范《标点符号用法》冲突而无效”:没有任何个人有权宣布某一行业标准无效。“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行业标准不得与有关国家标准相抵触;……”若您认为《中文出版物夹用英文的编辑规范(CY/T 154—2017)》与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相抵触而无效,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十八条等向国务院或其他有关部门提出异议,若官方正式宣布无效才算无效。从后来学者对如何依据该规范调整格式的讨论,以及出版物的实践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也并未认为该行业规范无效。更何况,我向来认为,可靠来源对规范的实践要高于规范本身。正如《标点符号用法》规定中文软件名要加书名号,但实践中“微信”“抖音”等很少这么用,那么我自然会主张在中文维基百科不依据该规范而是根据实践而一般不必加书名号。
- 中文出版物夹用英文并不是“罕见”用法,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推出行业标准就可见一斑。至于我前面说的“其他语种使用书名号而英语不使用”的不统一情况,或许我前面说得不够清楚。我的意思接近于:这一问题学界标准、论述乃至可靠来源用法就没有怎么涉及到,那么中维暂时沿用过去的(书名号)做法,等未来研究相关来源做法和学者意见之后再议;而完全不是“在中文语境罕见所以用中文书名号”的意思。
- “一二·九运动”是WP:命名常规问题,维基百科的条目衹能取一种标题,必须根据NC:常用名称等原则来选取一个而不使用其他名称,但使用什么格式并不存在这种技术问题(更何况“常用名称”本身还是命名常规的最高原则)。“普京将会在近期访华”是文体问题,和格式问题更是八竿子打不着,这本身就是任何正式百科全书都不会采用的表达。在没有优劣之分,纯粹是依地域、行业、出版物等之分而习惯不同的格式方面,例如MOS:图注句号、MOS:附录名称等等,维基百科向来的惯例都是尽量包容可靠来源中的常见格式(“无法证明某种命名方式可以持续取代其他命名方式(格式手册要求持续且有效,不会因其他标准而变动)”“编者不应强求各条目统一自己喜爱的附录命名格式”)——若这种格式依地区而异,通常直接用上转换(例如直角-弯引号、单双书名号等);若非,则通常各地都允许编者自由选择——“顿号”则介于两者之间,于是既可以由编者个人选择,又可用{{顿号}}模板转换。再以英语维基百科的引用格式为例,“Wikipedia does not have a single house style, though citations within any given article should follow a consistent style, and applicable Wikipedia style guidelines should be followed.”“As with spelling differences, it is normal practice to defer to the style used by the first major contributor or adopted by the consensus of editors already working on the page”……除了唯一的一种“parenthetical referencing”已被废弃之外,任何存在于可靠来源参考文献格式以及维基百科自己的H:引文格式1、H:引文格式2均可编者自由使用。
- 如果用斜体而非书名号来表示英语书名仅是少数学者的论述和主张,仅被部分出版物有限范围内采用,那么中维不予采用,完全可以理解。但在这种格式已经成为某地(中国大陆)整个新闻出版界行业标准,成为出版物常用格式(且就我个人接触领域的经验看,远比用书名号更加常用)的情况下,强行排除,则如同(假设)规定“不允许标题采用新加坡地区词”一样,是对特定地域或特定群体的不尊重。正如@Ericliu1912指出台湾出版物对文章名没有统一格式,我便不再主张统一格式一样,用MOS:附录名称和英维参考文献格式等的方式去处理那些能在可靠来源中占有显著位置的格式,才是维基百科制定格式手册应当遵循的原则。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8日 (三) 14:42 (UTC)
- ”对平日常阅读中国大陆出版的专著论文的读者来说,可能书名号这种格式才是会造成“阅读障碍”“首先,你的问题是审美问题,不是功能问题。其次,我也是平日常阅读中国大陆出版的专著论文的读者,我不认为这是问题,相反不采用书名号不光是功能问题还是审美问题。
- ”其他例子如:直角引号“”也比弯引号“”更加显眼,能以此作为大陆简体要使用直角引号的依据吗?“当然可以,这是地区变体转换的问题而非编辑问题,如果你有声量说服或有能力自己开发,你可以给维基百科的简体中文选项多弄一个直角引号的用户选项。示亡号的问题,如果有人不喜欢和其他用法里的示亡号不一致,那么可以改叫”任内逝世号“,反正示亡号不是标准标点——这也与本题无关。
- “格式手册基本的制定逻辑应该是:维基百科上的技术、执行上问题>学界标准>学者论述>生活上的用例>技术标准>>维基人个人的论述、用法”本身就是”维基人个人的论述“。
- ”行业标准不得与有关国家标准相抵触“并不表示现行标准不与有关国家标准相抵触。因为这个高度有争议的话题一再被提起,维基百科的社群当然可以审查这些标准是否与有关国家标准相抵触。你说“没有任何个人有权宣布某一行业标准无效“,那么同样地你也无权宣布维基百科的社群无权审查行业标准的有效性。
- 你说”这一问题学界标准、论述乃至可靠来源用法就没有怎么涉及到,那么中维暂时沿用过去的(书名号)做法,等未来研究相关来源做法和学者意见之后再议“。但事实是中文里引用外文书名(包括英文书名)本身就是同一个问题(甚至和引用中文书名也是同一个问题,所以大家才会反问你中文和多种外文著作并列如何处理),那么按你的逻辑中维应当暂时沿用过去的(书名号)做法,等未来研究相关来源做法和学者意见之后再议。
- “无法证明某种命名方式可以持续取代其他命名方式(格式手册要求持续且有效,不会因其他标准而变动)”与此无关。事实是多年来中文维基百科一直以来一贯地采用中文书名号,已经足以证明采用中文书名号可以持续且有效地取代其他格式。并且在这个要求下,存在争议的外文书名的书名号格式应该维护格式手册的持续且有效而不应更改。
- 所有维基百科不推荐和禁止使用的格式都有其对应群体,按你的逻辑都是对他们的不尊重。那么维基百科所有的格式指引都不要了。
- --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16:17 (UTC)
- (:)回应:
- 如前所述,用英语斜体表示书名是大陆出版规范和常用格式,使用斜体未见有“功能问题”。“
我不认为这是问题
”:前面已述,中文维基百科的格式不应由编者的论述来决定,因为格式问题几乎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任何格式都会有令人反感的群体和大力主张的群体,否则不同地区、行业、领域就不会从来达不成统一。维基百科编者争论哪种格式更好亦不可能有任何结果,唯一可行的做法就是允许所有可靠来源中已规范化的或常用的格式(中文维基百科则若涉及地区习惯还会根据地区习惯调整)。 - 社群共识是,大陆简体根据大陆的标点规范和惯例使用大陆的引号,台湾使用直角引号。举例示亡号的问题是为了说明,“格式手册基本的制定逻辑应该是:维基百科上的技术、执行上问题>学界标准>学者论述>生活上的用例>技术标准>>维基人个人的论述、用法”是社群过往的实践。
- 见2。
- 请不要歪曲我的论述。我说的是“没有任何个人有权宣布某一行业标准无效”,而不是“无权审查”。当然“有权审查”,但请向国务院或其他官方反映,等官方宣布无效之后,它才是无效的。否则,不论按现行官方的网站还是按出版界的实践,它都是一条有效标准。将其称作“无效”属于指鹿为马。此外我上条留言也已经指出,我根本不关心标准本身,我关心的是可靠来源对规范的实践——即便这一标准“无效”,目前也是可靠来源最为常用的格式。
- 我的逻辑是“暂未见有学者论述论述这一问题,暂未见可靠来源相关用法”(而且是中维编者暂未研究,不一定是客观上未出现)所以暂时搁置这一问题(衹是暂时不修改指引,而不是说客观上学界不存在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不是说未来不修改)。而中文中如何表示英语书名显非需要“
等未来研究相关来源做法和学者意见
”的问题(已经有系统性的共识和规范)。 - 格式手册参考的是可靠来源中的标准(包括学界规范、论述,可靠来源实际用法等),而非参考“
多年来中文维基百科一直以来一贯地采用
……”。这里“证明”是要用可靠来源证明而非用编者的习惯去证明。〔英〕WP:Manual_of_Style/Layout:“One reason this guideline does not standardize section headings for citations and explanatory notes is that Wikipedia draws editors from many disciplines (history, English, science, etc.), each with its own note and reference section-naming convention (or conventions).
”。“一贯的采用
”向来不是不更改的理由,示亡号比本问题有更大的争议,最后同样根据可靠来源用法而摒弃了社群实践;“关注度”等词汇用的历史还要久。中文维基百科过往也长期使用英维的格式,将罗马化等非英语的拉丁字母文本用斜体表示,也是我近月才改过来。大陆学界过往也对中文夹杂英语书名有争议,但基本结束争议的《中文出版物夹用英文的编辑规范》已经出台8年之久,越来越多的出版物统一改用这种格式,8年时间中文维基百科均未跟进,本已是固步自封。 - 如果并非出于技术等要求而断然否定可靠来源中占有相当地位的格式(甚至是主导地位的格式),那么当然是不尊重。我对这能推出“
那么维基百科所有的格式指引都不要了
”这一结论感到惊恐。大陆、台湾有不同的书名号格式,社群就努力通过字词转换来实现不同地区的习惯,而非“取消书名号格式指引”。MOS:图注句号等格式亦然,过去仅根据中国大陆标点符号规范而一律禁用句号,但后来参考可靠来源用法允许添加句号(尽管我个人强烈反对加句号的做法,当时提案允许时也有所疑虑,但我目前完全支持由编者自由选择)。维基百科的格式应充分根据并反映可靠来源的做法,而不是推广编者的个人偏好,或是为了打赢辩论——即便从辩论角度,“那么维基百科所有的格式指引都不要了
”也是一种滑坡的逻辑。
- 如前所述,用英语斜体表示书名是大陆出版规范和常用格式,使用斜体未见有“功能问题”。“
-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8日 (三) 17:18 (UTC)
- 使用斜体不是没有功能问题而是你对功能问题视而不见。
- 如果你试图引入判例法的逻辑的话,社群共识一直是一律用书名号。对书名的处理并不是近日来的新问题,维基百科一直以来就维持着与你的主张相反的社群共识。
- (同上)
- 维基百科不是国务院的下属部门,维基百科社群在讨论社群共识时无需征求国务院的意见。你如果去征求国务院的意见,国务院会叫你不要编辑和浏览维基百科。
- 我同意你的观点,我认为在没有公论以前应当搁置这一问题并维持原格式指引。
- 第一,可靠来源是编写维基百科内容的政策,而非规定维基百科编辑格式的政策。这是你的误读。第二,在经过多次充分讨论的前提下八年间中文维基百科仍然维持了原格式指引,已经充分说明了原格式指引的合理性,以及《中文出版物夹用英文的编辑规范》不仅没有平息争议而是制造了争议的事实。所谓“越来越多的出版物统一改用这种格式”只是一部分支持者的一厢情愿罢了。
- 大陆、台湾不同的书名号格式靠的是字词转换的机制,不是格式指引的机制。格式指引本质是规定强制或者推荐使用什么格式以及不推荐和禁止什么格式。“那么维基百科所有的格式指引都不要了”不是一种滑坡的逻辑,而是你说不推荐和禁止是“对特定地域或特定群体的不尊重”的必然结果。
- --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17:50 (UTC)
- (:)回应:
- 使用书名号可以表示英语书名,使用斜体亦可表示,《中文出版物夹用英文的编辑规范》等规范已做出说明,中国大陆可靠来源也极为常用,未见任何“功能问题”。正如《标点符号用法》规定引号、书名号间可不用顿号,虽有争议且部分领域(如中国大陆部分法律领域)不认同且不遵守,但不意味着不用顿号就“存在功能问题”、不能表示停顿。请注意善意推定,停止指控他人“
视而不见
”。 - 共识是可以改变的。
- 同上
- 请停止偷换论题。我从来没有说“维基百科社群在讨论社群共识时需征求国务院的意见”,我说的是“衹有国务院有权宣布行业标准无效,编者无权宣布”。此外,这根本无以回应我说的“可靠来源对规范的实践”问题。
- 我的观点并不是在英语书名号问题上维持原格式指引。原因上条留言已述。
- 我并不是在引用可靠来源方针在说明问题,参考“可靠来源”的原因见上条留言第1、2点,以及MOS:附录名称、MOS:图注句号、英维参考文献格式等各种实践。未见“经过多次充分讨论”,衹见无人提案修改(正如“罗马化使用斜体”、示亡号、“关注度”、“车轮战”等问题,沿袭时间更为久远)。并非一厢情愿,出版界的标准明显如此,大量用例也明显如此。
- “字词转换”衹是技术手段、实现方式,它的问题本质上是格式问题,在格式指引作出规范(见MOS:书名号)。有关格式手册制定的逻辑见上条留言第1、2、7条。可靠来源衹有一种用法(如中文逗号衹有
,
一种形式),那么就强制规定衹能用,
表示逗号;可靠来源有多种用法且均规范或常用,正常逻辑自然是“规定2种或多种格式由编者自然选择”(若用法差异是地域差异则地区词转换,这是中维的特殊机制;英维便仍然是无转换而编者自由使用),而非“维基百科所有的格式指引都不要了
”。以个人论述、过去习惯等理由排除可靠来源中的规范常用格式缺乏说服力。
- 使用书名号可以表示英语书名,使用斜体亦可表示,《中文出版物夹用英文的编辑规范》等规范已做出说明,中国大陆可靠来源也极为常用,未见任何“功能问题”。正如《标点符号用法》规定引号、书名号间可不用顿号,虽有争议且部分领域(如中国大陆部分法律领域)不认同且不遵守,但不意味着不用顿号就“存在功能问题”、不能表示停顿。请注意善意推定,停止指控他人“
-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8日 (三) 18:23 (UTC)1
- 如果你相信字词转换的话,那么请你在字词转换的框架下解决这个问题。在现有的格式指引之下,所有这个字词转换所要用到的信息都在:外面是书名号,里面是英文的语言标签。你大可以开发一个用户选项,启用以后可以让CY/T 154-2017的支持者自己在中文维基百科里碰到外书名号内英文的场合都替换成你们想要的显示方式——而不是在编辑源码时无端增加混乱。--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18:45 (UTC)
- (:)回应:从第1次回应开始直到上条留言第7条,几乎都提及了维基百科对待不同常用格式的惯例:字词转换是特例,仅明显涉及地区差异时中文维基百科会进行地区词转换,否则则是采纳可靠来源规范常用格式或用词,摒弃不规范不常用的用法(无论先前是否习惯使用、使用了多久,无论是否有支持或反对的编者)。这一问题并不是有明显地区差异的格式,同MOS:图注句号等性质一样。且即便一些有明显地域差异的格式(如MOS:分隔号)也是“由编者择一”而未进行地区词转换。另外前文已述,已规范或常用的格式均有合理之处,维基百科不是不同格式“支持者”之间的战场,也不是重复“造轮子”(讨论格式优劣)的地方(那是现实中的学者的任务和可靠来源的选择)。“
你们想要的显示方式
”:我根本无意想要显示成CY/T 154-2017的效果。正如我有自己的附录元素用词偏好,不代表我希望维基百科统一显示我偏好的用词;正如现实中一些法律文献未按国标,在书名号间用了逗号,我从无让他们统一的冲动。可靠来源的规范常用格式本就不止一种,维百使用不同格式并非“混乱”,衹规定一种才会带来困惑。编者不应自行发明或否认规范常用的标点符号用法,正如不应强制统一“参见/参看”等同义词衹能使用一种或(繁体时)“臺/台”衹能使用一种(后者替换甚至视作破坏),由编者选择并非混乱,强制统一才令人困惑和缺乏理据。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9日 (四) 14:01 (UTC)1- 字词转换是不是特例,和类似字词转换的显示端用户选项是不是一个可以借鉴的技术路径,是两码事。分隔号有明显地域差异而没有这样实现,可能是因为其他某种成熟的考虑而被排除,也有可能单纯是没有人发愿去做字词转换机制,也推不出英文书名应不应该借鉴这条技术路径。我能想到最接近并且无争议的问题,是一段起首是否应该空两格的格式分歧:部分出版物惯用空两格,部分出版物惯用增大段间距,部分出版物同时使用两种手段。维基百科的处理就非常简单:在编辑中,段的标记一律不用在段首手动插入全角或半角空格来实现;在显示中,段间距增大而段首不留空,但留出了段首空两格的用户选项(当然,缩小段间距也可以通过指定用户CSS实现,只不过潜在市场太小而没有做成用户选项)。在英文书名的例子上,完全适用这样的技术方案。至于是不是能够或者有必要拓展到包括间隔号在内的其他议题,我欢迎建设性的讨论。我完全同意你说“维基百科不是不同格式“支持者”之间的战场”,但也因此更不能理解你为什么要提一个反而在编辑端和阅读端都开辟了战场的提案。相反,我的方案指出了一条在维持既有的编辑共识不变的基础上能够根本性解决阅读端不同偏好的技术路径,却被你这样轻率地否定。
- 维基百科的格式指引存在的目的就是排除不适宜维基百科性质的格式,以便最广大读者能够顺利使用维基百科,为了达成这一点因而牺牲了编者的若干自由。把维基百科的这些努力用一句“编者不应自行发明”而加以否定是根本性的错误:当前我们看到的所有格式指引都是多年来维基百科编者经过讨论固定了共识而“发明”的自我限制。维基百科是维基百科,维基百科有自己的使命和原则;在线下以及其他领域的常用格式或专门格式都不足以要求维基百科在编辑端加以吸收(譬如段首空两格),更不要说当一种编辑的自由度本身违背了维基百科的原则(这里具体说,是MOS:无障碍)的时候。
- --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6月12日 (四) 15:33 (UTC)
正在回复……--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4日 (六) 10:33 (UTC)
- 抱歉,留言有点长,又现实忙碌,用了比较长时间理解和整理。综上所述,阁下的论述无法论证“为什么要禁用/不推行使用可靠来源常用格式”。如果阁下需要小工具,请自行开发,而非要求格式手册迁就。--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7日 (二) 12:05 (UTC)
- “和类似字词转换的显示端用户选项是不是一个可以借鉴的技术路径”:阁下未有论述为什么文内不可以选用可靠来源常用格式——当然阁下曾经尝试论述,但所有论点都已经被自由雨日妥善回应了,且阁下未有继续论述。这里要特别指出格式手册内容应反映可靠来源实践,若是执着用户偏好,反而会没完没了。
- “格式指引存在的目的就是排除不适宜维基百科性质的格式……维基百科有自己的使命和原则”:所以什么是“不适宜”?必须留意:至于其他的论述,上一点的解释已经足够了。
- 格式手册内容应反映可靠来源实践;以及
- WP:无障碍并非方针指引,更非原则,从来都是技术为内容正确性服务。
- 因为所谓“
格式手册内容应反映可靠来源实践”并不是社群共识,而只是某位用户自己的主张,并且这个主张来源于对维基百科原则的张冠李戴的理解。“可靠来源”是对维基百科编写内容的要求,而从来不是对格式的要求;请注意,我们是在讨论书名号的格式指引应该往何处去,而不是在编写“书名号”这个条目。譬如我们可以因为美联社、共同社等可靠的媒体报道九一一事件而在编写中文维基百科加入一条新闻事实陈述,因为这是内容层面的要求;但从来不会因为被引文献原文用“Sept. 11, 2011”“平成13年9月11日”而采用这样的格式,不会要求因为原文采用了某种排版手段或者特定遣词方法或者文风而要求照办(不要指控这是我臆造的滑坡或者树立的稻草人;现行提议条文中的“相关可靠来源”就只有这种合理的解读)。因为哪怕局限到事实层面可靠的单个地区的简(繁)中诸多文献之间在格式层面上也往往是相互冲突、随意乃至混乱的,因而不可能成为限定格式手册规定的依据——格式手册的形成另有其依据和考虑,见下一条。——当然我赞成“若是执着用户偏好,反而会没完没了”,所以我一惯主张“没有坏就不要修”的原则,在书名号的问题上也不例外。 - “什么是‘不适宜’?”不管你的立场认为现行格式指引管得太宽或太严,格式指引的目的和作用确实地排除了一些可能的替代排版格式和遣词选择。你如果反对我用“不适宜”这个词你可以用别的随便什么词来形容或指称,但部分格式被排除的事实不会变。如果你对维基百科格式指引存在的必要性有质疑,我试着给出一个非官方的说明帮助你理解。维基百科的格式指引要靠里的因素相当之多,一边要考虑的是文字的丰富性、编者的自由度等等因素,一边是风格统一和方便编者理解执行等等因素,不在编辑层面上排除一定的格式就无法让维基百科做到像今天这么成功。但是,不管怎么样的共识都是先前社群所共同努力达成并遵守的,先前多次讨论固定了的共识不是用一句“固步自封”“不尊重”的傲慢评价可以抹杀、否定的。社群一贯欢迎建设性的讨论,但是“教社群做事”这种高高在上的态度在无益于达成共识以外,只会沦为社群的笑柄。
- 支持提案一方的论述中反复强调提案的做法是“常用格式”,而要求反对方论证“为什么文内不可以选用可靠来源常用格式”。错。举证“常用格式”是提出提案一方的义务;反对方在支持方没有举证之前不具有先验的举证义务——我们没有要求对原指引作任何修改。我们只看到支持方引用CY/T以及四处刷屏所谓“
格式手册内容应反映可靠来源实践”这一条,但完全没有看到其举证这样的做法是如何“常用”的。请举证,尤其是我很好奇当前提案对书名和篇名的分别处理是如何从“常用格式”的“常用度”差别上体现出来的。
- 因为所谓“
- ——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6月17日 (二) 14:27 (UTC)
- 由于签名置于井号缩排内会影响讨论工具,已经将签名移出。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8日 (三) 05:21 (UTC)
- --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8日 (三) 09:30 (UTC)
- 问题的核心从来不在要根据可靠来源写格式手册,而是要根据可靠来源的实际应用,包容不同的使用方法。例如可靠来源的实践中只会使用逗号,就不可以用“@”;至于图注句号,各地、各状况下处理皆不同,故包容所有格式,即可加或不加句号。而本案中,书名号和斜体的各个新增用法都存在于可靠来源实践中,故宜包容接纳。自由雨日的论述中已经提到参考的对象是“包括学界规范、论述,可靠来源实际用法等”,明显不是“根据可靠来源(或可供查证)政策编写格式手册”,只是阁下后来将之歪曲成“援引可靠来源政策做事”。
- 所以什么是“不适宜”?被排除的选择要么是不符合格式手册制定原则的选择,要么是根本没有讨论过,草率指引化的历史遗害——而后者根本无法作为所谓“判例法”的例子,因为根本没有讨论。
- 关于常用度,这点几经无需特意论证,因为大陆大量的出版物都需要遵守相关规范。至于实际例子,这里有一些、这里有一个期刊投稿标准、这里有一些对期刊、出版物、翻译著作等用例的分析文献。倒是使用书名号的案例不单没有人举证,更明确的违反CY/T 154-2017 10.1:
中文句子内夹有英文书籍名、报刊名时,不应借用中文书名号,应以英文斜体表示。
阁下认为举证“常用格式”是提出提案一方的义务,相当于认为维基百科本身是能够定义格式合理性的可靠来源——而显然不是。旧格式有明确的反例子,而新格式有着无数的文献支持,其实保留旧指引已经不太恰当了。须知只有有说服力的理由才能构成共识的一部分,相较之下,阁下的意见没有什么分量,也不合理。
- 避免歧义:“不可以用‘@’”指“不可以用‘@’担当逗号的职能”。--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8日 (三) 09:34 (UTC)
- 抱歉,留言有点长,又现实忙碌,用了比较长时间理解和整理。
- (:)回应:从第1次回应开始直到上条留言第7条,几乎都提及了维基百科对待不同常用格式的惯例:字词转换是特例,仅明显涉及地区差异时中文维基百科会进行地区词转换,否则则是采纳可靠来源规范常用格式或用词,摒弃不规范不常用的用法(无论先前是否习惯使用、使用了多久,无论是否有支持或反对的编者)。这一问题并不是有明显地区差异的格式,同MOS:图注句号等性质一样。且即便一些有明显地域差异的格式(如MOS:分隔号)也是“由编者择一”而未进行地区词转换。另外前文已述,已规范或常用的格式均有合理之处,维基百科不是不同格式“支持者”之间的战场,也不是重复“造轮子”(讨论格式优劣)的地方(那是现实中的学者的任务和可靠来源的选择)。“
- 如果你相信字词转换的话,那么请你在字词转换的框架下解决这个问题。在现有的格式指引之下,所有这个字词转换所要用到的信息都在:外面是书名号,里面是英文的语言标签。你大可以开发一个用户选项,启用以后可以让CY/T 154-2017的支持者自己在中文维基百科里碰到外书名号内英文的场合都替换成你们想要的显示方式——而不是在编辑源码时无端增加混乱。--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18:45 (UTC)
- (:)回应:
- (:)回应:
- (:)回应:现在并不是中文维基百科编者“
- 如果只是单纯放开用斜体表示书名的写法,不禁止其他写法,感觉没太大问题。——杰里毛斯(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1:54 (UTC)
- 提议修改拟议条文如左:在中文段落中,非中文作品名也应当采用中文书名号格式。书名号内若全为外文,可选择依照该语言书名形式用斜体(意大利体),或与中文格式统一,使用正体(罗马体)。对于英语作品名,若惯用斜体表示,又可据CY/T 154-2017《中文出版物夹用英文的编辑规范》不用书名号而使用斜体。建议采用{{English work}}以改善排版。一篇条目内应保持同一种格式。对于英语文章的标题,中国大陆一般采用正体加中文引号表示,台湾则引号、书名号、斜体等格式均有使用。中文维基百科采用何种格式有待进一步讨论。当前情况下不确定或存在争议时,可参考相关可靠来源用法确定,并尽量保持全文统一。对不直接在中文语段行文而是出现在括注中的外文作品名,则应当采用该作品在原文中的习惯格式,如使用斜体或加上(原文)引号等。这样看起来逻辑更清晰一点。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5月29日 (四) 14:00 (UTC)
- (+)支持。另外我不确定括注中的外文作品名引号是否比如,比如“《你鼓舞了我》(You Raise Me Up)”也见于可靠来源(甚至可能更常见),未必需要写成“《你鼓舞了我》("You Raise Me Up")”,我暂时把引号删掉吧。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9日 (四) 14:03 (UTC)
- 我的(-)反对意见可以总结成以下两条。
- 中文里用斜体表示书名的做法是制造阅读障碍的行为,与MOS:无障碍的精神背道而驰。不要说要我一个阅读能力还算正常的人能够注意到“张三下了两单 iPad”里面的斜体并且意识到这表示书名已经很勉强,还要考虑到本身有阅读障碍的人他们怎么来顺利地读中文维基百科的文章。最大的问题是,视力障碍者等依赖读屏器的读者要怎么读到斜体的信息?读屏器看到书名号就作出朗读上的提示是容易的,但是我很不相信今后市面上会出现中文读屏器能在看见斜体西文时就给出书名的朗读提示——考虑到斜体是一种高度歧义而多用的格式标记。(没有人忍心看盲人读者为了不错过偶然的斜体书名标记而要读屏器把表示其他意义和纯装饰性的斜体都读出来吧?)
- 格式的偏好本质是显示端的问题,在显示端有技术路径可以解决时不应该把负担加到编辑端去。在中文维基百科多年来一直维持着外文书名采用书名号的背景下,只在编辑端上放开两种表记是零和博弈的调和而不根本解决问题,结果是两方面的支持者最终都有机会看到有障碍或者不喜欢的格式。而在编辑层面维持现有的指引,转而开发类似地区变体转换的用户选项,来根据诸如“《
{{lang|en|iPad}}
》”的格式识别英文书名并根据用户的选择显示成各自喜欢的格式,则是釜底抽薪的解决方案。特别地这还有以下好处:- “《
{{lang|fr|iPad}}
》”等用斜体的其他文种,在斜体支持者那里也能够同时被显示为斜体,这正是他们想要的、而两可表记的提议给不了他们的。 - “《
{{lang|ja|iPad}}
》”等不用斜体的其他文种,如果书名号外文化支持者有了共识可以自行将对应文种的书名号显示更新到这一用户选项中,无需提起格式手册的再讨论,更无需再遭遇其他用户的反对。 - 书名号中的英文书名现有指引中认为手动斜体两可而不统一,今后两派用户将可以通过这一选项来选择采用斜体与否。
- “《
- --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14:08 (UTC)
- 第1条意见已在#c-自由雨日-20250528144200-Shenyileirob-20250528131800回应,第2条意见已在#c-自由雨日-20250529140100-Shenyileirob-20250528184500回应。另请注意维基百科不是战场。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9日 (四) 14:11 (UTC)
- 你知道维基百科不是战场就好。--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14:13 (UTC)
- 第1条意见已在#c-自由雨日-20250528144200-Shenyileirob-20250528131800回应,第2条意见已在#c-自由雨日-20250529140100-Shenyileirob-20250528184500回应。另请注意维基百科不是战场。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9日 (四) 14:11 (UTC)
本案已经形成共识,即开案留言中随讨论进度修改的提案内容,另见其编辑历史。至于反对意见的情况总结如下:
- PexEric的意见:所有意见均已获自由雨日妥善回应,且用户未继续在讨论页留言,应可假定共识已经形成[2];至于
因为技术及历史原因“因噎废食”的例子很多
,可视为已经通过{{English work}}解决。 - Shenyileirob的意见:所有意见均已获自由雨日妥善回应,且用户未继续在讨论页留言,应可假定共识已经形成[2]。至于该用户最后留言的
你知道维基百科不是战场就好
,并未进一步论述为什么自由雨日的行为反而是将维基百科视为战场,可视为“不对提案进行实则性点评的意见”。 - 其他反对或质疑意见:魔琴和Yumeto的意见均非直接回应提案,而是就提案提出疑问。
有鉴于此,现根据WP:7DAYS将本案。由于本案的征求意见模板被机器人误移除,在机器人管理者未回应的情况下,暂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公示7日,2025年6月18日 (三) 07:43 (UTC)结束
- 由于RFC模板在发送讨论通知后的唯一存在目的仅为使其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 正在广泛征求意见的议题上显示,故将会在互助客栈方针版通知公示事宜,并确保该通知在公示期内不存档;
- {{make public/rfc}}的功能仅为确保在方针版嵌入的讨论摘要里包含公示通知,在此情况下无用,故无需添加;
- 其馀事宜一如一般RFC公示办理,例如本案将照常进入公告板。
--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1日 (三) 07:43 (UTC)
- 在客栈留意到通告。不应该翻译加括注来处理,而不需要再额外引入斜体格式?——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6月11日 (三) 13:18 (UTC)
- 大部分外文作品当然的确是“翻译加括注”(或者很多情况也可直接不括注外文),但对少数未找到可靠来源译名的外文需要用到这一格式。换句话说,提案是增加“必须得中文直接夹杂外文作品名”时的可用格式,至于“不必要夹杂外文作品名”(确实应尽量不夹杂)那是该规定之外的内容了。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11日 (三) 13:39 (UTC)
- 补充一下方针内容:
--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1日 (三) 13:59 (UTC)中文维基百科针对编者自行翻译外文专有名词[1]有一定的限制……除人名、地名外的其他外文专有名词(如作品名、公司名、政权名、时代名等等)编者一般不可(见下段例外情况)自行翻译,否则属于原创研究。[2]
- ^ 本条文所说的“专有名词”包括了“专名短语”,如三个英文单词组成的电影名。在英文中,要判断一个词(或短语)是否为专有名词,一个较为简单但通常成立的方式是:它的首字母(短语则为每一实词的首字母)是否总是大写?
- ^ 对于不译成中文的外文专名,其罗马化相关规范参照《命名常规·外文命名》处理,不论出现在标题还是文中,唯若原文非拉丁字母则建议在正文首次出现时给出原文写法;大小写格式则标题应符合《命名常规》要求,正文参照《格式手册/序言章节·外语名称》处理(不论是否出现在序章首句)。
- 吐槽一下,虽说是提案增加“必须得中文直接夹杂外文作品名”时的可用格式,但全篇采用英文视角,这样是否意味著VOGUE会因为其法文名称丧失资格?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5年6月11日 (三) 14:08 (UTC)
- @Milkypine:
全篇采用英文视角
[来源请求]?第一段即阐释了所有“非中文作品名”的格式[(基本和修订之前的表述相同)],只在第二段开始特别指出英文作品名可以使用斜体格式。VOGUE会因为其法文名称丧失资格
[需要解释]?如果“丧失资格”是指“法文不可直接在中文中夹杂使用”那显然并非如此,见上。如果“丧失资格”是指“法文作品名无法采用斜体,必须用书名号”表示的话,这和提案无关,因为法文作品名过去也是只能用书名号表示的(在提案前后并无变化)。若您希望将法文作品名也允许用斜体表示,可另行提案。如用斜体表示中文夹杂的法文书名是中文可靠来源常用格式,我自然也会拥护提案。[其实类比英语应当用斜体是没问题的,但我之所以没有提,是因为我对中文夹杂法语等外文的格式基本没有研究(不论是可靠来源用法还是出版界规范、学者的论述等),故不敢在没有相关知识储备的情况下贸然提案。]
- 以上。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11日 (三) 14:49 (UTC)
- “对于英语作品名”“对于英语文章的标题”以及“阁下的回复”我认为符合全篇采用英文视角的感想。即便阁下可能真没这意思,但在我看来无疑是为了服务英文而忽视其他采用斜体标示作品名的语文。条文是没写其他语言不行,但条目也没有规定可以,此外条文对于英语作品如何定义?是指作品本身还是作品名称,像是用英语写的《VOGUE》会因为其作品名称是法文就不算吗?时代少年团最近推出的中文神曲《Lemon》会因为其作品名称是英文就能采用吗?(虽然VOGUE技术上已经是英文,而英文歌曲名采用引号而非斜体,但我小脑袋一时想不起啥更好的例子)。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5年6月11日 (三) 16:44 (UTC)
- “全篇采用英文视角的感想”的原因是提案者
对中文夹杂法语等外文的格式基本没有研究
,为避免原创研究,没有一并提出。若阁下认为法文或其他外语也应当比照办理,或存在其他处理方法,请准备论据并另案提出,本案只处理英文问题。至于“对于英语作品如何定义”,这我确实没看到有讨论过,邀请@自由雨日回复。(更有可能是我看走眼,毕竟上面吵了这么久,没有人提出过就怪了。)--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1日 (三) 16:54 (UTC)- (由于已经解决的意见不会阻挡共识,又因不确定是否已经提出过“对于英语作品如何定义”的问题,暂不暂缓公示。)--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1日 (三) 17:07 (UTC)
- 抱歉,应该是“
公示 ”。--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1日 (三) 22:58 (UTC)
- 抱歉,应该是“
- (由于已经解决的意见不会阻挡共识,又因不确定是否已经提出过“对于英语作品如何定义”的问题,暂不暂缓公示。)--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1日 (三) 17:07 (UTC)
- 『
在我看来无疑是为了服务英文而忽视其他采用斜体标示作品名的语文
』已由@1F616EMO回应。此外,学界确实也对中英夹杂的用法的研究远远多于对中文和其他语言夹杂的研究,故条文实际上也可以说是类似于写条目时的比重原则一般反映了学界的观点,根据实际比重呈现内容并非“不中立”。 - 至于什么是英语作品名,我想绝大部分情况都不会有争议,都是“用英语写成的、标题是英语的作品”。至于标题和内容语种不符合的少数情况,这其实和“X光”“CD”“Python”等词(前两类词在中国大陆学界称“字母词”)是否是中文(还是英文)在学界有争议(3个词的性质均有所不同,越往前越被认为可视作中文)所以中维一直采取回避态度[(并非指此处,而是命名常规等各处)]一样,对什么是“英语作品名”无法作也不需作明确定义,因为学界对这一问题根本就还没有答案,遇争议时根据本身的实际情况判断(前例见WT:格式手册/信息框#提议规范信息框参数名的写法,规定采用“蛇形命名法”但并不定义“蛇形命名法”)。本身的《中文出版物夹用英文的编辑规范(CY/T 154—2017)》也并未作出定义,我认为维基百科编者不应在标点符号体例上自行对此作出规定,比学界走得更远。而是应在实践中根据相关个例可靠来源的用法和规范的精神考虑具体用法。就我个人观点而言,见上方我对“Python”等词性质的论述,我个人的意见是中文作品《Lemon》中的“Lemon”应类比“Python”等词视作中文,故应使用中文书名号表示——正如表示中文维基百科的Python条目用
《Python》
而非Python
一样。当然对这些例子我觉得更好的是直接参考可靠来源常用用法,根本不需要自行研究标点(对某一名称使用可靠来源的常用用法是格式手册的最高原则,正如“微信”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点符号用法》国标加书名号一样)。至于“VOGUE”似乎并非法文(“vogue”本身也是英语单词,英维也并不视作法文)。至于假设有一本英语作品用其他语言表示,同样属于“若中文作品用英语作标题,标题属中文还是英文”类问题,本身就有争议。我的观点是应视之为英语作品,根据修订条文的精神,则应使用该作品在英语中的习惯格式,或用中文书名号。总之,如对某一特殊格式有争议,可参考可靠来源的用法,并参考相关学者的论述。(学界本身也是这么做的,先有各种实践,后有相关标准规范,但标准规范不会面面俱到只会提出一个大方向。对未涉及到的少数细节问题,会有学者一方面分析出版用例,另一方面分析根据标准规范的精神如何处理。)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11日 (三) 17:32 (UTC)- @魔琴: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12日 (四) 00:06 (UTC)
- 没有其他意见。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12日 (四) 01:06 (UTC)
- 也行,反正等问题发生后再来讨论。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5年6月12日 (四) 01:48 (UTC)
- 没有其他意见。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12日 (四) 01:06 (UTC)
- @魔琴: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12日 (四) 00:06 (UTC)
- “全篇采用英文视角的感想”的原因是提案者
- “对于英语作品名”“对于英语文章的标题”以及“阁下的回复”我认为符合全篇采用英文视角的感想。即便阁下可能真没这意思,但在我看来无疑是为了服务英文而忽视其他采用斜体标示作品名的语文。条文是没写其他语言不行,但条目也没有规定可以,此外条文对于英语作品如何定义?是指作品本身还是作品名称,像是用英语写的《VOGUE》会因为其作品名称是法文就不算吗?时代少年团最近推出的中文神曲《Lemon》会因为其作品名称是英文就能采用吗?(虽然VOGUE技术上已经是英文,而英文歌曲名采用引号而非斜体,但我小脑袋一时想不起啥更好的例子)。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5年6月11日 (三) 16:44 (UTC)
- @自由雨日:抱歉,之前错认为此讨论串为“异议”(实际上为对本
方针指引适用范围的疑问),遂暂停公示,如今只要确认下方Steven Sun的意向即可恢复公示。--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2日 (四) 05:49 (UTC)
- @Milkypine:
- @1F616EMO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你是认为共识是赞成提案——但我观察到的恰好相反:只有提案者一个人正面论述了提案的必要性,而已经有多名用户对此提出了反对意见并作了论证,如果有共识也应该是反对当前提案。我没有继续讨论的原因是我看到反对方提出的论据已经足够充分,而支持者只是在不同的质疑意见下重复不切题的回复,其他用户在看到当前讨论时能很清楚地看到谁是占理的一方,因此继续进行这样的讨论对维基百科没有意义。如果其他用户对此有疑问,或者巡查员认为我有必要继续展开的话,我可以继续就此进行讨论。--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6月11日 (三) 17:37 (UTC)
- 最上方的冗长讨论混乱无比,不过我看到所有意见已经被自由雨日回应过。至于阁下最后对反对意见的总结,也已经被回应,而被引用的信息皆属于上方提及过的冗长讨论。由于“假如编者已停止在讨论页内回复相关讨论,便可以假定共识已经形成”[2],我便判断阁下已经离开讨论或接受自由雨日的论述。如果阁下依然反对,欢迎回应被自由雨日引用的两则留言。--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1日 (三) 23:05 (UTC)
- 不,提案者一直没有回应过我提出的“替代方案是制造阅读障碍”“如盲人等本有阅读障碍的读者应该如何获取书名的信息”这一条。提案者一直以来的回应都是试图把阅读障碍的有无混同为审美偏好的高低而把讨论引到别处,而拒绝谈论阅读障碍本身是否存在;反而只是用假设性的口气说“可能书名号这种格式才是会造成“阅读障碍””之类的话语来闪烁自己的观点,并反诬我应当“停止指控他人“视而不见””等等。我一直等待提案者对阅读障碍这一条的正面的、不躲闪的回应。我不继续讨论是不愿将严肃的讨论降格为无建设性的互相攻击,这绝不表示赞成当前提案。但既然巡查员认为讨论有必要继续,那么我将回应提案者对于我第二条意见(即以用户选项作为解决方案)的回应。--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6月12日 (四) 14:33 (UTC)
- 至于我为什么认为已经有共识:上方PexEric的意见已经获得解决,阁下并没有继续留言,其他人都是顺著提案留言,也提出了不少被接纳进提案当中的意见。至于魔琴反感的不是提案,而是国家标准。因此,我认为本案已经达成共识,遂交付公示。--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1日 (三) 23:49 (UTC)
- 如果主持人不对讨论各方的理据的有效性和论证的相关性加以判断,仅仅是看谁在讨论中能纠缠到最后,而仓猝得出“共识在哪一边”的结论,那么势必会在维基百科社群中鼓励好战、好讼的风气,而不是鼓励讲理。这一条后果请多加考虑。--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6月12日 (四) 15:46 (UTC)
- 最上方的冗长讨论混乱无比,不过我看到所有意见已经被自由雨日回应过。至于阁下最后对反对意见的总结,也已经被回应,而被引用的信息皆属于上方提及过的冗长讨论。由于“假如编者已停止在讨论页内回复相关讨论,便可以假定共识已经形成”[2],我便判断阁下已经离开讨论或接受自由雨日的论述。如果阁下依然反对,欢迎回应被自由雨日引用的两则留言。--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1日 (三) 23:05 (UTC)
- 由于有编者就“英语作品名”的定义有意见,现
暂缓公示,直到相关问题被解决;解决后,将按重行公示简易规定进行公示。[3][4]。另已经同步更新方针版的公示通知。--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1日 (三) 23:14 (UTC)
- 反对斜体不加两边间距的用法。建议修改提案:“建议采用{{English work}}模板以改善排版”改为“需要采用{{English work}}模板以改善排版”。理由如图所示:
- --Steven Sun(留言) 2025年6月12日 (四) 02:25 (UTC)
- @Steven Sun:第二张图似乎是未用lang模板包裹?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12日 (四) 02:29 (UTC)
- 不过我对技术问题无感,已修改。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12日 (四) 02:33 (UTC)1
- @Steven Sun:问题是否已经解决?若已经解决,我将会重启公示。--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2日 (四) 05:39 (UTC)
- 抱歉,没看到{{reaction}}
囧rz……--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2日 (四) 05:45 (UTC)
- 抱歉,没看到{{reaction}}
- @Steven Sun:可否按原先公示期重行公示?--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2日 (四) 05:48 (UTC)
- 可以--Steven Sun(留言) 2025年6月12日 (四) 07:39 (UTC)
谢谢您,
处理中……--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2日 (四) 07:42 (UTC)
- 可以--Steven Sun(留言) 2025年6月12日 (四) 07:39 (UTC)
- 自上次公示以来的新意见汇总:所有有效意见已经解决。因此,现
- Cwek“应该翻译加括注来处理,而不需要再额外引入斜体格式”:已经由自由雨日回应,指出此非本案的关注范围。
- Milkypine“全篇采用英文视角”:已经由1F616EMO回复,指出本案只处理英文内容,故不是非本案的关注范围。
- Milkypine“如何定义英语作品”:已经由自由雨日回应,且对“本案无需顾虑此事”达成了初步共识;另此观点非异议,而是对适用范围的疑问。
- Shenyileirob“共识明显反对提案”:并非如此,另用户未有继续就其他观点论述。
- Steven Sun“建议强制采用{{English work}}模板”:已经解决,另用户使用{{reaction}}表达了支持,亦同意改以完成此前中断的公示期处理。
重启公示,2025年6月18日 (三) 07:43 (UTC)结束。知会@自由雨日、Cwek、Milkypine、魔琴、Shenyileirob、Steven Sun。--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2日 (四) 07:56 (UTC)
- 应你的要求,我继续讨论了我的第二条意见,即为什么应该利用用户选项的机制在显示端解决分歧的方案。同时我还仍然在等待提案者正面地、不躲闪地回应我的第一条意见,即当前提案违背了MOS:无障碍的指引,因而不可接受。--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6月12日 (四) 16:39 (UTC)
- 因全文搜寻锚点会受繁简转换影响,改为使用留言固定连结。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3日 (五) 15:08 (UTC)
- 《Angel in the HELL》(英文斜体+书名号)是出版界常见作法吗?如果不是,就不要加入。个人感觉多馀。--Kethyga(留言) 2025年6月13日 (五) 08:37 (UTC)
- @Kethyga:我个人认为并非常见做法(甚至我印象中根本没看到过这种格式),我也觉得多余。不过本案是增加中国大陆出版界做法,去除该格式(该格式是原本有的,而非本案“加入”)您可另行提案(如无理据表明这是出版界不罕见的做法,我一般会支持提案)。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14日 (六) 15:26 (UTC)
- (-)反对当前提案对英文文章标题和其他外文作品名的不同处理。支持者同样认为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案例,英文文章标题特别允许各种歧异的表示法,但其他外文作品名却依然限定用中文书名号,是双重标准和完全的混乱。--——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6月15日 (日) 16:00 (UTC)
- § c-1F616EMO-20250611165400-Milkypine-20250611164400。--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5日 (日) 23:04 (UTC)
- 请正面回答,为什么同样是“没有研究”,英文的篇名和其他外语的作品名作了截然不同的处理。我不想指责为什么提案支持者一者在关键问题上躲躲闪闪、把视线从关键的批评上移开,但是我要指出这种情况出现已经不是第一次了。--——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6月17日 (二) 11:32 (UTC)
- 同样是“没有研究”[与来源不符]:我引用了“对中文夹杂法语等外文的格式基本没有研究”,不代表阁下可以仅就这一段被引用的内容断章取义。让我把全文复制至此:
这里的“外文”,很明显是指英语之外的外语;至于英语,无论是提案者或其他建设性参与者都已经提出了许多论据,见§ c-自由雨日-20250321211900-Yumeto-20250321001300之下的讨论,所谓“同样是‘没有研究’”完全不成立,是对我的留言、自由雨日的论述以及其他编者的讨论的严重曲解。--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7日 (二) 11:41 (UTC)其实类比英语应当用斜体是没问题的,但我之所以没有提,是因为我对中文夹杂法语等外文的格式基本没有研究(不论是可靠来源用法还是出版界规范、学者的论述等),故不敢在没有相关知识储备的情况下贸然提案。
—— 自由雨日,§ c-自由雨日-20250611144900-Milkypine-20250611140800- 我再一次要求你正面回答你们对中文语境下英文单篇文章表示法的研究在哪里出现过。——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6月17日 (二) 14:47 (UTC)
- CY/T 154-2017,以及这边。--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8日 (三) 09:53 (UTC)
- 我再一次要求你正面回答你们对中文语境下英文单篇文章表示法的研究在哪里出现过。——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6月17日 (二) 14:47 (UTC)
- 同样是“没有研究”[与来源不符]:我引用了“对中文夹杂法语等外文的格式基本没有研究”,不代表阁下可以仅就这一段被引用的内容断章取义。让我把全文复制至此:
- 请正面回答,为什么同样是“没有研究”,英文的篇名和其他外语的作品名作了截然不同的处理。我不想指责为什么提案支持者一者在关键问题上躲躲闪闪、把视线从关键的批评上移开,但是我要指出这种情况出现已经不是第一次了。--——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6月17日 (二) 11:32 (UTC)
- § c-1F616EMO-20250611165400-Milkypine-20250611164400。--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5日 (日) 23:04 (UTC)
- 针对阁下为公示的总结,必须澄清:首先,
所有意见均已获[……]妥善回应
,我已经就相关人物的态度表示过意见,不想多说,我只看到所谓的妥善回应是认为问题不存在、对技术无感云云,这才是对媒介、技术等系统性差异的真正忽视,至少{{English work}}是本人建立的,为尝试避免技术债而切实投入时间的也是本人;再者,什么“因噎废食”则根本不是我反对本案的理由,而是内存溢出的猫君反驳我所做的主张(原话:因为浏览器不支持高级中文排版功能就避免夹杂西文的确是因噎废食
),我才是做出妥善回应,并使用户未继续在讨论页留言
的那一方;至于内存溢出的猫阁下另外建议以模板解决,鄙人确确实实是受到启发而真正做到了,问心无愧。如上意思已经很明白,不必为了推进公示阐释曲解,谢谢。当然,我并未有叫停公示的意思,但是不能助长让解决问题的老实人吃亏的风气。这也是我为什么必须站出来说的原因,摆原因摆事实不建议你做,你非要做还帮你把问题解决了,好人当尽,最后被反咬,令人恶心🤮。--PexEric 2025年6月12日 (四) 11:06 (UTC)- @自由雨日--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2日 (四) 11:36 (UTC)
- 忘记说明本人对拉帮结派式讨论的反感。我当然已不要您所提及的使用者再来做任何新的所谓
妥善回应
了,因为我已经早早地把问题解决了😅,这一点望阁下明察。--PexEric 2025年6月12日 (四) 12:53 (UTC)- 只是因为本案由自由雨日发起,想着通知一下应该没差,所以才提及的。若造成误解,谨此致歉。--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2日 (四) 13:00 (UTC)
- 忘记说明本人对拉帮结派式讨论的反感。我当然已不要您所提及的使用者再来做任何新的所谓
- @自由雨日--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2日 (四) 11:36 (UTC)
- 由于在技术层面上,使用
<cite>
较使用<span>
更贴合HTML标签原意,从技术角度看能增加可达性,已经修改{{English work}}。由于本案公示中的条文只有规定显示效果和使用的模板,而无规范具体实践,又本次修改并无改变显示效果,应无需重新公示。副知@自由雨日、魔琴。--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5日 (日) 13:09 (UTC)- 有用户在站外指出
<cite>
已经被Cite扩展使用,不应重用,(:)回应:基金会自己错用HTML元素、降低可达性的行为并非本地编者社群自限条目内文可达性的理由。关于基金会对<cite>
的误用可以另行在P站讨论,此非本地社群能够解决和需要迁就的问题。--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5日 (日) 13:13 (UTC)- 我不同意。即使看作“误用”,那也是被广泛误用、广泛的混乱。不应罔顾现实而给代码仓库增添混乱;反之,应避开cite标签。如果不愿意用span,i标签也可以接受。--SuperGrey (留言) 2025年6月16日 (一) 03:48 (UTC)
- 为何已被使用就不能重用?会有 CSS 干扰吗?--内์์์์์์์存๎๎๎๎溢出์์์์์์์的๎๎๎๎猫瞄?喵! 2025年6月16日 (一) 04:26 (UTC)
- 干扰确实颇多
囧rz……--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6日 (一) 05:20 (UTC)
- 干扰确实颇多
- 为何已被使用就不能重用?会有 CSS 干扰吗?--内์์์์์์์存๎๎๎๎溢出์์์์์์์的๎๎๎๎猫瞄?喵! 2025年6月16日 (一) 04:26 (UTC)
- 在MediaWiki软体中,cite标签已经长期与参考文献挂钩。不能想当然地用别处的“规范用法”、“更符合语意的用法”来取代本地用法。--SuperGrey (留言) 2025年6月16日 (一) 03:57 (UTC)
- 同意,又因CSS干扰确实多,保留阁下回退后的span版本。--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6日 (一) 05:24 (UTC)
- 所以为什么他们要占用已有定义的标签?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17日 (二) 10:27 (UTC)
- 历史遗留问题。Cite扩展已经是MediaWiki软体中最古老的扩展之一,当时就占了cite标签,一直占到现在。cite标签被明确定义为“used to mark up the title of a creative work”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有可能比Cite扩展晚。--SuperGrey (留言) 2025年6月17日 (二) 11:49 (UTC)1
- 好像wikitext也没保证过100%与HTML兼容吧
囧rz……--Steven Sun(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03:38 (UTC)
- 是无法完全兼容,但我认为作为网站,尤其是维基百科这类使用者动辄百万的网站,应尽量遵守HTML代码的技术正确性,以让尽量多的读者能够顺利的阅读维基百科这一知识库,达到基金会“让每一个人在知识的瀚海中一同分享”的愿景。不过我同意SuperGrey所述的技术问题,在基金会解决cite标签滥用的问题之前(很可能是永远不会发生),暂不适宜在{{English work}}内使用cite标签。--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8日 (三) 05:13 (UTC)
- 我不同意。即使看作“误用”,那也是被广泛误用、广泛的混乱。不应罔顾现实而给代码仓库增添混乱;反之,应避开cite标签。如果不愿意用span,i标签也可以接受。--SuperGrey (留言) 2025年6月16日 (一) 03:48 (UTC)
- 有用户在站外指出
- (-)反对。理由如下。
- 1. 使用斜体或书名号幖识文字区别过大。提案者提到仿照图注句号、全/半角分隔号作出两可的规定,但图注句号和分隔号都只是一个符号的改变,而斜体涉及到对文字样式的变动。一个符号的两可不影响整体观感,但一些条目使用此样式、另一些条目使用书名号无疑是十分混乱的。对于同一事物的样式要求应该保持一致。这就是为何说“但如果所有人的编辑方式都一致,维基百科会更易阅读使用,并让撰写和编辑变得更加方便。”提案者认为
维基百科编者争论哪种格式更好亦不可能有任何结果,唯一可行的做法就是允许所有可靠来源中已规范化的或常用的格式
维基百科当然应当尽量允许一切学界规范格式
,显然有违这一主旨。 - 2. 不难发现几乎所有参与讨论者均
持反对不持赞同意见、且提出搞不懂为什么学者这样想
这样的形式比较奇怪
我也认为这个标准不合理
等观点。甚至连提案者本人都提出不讨论标准本身的“合理性”问题
。这足以证明此变动是影响观感且难以接受的。 - 3. “所有问题已经解决”“达成共识”显然不确。@Shenyileirob提出的问题一直被以
不讨论标准本身的“合理性”问题
我不认为这是问题
等话敷衍式回避。 - 4. 不符合成例。提案者强调
允许采用中国大陆学者有关中英文混排的观点共识(且这种共识已经作为中国大陆的新闻出版界标准和极为常用的格式)
、认为这足以令维基百科支持这一格式。然而“观点共识”太多了,这本来就不宜作为维基百科格式制定或修改时的参考。《中文排版需求》还认为“原则上,汉字与西文字母、数字间使用不多于四分之一个汉字宽的字距或空白”,这也是“有关中英文混排的观点共识”,但就未被维基百科采纳。我认为这足以证明一个格式的观感影响大于这一格式是否是“观点共识”。
- 1. 使用斜体或书名号幖识文字区别过大。提案者提到仿照图注句号、全/半角分隔号作出两可的规定,但图注句号和分隔号都只是一个符号的改变,而斜体涉及到对文字样式的变动。一个符号的两可不影响整体观感,但一些条目使用此样式、另一些条目使用书名号无疑是十分混乱的。对于同一事物的样式要求应该保持一致。这就是为何说“但如果所有人的编辑方式都一致,维基百科会更易阅读使用,并让撰写和编辑变得更加方便。”提案者认为
- 𠭞(留言) 2025年6月17日 (二) 18:58 (UTC)
- 关于第二点,我必须澄清我并不反对提案,我只是不喜欢这样的格式,我没有合适的理由反对它。关于第四点的“字距或空白”,本站已有共识认为“盘古之白”应通过技术手段而非主动添加空格来解决,并非有意忽视甚至不采纳该规则。谢谢。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17日 (二) 21:10 (UTC)
- 我将“持反对”改为了“不持赞同”。关于第四点,我未在链接到的讨论中看到有达成
认为“盘古之白”应通过技术手段而非主动添加空格来解决
的共识。我实际看到的是对于修饰语句
使便于理解
的共识。此外显示时加入空格的工具也是可选且不默认开启的。我在存档处查询“空格”,看到Wikipedia_talk:格式手册/存档3#一个空格的问题、Wikipedia_talk:格式手册/存档4#空格,均未达成在显示端是否应添加中英文间距的共识。后者还提到在渲染之后“17”与“米”之间是否可以有空距属于属于
(原文如此)格式手册规范
(以区别于原始码中是否有空格),那么格式手册规范就是渲染后中英文间没有空距。——𠭞(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07:46 (UTC)- 我正在测试User:SuperGrey/gadgets/ChineseTypography,目标是成为预设开启的小工具。您如果感兴趣,欢迎体验。--SuperGrey (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08:59 (UTC)
- 我将“持反对”改为了“不持赞同”。关于第四点,我未在链接到的讨论中看到有达成
- @𠭞:由于阁下的用户名在部分平台上无法显示,已经新增对应的{{全局僻字}}模板;惟{{ping}}模板会禁用字词转换,导致{{全局僻字}}失效,需要留意。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8日 (三) 02:43 (UTC)
- 感谢。——𠭞(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07:46 (UTC)
- (:)回应:综上所述,阁下说的话没有什么是合理的。--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8日 (三) 08:30 (UTC)
- 首先要为我的回应作一个总体的立论。阁下必须认知到“格式手册基本的制定逻辑应该是:维基百科上的技术、执行上问题>学界标准>学者论述>生活上的用例>技术标准>>维基人个人的论述、用法”,而这是社群过往的实践。翻查过往就格式手册的讨论,例如有关标点符号格式手册立为指引的相关修订、关于禁止使用示亡号的讨论,都将学界规范和可靠来源实践放在很重要的位置。
- 对阁下第一点的回应:
- 首先,阁下第一点开宗明义,认为“使用斜体或书名号幖识文字区别过大”——这正是“维基人个人的论述、用法”的典型例子。如果学界规范和可靠来源实践有使用某种格式,维基百科就不可拒绝。
- 至于“仿照图注句号、全/半角分隔号作出两可的规定”,和书名号无本质区别,因为可靠来源将斜体归类进标点内,我们就绝不可以径自将之剥离,区别对待。
- 有关“对于同一事物的样式要求应该保持一致”的问题,中维的实践早已经变成了“包容各种格式”,指引内的成文规定已经不再反应社群共识和实践。对于保留编者选择空间的格式要求,维基百科目前的实践是保持稳定,并无要求不同页面之间保持一致,且惯例上是“先到先得”,后来的编者无需特意改变前人使用的格式,例如:
- Wikipedia:格式手册 § 地区用词格式规定“条目用词统一后……原用词应当保留……甚少有好理由来支援变动用词”,即“同一条目内宜统一用法,但对于跨条目的一致性没有要求”;
- WP:VCC指出“目前现代汉语中仍然有用的异体字……人手转换此类异体字违反了避免地域中心方针”,即“无需为改动而改动,因读者看得懂,且改动容易违反WP:中立原则”。
- 至于格式手册的主旨问题:维基百科中,方针指引的存在目的并非作为需要一字一句遵守的成文规则存在,只是为了将社群共识统整,以免规定散落各处,造成不便以及误会。因此,理解方针指引条文时,必须结合社群共识以及沉默共识作出判断。如上所述,维基百科的实践已经不是追求全域的一致性,而是包容各种格式并保持稳定。无法否定写这一句的英维编者的初衷很可能是希望统一所有条目的格式,并由中维编者生搬硬套,但这一结论已经偏离不断改变的社群共识,丧失参考作用。
- 对阁下第二点的回应:
- 对于大多数编者而言,他们“反对”或“不持赞同”的不是本提案,而是相关规范,而由于学界标准大于个人论述,对标准本身的反对并不构成对提案的有效反对理由,我也没有看到他们有将他们的反对延伸至对提案本身的意见。尤其前后两者,我看不到他们对提案本身不持赞同。
- 当中魔琴的“搞不懂为什么学者这样想”毫无反对提案的意思,甚至可以认为是对格式手册制定原则的尊重,虽然对学者的思想有微言,但并未否决基于学界标准的提案,甚至指出没有理由反对提案;
- Yumeto说的“这样的形式比较奇怪”只是个人论点,未构成反对理由;
- For each element说的“我也认为这个标准不合理”和魔琴的观点大同小异,他自己在下面也说了:“我明白(格式手册制定原则)这个道理……我只是说一下为什么对这个学术标准持有‘敌意’而已。”
- 至于“不讨论标准本身的‘合理性’问题”,是因为“中文维基百科采用可靠来源常用&权威意见”,请阁下不要断章取义。
- 最后,“影响观感”又是编者的个人论述。
- 对于大多数编者而言,他们“反对”或“不持赞同”的不是本提案,而是相关规范,而由于学界标准大于个人论述,对标准本身的反对并不构成对提案的有效反对理由,我也没有看到他们有将他们的反对延伸至对提案本身的意见。
- 对阁下第三点的回复:
- WP:CON如是说:“共识应当考虑到所有正当合理的意见……不强求一致同意。”Shenyileirob一直论证的观点已经给妥善回应,能看到这些观点大多不正当合理;另在大部分其他参与者都对提案(指提案,不是指标准)表示支持或无异议之下,可认为本案已经达成共识。
- 关于“不讨论标准本身的“合理性”问题”,见上,不再重复。
- 至于“我不认为这是问题”,这明明是Shenyileirob的话啊,这样只显得阁下没有认真读讨论。
- 对阁下第四点的回应:
- 共识可以改变,故“不符合成例”并非故步自封的理由。
- 关于“观点共识太多”:只要是可靠来源的常用实践(尤其是已经固化为规范的格式)就应该收录,因为这些实践都是读者和编者习惯的方式。另参见上面(1)(a)。
- 空格问题已经被魔琴回应。
- 最后,“一个格式的观感”,又是阁下个人的论述。
- (:)回应:首先我要指出台下的观点自相矛盾。
有关标点符号格式手册立为指引的相关修订
关于禁止使用示亡号的讨论
是“社群过往的实践”、一个格式的观感影响大于这一格式是否是“观点共识”
同样是“社群过往的实践”。“不符合成例”并非故步自封的理由
,符合成例当然也不是轻言改变的理由。以下对有关内容进行逐条回复:- 0. 台下始终强调
格式手册基本的制定逻辑应该是:维基百科上的技术、执行上问题>学界标准>学者论述>生活上的用例>技术标准>>维基人个人的论述、用法
。我必须指出这就是“成例”。没有文档指名这一点。他的可靠程度与同样是成例的其他内容等价。如果台下坚持认为这一点是高于其他成例的,请先将其写在方针里。 - 1.
这正是“维基人个人的论述、用法”的典型例子
。我认为有必要区分“维基人个人的论述”和“维基人集体的共识”。现在大部分提出意见的维基人都指出这有违观感,这并非我个人的论述,而是集体的共识。WP:CON如是说:“共识是维基百科编者作出决议的第一途径。”既然大家普遍认为这有碍观感,那就应该认为这值得参考。如果一定要诉诸权威,那技术标准就应该高于用例和学界;否则,多数维基人的观感就应该高于用例和学界。这是不能双重标准的问题。- 1.1
功能与标点符号类似
也可将其归为
与台下所言无本质区别
显然不同。 - 1.2
维基百科上的技术、执行上问题>学界标准>学者论述>生活上的用例>技术标准>>维基人个人的论述、用法
是成例,但方针与指引>成例不是。如果诚然指引内的成文规定已经不再反应社群共识和实践
但这一结论已经偏离不断改变的社群共识,丧失参考作用
,那就去修改指引,而非告诉我们指引不可信。 - 1.3 果真
目前的实践是保持稳定
无需为改动而改动
,那就更应该拒绝同意改动书名号的提案。
- 1.1
- 2.
学界标准大于个人论述
这一“原则”本身需要商榷。如果他的确有资格成为修定原则,就把他放到方针和指引中;否则,难以苟同台下等“维基人个人的论述”高于其他个人的论述。- 2.1 既然
中文维基百科采用可靠来源常用&权威意见
,我必须重申S氏的意见:中文书名号括起外文时属于外部的中文语境(其脱胎于西文角引号),因而应当按照《标点符号用法》的书名号用法使用——此处没有但书条款。以规范为名认为应当采用而无视上位规范是无效的。
这一国家标准来源显然比多个规范(草案)
可靠且权威。 - 2.2 诚如右文所言,
无需为改动而改动,因读者看得懂
。举证此符号规范有必要改动的责任在于提案方。即使不将他们的反对延伸至对提案本身的意见
,也只有自由氏和台下是明确赞同这一提案、认为修改是有必要性的;而我和S氏则明确反对这一提案。其他人看不出认为修改是有必要的还是认为修改没意义、根本不关心这件事。在这种情况下,我无法理解台下为何认为这达到了足够的共识。
- 2.1 既然
- 3. 十分抱歉,我仍不能熟练阅读维基式的讨论页,导致眼花错看了这句话的来源。我真正想引的是自由氏主张此改变
未见有“功能问题”
。- 3.1 WP:CON如是说:“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并和重要少数的意见作出适当妥协。重大修改更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我并未看到S氏的观点得到了
妥善回应
,我看到的是台下等人一直用一个成例(所谓的“基本逻辑”)去否定别人的论述。如果成例>论述,那直接援引格式手册这句话本身就能反驳所有想对他作出更改的意见了。显然事实是相反的:成例只能作为论述的论据,而且还是价值不高的论据。用台下常说的话说:共识是可以改变的。
没有那个共识是高于其他共识的,高于其他共识的共识是方针与指南。而共识的形成和传播正赖于论述。如果一个评论的绝大部分都是在说某个“共识”,而且对于反驳只能用这个“共识”反复评论,那这一“共识”是否可靠是存疑的。
- 3.1 WP:CON如是说:“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并和重要少数的意见作出适当妥协。重大修改更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我并未看到S氏的观点得到了
- 4.
只要是可靠来源的常用实践(尤其是已经固化为规范的格式)就应该收录,因为这些实践都是读者和编者习惯的方式
不符合实际。如右所述,现在的问题正是“可靠来源的常用实践”与“读者和编者习惯的方式”抵触。- 4.1 魔琴的回复我已回应。
- 4.2 如果确实是“可靠来源的常用实践”就值得收录,那“使用空格(而非技术手段)分离中英文”也是可靠来源的常用实践。案照台下
标准>维基人
的论述,空格就应该由人手动添加。如果确实是无要求不同页面之间保持一致
包容各种格式
,那就应该允许维基人自由选择是否在源代码中英文间加入空格。这显然不符合社群过往的实践
。
- 0. 台下始终强调
- 综上所述,阁下说的话没有什么是合理的。——𠭞(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10:24 (UTC)
- 关于第二点,我必须澄清我并不反对提案,我只是不喜欢这样的格式,我没有合适的理由反对它。关于第四点的“字距或空白”,本站已有共识认为“盘古之白”应通过技术手段而非主动添加空格来解决,并非有意忽视甚至不采纳该规则。谢谢。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17日 (二) 21:10 (UTC)
自上次重启公示后的新留言汇总,不分先后:
- Shenyileirob的“继续讨论”以及后续讨论:其论据歪曲他人发言[5],又未能提出证据论证“为什么要禁用可靠来源常用格式”的问题[6],其意见无法构成合理异议。
- Kethyga“不宜保留旧用法”:并非本案关注范围,宜另案提出。
- Shenyileirob“对英文文章标题和其他外文作品名的不同处理”以及后续讨论:并非本案关注范围,宜另案提出。
- Shenyileirob“对英文单篇文章表示法的研究的疑问”:此为疑问,另确实已经有“研究”。
- PexEric“为了推进公示阐释曲解”:并未就本案进行实际的点评或进一步阐述,
- 1F616EMO“改用cite标签”以及后续讨论:技术细节非本案主要关注范围,也不是本次公示的内容之一。修改前后以及被回退后的版本均和公示文本无冲突。
- 𠭞“观感问题、对共识是否确实存在的质疑、不符合成例”以及后续讨论:已经妥善回应,很大一部分内容都是之前在Shenyileirob相关讨论串提出过的东西。
- Shenyileirob“阅读障碍问题”:全部问题早已解决。
在恢复公示后,并未有任何正当合理异议。考虑到所有正当合理的意见后,可判断社群共识为支持提案;不同的用户亦给出了不少建设性意见,反对者的部分建设性意见(例如{{English work}})亦已经写入提案当中。因此,本案通过,稍后将修改格式手册文字。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8日 (三) 10:30 (UTC)
- 修订已经应用。由于使用{{pb}}换行并非标点符号格式手册惯例,为求统一,已经改为使用冒号换行,此举无改动实际文本。--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8日 (三) 10:37 (UTC)
对于反对意见一概打为“无法构成合理异议”“(非)正当合理异议”而不给出理由,对车轱辘话反复说的支持者反而认为是“正当合理”的,在仍有许多反对意见(活跃的讨论者中反对者与支持者持平)的前提下认为这构成了足以更改方针与指引的共识,在我已经回复(10:24)后不加回复就认为已经妥善回应(10:30),恐怕不能服㐺。--𠭞(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10:44 (UTC)- 请你停止虚构总结,停止扰乱。共识不是投票。维基百科不是宣传个人格式偏好的地方,要论述标点符号规定本身和可靠来源用法的合理、正确与否,请移驾个人论坛,或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有关部门反映。若未来行业标准被国务院认为无效且中国大陆出版界(以及港澳台新马等地出版物)改变了标点用法,那么维基百科到时自然也会改变。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18日 (三) 10:51 (UTC)
- 第一句的指控有失公允,我不再持这一主张。我为自己没有秉持冷静的原则致歉。第二句的指控见右。第三句参WP:CON:“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并和重要少数的意见作出适当妥协。重大修改更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第四句不存在虚构,我与1氏的留言时间见右。维基百科不是宣传个人格式偏好的地方,似乎大部分人的格式偏好是保留原样,我认为这句话的指控更适合台下。现状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抵触,我认为台下有必要正面回应此情况为何应遵后者(而非只是说“这是社群过往的实践”。我从来没有主张行业标准应无效,而是主张我们在使用时不应优先考虑行业标准,尤其是其与仍通行的《用法》和维基人的共同观感相违的时候。此处是对于是否修改的讨论,我不认为在此处提交反对意见是扰乱。如果我在阁棺定论后将别人的斜体用法改为书名号,这才称得上是扰乱吧。——显然我并不想这样作。为避免扰乱之嫌,在此次回复后,直到右文得到回复前,我不再在讨论页发言。𠭞(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11:08 (UTC)
- “
维基百科不是宣传个人格式偏好的地方,似乎大部分人的格式偏好是保留原样,我认为这句话的指控更适合台下。
”:我从未主张在维基百科禁用书名号格式,除了提案必要的论述和类比之外也尽量未发表任何对格式本身优劣的评论,正是出于“不宣传”的考量,以及我在#c-自由雨日-20250528144200-Shenyileirob-20250528131800中说的“只要某种格式在特定领域已被广泛稳定地使用,不同格式之间实际上均是平等、无优劣之分的
”,这也是WP:5P2的要求(结果这种做法竟被部分用户说成是“闪烁其词”),请你停止这种指控。所谓“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抵触
”纯粹是个人主观判断,未见国家标准有任何地方提及中文段落要用书名号表示英语书名,我在#c-自由雨日-20250528144200-Shenyileirob-20250528131800已经说得很清楚。请你停止再将这种个人主张凌驾于出版标准和可靠来源实践。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18日 (三) 11:17 (UTC)
- “
- 第一句的指控有失公允,我不再持这一主张。我为自己没有秉持冷静的原则致歉。第二句的指控见右。第三句参WP:CON:“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并和重要少数的意见作出适当妥协。重大修改更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第四句不存在虚构,我与1氏的留言时间见右。维基百科不是宣传个人格式偏好的地方,似乎大部分人的格式偏好是保留原样,我认为这句话的指控更适合台下。现状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抵触,我认为台下有必要正面回应此情况为何应遵后者(而非只是说“这是社群过往的实践”。我从来没有主张行业标准应无效,而是主张我们在使用时不应优先考虑行业标准,尤其是其与仍通行的《用法》和维基人的共同观感相违的时候。此处是对于是否修改的讨论,我不认为在此处提交反对意见是扰乱。如果我在阁棺定论后将别人的斜体用法改为书名号,这才称得上是扰乱吧。——显然我并不想这样作。为避免扰乱之嫌,在此次回复后,直到右文得到回复前,我不再在讨论页发言。𠭞(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11:08 (UTC)
- 请你停止虚构总结,停止扰乱。共识不是投票。维基百科不是宣传个人格式偏好的地方,要论述标点符号规定本身和可靠来源用法的合理、正确与否,请移驾个人论坛,或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有关部门反映。若未来行业标准被国务院认为无效且中国大陆出版界(以及港澳台新马等地出版物)改变了标点用法,那么维基百科到时自然也会改变。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18日 (三) 10:51 (UTC)
参考资料
- ^ 2024年《吉林教育》(综合版)投稿须知 [J/OL].吉林教育, 2023 (36): 2. CNKI JLJY202336033.
- ^ 2.0 2.1 2.2 WP:TALKDONTREVERT:“假如编者已停止在讨论页内回复相关讨论,便可以假定共识已经形成。”
- ^ WP:7DAYS:“公示期间若有正当合理的新意见,公示期应中止,而相关意见应经协商处理,在相关意见处理完成后,提案可依重行公示简易规定立即重行公示。”
- ^ WP:7DAYS注:“另外,为确保讨论的连贯性,任何正当合理的意见(无论是否于公示前或公示后提出)若已获提案人正当合理的回应,且自该回应起计的3日后无进一步再回应,应视为该意见已解决。”
- ^ #c-自由雨日-20250528171800-Shenyileirob-20250528161700论点四,后续在#c-Shenyileirob-20250528175000-自由雨日-20250528171800没有回应歪曲发言的问题,但继续使用此一被歪曲的意思;另见#c-1F616EMO-20250618093000-Shenyileirob-20250617142700论点一。
- ^ 见#c-1F616EMO-20250618093000-Shenyileirob-20250617142700论点三。
提议修正编号体例
[编辑]目前页面论及各标点符号之用法时,所用用法列举体例乃一汉字后续一阿拉伯数字为分列项,例如:
“ | 书7:当一个名称即可用作为作品名称,又可用作为非作品名称时,应根据该名称在语句内的具体含义确定是否使用书名号。 | ” |
此格式恐不妥帖:
- 一来难以理解。如逗号句号之“逗1”“句2”尚可,如破折号分隔号之“破3”“隔4”,虽见文莫能解之。
- 二来汉字阿拉伯数字混杂甚不美观。
鄙意,既然段落标题已明确所论标点,则分列条目不如直接改作“一、”“二、”之汉字加顿号格式,上引文当作:
“ | 七、当一个名称即可用作为作品名称,又可用作为非作品名称时,应根据该名称在语句内的具体含义确定是否使用书名号。 | ” |
即使欲保留名称文字,亦当修改体例如“逗号1:”“破折号3:”等,如:
“ | 书名号7:当一个名称即可用作为作品名称,又可用作为非作品名称时,应根据该名称在语句内的具体含义确定是否使用书名号。 | ” |
谨此提议,共社群审阅。
Xsgzjmxs(留言) 2025年3月24日 (一) 18:56 (UTC)
- 确然。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3月25日 (二) 16:32 (UTC)
- 许久没有其他讨论者参与,请教这个情况应该算是无反对意见通过进入公示还是WP:SNOWBALL,抑或其他?
- Xsgzjmxs(留言) 2025年4月1日 (二) 22:56 (UTC)
- 没有必要改。社群多年来已经习惯用破3隔4之类的做法来引述规则,并且在行文中一望即可识别这是在引述规则(哪怕像这里这样不加引号、不留空格、不加粗体以外的特殊格式),方便得很。改了以后他处的引用也要跟着改还改不干净,既有的讨论也不好懂了。--——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6月13日 (五) 12:56 (UTC)
- 汉字加顿号或可使用
list-style-type: cjk-decimal;
,除非日后可能出现“一点五”等在中间插入的情况,效果如下:
--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1日 (三) 14:55 (UTC)- 逗号用在复句内的各分句之间的停顿。在表示并列时则用分号。
- 逗号可用在各种特殊语素前后:在比较长的主语之后;句子开头的状语之后;比较长的宾语之前;带句内语气词的主语后面及并列成分之间;比较长的主语、谓语及宾语之间;前置的谓语之后或后置的状语及定语之前。
- 逗号也能用在句子的各种停顿处:复指成分或插说成分的前后;语气缓和的感叹语、称谓语及呼唤语之后。
- “第/其”、“首先/然后/其次/再次”类序次语之后,如:
第一,……第二,……
首先,……然后,……
- 在使用顿号标示较长、较多或较复杂的并列成分之间的停顿这一情况下,最后一个成分前可用“以及(及)”连接。但使用“以及(及)”后,之前应使用逗号,而非顿号。
- 正确:
维基媒体项目包括元维基、维基词典、维基语录、维基教科书、维基文库、维基共享资源、维基新闻、维基物种,以及维基数据等项目。
- 错误:
维基媒体项目包括元维基、维基词典、维基语录、维基教科书、维基文库、维基共享资源、维基新闻、维基物种、以及维基数据等项目。
- 正确:
提案:统一交通工具专名使用引号的方式
[编辑]目前格式手册对于舰船、飞机名称如何使用引号并没有规定,条目中使用引号的方式并不一致。例如应该写成“镇远”号铁甲舰还是“镇远号”铁甲舰,“圣路易精神”号飞机还是“圣路易精神号”飞机。我建议在格式手册/标点符号做出规定。--欢颜展卷(留言) 2025年4月18日 (五) 16:36 (UTC)
- @Happyseeu:是引号,不是括号。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19日 (六) 00:27 (UTC)
- 不认为应予强制规范,因社群甚至坊间可靠来源均从未定论。据我所知,全不用引号者亦有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4月19日 (六) 04:59 (UTC)
- 据我理解,香港倾向于完全不用引号。我不清楚是否有任何地区认定此情境下完全不用引号悖于中文文法,如果没有的话,或许可以考虑建议完全不用引号。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20日 (日) 09:53 (UTC)
- 大陆方面多用“‘镇远’号”此类写法。我觉得只要个别条目内格式一致即可,不必强求全面统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4月30日 (三) 06:03 (UTC)
- 我认为依照逻辑,“‘镇远’号”这类写法才是准确的。因为交通工具专名常漆在舰身、机身、车身上以供辨识,而此名通常并没有“号”字,所以引号内应该反映旁观者会看到的辨识名称,不含“号”字,除非漆的辨识名称含有“号”字。此点在美军舰上更明显,如USS Enterprise CVN 65舰身上漆“Enterprise”,译成中文“企业”,并没有“号”字。--欢颜展卷(留言) 2025年4月30日 (三) 16:17 (UTC)
- 大陆方面多用“‘镇远’号”此类写法。我觉得只要个别条目内格式一致即可,不必强求全面统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4月30日 (三) 06:03 (UTC)
- 有无共识?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17日 (二) 18:21 (UTC)
提案:修订“书1”对于软件名的规定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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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16日 (三) 15:35 (UTC)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4. 15.3.3 规定“全中文或中文在名称中占主导地位的软件名”用书名号标注,但是实际上除了电子游戏(如“《原神》”)以外罕见。因此建议“书1”去除这项,并明确电子游戏使用书名号标示。提案如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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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修改了行文。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5月30日 (五) 20:47 (UTC)
- (+)强烈支持。修订条文既契合可靠来源的实际使用情况,又未明确规定软件禁止使用书名号,兼顾了描述性和规范性,体现了维基百科更重描述但也将规范视作重要参考的哲学。(“实际罕见”的结论没有问题,不仅可靠来源显然如此,而且我之前读到过探讨《标点符号用法》本身的论文,学者也是类似的意见。我猜测下一次修订可能就会对这一问题做出回应。)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30日 (五) 21:27 (UTC)
- 题外话,我前几天在上方另一问题也刚提到“可靠来源对规范的实践要高于规范本身”以及软件名不必加书名号。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30日 (五) 23:15 (UTC)
- 我觉得规范本身算也是一种观点,也就是“规范的制定者认为应该怎样怎样做”。就类似游戏标题没有用官方名称,在粉丝看来是“标题错了”,但在维基百科来看,现在有“官方把游戏叫做xx”和“媒体普遍把游戏叫做xx”两个事实,而维基百科优先呈现后者。--𝐹𝑜𝑟 𝐸𝑎𝑐ℎ ... 𝑁𝑒𝑥𝑡 2025年7月20日 (日) 03:12 (UTC)
- 确实如此,而且我已经不止一次在各种条目遇到过(有明显冲突时)将“官方名称”完全置于“常用名称”地位之前的编者了,这其实是有违中立的。 ——自由雨日🌧️❄️ 2025年7月20日 (日) 04:34 (UTC)
- 我觉得规范本身算也是一种观点,也就是“规范的制定者认为应该怎样怎样做”。就类似游戏标题没有用官方名称,在粉丝看来是“标题错了”,但在维基百科来看,现在有“官方把游戏叫做xx”和“媒体普遍把游戏叫做xx”两个事实,而维基百科优先呈现后者。--𝐹𝑜𝑟 𝐸𝑎𝑐ℎ ... 𝑁𝑒𝑥𝑡 2025年7月20日 (日) 03:12 (UTC)
- 题外话,我前几天在上方另一问题也刚提到“可靠来源对规范的实践要高于规范本身”以及软件名不必加书名号。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30日 (五) 23:15 (UTC)
- 留意到相当多不同的地区同样在标示电子游戏时使用书名号,因此我相信这个修改能切合所有使用中文的地区的需要。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30日 (五) 23:08 (UTC)
- (?)疑问:此格式手册中的(无前置助词的)“用于”或“标示”究竟是表示容许、鼓励抑或是必须?与实际脱节或局限于个别地区规范实为此格式手册通篇存在的问题,有必要一并审视。--— Gohan 2025年5月31日 (六) 03:11 (UTC)
- 以我对标点符号的理解,这里的意思应该是“必须”。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9日 (一) 13:27 (UTC)
- 纵观此指引,若为“必须”,则严重脱离实际。例如破折号:“破折号用于标示话语的中断或间隔”——其实可用省略号;“破折号用于副标题之前”——其实可用冒号;等等。而此增订加深“必须”的意味。此外,电动游戏、音乐作品、报纸名等名称不用书名号亦不少见,电动游戏尤甚,故在“必须”之下反对加上电子游戏。--— Gohan 2025年6月11日 (三) 08:57 (UTC)
- 所以“句号是用于表示陈述句的符号”可以不必标出?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11日 (三) 15:20 (UTC)
- 我觉得这条意见并不涉及本项修订。副标题的冒号和破折号有不同的作用,参见
钟天明. 谈谈两类文章标题的正确使用及排版──兼谈冒号(:)在标题中的作用. 科技通报. 1994, (S1). CNKI KJTB4S1.015.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11日 (三) 16:32 (UTC)- 其实有关。因为电动游戏作品不一定是软件,所以如果视之为“必须”,则在电动游戏此处扩大现行条文的强制力,需要提供支撑。然而目前未见支撑。除非改为“电动游戏软件”。--— Gohan 2025年6月17日 (二) 08:58 (UTC)
- 如果希望修改整篇格式手册的措辞和效力,请另案讨论。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11日 (三) 16:42 (UTC)
- “实际罕见”一句也不建议加上。本页规范不符合实际者甚多。--— Gohan 2025年6月17日 (二) 09:00 (UTC)
- 纵观此指引,若为“必须”,则严重脱离实际。例如破折号:“破折号用于标示话语的中断或间隔”——其实可用省略号;“破折号用于副标题之前”——其实可用冒号;等等。而此增订加深“必须”的意味。此外,电动游戏、音乐作品、报纸名等名称不用书名号亦不少见,电动游戏尤甚,故在“必须”之下反对加上电子游戏。--— Gohan 2025年6月11日 (三) 08:57 (UTC)
- 以我对标点符号的理解,这里的意思应该是“必须”。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9日 (一) 13:27 (UTC)
- “全中文或中文在名称中占主导地位的软件名”,不如改为“原生中文软件”,这样更容易判别。
- 软件的话,平日没看过有人用书名号说《微信》《再生龙》,虽然搜索一下可以找到一些新闻有这个用《微信》:传统社会的衰落抑或重构、被忽略的《微信》功能盘点、《微信》是一种可以用话音留言的即时通讯。--Nostalgiacn(留言) 2025年6月13日 (五) 05:50 (UTC)
- 微信更多地是作为一个社交平台被提起,而不在意其实现形式或界面(如手机应用、桌面应用、网页应用等)。不妨只讨论那些明确只指软件的例子。--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6月13日 (五) 12:03 (UTC)
- 问题是,微信就是软件,社交软件也是软件啊
。不太明白你所说的“只指软件的例子”。我举例微信,就是因为大陆的报道就有使用书名号的《微信》。完全是切合GB/T 15834—2011提到的情况。--Nostalgiacn(留言) 2025年6月13日 (五) 14:59 (UTC)
- 微信用户端是软件,也叫微信,也可以说微信是软件;但是也可以说微信是社交平台,因而不是软件。同样的再如豆瓣作为网站或者交流平台,也有自己的同名用户端软件,等等。在这种情况下,说不好“微信”到底指的是哪一个意义上的微信,因此不如只以纯粹的软件来举例。--——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6月13日 (五) 15:25 (UTC)
- 更多是作平台而非一套软件作品来讲,常用名一般无需特别标注吧。--YFdyh000(留言) 2025年6月13日 (五) 15:26 (UTC)
- 问题是,微信就是软件,社交软件也是软件啊
- @Nostalgiacn:感觉这样paraphrase并不是特别等价……反正一般也不用,引述原文即可。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16日 (三) 10:04 (UTC)
- 主要是游戏专题本来就有Category:原生中文游戏这个分类,理解上更容易。要么“原生中文或者提供官方中文的软件”。原文真的不太懂那种表达。--Nostalgiacn(留言) 2025年7月16日 (三) 10:19 (UTC)
- @Nostalgiacn:那就更不对了。比如说“偶像梦幻祭”,他是“官方中文化游戏”而不在“原生中文游戏”中,但是它的名字就符合“全中文或中文在名称中占主导地位”。“全中文或中文在名称中占主导地位”和软件是否“原生”是中文、是否提供中文没有直接联系。(当然如果软件名全中文,里面不提供中文,这种情况应该很罕见。)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16日 (三) 13:31 (UTC)
- 我建议的条文就是“原生中文或者提供官方中文的软件”,我的建议不是改写paraphrase,而是基于“更容易判别”。--Nostalgiacn(留言) 2025年7月18日 (五) 01:21 (UTC)
- 但“提供官方中文的软件”有可能名称是外文,这按GB/T 15834—2011就不用书名号了。 ——自由雨日🌧️❄️ 2025年7月18日 (五) 08:16 (UTC)
- 那“Visual Studio 2022工具”算不算中文主导啊?反正不管中文英文都是可以不用,感觉简单说成“GB/T 15834—2011规定中文软件名使用书名号标识,但实际罕见”一笔带过就行了。反正懂行的人写什么都会到讨论页来吵,一般编者没那么多讲究,你说不用人家就不用了🤣--𝐹𝑜𝑟 𝐸𝑎𝑐ℎ ... 𝑁𝑒𝑥𝑡 2025年7月19日 (六) 14:41 (UTC)
- “是否主导”是对GB/T本身理解的问题,我主要的意思是“提供官方中文的软件”和GB/T原意不符😂 ——自由雨日🌧️❄️ 2025年7月19日 (六) 23:21 (UTC)
- 但这说法是错的啊,我觉得按原文就好了,反正是罕见例子,不需要我们编者再作理解和简化。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20日 (日) 01:36 (UTC)
- 我个人没什么意见,反正原来的指引也是那么写的(而且实际上也是基本被当空气的存在)🤣--𝐹𝑜𝑟 𝐸𝑎𝑐ℎ ... 𝑁𝑒𝑥𝑡 2025年7月20日 (日) 02:57 (UTC)
- 那“Visual Studio 2022工具”算不算中文主导啊?反正不管中文英文都是可以不用,感觉简单说成“GB/T 15834—2011规定中文软件名使用书名号标识,但实际罕见”一笔带过就行了。反正懂行的人写什么都会到讨论页来吵,一般编者没那么多讲究,你说不用人家就不用了🤣--𝐹𝑜𝑟 𝐸𝑎𝑐ℎ ... 𝑁𝑒𝑥𝑡 2025年7月19日 (六) 14:41 (UTC)
- 但“提供官方中文的软件”有可能名称是外文,这按GB/T 15834—2011就不用书名号了。 ——自由雨日🌧️❄️ 2025年7月18日 (五) 08:16 (UTC)
- 我建议的条文就是“原生中文或者提供官方中文的软件”,我的建议不是改写paraphrase,而是基于“更容易判别”。--Nostalgiacn(留言) 2025年7月18日 (五) 01:21 (UTC)
- @Nostalgiacn:那就更不对了。比如说“偶像梦幻祭”,他是“官方中文化游戏”而不在“原生中文游戏”中,但是它的名字就符合“全中文或中文在名称中占主导地位”。“全中文或中文在名称中占主导地位”和软件是否“原生”是中文、是否提供中文没有直接联系。(当然如果软件名全中文,里面不提供中文,这种情况应该很罕见。)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16日 (三) 13:31 (UTC)
- 主要是游戏专题本来就有Category:原生中文游戏这个分类,理解上更容易。要么“原生中文或者提供官方中文的软件”。原文真的不太懂那种表达。--Nostalgiacn(留言) 2025年7月16日 (三) 10:19 (UTC)
- 我个人不太理解什么是“原生中文软件”……似乎Google:"原生中文软件"用例也不多? ——自由雨日🌧️❄️ 2025年7月18日 (五) 08:12 (UTC)
- 的确少见:行货版虽然是原生中文、这部新作竟然还带原生中文。其实从这些期刊的使用上,原生中文其实更多是官方中文。毕竟本来就是中文的作品,不会刻意强调“原生中文”,对于外语的作品,才会说有“原生中文”。看期刊文件时间,起码不是一个维基自创的概念。--Nostalgiacn(留言) 2025年7月19日 (六) 14:32 (UTC)
- 微信更多地是作为一个社交平台被提起,而不在意其实现形式或界面(如手机应用、桌面应用、网页应用等)。不妨只讨论那些明确只指软件的例子。--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6月13日 (五) 12:03 (UTC)
- 暂时搁置等到下方Gohan提案“效力与助动词”明确共识。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17日 (二) 10:11 (UTC)
- @神秘悟饭:补充“可”字后是否无意见?若无我就送公示。谢谢。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16日 (三) 09:58 (UTC)
修订反对意见已解决,由于“书1”期间修订两次,现提出新版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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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16日 (三) 10:12 (UTC)
公示7日,2025年7月23日 (三) 15:38 (UTC)结束。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16日 (三) 15:38 (UTC)
- 公示期将延长至但书争议解决的5日6小时后,具体时间待定。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20日 (日) 01:38 (UTC)
- 公示时间延长2天1小时36分钟,至2025年7月25日 (五) 17:14 (UTC)结束。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20日 (日) 03:56 (UTC)
- 通过。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28日 (一) 02:13 (UTC)
嵌套书名号的地区差异
[编辑]当前书1~3规则摘录如下:
- 书1:【……】嵌套书名号时,外层用双书名号,内层用单书名号。
- 书2:标示卷名、篇名、文章题目、词牌及曲牌名、字画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双书名号,而中华民国教育部规定使用单书名号。
- 书3:“丛书”“文库”“系列”“书系”等系列著作的选题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引号,而中华民国教育部规定使用双书名号。
请教各位:
- 台湾是否有嵌套书名号单双交替的做法?如有,嵌套的某一层中涉及书2~3涉及的情形,如何解决冲突?
- 港澳和新马,在嵌套中是否有分别异于台湾和中国大陆的传统?
我读来当前规则不够明确。如社群对此问题有共识,不妨对现行书1~3重新措辞以消除歧义。--——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6月13日 (五) 12:46 (UTC)
- 赞成。诚然,“嵌套书名号”不限于“书1”,也出现在“书2”等情形。故建议抽离“书1”,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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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动:“
;若外层用双书名号,则内层用单书名号;若内层用双书名号,则外层用单书名号。
”改为“。如有两层书名号,若外层用双书名号,则内层用单书名号;若外层用单书名号,则内层用双书名号。
”— Goh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8:19 (UTC)
- 由于“书1”此处涉及上方及下方修订,为免干扰,予以节略。— Gohan 2025年6月17日 (二) 08:51 (UTC)
- 我们不必急于讨论怎么改,不如先搞清楚中国大陆以外地区有没有嵌套的特殊规定,这更重要些。(如果最后发现实际没有普遍公认的做法的话,维基百科也可以在这个问题上保持模糊,我想。)——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6月17日 (二) 11:45 (UTC)
- 新加坡《三一神学院论文写作格式》2014版35(4)订明“
篇名中又有书名或另一篇名时,前者保持单书名号,后者则用双书名号。
”印象中似乎另有书名号中可省略书名号之说,您可协助查证。--— Goh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8:18 (UTC)
- 新加坡《三一神学院论文写作格式》2014版35(4)订明“
若内层用双书名号,则外层用单书名号
?有无例子?而且“若外层用双……若内层用双……”并不是合理的分类讨论方法。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17日 (二) 18:20 (UTC)- 规定见上;范例可见国立台湾大学等校所“论文格式”(标点符号):
<《皇朝經世文編》關於「經世之學」的理論>
,《国史馆馆刊》写作格式第175页:〈北伐前期的蔣馮關係(民國15年至16年)─ 以《蔣中正總統檔案》為中心的考查〉
、第181页:〈《臺灣政論》集團對戰後臺灣民主運動發展的影響:以雜誌論政和參與選舉為例〉
。两句“若……则……”是对“交替使用”的示范,实非讨论。否则只有“交替使用”,恐难理解。以“若内层”开头,的确写错(贴错);二句都应以“若外层”开头,已更改。--— Goh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8:22 (UTC)
- 规定见上;范例可见国立台湾大学等校所“论文格式”(标点符号):
- 已有共识,公示此提案7日。--— Gohan 2025年6月27日 (五) 09:40 (UTC)
- 无异议通过。— Gohan 2025年7月4日 (五) 11:00 (UTC)
- 我们不必急于讨论怎么改,不如先搞清楚中国大陆以外地区有没有嵌套的特殊规定,这更重要些。(如果最后发现实际没有普遍公认的做法的话,维基百科也可以在这个问题上保持模糊,我想。)——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6月17日 (二) 11:45 (UTC)
协调各地标点规范与实际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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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标点符号格式手册多以中国大陆为中心,忽视他地、他国规范、实际乃至中国大陆实际,以及效力不清,提出以下各项修订。各项对应意见请在各章节或此节提出,最下方或许陆续补充。— Gohan 2025年6月17日 (二) 08:51 (UTC)
- 邀请@自由雨日。--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7日 (二) 09:05 (UTC)
- 谢邀。另邀请@魔琴: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17日 (二) 09:56 (UTC)
- ( π )题外话:为何MOS:标点存在大量不配对的“<nowiki/>”?尤其是在
{{Quote_box| width = 800px| align = center| quote = {{Quote_box| width = 800px| align = center| quote = <nowiki/>
之中。--— Gohan 2025年6月27日 (五) 09:10 (UTC)
公示(一)
[编辑]即刻起公示7日内无新留言的逗5-2、顿4、引6、间2、顿3最近一版提案7日。如有异议,请在各节分别指出。其馀提案继续商议。— Gohan 2025年6月26日 (四) 09:18 (UTC)
- 除间2有异议而中止公示外,其馀4案在公示期内无异议通过。— Gohan 2025年7月3日 (四) 10:43 (UTC)
公示(二)
[编辑]即刻起公示7日内无新留言或重行公示的专名号-2 2B、间2-2、引1、效力与助动词、引5与助动词、间1、间4最近一版提案7日。如有异议,请在各节分别指出。— Gohan 2025年7月4日 (五) 10:59 (UTC)
- 除间2-2外,其馀6案在公示期内无异议通过。— Gohan 2025年7月11日 (五) 11:23 (UTC)
逗5
[编辑]-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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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条文与香港《政府公文写作手册(第三版)》第17页(延伸阅读: 连词之前的标点符号)限制“并列的词语之间如有“和”、“及”、“与”等连词,连词之前不能再用标点符号
”、“所连接的名词之间没有停顿,“及”之前不能用逗号。
”冲突、难以相容;赘述与不述效果近似,为免占用编者查阅各地一致之规定的时间与精力,建议予以删去。— Gohan 2025年6月17日 (二) 08:51 (UTC)
- @神秘悟饭:我认为可以改成“‘及’之前不能用顿号”,这是各地标准都支持的,而且确实是日常生活和站内均常见的错误用法。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17日 (二) 09:36 (UTC)
- 然而“、及”是台湾司法条文及其他公文常见写法,不算错误。--— Gohan 2025年6月17日 (二) 09:45 (UTC)
- 原来如此
思考...早说呀。我对修订不反对。但这样就必定会有大量“至少被某一地视作错误”的用法出现,如何防止(我认为这将会大量发生)某地编者以为某用法错误而改为编者所在地用法(且改后很可能反而是另一地错误用法)?我认为还是得作出说明,例如允许所有用法,例如一些情况使用类似{{顿号}}模板的地区词转换(可包括双向或单向转换)等等。(邀请@Sanmosa。)题外话:我个人一般是习惯通常不用“及”字而是全用顿号(“及”这类用法的增多其实是受英语等西方语言影响),这倒是各地都支持的用法。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17日 (二) 09:56 (UTC)
- 逗号在“以及”前在香港的惯例应该是可以的,但仅“及”字则不能。如果担忧“改后很可能反而是另一地错误用法”的问题,那排查各地的错误用法,然后要求所有人遵从在各地均非错误的用法即可。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6月17日 (二) 11:05 (UTC)
- @Sanmosa:我不赞成这种做法。我记得曾在中国大陆一篇讨论论文附录元素命名规范的文章中看到过,大陆一些领域的论文(我忘了具体所涉领域,但印象中很广泛)不能将“参考文献”命名为“参考资料”,后者是“存在的出版错误”;但维基百科不应因为某种写法不符合某地或某领域的标准便禁用(见MOS:附录命名)。英语有一些词,在美国可能有多种拼法,在英国仅一种正确拼法,英维亦并未“强制使用各地均‘正确’的拼法”而反而是特别强调均可使用。参考文献格式等同理。我认为可仿照MOS:顿号的相关规定,只要某种用法在某地/领域是正确用法,便允许编者自由使用;但其他编者可以将其改用模板表示以适应各地习惯(例如将“、”改为{{顿号}};例如香港编者认为“,及”错误,可将“,及”改为{{,及}}
-{zh-cn:,及;zh-tw:,及;zh-hk:及}-
)——而所有编者不得进行反向更改(取消模板)也不得将一种正确用法替换为另一种正确用法。另提案者@神秘悟饭有何建议?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17日 (二) 13:08 (UTC)- (▲)同上,不应因此偏废。不限于此处,各地均非错误的用法可能不存在,或可能不是多数地区主流,不为多数人习惯。— Goh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3:43 (UTC)
- 我或许可以再相信社群的自我调节能力一次,那我不反对神秘悟饭与自由雨日的观点。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6月18日 (三) 07:27 (UTC)
- (▲)同上,不应因此偏废。不限于此处,各地均非错误的用法可能不存在,或可能不是多数地区主流,不为多数人习惯。— Goh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3:43 (UTC)
- @Sanmosa:我不赞成这种做法。我记得曾在中国大陆一篇讨论论文附录元素命名规范的文章中看到过,大陆一些领域的论文(我忘了具体所涉领域,但印象中很广泛)不能将“参考文献”命名为“参考资料”,后者是“存在的出版错误”;但维基百科不应因为某种写法不符合某地或某领域的标准便禁用(见MOS:附录命名)。英语有一些词,在美国可能有多种拼法,在英国仅一种正确拼法,英维亦并未“强制使用各地均‘正确’的拼法”而反而是特别强调均可使用。参考文献格式等同理。我认为可仿照MOS:顿号的相关规定,只要某种用法在某地/领域是正确用法,便允许编者自由使用;但其他编者可以将其改用模板表示以适应各地习惯(例如将“、”改为{{顿号}};例如香港编者认为“,及”错误,可将“,及”改为{{,及}}
- 逗号在“以及”前在香港的惯例应该是可以的,但仅“及”字则不能。如果担忧“改后很可能反而是另一地错误用法”的问题,那排查各地的错误用法,然后要求所有人遵从在各地均非错误的用法即可。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6月17日 (二) 11:05 (UTC)
- 原来如此
- 然而“、及”是台湾司法条文及其他公文常见写法,不算错误。--— Gohan 2025年6月17日 (二) 09:45 (UTC)
- 这种应该是容易常见出现删改的模式,我觉得应该规范。或者规定先到先得不得删改,或者规定只允许“维基物种、维基数据”和“维基物种以及维基数据”两种写法。我倾向于后者。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17日 (二) 10:07 (UTC)
- @魔琴:我认为“先到先得不得删改”应当在整个WP:格式手册规定,英维格式手册就是这么做的:“
Where more than one style or format is acceptable under the MoS, one should be used consistently within an article and should not be changed without good reason. Edit warring over stylistic choices is unacceptable.
”(序言第三段)。只允许两种写法我反对。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17日 (二) 10:10 (UTC) - 题外话,你为什么会倾向后者?👀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17日 (二) 10:13 (UTC)
- “先到先得不得删改”的确应当在整个WP:格式手册规定,支持。台湾《重订标点符号手册》,尤其是附注,也有列明禁止情形,而顿号则不禁止后接“(以)及”等连词,有准无禁即可行,“、(以)及”等实际也是司法公文、学术论文主流,无理由禁止。— Goh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3:43 (UTC)
- @魔琴:我认为“先到先得不得删改”应当在整个WP:格式手册规定,英维格式手册就是这么做的:“
逗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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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求“说明”,提议如上。“与”、“及”、“以及”、“以至”、“乃至”等连词前用顿号实属常见,可在维基文库以insource:/、◯◯/查得;而“和”前顿号则于我罕见,并无把握,可供商讨。对应现行条文与香港《政府公文写作手册(第三版)》第11页(常用标点符号的使用和误用)“如并列词语内再有并列词语, 某些用顿号的地方可改用逗号, 分清层次
”,增加不合层次之规限,包括分号。过长例句予以节删。“逗5”第一句与标点符号无涉,也一并删除。— Goh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3:43 (UTC)
- 似乎可以考虑分别建立{{,与}}、{{,及}}、{{,以及}}、{{,以至}}、{{,乃至}},并允许使用字词转换。建议模板文档里面推荐Wikipedia:翻译腔#慎用并列连词。(本来想写入方针,但是好像有点臃肿了。)其他没意见。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19日 (四) 11:09 (UTC)
- 当然可以。--— Gohan 2025年6月23日 (一) 10:58 (UTC)
- 即刻起公示此版提案7日。— Gohan 2025年6月26日 (四) 09:18 (UTC)
- 在公示期内无异议通过。— Gohan 2025年7月3日 (四) 10:43 (UTC)
-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顿4
[编辑]-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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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动:二例次序调动。— Gohan 2025年6月17日 (二) 09:49 (UTC)
现行条文与香港《政府公文写作手册(第三版)》第19页(数字写法 )规定“两个并列的数词之间一般无须用顿号 (、 )隔开。不过,有些词组可能会产生歧义,加上顿号可以清楚说明意思,例如“九十人”可指九十个人或九个、十个人,因此表达后者应写成 “九、十人”。
”不相容,故予相容。— Gohan 2025年6月17日 (二) 08:51 (UTC)
- 支持修订。但举例排序似乎与条文不一致?建议“九、十人”例放最后,或将条文“歧义”放最前。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17日 (二) 09:37 (UTC)
- (+)支持。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17日 (二) 10:08 (UTC)
- 我的语感是“九(、)十人”这种说法我在口语和写作中都会严格避免出现(而改用“十来个”等替代说法)。这一点上既然有地区差异,不如建议避免“九(、)十人”这种结构,而非像提议的这样放大地域差异。——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6月17日 (二) 12:19 (UTC)
- 看来上面说了这么久,您还是没有抓住重点啊。“格式手册基本的制定逻辑应该是:维基百科上的技术、执行上问题>学界标准>学者论述>生活上的用例>技术标准>>维基人个人的论述、用法。”要是阁下放着上面《政府公文写作手册》里面的明确例子不理,反而坚持“我在口语和写作中”这些相比之下毫无说服力的观点,那么我只能认为阁下是在故意扰乱了。--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7日 (二) 12:38 (UTC)
- 不要再四处刷屏“
格式手册基本的制定逻辑应该是:维基百科上的技术、执行上问题>学界标准>学者论述>生活上的用例>技术标准>>维基人个人的论述、用法。”这是你自己的见解,不是任何维基百科的原则或指引。把自己的主张伪装成官方原则和指引,以及攻击其他用户,这些是可厌的行为,请你停止。——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6月17日 (二) 14:37 (UTC)- § c-自由雨日-20250528171800-Shenyileirob-20250528161700第二点以及后续回复。--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7日 (二) 14:45 (UTC)
- 所以“我的语感是”不是你自己的见解?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17日 (二) 15:24 (UTC)
- 是我自己的见解,并且明确声明是自己的语感;而不企图代表别人,或者把自己的观点伪装成维基百科社群的共识而大量刷屏。--——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16:09 (UTC)
- 所以你觉得你自己的语感比《政府公文写作手册》,或比出版规范或学者共识更有说服力?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18日 (三) 16:25 (UTC)
- 你不能理解这两者说的不是同一回事?手册说的是边缘情况如何处理,我说的是避开边缘情况就好了。读不懂可以多读几遍。--——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17:47 (UTC)
- 所以你说的“
避开边缘情况
”的理据和“有地区差异
”的判断不是来自你个人的“我的语感是“九(、)十人”这种说法我在口语和写作中都会严格避免出现(而改用“十来个”等替代说法)。
”?《政府公文写作手册》明确表示可以使用,也未有其他规范指“九十人”等用法错误或“九、十人”加顿号错误(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点符号用法》仅指“通常不用顿号”,“九、十人”并不同其抵触)。从这一讨论起你自始至终没意识到自己的问题。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18日 (三) 18:59 (UTC)
- 所以你说的“
- 你不能理解这两者说的不是同一回事?手册说的是边缘情况如何处理,我说的是避开边缘情况就好了。读不懂可以多读几遍。--——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17:47 (UTC)
- 所以你觉得你自己的语感比《政府公文写作手册》,或比出版规范或学者共识更有说服力?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18日 (三) 16:25 (UTC)
- 是我自己的见解,并且明确声明是自己的语感;而不企图代表别人,或者把自己的观点伪装成维基百科社群的共识而大量刷屏。--——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16:09 (UTC)
- 另请参见WP:REASONNOTPOLICY。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17日 (二) 18:15 (UTC)
- (*)提醒:我已将Ghren该主张单立一个论述页面WP:LFMOS,需要的时候引用之更方便。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17日 (二) 21:15 (UTC)
- 不要再四处刷屏“
- 不应因此偏废。况且“十来个”也有地方口语局限之嫌,且大于10,而九、十人不大于10,显然不同,作为约数其中的顿号无法替代。--— Goh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3:58 (UTC)
- 看来上面说了这么久,您还是没有抓住重点啊。“格式手册基本的制定逻辑应该是:维基百科上的技术、执行上问题>学界标准>学者论述>生活上的用例>技术标准>>维基人个人的论述、用法。”要是阁下放着上面《政府公文写作手册》里面的明确例子不理,反而坚持“我在口语和写作中”这些相比之下毫无说服力的观点,那么我只能认为阁下是在故意扰乱了。--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6月17日 (二) 12:38 (UTC)
- 即刻起公示此版提案7日。— Gohan 2025年6月26日 (四) 09:18 (UTC)
- 在公示期内无异议通过。— Gohan 2025年7月3日 (四) 10:43 (UTC)
-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专名号
[编辑]现行“专名号”条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而且其中“可用于标示……某些文史类作品中出现的专有名词
”不合本站现况,并与“现代汉语文本不使用专名号
”自相矛盾。参照中华民国教育部《重订标点符号手册》修订版(专名号)予以增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有关规定尽量回复原意。— Gohan 2025年6月17日 (二) 08:51 (UTC)
- 支持修订。但鉴于“可靠来源对规范的实践要高于规范本身”,我关心台湾一般现代汉语文本是否会使用专名号?若一般不使用,则应类似“书1”修订案中“实际罕见”的描述将这一现状写入条文。另@Ericliu1912: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17日 (二) 09:47 (UTC)
- 我们是在讨论维基百科的格式指引是否以及怎么修改,而不是在讨论编写维基百科的“专名号”等词条,这个重大的分别请各位用户注意。专1规定维基百科的现代汉语文本不使用专名号,一没有带来实际的问题,二也和各地中文网站的最常见做法相同,因此没有必要改。至于针对古汉语引文的专2~3是不是要改可以讨论,但是现在提议的条文并不是格式指引的写法而是条目正文的写法——看完读不懂是要把编辑者指到什么方向上去。(如果具体不好规定,并且考虑到引用古汉语文献并特意加了专名号的场合也不多,可以模糊处理甚至只说“按惯例或引文原文排版酌情使用”之类。)——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6月17日 (二) 12:48 (UTC)
- “
现代汉语文本不使用专名号
”并非现行条文全然实情,与“可用于标示……某些文史类作品中出现的专有名词
”自相矛盾,难以自洽,现代汉语某些文史类作品中出现的专有名词究竟能不能用专名号?为免大改,故才沿用。不过既然似乎有此大改共识,修改如下。— Goh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3:43 (UTC)
- “
- 我不清楚为什么要改成列出两岸标准?这没有意义啊,应该按原本的写法,综合哪些时候应该或不应该使用标点符号。按本站现况,除了引文(包含某些现代作品),内文没有在使用专名号的。若要改,也是以这个原则去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6月17日 (二) 13:15 (UTC)
- 那么请问现代中文文本引文中原有的专名号,容不容许为好?— Goh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3:43 (UTC)
- 抱歉本来回复你的回复到Eric下面去了;见下一条。——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16:20 (UTC)
- 如果是为了处理现代中文文本引文中原有的专名号,把这个情形列明白就行了嘛。我会说“现代汉语文本原则上不用,但直接引文有用专名号的不受此限制”。--——Shenyileirob(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16:18 (UTC)
- 大致赞同。所以您更倾向下方的2B版本?不过,比之下方版本,未限制编者自行对非现代汉语文本添加书名号,也留下“编者自行对只有一对专名号的直接引文添加八九对专名号”的漏洞。此外,成文的方针指引条文已是“原则”,在“原则”之后立即以但书豁免的措辞似乎并非最为适宜。--— Gohan 2025年6月19日 (四) 10:22 (UTC)
- 那么请问现代中文文本引文中原有的专名号,容不容许为好?— Goh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3:43 (UTC)
- 同Eric。在内文使用专名号不现实,最多允许某些不易判断专名界限的位置用专名号辅助理解。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17日 (二) 15:26 (UTC)
- @魔琴:如果台湾一般现代汉语文本会使用专名号来辅助表示专名以防止歧义等情形(我不清楚是否会这么做),那么维基百科在台湾正体模式使用也当然可以呀?“
内文没有在使用专名号的
”:之前看到过有用户尝试在某ACG条目使用专名号,不过后来同行评审时改掉了。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20日 (五) 16:21 (UTC)
- @魔琴:如果台湾一般现代汉语文本会使用专名号来辅助表示专名以防止歧义等情形(我不清楚是否会这么做),那么维基百科在台湾正体模式使用也当然可以呀?“
专名号-2
[编辑]参照以上意见,修改为以上两个版本,以供选择。由于仅限于“沿用(古籍)引文原有的专名号”,不必列举不胜枚举的专名类别。况且,中华民国教育部《重订标点符号手册》修订版专名号举凡该手册最多之十类,恐未穷尽;而中国大陆国家标准及现行条文中的容许“官署名、组织名”与不容许“单位名”也似乎相悖,令人费解。因此,类别详情不在此列出,可在条目空间查阅。— Goh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3:43 (UTC)
- 上方讨论倾向似乎不分古今。故暂定2B版本。--— Gohan 2025年6月25日 (三) 08:04 (UTC)
- 即刻起公示此版提案7日。— Gohan 2025年7月4日 (五) 10:59 (UTC)
- 2B在公示期内无异议通过。— Gohan 2025年7月11日 (五) 11:23 (UTC)
引6
[编辑]-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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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 资讯处 大学刊物编辑指引(中文)》第3页(标点符号)指“讲座、展览、会议题目,报刊内的栏目,用引号“”,如“似与不似之间──齐白石作品展”、“艺文风景”栏。
”;《中央大学学报中文撰稿体例》指“未正式出版之研讨会论文、演讲稿、档案案名等采用单引号“”。
”;国立台湾艺术教育馆《美育双月刊》“撰稿体例”指“作品名称、展演节目、专有名词用“”。
”均为现行条文所缺,故而综合增修如上。助动词为“可”,非鼓励或强制。— Goh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8:18 (UTC)
- 似乎和“书3”有关系。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18日 (三) 09:46 (UTC)
- 的确。本想后接“如……作品名称,建议以{{引书号转换}}……”,但是发现其转换方向与引6所需转换方向相反,于是未接。--— Goh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9:52 (UTC)
- 即刻起公示此版提案7日。— Gohan 2025年6月26日 (四) 09:18 (UTC)
- 在公示期内无异议通过。— Gohan 2025年7月3日 (四) 10:43 (UTC)
-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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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教育部《重订标点符号手册》修订版(间隔号)指“用于书名号乙式套书与单本书名之间
”;《中央大学学报中文撰稿体例》指“若篇名中另有篇名,则可省略一篇名号, 二篇名之间加黑点(‧)以示区隔,如:《诗经》〈周南.桃夭〉。
”均为现行条文所缺,故而综合增修如上。— Goh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3:43 (UTC)
- 应该提供字词转换的方法,或者全面废除单双书名号转换。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18日 (三) 09:45 (UTC)
- “间2”何处需要转换?为何需要转换?--— Goh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9:49 (UTC)
- 大陆不会使用“《诗经》〈周南·桃夭〉”,而是“《诗经·周南·桃夭》”。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18日 (三) 09:57 (UTC)
- 此等转换过于复杂,目前惟有手工转换可期可行。然而本页所需手工转换不少,并未逐一列全,况且此例比之其他未列手工转换语法者更为罕见,所以不需列出。--— Gohan 2025年6月19日 (四) 10:25 (UTC)
- 大陆不会使用“《诗经》〈周南·桃夭〉”,而是“《诗经·周南·桃夭》”。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18日 (三) 09:57 (UTC)
- “间2”何处需要转换?为何需要转换?--— Goh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9:49 (UTC)
- 即刻起公示此版提案7日。— Gohan 2025年6月26日 (四) 09:18 (UTC)
- 条文正文可以保留,但示例部分应移除这种各地有争议的书名号用法(“《诗经》〈周南·桃夭〉”)。这条提案只是规范间隔号使用,不涉及书名号。上述新增示例部分应移除,以免新编者误会此条在书名号使用方面有约束力。(本条留言应属WP:最后留言七天公示方针中所指的“正当合理的新意见”,具有中止公示的效力)--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5年6月27日 (五) 22:52 (UTC)
- 此例旨在显示容许“篇名中另有篇名,则可省略一篇名号, 二篇名之间加黑点(‧)以示区隔”——较难简洁插入“间2”规定,故有必要。而且全页正确范例均无非如此书写不可的意味。如果有非如此书写不可的约束力而应当移除,那么《浣溪沙·照日深红暖见鱼》、《庄子·秋水篇》都有各地(或一地)不同的写法,也应当与此例同步移除。因此,不妨妥协改为:
《浣溪沙·照日深红暖见鱼》、〈浣溪沙·照日深红暖见鱼〉、《庄子·秋水篇》、《诗经·周南·桃夭》、《诗经》〈周南·桃夭〉、《青少年文库·傲慢与偏见》
,即可消除一切可能的误解。--— Gohan 2025年6月30日 (一) 07:56 (UTC)
- 此例旨在显示容许“篇名中另有篇名,则可省略一篇名号, 二篇名之间加黑点(‧)以示区隔”——较难简洁插入“间2”规定,故有必要。而且全页正确范例均无非如此书写不可的意味。如果有非如此书写不可的约束力而应当移除,那么《浣溪沙·照日深红暖见鱼》、《庄子·秋水篇》都有各地(或一地)不同的写法,也应当与此例同步移除。因此,不妨妥协改为:
- 公示中止,修改如下。— Gohan 2025年7月3日 (四) 10:43 (UTC)
- 条文正文可以保留,但示例部分应移除这种各地有争议的书名号用法(“《诗经》〈周南·桃夭〉”)。这条提案只是规范间隔号使用,不涉及书名号。上述新增示例部分应移除,以免新编者误会此条在书名号使用方面有约束力。(本条留言应属WP:最后留言七天公示方针中所指的“正当合理的新意见”,具有中止公示的效力)--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5年6月27日 (五) 22:52 (UTC)
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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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已有意见及回应,修订如上。— Gohan 2025年7月3日 (四) 10:43 (UTC)
- 异议自回应起计的3日后无进一步再回应,应视为该意见已解决。即刻起公示此版提案7日。— Gohan 2025年7月4日 (五) 10:59 (UTC)
- (!)意见:还是关于“诗经·周南·桃夭”的各地标点用法,建议应在举例部分使用地区词转换,并同时使用注释形式明确注明中国大陆等地区使用何种书名号用法、台湾等地区使用何种用法,以便读者能够了解同一篇目文章使用两种书名号用法的原因。即:
- 现行条文(略)提议条文
- 间2:间隔号可用作标示词牌、曲牌、诗体名等与题名之间的分界;书名与篇(章、卷)名、套书与单本书名之间的分界。
- 正确:
《浣溪沙·照日深红暖见鱼》、〈浣溪沙·照日深红暖见鱼〉、《庄子·秋水篇》、《诗经·周南·桃夭》[注 1]、《青少年文库·傲慢与偏见》
- 错误:
《庄子/秋水篇》、《庄子-秋水篇》、《庄子—秋水篇》、《庄子.秋水篇》、《庄子•秋水篇》
- 正确:
- 间2:间隔号可用作标示词牌、曲牌、诗体名等与题名之间的分界;书名与篇(章、卷)名、套书与单本书名之间的分界。
- (本条留言应属WP:最后留言七天公示方针中所指的“正当合理的新意见”,具有中止公示的效力。如阁下直接接受本意见,本人同意适用重行公示简易规定不重新计算公示期间。如阁下有其他意见,欢迎阁下ping我回复,我们及时商讨。)--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5年7月6日 (日) 06:32 (UTC)
- @神秘悟饭、自由雨日。--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7月6日 (日) 06:50 (UTC)
- 总体可接受。正文可接受,但是注释“
……用间隔号(·)表示书名与篇(章、卷)名之间的分界时,形如“《诗经·周南·桃夭》”
”前后分句并不相配,后一分句“《诗经·周南·桃夭》
”之中有一个间隔号不符合前一分句“用间隔号(·)表示书名与篇(章、卷)名之间的分界
”的关系。故此复句(即“台湾”之前)删除为宜。“周南·桃夭”的正当性在此格式手册的缺失也正是修订的主因之一。--— Gohan 2025年7月6日 (日) 09:19 (UTC)- @神秘悟饭:根据阁下的意见将注释修改为:
关于间隔号表示“书名与篇(章、卷)名之间的分界”的用法,以《诗经》中的诗歌《周南·桃夭》为例:中国大陆等地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第4.14.3.2条等相关规定,应使用“《诗经·周南·桃夭》”的形式;台湾根据《中央大学学报中文撰稿体例》的示例,可以使用“《诗经》〈周南·桃夭〉”的形式。
- 您看下是否合适?--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5年7月8日 (二) 11:49 (UTC)
- 前半部分及其对应关系仍然不妥。“《诗经》〈周南·桃夭〉”是示范“
若篇名中另有篇名,则可省略一篇名号, 二篇名之间加黑点(‧)以示区隔
”,而非示范“间隔号表示“书名与篇(章、卷)名之间的分界”
”。而且与“可以”对仗的“应”乃至“等地区”的证据不足,不尽然能从GB/T 15834-2011或《标点符号用法》推出。毕竟相较而言,“周南”更接近“篇”,1996年版《标点符号用法》惟一相关的范例“《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中的“蜀志”更接近“书”,而GB/T 15834-2011中类似范例似乎消失,故在中国大陆国家标准中“篇、章、卷名与其下篇名”之间如何间隔未有定则,不宜称“应”或将“应”扩及其他地区。--— Gohan 2025年7月9日 (三) 08:40 (UTC)- @Patlabor Ingram--— Gohan 2025年7月22日 (二) 09:40 (UTC)
- 如果是这一情况的话,我认为“间2-2”整个提案都不合适。本人表示(-)反对提案“间2-2”。
- (1)《标点符号用法》对单书名号的使用,仅有第4.15.3条规定的“
书名号里边还要用书名号时,外面一层用双书名号,里边一层用单书名号
”这一种情形。并未容许单独出现单书名号,而外层不套双书名号的情形。 - 由于《标点符号用法》在中国大陆具有强制约束力,按现行条文规定使用标点符号,在中国大陆及台湾都不会出现标点符号使用的错误(《重订标点符号手册》规定“
《 》多用于书名,〈 〉多用于篇名
”,并未否定“《》”用于篇名的用法);而若采用提案“间2-2”条文,则会在中国大陆版本下出现标点符号使用的错误。对于这种两岸规范中有严重冲突的标点符号用法,使用时必须对中国大陆简体版本添加相应字词转换。否则将会令中国大陆读者看到错误的标点符号用法,损害维基百科的可靠性。 - (2)单独使用单书名号的情形(指“〈浣溪沙·照日深红暖见鱼〉”、“《诗经》〈周南·桃夭〉”),目前提出的参考文献只能证明在台湾范围内是可接受的用法;在台湾以外地区的适用性并未被得到证明。港澳、马新等地对单书名号的用法我不了解,但如无充分参考文献证明上述台湾用法在港澳马新地区使用是适当的,本人认为也应当谨慎行事。--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5年7月23日 (三) 12:07 (UTC)
- 您所说的这一情况是哪一情况?“间2-2”自提出后大体未有大变,为何现在“整个提案都不合适”?地区词转换,可继续基于阁下的提案加以完善或参照MOS:《》撰写并实现,未至全面反对整个提案。平等呈现各种写法,已有先例,也远不至于错误。由于现行条文并不准许““若篇名中另有篇名,则可省略一篇名号, 二篇名之间加黑点(‧)以示区隔””,《诗经·周南·桃夭》、《诗经》〈周南·桃夭〉二类均尚处于不合规状态,故有必要修订。稍后提出进一步提案。--— Gohan 2025年7月25日 (五) 10:03 (UTC)
- @Patlabor Ingram--— Gohan 2025年7月22日 (二) 09:40 (UTC)
- 前半部分及其对应关系仍然不妥。“《诗经》〈周南·桃夭〉”是示范“
- @Patlabor Ingram:为修正列表格式,对阁下的留言进行了格式修改。因技术限制,{{noteFoot}}需置于本讨论串底部。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7月6日 (日) 16:04 (UTC)
- 我不认为在示例中用地区词转换格式是易于理解的做法,即使有附注说明。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16日 (三) 15:44 (UTC)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第4.14.3.2条,用间隔号(·)表示书名与篇(章、卷)名之间的分界时,形如“《诗经·周南·桃夭》”;台湾《中央大学学报中文撰稿体例》则指出,将间隔号用于上述用法时,若篇名中另有篇名,则可省略一篇名号, 二篇名之间加黑点(‧)以示区隔,如“《诗经》〈周南·桃夭〉”。
间2-3
[编辑]综合以上意见,提供以下六个修订方案,以求至少一个方案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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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未明确容许篇名与其中篇名之间的分界可用间隔号标示。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未明确容许篇名与其中篇名之间的分界可用间隔号标示。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未明确容许篇名与其中篇名之间的分界可用间隔号标示。故宜对此作出适切转换。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未明确容许篇名与其中篇名之间的分界可用间隔号标示。故如“《诗经·周南·桃夭》”或“《诗经》〈周南·桃夭〉”宜在中国大陆简体模式下转换为“《诗经·周南》的《桃夭》”。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未明确容许篇名与其中篇名之间的分界可用间隔号标示。故如“《诗经》〈周南·桃夭〉”宜在中国大陆简体模式下转换为“《诗经·周南》的《桃夭》”。
敬请留言点名支持所有您能接受的方案。— Gohan 2025年8月9日 (六) 04:23 (UTC)
- (-)反对上述全部六个提案。原因:一是未强制性规定单独使用单书名号的情形(如“〈浣溪沙·照日深红暖见鱼〉”)在中国大陆简体版本需转换为双书名号;二是本提案作为方针指引草案适用于全部中文地区,但对于台湾以外其他地区单/双书名号的使用规定缺乏可靠来源支持,属于地域中心。
- 具体理由如下:
- (1)《标点符号用法》对单书名号的使用,仅有第4.15.3条规定的“
书名号里边还要用书名号时,外面一层用双书名号,里边一层用单书名号
”这一种情形。并未容许单独出现单书名号,而外层不套双书名号的情形。 - ①由于《标点符号用法》在中国大陆具有强制约束力,按现行条文规定使用标点符号,在中国大陆及台湾都不会出现标点符号使用的错误(《重订标点符号手册》规定“
《 》多用于书名,〈 〉多用于篇名
”,并未否定“《》”用于篇名的用法);而若采用上述六个提案条文,则会在中国大陆版本下出现标点符号使用的错误。对于这种两岸规范中有严重冲突的标点符号用法,使用时必须对中国大陆简体版本添加相应字词转换。否则将会令中国大陆读者看到错误的标点符号用法,损害维基百科的可靠性。 - ②篇名与其中篇名之间的分界用间隔号标示(如“《诗经·周南·桃夭》”),虽未在《标点符号用法》中有明确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小学统编教材《语文》八年级下册第70页明确有“
《诗经·周南·桃夭》
”的用法。由于教育部统编教材所具有的权威性,故应当认为“《诗经·周南·桃夭》”在中国大陆是规范用法。 - (3)单独使用单书名号的情形(指“〈浣溪沙·照日深红暖见鱼〉”“《诗经》〈周南·桃夭〉”),目前提出的参考文献只能证明在台湾范围内是可接受的用法;在台湾以外地区的适用性并未被得到证明。港澳、马新等地对单书名号的用法我不了解,但如无充分参考文献证明上述台湾用法在港澳马新地区使用是适当的,本人认为也应当谨慎行事。--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5年8月10日 (日) 03:16 (UTC)
顿3
[编辑]-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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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条文与中华民国教育部《重订标点符号手册》修订版第4页(顿号)“二、用于标示条列次序的文字之后
”、“(三)1、…… 2、…… 3、……
”冲突,予以相容。— Goh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8:22 (UTC)
- 即刻起公示此版提案7日。— Gohan 2025年6月26日 (四) 09:18 (UTC)
- 在公示期内无异议通过。— Gohan 2025年7月3日 (四) 10:43 (UTC)
-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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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动:下划线改为引号。括号内添加句号。— Gohan 2025年6月23日 (一) 10:56 (UTC)
依据现行条文:
- 若引用部分位于句中,则引文末尾原有的括号、书名号等都不得保留,显然不妥;
- 若引用部分位于句末,无论是否只言片语,则如
普京表示川普是他的「好同志(如同夫妻)」。
必须写成普京表示川普是他的「好同志(如同夫妻。)」
或(假设“句尾符号标于引号内”误作“句尾符号标于括号内”)普京表示川普是他的「好同志(如同夫妻)。」
,更是不妥。
因此,
- 借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
3.1 点号 点号的作用是点断,主要表示停顿和语气。分为句末点号和句内点号。 3.1.1 句末点号 用于句末的点号,表示句末停顿和句子的语气。包括句号、问号、叹号。3.1.2 句内点号 用于句内的点号,表示句内各种不同性质的停顿。包括逗号、顿号、分号、冒号。
”之中“点号”的概念,不再滥杀其他标点符号; - 参照《语文天地一标点符号使用法》(六)引号:“
小叮咛:若是引用完整原文,句尾的标点符号要放在引号内。若只是部分引用,且属于全句结构中的一部分,则下引号前通常不加标点符号。
”;
综合修订如上。引文末尾所保留的点号限于句末点号(句号、问号、叹号),若保留句内点号(逗号、顿号、分号、冒号)亦不妥。此外,“句尾符号标于引号内”之情形仅限于沿用引文原状,而不由编者添加;现行“不加”亦可理解为“编者不添加”,改“不标”以免误解。— Gohan 2025年6月19日 (四) 10:18 (UTC)
- (+)支持修订。不过提议条文中突出重点用的下划线似乎并非中文合法标点,或许改成着重号?(以及括号中的语句应当加上句号?)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19日 (四) 10:55 (UTC)
- 下划线本为便于句读“不标点号”,似乎不为著重。已改为可标示不常见概念的引号。已加句号。— Gohan 2025年6月23日 (一) 10:56 (UTC)
- 即刻起公示此版提案7日。— Gohan 2025年7月4日 (五) 10:59 (UTC)
- 在公示期内无异议通过。— Gohan 2025年7月11日 (五) 11:23 (UTC)
效力与助动词
[编辑]MOS:标点普遍缺乏与其强制力相称的助动词,致其效力不明,削减其指引作用。所谓“A标点用作B情境”,是否一律意味著“必须”或强制力?如有强制力,是指“A标点只能用作B情境”抑或是“B情境中必须使用A标点”,或是二者皆有?若为“B情境中必须使用A标点”,则应写成如此句式才更合理,然而实非如此。甚至其中“专名号用作标示古籍和某些文史类作品里出现的特定类专有名词
”等句更像是陈述事实而非规范,不少类似句段也混淆陈述与规范之间的界限,有必要厘清。本欲置顶通告划一了事,但置顶通告不便于仅查阅单一章节者知悉;且各标点在各情境是否惟一可行的确大不相同,不宜划一。因此,经逐一审视,建议MOS:标点:
- 排除条件复句(“……才……”等)、假设复句(“若……则……”等),“用作”、“用于”、“用在”、(单一动词)“标示”(不计“用◯标示”等复合动词)、“分隔”前无任何助动词(“可”、“应”、“能”、“必须”等)或否定词(“不”等)的散点有(数字)序各项首句一律在“用作”、“用于”、“用在”、(单一动词)“标示”(不计“用◯标示”等复合动词)、“分隔”前添加助动词“可”。
- 敬请注意:上述动词包括“标示”但不包括“表示”,即对任一“表示”前皆不作改动;提案也不涉及不以散点起首、不以数字为序的章首段落或其他文段。
之所以上列文句的此等动词前加“可”,是因为上列文句的情境之于有关标点、或有关标点之于上列文句的情境——MOS:标点大多数情境——皆非必需。— Gohan 2025年6月23日 (一) 10:52 (UTC)
- 能不能解释所谓陈述事实和规范的分别。那个“专名号”的例子在我看来就是一句很简单现象总述而已。--Ghren🐦🕛 2025年6月24日 (二) 16:25 (UTC)
- 就标点符号而言,“陈述事实”指陈述标点符号的应用实况,即包括“现象总述”;“规范”指指导、约束标点符号的使用。格式手册应著重“规范”,并在助动词等措辞上划清“规范”与“陈述事实”之间,以免令人误以“规范”为“陈述事实”而无效(毋须遵守)。--— Gohan 2025年6月25日 (三) 08:02 (UTC)
- 能不能多举几个例子说明。手册首句已经有说明“本页是对维基百科条目编辑过程中各种标点符号使用的规范”,应不会有误会才是。“GB/T 15834-2011”首句亦云:“本标准规定了现代汉语标点符号的用法。”,全文也大多部份也没有,也不需要加上助动词说明效力。我们应该参考才是。“专名号”一句基本也是照搬。如果您认为这一句有问题,应该搬走这一句才是。--Ghren🐦🕛 2025年6月25日 (三) 16:32 (UTC)
- “专名号”一句的句式结构是“A标点用作标示B词/情境”,无论是此种句式,或是仅限于“……用作……”或“……标示……”的文句,都在此格式手册广泛存在。“专名号”一句的“陈述事实”嫌疑重大,也不能排除其他相同句式或类似文句是在“陈述事实”,或为人如此合理解读。况且,更为重要的考量是在“所谓“A标点用作B情境”……然而实非如此。”两句。此外,若无助动词,各句效力究竟是高于“可”还是低于“可”,高于“应当”还是低于“应当”?有人认为无助动词者则意味著必须;然而纵观MOS:标点,无助动词者的必要性低于含“可”者的绝非微乎其微。— Gohan 2025年6月26日 (四) 09:18 (UTC)
- 能不能多举几个例子说明。手册首句已经有说明“本页是对维基百科条目编辑过程中各种标点符号使用的规范”,应不会有误会才是。“GB/T 15834-2011”首句亦云:“本标准规定了现代汉语标点符号的用法。”,全文也大多部份也没有,也不需要加上助动词说明效力。我们应该参考才是。“专名号”一句基本也是照搬。如果您认为这一句有问题,应该搬走这一句才是。--Ghren🐦🕛 2025年6月25日 (三) 16:32 (UTC)
- 就标点符号而言,“陈述事实”指陈述标点符号的应用实况,即包括“现象总述”;“规范”指指导、约束标点符号的使用。格式手册应著重“规范”,并在助动词等措辞上划清“规范”与“陈述事实”之间,以免令人误以“规范”为“陈述事实”而无效(毋须遵守)。--— Gohan 2025年6月25日 (三) 08:02 (UTC)
- 异议自回应起计的3日后无进一步再回应,应视为该意见已解决。即刻起公示此版提案7日。— Gohan 2025年7月4日 (五) 10:59 (UTC)
- 能否先给两三节的示例。事实上,因为你只提议了要改动的方式,然而没有具体的更动条文,我无法理解阁下到底想如何更改。--Ghren🐦🕕 2025年7月6日 (日) 10:09 (UTC)
- 例如:
- 能否先给两三节的示例。事实上,因为你只提议了要改动的方式,然而没有具体的更动条文,我无法理解阁下到底想如何更改。--Ghren🐦🕕 2025年7月6日 (日) 10:0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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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ohan 2025年7月7日 (一) 08:10 (UTC)
- 讨论重构:兼容回复工具(88161318)。 ——自由雨日🌧️❄️ 2025年7月8日 (二) 00:13 (UTC)
- — Gohan 2025年7月7日 (一) 08:10 (UTC)
- 在公示期内无异议通过。— Gohan 2025年7月11日 (五) 11:23 (UTC)
引5与助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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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句的助动词是“应当”,然而引号另有更多用途,不应束缚于展示情绪化的意见,是众多需要增加或调整助动词的文句其中一例。此外,情绪化的意见若存在于自成一段的直接引语中,不一定会有引号。— Gohan 2025年6月26日 (四) 09:18 (UTC)
- 即刻起公示此版提案7日。— Gohan 2025年7月4日 (五) 10:59 (UTC)
- 在公示期内无异议通过。— Gohan 2025年7月11日 (五) 11:23 (UTC)
间1
[编辑]“间1:间隔号可用作标示外国人名或各民族人名内部的分界。
”缺乏足够效力,“各民族”也欠准确。暂拟改为:“间1:间隔号可用作标示人名内部的分界。纯粹出于音译,名、姓分明且符合原本语序之非汉字语言所音译的中文非汉化姓名一般应以间隔号分隔其名、姓,除非有违其人意愿等;含有人名的作品名称等非人名专有名词,则应遵循其固有写法,不受前项规限。
”然而中间的分句或许仍不周全。有所回应后再出对比提案。— Gohan 2025年6月23日 (一) 10:5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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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ohan 2025年6月27日 (五) 08:59 (UTC)
- 即刻起公示此版提案7日。— Gohan 2025年7月4日 (五) 10:59 (UTC)
- 在公示期内无异议通过。— Gohan 2025年7月11日 (五) 11:23 (UTC)
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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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教育部《重订标点符号手册》修订版第20页(间隔号)指“附 注 国字整数与小数分界处也可使用间隔号,如:“三. 五公里”。
”而“228事件”、“911事件”等在公文等可靠来源中亦常有,不应加以限制。综合修订如上。新华网也用“二·二八”事件,不知是否常见以至应否改写“只在一、十一、十二月后用间隔号”的限制。— Gohan 2025年6月25日 (三) 08:01 (UTC)
- “三· 五公里”对我来说不能接受。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25日 (三) 08:11 (UTC)
- 即使容许,大概只在图表中存在;正如“间3”禁止专有名词“和”“·”并存,效果都不会显著。--— Gohan 2025年6月25日 (三) 08:25 (UTC)
- 创建字词转换模板,在大陆简体模式下显示为“点”即可。题外话,提议条文里“·”后多了一个空格。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25日 (三) 08:48 (UTC)
- 已去空格。— Gohan 2025年6月25日 (三) 09:08 (UTC)
- @魔琴 @自由雨日 @神秘悟饭 个人同样认为将台湾标准作为中文维基百科标准不合适,此处非间隔号的作用。如果要写出台湾的标准,也应该在末尾添加注释,而不是放在最开始的位置,且台湾的这个标准未见常用,也没有列出具体使用范围。而且“3.5公里”中的“点”(.),如果使用间隔号,也有歧义,请问此处的间隔号该如何读?是读“点”,还是空着不读?--Kethyga(留言) 2025年7月15日 (二) 17:52 (UTC)
- @Ericliu1912 整数和小数中间使用间隔号,这种用法是否常见?--Kethyga(留言) 2025年7月15日 (二) 18:14 (UTC)
- 现在汉字数字小数点的用法也不常见了吧(当然,用来分位数的顿号也是)?不过这仍是一种正式用法,所以应当允许。——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7月15日 (二) 23:42 (UTC)
- @Ericliu1912 有没有具体的使用场景?
- @自由雨日 中国大陆应该没这种用法。
- 另外在本页的提议中,神秘悟饭删除了不少GB中的用法,在此却单独添加台湾用法,有些地域中心。要么说明使用范围,要么都不要。--Kethyga(留言) 2025年7月16日 (三) 01:34 (UTC)
- 我知道中国大陆没这种用法,所以我说的是大陆简体模式下转换为“点”(且我也支持加注在指引中)。 ——自由雨日🌧️❄️ 2025年7月16日 (三) 01:51 (UTC)
- 现在汉字数字小数点的用法也不常见了吧(当然,用来分位数的顿号也是)?不过这仍是一种正式用法,所以应当允许。——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7月15日 (二) 23:42 (UTC)
- 同Ericliu。不过我赞成“放最后”的提议,且最好在后面加注“中国大陆罕见,建议转换”。 ——自由雨日🌧️❄️ 2025年7月16日 (三) 00:43 (UTC)
- (注:为防可能误解,我说的“放最后”指从第一项挪到第三项,而非“放在注释里”。) ——自由雨日🌧️❄️ 2025年7月16日 (三) 03:38 (UTC)
- 修订意为兼容并蓄各地标点用法。此条文(小数部分)不鼓励、推荐、强制、禁止或反对任何写法。MOS:标点自始、至今都仍偏向中国大陆标准。如果此处末尾添加注释或变成注释,那么MOS:标点多数条文都需要添加注释或变成注释。
- “
附 注 国字整数与小数分界处也可使用间隔号,如:“三. 五公里”。
”置于中华民国教育部《重订标点符号手册》修订版“间隔号”之中。此外,小数点也公认具有间隔作用。所谓“此处非间隔号的作用
”不合理。 - 本条文的小数仅限汉字数字。“
“3.5公里”中的“点”(.)……使用间隔号
”不被本条文容许。 - “三·五公里”与“三点五公里”同样不常见;“三点五公里”亦未限定使用范围。不反对禁用汉字数字表示小数;但若尚未禁用汉字数字表示小数,则无理由不许“三·五公里”。
- --— Gohan 2025年7月16日 (三) 03:21 (UTC)
- @Ericliu1912 整数和小数中间使用间隔号,这种用法是否常见?--Kethyga(留言) 2025年7月15日 (二) 18:14 (UTC)
- 另外这也可能会影响屏幕阅读器,我不相信任何一款TTS会将“三· 五公里”读成“三点五公里”。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16日 (三) 03:43 (UTC)
- 维基百科应为一种站外附带功能的暂时缺陷而改变或抹杀写法吗?--— Gohan 2025年7月16日 (三) 09:34 (UTC)
- 我觉得可以认为是技术障碍。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16日 (三) 09:56 (UTC)
- 无关维基百科本站、站外附带音讯功能的暂时缺陷不应视为(严格的)技术障碍。如果这是技术障碍,那么既然“·”(U+00B7)在站内外诸多主流字型中都占不到一或半个字位,并存在在更多主流字型中占据一个字位且实际作为间隔号使用的中心圆点,则U+00B7更有技术障碍,更应全面替换为在更多主流字型中占据一或半个字位且实际作为间隔号使用的中心圆点。--— Gohan 2025年7月22日 (二) 09:30 (UTC)
- 也许不需要“抹煞”,可以加注“不鼓励”。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16日 (三) 12:45 (UTC)
- 我觉得可以认为是技术障碍。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16日 (三) 09:56 (UTC)
- 同神秘悟饭,那是屏幕阅读器的问题,和维基百科无关。我完全支持维基百科可以(乃至需要)为照顾特殊群体或特殊情境(包括依赖屏幕阅读器等工具的盲人群体,和有时可能使用阅读器等工具的“正常人”等)做出努力(如使用模板、HTML语法等来实现),但不应该因为“无法在特殊情境下实现”而影响通常情境下的使用。假设未来某阅读器推出了某种新的功能,但仅支持《通用规范汉字表》的一级字,难道维基百科要因此禁用或不鼓励用二级、三级字吗? ——自由雨日🌧️❄️ 2025年7月16日 (三) 16:11 (UTC)
- 维基百科应为一种站外附带功能的暂时缺陷而改变或抹杀写法吗?--— Gohan 2025年7月16日 (三) 09:34 (UTC)
- 即刻起公示此版提案7日。— Gohan 2025年7月4日 (五) 10:59 (UTC)
- 在公示期内无异议通过。— Gohan 2025年7月11日 (五) 11:23 (UTC)
间5
[编辑]由于间4本来指日期,建议小数点的用法独立出一个项目,草拟提案如左:
本案属于微小修订,获得共识后将直接更改条文。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17日 (四) 02:25 (UTC)
- 不支持不反对。此条都关乎“数字”,其关联不弱于其馀某些单句条文。--— Gohan 2025年7月22日 (二) 09:37 (UTC)
- 小数点用法如果无法指明适用范围,不应加入。--Kethyga(留言) 2025年7月25日 (五) 18:34 (UTC)
- 仅能达成沉默共识,现
公示7日,2025年8月14日 (四) 07:50 (UTC)结束。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8月7日 (四) 07:50 (UTC)
- (-)强烈反对,写进方针的人自己都不知道如何和何时使用,为什么要加入?--Kethyga(留言) 2025年8月10日 (日) 10:49 (UTC)
间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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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间4”讨论。建议将“间隔号可标示汉字整数与小数的分界”后注上“唯不鼓励如此使用”。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17日 (四) 05:47 (UTC)
- @神秘悟饭、Kethyga、Ericliu1912、自由雨日。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17日 (四) 05:49 (UTC)
- 我认为应注上“大陆简体应转换为‘点’”内容,不倾向注上“不鼓励”。 ——自由雨日🌧️❄️ 2025年7月17日 (四) 05:52 (UTC)
- 不同意。中文表示小数确是罕见写法,但不应只不鼓励其中一种罕见写法。破折号可标示事项的列举分承似乎更加罕见(我从未见过),下方提案也无“不鼓励”。但可加注应当符合Wikipedia:格式手册/日期和数字#物理量量值的书写、Wikipedia:格式手册/日期和数字#金钱单位前的数字。--— Gohan 2025年7月22日 (二) 09:31 (UTC)
- 说明一下我认为最好注上“不鼓励”的理由:
- 罕见。
- 可能理解为“三、五公里”。我相信这样理解的不只我一个,因此我倾向于要求某些变体(具体哪些?)下转换为汉字“点”。
- TTS无法读出“点”。
-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22日 (二) 10:25 (UTC)
- @魔琴 (间隔号作为小数点的用法)如果无法确定该条规则的适用范围,个人认为暂时不适合糊里糊涂地加到方针中。或者注明台湾某些时候,不过仍然模糊不清。--Kethyga(留言) 2025年7月24日 (四) 18:02 (UTC)
- @魔琴 随便搜了下“三点五公里”用法,《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猫鼻头“三点五公里”,吉林通化二百零三点五公里边境线上的振兴图景、中区少讯灭罪盾环山跑“约三点五公里”,说明大陆、台湾、香港都可以用汉字“点”表示小数点。在没找到适用场景和用例的情况下,不宜搬入不常用法,且歧义,技术上存在问题。--Kethyga(留言) 2025年7月25日 (五) 18:29 (UTC)
- 容许不会使罕见变得常见,依然罕见。建议转换无需不鼓励。反观〇也可能理解为残缺或空缺,同样不应过多限制。同前,站外音讯无需过多重视。--— Gohan 2025年7月25日 (五) 09:42 (UTC)
- @魔琴 (间隔号作为小数点的用法)如果无法确定该条规则的适用范围,个人认为暂时不适合糊里糊涂地加到方针中。或者注明台湾某些时候,不过仍然模糊不清。--Kethyga(留言) 2025年7月24日 (四) 18:02 (UTC)
- 一个H2之下只有第一个RFC模板会被机械人读取。请将RFC模板及讨论摘要置于章节开首,并新增讨论摘要以呈现多个子议题正在讨论。--路西法人 2025年7月25日 (五) 09:17 (UTC)
- MOS:DATENUM#原则:“确定使用阿拉伯数字。……正负整数、小数、百分比、数、比例,以及比较精确的某一数值等。”故无需另订。--— Gohan 2025年8月8日 (五) 06:44 (UTC)
间A-3
[编辑]同样承“间4”讨论,当前例句不符合Wikipedia:格式手册/日期和数字#物理量量值的书写。建议更换,如“三·五亿元”。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17日 (四) 05:54 (UTC)
- 本案属于事实性修订。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18日 (五) 08:20 (UTC)
- 此例也违反MOS:$。--— Gohan 2025年7月22日 (二) 09:32 (UTC)
- 那换成“三·五亿人”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22日 (二) 10:10 (UTC)
- MOS:$条文是“非物理量值的单位应该使用阿拉伯数字,惟符合“整数一至十的书写”的规定者例外。”亿/人是非物理量值的单位吗?--— Gohan 2025年7月25日 (五) 09:33 (UTC)
- 那为什么标题有“金钱单位前”?奇怪。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25日 (五) 10:03 (UTC)
- MOS:$不接续Wikipedia:格式手册/日期和数字#物理量量值的书写也很奇怪。任何单位前的正百、千、万不容许使用中文数字,乃至两百人、一千名、五千年都列为错误,更是奇怪。Wikipedia:格式手册/日期和数字#代号、代码和序号也可疑。需要全面检修。--— Gohan 2025年7月25日 (五) 10:10 (UTC)
赞,我也困惑这一点不少时间了。 ——自由雨日🌧️❄️ 2025年7月25日 (五) 10:23 (UTC)
- 我觉得这里指的是,金钱单位中,不是物理量值的?比如10克黄金是物理量值,10美元不是。但是其实不管是不是,根据手册的规定都应该用阿拉伯数字。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25日 (五) 10:30 (UTC)
- 第二句他说的应该是“WP:格式手册/日期和数字#一般量词前的数值”中的规定? ——自由雨日🌧️❄️ 2025年7月25日 (五) 10:33 (UTC)
- MOS:$不接续Wikipedia:格式手册/日期和数字#物理量量值的书写也很奇怪。任何单位前的正百、千、万不容许使用中文数字,乃至两百人、一千名、五千年都列为错误,更是奇怪。Wikipedia:格式手册/日期和数字#代号、代码和序号也可疑。需要全面检修。--— Gohan 2025年7月25日 (五) 10:10 (UTC)
- 那为什么标题有“金钱单位前”?奇怪。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25日 (五) 10:03 (UTC)
- MOS:$条文是“非物理量值的单位应该使用阿拉伯数字,惟符合“整数一至十的书写”的规定者例外。”亿/人是非物理量值的单位吗?--— Gohan 2025年7月25日 (五) 09:33 (UTC)
- 那换成“三·五亿人”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22日 (二) 10:10 (UTC)
- 在不修订《Wikipedia:格式手册·日期和数字》的前提下,暂定改为“三·五亿人”,否则无例子可举。有无异议?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8月7日 (四) 07:56 (UTC)
- 如果“人”不算“非物理量值的单位”,确无不可。--— Gohan 2025年8月8日 (五) 06:46 (UTC)
是否应该取消单双书名号转换?
[编辑]上面的#间2提案让我感觉单双书名号转换是一团乱麻,而且其实似乎很多条目也没有做到单双书名号转换。我觉得确实可以考虑废除。另参见WP:,@。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25日 (三) 08:15 (UTC)
- 如果某地大多数(文)人在某种语境中都不习惯某种书名号,那么转换也无可厚非。没有做到只因如今的智能难以做到,未必需要废除。不过更值得检讨的是,(外层)单书名号不一定一律在港澳星马转换为双书名号——论文篇名在港澳星马使用单书名号似乎更加规范;而在音乐转换组的歌名单书名号则需另外讨论。--— Gohan 2025年6月25日 (三) 08:34 (UTC)
- 强烈反对:标点符号的差异均是易于掌握的系统性差异,要比“视频-影片”“通过-透过”等地区词转换乃至部分繁简转换要清晰得多。在废除后者前显然不应废除前者。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25日 (三) 08:52 (UTC)
- 我确实不是很支持转换“通过-透过”。“视频-影片”不了解,不作评论。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25日 (三) 17:17 (UTC)
- @魔琴:其实那两个只是举例,基本上是涵盖了一切地区词的。绝大部分词汇的“交叉使用程度”都要比标点更高,比如大陆我就根本没有见过用单书名号来表示篇名的,但用“透过”的正式文献有不少,连“软体”这样的差异非常明显的词,大陆人的了解程度也比单书名号更多。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25日 (三) 17:20 (UTC) 1
- 如果能高效转换自然很好,但是目前我看到的书名号转换规则多,没转换到的情况也多,也许一定程度上符合WP:LFMOS中提到的“技术限制”。还有,我觉得,不管是中国大陆的还是台湾的标点符号规定,都是中文的规定(我一向主张慎用字词转换功能);而且,字词转换最原始的目的是让各地读者能看得懂地区词,单双书名号的差异并不会引起明显的阅读障碍。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25日 (三) 17:36 (UTC)
- @魔琴:感觉不如地区词复杂,尤其是“矢量-向量”这类大陆-台湾有区别、大陆内部不同学科也有区别的,或是“教宗-教皇”这类难以判断地区词的。离“技术限制”感觉很远,我觉得书名号的差异还是非常清晰和系统的。『
不管是中国大陆的还是台湾的标点符号规定,都是中文的规定(我一向主张慎用字词转换功能)
』:我赞同,所以除非某一中文词汇/标点等明确是单纯地区问题,否则我一律不支持地区词转换(乃至任何技术上的转换),包括参考文献格式等等(今天恰好在AC群有讨论到这个问题。我是认为只有“脚注显示为‘[1][2]’还是‘[1-2]’”才是可以统一或由读者用小工具切换的技术范畴,而参考文献著录方式本身不是,不应做统一也不应做全站小工具)。『字词转换最原始的目的是让各地读者能看得懂地区词,单双书名号的差异并不会引起明显的阅读障碍。
』:上两条留言(以及本留言第一句)所讲的就是单双书名号会给读者造成的困惑应大于大部分地区词。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25日 (三) 17:54 (UTC)
- @魔琴:感觉不如地区词复杂,尤其是“矢量-向量”这类大陆-台湾有区别、大陆内部不同学科也有区别的,或是“教宗-教皇”这类难以判断地区词的。离“技术限制”感觉很远,我觉得书名号的差异还是非常清晰和系统的。『
- 如果能高效转换自然很好,但是目前我看到的书名号转换规则多,没转换到的情况也多,也许一定程度上符合WP:LFMOS中提到的“技术限制”。还有,我觉得,不管是中国大陆的还是台湾的标点符号规定,都是中文的规定(我一向主张慎用字词转换功能);而且,字词转换最原始的目的是让各地读者能看得懂地区词,单双书名号的差异并不会引起明显的阅读障碍。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25日 (三) 17:36 (UTC)
- @魔琴:其实那两个只是举例,基本上是涵盖了一切地区词的。绝大部分词汇的“交叉使用程度”都要比标点更高,比如大陆我就根本没有见过用单书名号来表示篇名的,但用“透过”的正式文献有不少,连“软体”这样的差异非常明显的词,大陆人的了解程度也比单书名号更多。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25日 (三) 17:20 (UTC) 1
- 我确实不是很支持转换“通过-透过”。“视频-影片”不了解,不作评论。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6月25日 (三) 17:17 (UTC)
- 显然不应废除——力所能及与放纵错误是两码子事。倒是应鼓励使用模板。——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6月26日 (四) 09:28 (UTC) 1
赞,未见有废除之必要,而且该功能本身也没有错误 ~ Sheminghui.WU(留言) 2025年7月6日 (日) 11:51 (UTC)
“逗5-2”提案的补丁
[编辑]上方#逗5-2提案中提到字词转换,但是未写入手册,建议写入:
- 逗5:“与”、“及”、“以及”、“以至”、“乃至”等连词之前,可用顿号或逗号等,亦可不加标点,各地规范不一,可采相关字词转换模板处理某地允许但他地禁止的写法;但若此前已用逗号或分号划分层次,则此处不应使用不合层次的标点。(后略)
由于本案紧承#逗5-2提案,且当时无人反对如此为之,可以视作初步达成共识,我将在三(人)[日]内送诸布告版公示。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16日 (三) 16:05 (UTC)
- 通知@神秘悟饭、自由雨日、Sanmosa。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16日 (三) 16:06 (UTC)
公示7日,2025年7月28日 (一) 10:10 (UTC)结束。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21日 (一) 10:10 (UTC)
- 公示时间将根据异议解决时长顺延。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25日 (五) 03:52 (UTC)
- 逾一周无回应。复行
公示5日,2025年8月11日 (一) 15:30 (UTC)结束。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8月6日 (三) 15:30 (UTC)
- 其实“格式手册/标点符号”中可能需要转换的类似情形甚多,在后方另起一章统一论述或许更适宜。非反对。--— Gohan 2025年8月8日 (五) 06:42 (UTC)
修订破折号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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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大陆《标点符号用法》,现提案修订破折号的用法。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17日 (四) 11:43 (UTC)
- 以“破A”为“破7”、“破B”为“破8”,
公示7日,2025年8月14日 (四) 07:58 (UTC)结束。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8月7日 (四) 07:58 (UTC)
拆分“破1”
[编辑]当前“破1”指破折号有四个作用,对应《用法》四则条文:
- 标示话语的中断或间隔(4.10.3.6)
- 引出对话(4.10.3.7)
- 话题的转换(4.10.3.4)
- 声音的延长(4.10.3.6)
看似都和说话、声音有关。但是4.10.3.7“引出对话”的例句是:
——你长大后想成为科学家吗?
——当然想了!
和其他三项差别很大,我觉得应该独立出一条。同时修订“破1”行文。现拟条文如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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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A表示新增项目的编号。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17日 (四) 11:43 (UTC)
新增“事项列举分承”
[编辑]根据4.10.3.8,新增如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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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B表示新增项目的编号。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17日 (四) 11:43 (UTC)
- (?)疑问:维基百科可以使用Wikipedia:格式手册/嵌入列表排版,为什么要在这里使用破折号来列举分承?可以举一个更适合维基百科的例子吗,或者目前的哪些条目中存在这种用法?@魔琴--Steven Sun(留言) 2025年8月8日 (五) 16:03 (UTC)
- @Steven Sun:个人是用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核心观点中。既然是中文存在的用法,应当记之,可以考虑备注“尽量使用《格式手册·嵌入列表》”?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8月8日 (五) 16:39 (UTC)
- 那看来也能找到这样用的场景,备注一下也可以。--Steven Sun(留言) 2025年8月8日 (五) 16:51 (UTC)
- @Steven Sun:个人是用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核心观点中。既然是中文存在的用法,应当记之,可以考虑备注“尽量使用《格式手册·嵌入列表》”?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8月8日 (五) 16:39 (UTC)
- 已修改,公示顺延十小时。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8月9日 (六) 02:59 (UTC)
明确消歧义括号不应用在条目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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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有人会在条目中用消歧义括号。如版本80628389(这个版本中两个条目都不应用消歧义括号,而应用正常的括号,目前已经移动。这里仅举例用)。应当明确禁止。暂拟条文如左: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17日 (四) 11:56 (UTC)
- 同意。另建议后方加上一句“请使用管道连结”之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7月17日 (四) 18:05 (UTC)
- 如果要加的话,需要说明是“若标题带消歧义括注而需链接”,因为有时这是在其他情况下使用的(例如版本80628389中的“叙利亚共产党 (费萨尔派)”就是),这些情况就不能说“用管道链接”。 ——自由雨日🌧️❄️ 2025年7月18日 (五) 00:01 (UTC)
- 那种情况也应该使用全形;作为消歧义后缀的括号,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出现在条目正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7月21日 (一) 11:49 (UTC)
- 这是当然了……我是说条文不能直接写“请使用管道链接”而要写明特定条件,否则可能会令人困惑。 ——自由雨日🌧️❄️ 2025年7月21日 (一) 11:52 (UTC)
- 同自由雨日。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21日 (一) 12:12 (UTC)
- 那种情况也应该使用全形;作为消歧义后缀的括号,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出现在条目正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7月21日 (一) 11:49 (UTC)
- 如果要加的话,需要说明是“若标题带消歧义括注而需链接”,因为有时这是在其他情况下使用的(例如版本80628389中的“叙利亚共产党 (费萨尔派)”就是),这些情况就不能说“用管道链接”。 ——自由雨日🌧️❄️ 2025年7月18日 (五) 00:01 (UTC)
- 原先条文的表述有严重错误,并不是“消歧义页名的消歧义部分”,而是“条目空间(也包括条目相关的分类)标题的消歧义括注”之所以说“条目空间”而不是“条目”是因为重定向页和消歧义页均非条目,而它们的消歧义括注同样是用半角括号(不建议对模板空间做出强制规定),建议顺便修正。 ——自由雨日🌧️❄️ 2025年7月17日 (四) 23:59 (UTC)
- 根据以上意见修订提案。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18日 (五) 07:41 (UTC)
- 支持。--— Gohan 2025年7月22日 (二) 09:34 (UTC)
- 应该明确排除WP:SEEALSO和{{main}}、{{further}}、{{see also}}之类的模板。此外有不少条目使用“见XXX (YYY)”的方式直接链接到了其他条目名称,不知道是否应该允许。。--GZWDer(留言) 2025年7月26日 (六) 12:49 (UTC)
- 同意。(前者)确实“应当”;(后者)我赞成允许这种特殊情况(如果允许正常的“见XX”“XX”为条目名称不带消歧义括注的情况),没理由不允许带括注的条目名称——它只是原文引用条目名称本身,而非在行文中如此使用括号。 ——自由雨日🌧️❄️ 2025年7月26日 (六) 17:21 (UTC)
- 增订一句“除非需要指代条目本身(如顶注、“参见”、相关条目附录),”如何?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27日 (日) 12:14 (UTC) 1
- (或者可以考虑一鼓作气将消歧义改成正常括号,解决这笔“技术债”。)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27日 (日) 12:15 (UTC) 1
- “消歧义改成正常括号”我明确反对,需要和专名里面的括号区分,不然有人看到山东大学(威海)会以为是另一所和山东大学同名的学校。--GZWDer(留言) 2025年7月27日 (日) 21:24 (UTC)
- 我不是没有想过这个方案,但是成本太大了,而且还要避免误中并非作消歧义用途的半形括号的副车。Sanmosa DC23 2025年8月1日 (五) 04:45 (UTC)
- 是这样。但也要考虑越拖会越大()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8月1日 (五) 04:47 (UTC)
- 这个议题应该单独讨论,而且由于同时牵涉WP:命名常规、WP:快速删除、WP:消歧义与WP:格式手册/标点符号等方针指引,真要开这讨论的话按WP:共识/讨论的发起位置能在VPP开。Sanmosa DC23 2025年8月1日 (五) 09:20 (UTC)
- 是这样。但也要考虑越拖会越大()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8月1日 (五) 04:47 (UTC)
- 已经根据GZWDer的意见修改。备注:“参见”加引号,意在囊括正文内“参见条目A”的情况,而不仅限于参见模板和附录章节。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8月1日 (五) 09:24 (UTC)
对示亡号禁止使用的疑问
[编辑]我看理由之一是不利于维基百科条目的更新,但示亡号编辑起来没有什么太大难度,套模板即可 如果是书本中对作者信息使用的示亡号,是否可以使用 Lory H.(V • T • C)吹灭别人的灯,并不会让自己更加光明。 2025年7月20日 (日) 13:27 (UTC)--Lory H.(V • T • C)吹灭别人的灯,并不会让自己更加光明。 2025年7月20日 (日) 13:27 (UTC)
顿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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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4:相邻或相近的两中文数字连用表示概数时一般无须用顿号;若两数字由缩写而来,宜用顿号;有些词组可能会产生歧义,加上顿号可以清楚说明意思。
目前“可能会产生歧义”的例子是“九、十人”。根据Ericliu1912的意见,“三五天”可以解读为“三十五天”,这是否属于本条所说的“可能会产生歧义”的情况?若是,这个例子应当一并举出。现征求意见。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25日 (五) 12:49 (UTC)
- @1F616EMO、自由雨日、Shenyileirob、1F616EMO、Ericliu1912。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7月25日 (五) 12:55 (UTC)
- ?
“三五天”可以解读为“三十五天”
[需要解释] ——自由雨日🌧️❄️ 2025年7月25日 (五) 12:58 (UTC)- “35”作为数字,在中文可以写成“三五”。请参考“费城七六人”。另外,在网路上查询“三五天”、“四六天”之类连数用句,很多都有加标点,显然也具厘清语意的考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7月25日 (五) 12:59 (UTC)
- 我的Google结果里第一页只有这一网页用了“费城七六人”且是台湾网站。大陆应该不存在将“三五天”理解为“三十五天”的可能。如果台湾有这种可能的话,可以用类似“及”的模板进行转换。 ——自由雨日🌧️❄️ 2025年7月25日 (五) 13:04 (UTC)
- 反过来说,正是因为此种写法有歧义,所以不使用。自然就找不到用“三五日”表示“三十五日”的例子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7月25日 (五) 13:11 (UTC)
- 不认同。至少在大陆小学数学教育中,数“35”不能读成“三五”、只能读作“三十五”。所以不会用“三五日”(或者没歧义的“三三日”)来表示“三十五日”。 ——自由雨日🌧️❄️ 2025年7月25日 (五) 13:31 (UTC)
- “人民日报”也曾经写过:“法军的扫荡战每次平均持续三五天,每对付有五千到一万个居民的七、八个村镇就得使用两个师的兵力。”同一则报导还写到:“每次一小时,出动飞机平均十七架到三十五架,有时甚至多至二百多架。”可以注意“三五天”、“七、八个村镇”跟“三十五架”的标点(措辞)差别。当然,或许格式手册不应用“三五”作例子,这简语太常用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7月25日 (五) 13:20 (UTC)
- 这只能说明“七、八个村镇”是合法用法,不能说明“七八个村镇”不是合理用法,也不能说明此处是由于“七八”可能被理解为“七十八”才加顿号的。另外《标点符号用法》中明确提到“相邻或相近两数字连用表示概数通常不用顿号”且有“飞机在6000米高空水平飞行时,只能看到两侧八九公里和前方一二十公里范围内的地面。”的例子。 ——自由雨日🌧️❄️ 2025年7月25日 (五) 13:33 (UTC)
- 反过来说,正是因为此种写法有歧义,所以不使用。自然就找不到用“三五日”表示“三十五日”的例子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7月25日 (五) 13:11 (UTC)
- 我的Google结果里第一页只有这一网页用了“费城七六人”且是台湾网站。大陆应该不存在将“三五天”理解为“三十五天”的可能。如果台湾有这种可能的话,可以用类似“及”的模板进行转换。 ——自由雨日🌧️❄️ 2025年7月25日 (五) 13:04 (UTC)
- “35”作为数字,在中文可以写成“三五”。请参考“费城七六人”。另外,在网路上查询“三五天”、“四六天”之类连数用句,很多都有加标点,显然也具厘清语意的考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7月25日 (五) 12:59 (UTC)
- 又例如,若写成“三五日”,还可能有“(周)三、五、日”、“三十五日”、“三、五日”(表示约数)这三种用法,那就更应该视情况使用顿号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7月25日 (五) 13:07 (UTC) 1
- 针对这一条,我再举一个特例,就拿三五举例,在部分情况下,特别是在星加坡这种多语言混合国家,有时确实会有“thirty-five,三五”这种转义时的用法,但应该是局限于口语的。--Hamish T 2025年8月1日 (五) 10:13 (UTC)
- 确有歧义,远比TTS等间隔号缺陷严重。除非大范围禁止使用中文数字表示多位数,否则无从避免。所以惟有全面接纳各种写法及顿号隔断。上次提议条文是出于香港政府建议用法有理而取之,尚未深入研究他地他界用法,可能仍有中港本位。但上次修订已从“不用”改为“无须用”,若仍担心有人以此为由去除顿号,可将“一般无须用顿号”改为“可用或不用顿号”。--— Gohan 2025年8月8日 (五) 06:31 (UTC)
- 中华民国《公文书横式书写数字使用原则》中,“约三、四天”是规范写法。--— Gohan 2025年8月8日 (五) 06:3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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