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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维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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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维岳,號五參,浙江绍兴府余姚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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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癸亥(1563年)九月初二日(官年)生。万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舉人,联捷十七年己丑科二甲十二名進士。工部觀政,八月授刑部主事,二十一年正月升员外郎,升山西司郎中,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接替李日文任漳州府知府一职,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考察降职,由韩擢接任。二十八年贬官山西忻州知州。三十六年五月升貴州僉事[1],次年闲住[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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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楊文珒;祖楊温;父楊集,县丞。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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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三十六年五月甲辰,升湖广副使张鹤鸣为福建右参政,陕西副使李茂春为本省右参政,忻州知州杨维岳为贵州佥事。
  2. ^ 《萬曆十七年己丑科進士履歷便覽》
  • 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官衔
前任:
李日文
漳州府知府
万历二十二年-万历二十六年
(1594年-1598年)
繼任:
韩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