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程紹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程紹(1557年—1639年),字公業,號肖莪,山東德州左衛(今山東省德州市德城區)籍掖縣人。明朝官員。

生平

[編輯]

程紹為人耿直,沉靜穩重,萬曆十六年(1588年)中舉,次年中進士[1]。刑部觀政,六月授河南汝寧府推官,有「神鬼破膽」之稱。二十三年擢拔為戶科給事中,巡視京營、皇城,二十五年主考江西鄉試,二十七年再遷本科左給事中,次年因事被削職為民。

泰昌元年(1620年),起用為太常寺少卿,因丁憂未赴任。天啟三年(1623年)復起太常寺少卿,四年擢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時魏忠賢專權,移疾歸里。崇禎六年(1633年),起用工部右待郎,二年後以疾致仕,卒於家。葬於韓莊村(今德城區抬頭寺鄉大韓村)以南。著有《西河奏議》、《出山三事疏草》、《澹息居遺稿》等。

家族

[編輯]

程紹祖籍掖縣(今山東省招遠)。曾祖程資,封文林郎懷慶府推官。祖父程瑤嘉靖十一年(1532年)進士,歷官江西右布政使。父程訥,贈工部右侍郎。

程紹妻子袁氏,有子二人:程震為南京戶部郎中,程泰為中書舍人。

延伸閱讀

[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明史卷二百四十二》,出自《明史

參考書目

[編輯]
  1. ^ 《萬曆十七年己丑科進士履歷》:程紹,肖莪,詩二房,辛酉七月初二日生。德州左衛籍掖縣人,戊子鄉試,三甲二十三名。刑部政,六月授河南汝寧府推官,乙未行取戶科給事中,丙申差巡視京營,差皇城,丁酉江西主考,己亥升本科左,庚子為民,庚申起太常寺少卿,辛酉丁憂,癸亥起太常寺少卿,甲子升右付都御史、巡撫河南,癸酉升工部右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