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道南 (明朝)
吳道南(1550年—1623年),字會甫,號曙谷,江西撫州府崇仁縣石莊(今石莊鄉石莊村)人,明代官員。
生平
[编辑]神宗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江西鄉試舉人,萬曆十七年(1589年)登一甲第二名進士(榜眼)[1],授翰林院編修,二十二年浙江主考,二十六年晋升左中允。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在东宫负责讲授,太子偶尔走神,吴道南即刻中止讲授,拱手等候,太子因此动容,历任左谕德、少詹事。三十七年晋升礼部右侍郎,负责礼部事务[2]。
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父亲去世后他回乡服丧。服丧期满,四十一年(1613年)即被任命为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参与机要事务,与方从哲一起受命。他多次推辞皇帝都不同意,此后很久才进京。旧制,朝廷大臣接受官职,先要当面称谢才就任。皇帝很久不朝见了,大臣们都是先就职。吴道南上朝,没被召见,不敢就职。同官方从哲说,皇帝指令他先就职,吴道南上奏答谢。住了数日,奏称:“我就任十多天了,仅仅下发了瑞王婚礼一份奏疏。其他的如为太子讲学、诸王预先受教育、简选大臣、举荐未重用的贤士、撤除税使、补充言官等诸事,是朝廷大臣口干舌燥所请求的,却都杳无音信,难道陛下将我们的建议闲置一边吗?”皇帝好言回答,最终却不施行。等到皇帝因为梃击案变故,在慈宁宫召见群臣时,吴道南才得以向皇帝当面致谢,从此再也没有获得召见[3]。根據萬曆野獲編的記載,皇帝因為梃击案召見方从哲、吳道南。此時御史劉光復因為擅自講話,被太監圍毆。吳道南因此嚇得大小便失禁。[4]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他与礼部尚书劉楚先主持会试。吴江的举人沈同和是副都御史沈季文之子,目不识丁,贿赂礼部官吏,与同乡赵鸣阳考舍联号。他首场考试的七篇文章,除了抄自坊刻本之外,都是赵鸣阳手笔。考榜发布,沈同和列第一,赵鸣阳也中了榜,京都民众哗然。吴道南等人赶紧检举,皇帝下诏进行复试。并将沈同和交付法司审理,贬去戍守烟瘴之地,赵鸣阳也被除名[5]。之后他上疏乞求退休,连续上疏达二十八次,神宗都不允,直到萬曆四十五年七月继母邓氏去世,才准回家守制。
熹宗即位,泰昌元年(1620年)十二月加太子太保、户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熹宗天启三年(1623年)卒,贈少保,謚文恪[6][7]。
著作
[编辑]著有《日讲录》等。
家族
[编辑]曾祖吴子新,廪生。祖父吴玠,乡宾。父吴一龍,選贡、國子生。母李氏,繼母鄧氏。
子吴之屏、吴之京,天啓元年俱以父廕授中书舍人。
参考
[编辑]- ^ 《萬曆十七年己丑科進士履歷》:吴道南,曙谷,書二房,庚戌十月二十八日生。崇仁县人,壬午鄉試,一甲二名,授翰林院编修,七月丁憂,壬辰復除原职,甲午浙江主考,戊戌升左中允,己亥养病,癸卯東宫講讀,本年升左谕德,掌司经局印信,丙午升少詹,己酉升礼部侍郎,庚戌丁憂,癸丑升礼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丙辰主考,庚申加升太子太保,户部尚書,文渊阁大学士。
- ^ 《明史》(卷217):吳道南,字會甫,崇仁人。萬歷十七年進士及第。授編修,進左中允。直講東宮,太子偶旁矚,道南即輟講拱俟,太子為改容。歷左諭德少詹事。擢禮部右侍郎,署部事。歷城、高苑牛產犢,皆兩首兩鼻,道南請盡蠲山東諸稅,召還內臣,又因災異言貂璫斂怨,乞下詔罪己,與天下更新。皆不報。尋請追謚建文朝忠臣。京師久旱,疏言:「天下人情郁而不散,致成旱災。如東宮天下本,不使講明經術,練習政務,久置深闈,聰明隔塞,郁一也。法司懸缺半載,讞鞫無人,囹圄充滿,有入無出,愁憤之氣,上薄日星,郁二也。內藏山積,而閭閻半菽不充,曾不發帑振救,坐視其死亡轉徙,郁三也。纍臣滿朝薦、卞孔時,時稱循吏,因權璫構陷,一系數年,郁四也。廢棄諸臣,實堪世用,一斥不復,山林終老,郁五也。陛下誠渙發德音,除此數郁,不崇朝而雨露遍天下矣。」帝不省。
- ^ 《明史》(卷217):道南遇事有操執,明達政體。朝鮮貢使歸,請市火藥,執不予。土魯番貢玉,請勿納。遼東議開科試士,以巖疆當重武,格不行。父喪歸。服闋,即家拜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與方從哲並命。三辭不允,久之始入朝。故事,廷臣受官,先面謝乃蒞任。帝不視朝久,皆先蒞任。道南至,不獲見,不敢入直。同官從哲為言,帝令先視事,道南疏謝。居數日,言:「臣就列經旬,僅下瑞王婚禮一疏。他若儲宮出講、諸王豫教、簡大僚、舉遺失、撤稅使、補言官諸事,廷臣舌敝以請者,舉皆杳然,豈陛下簡置臣等意。」帝優詔答之,卒不行。迨帝因「梃擊」之變,召見群臣慈寧宮。道南始得面謝,自是不獲再見。
- ^ 《萬曆野獲編》卷1:今上沉默歲久,自庚寅元旦召吳門、新安、太倉、山陰入對,以後又廿五年而為乙卯之四月,以張差闖宮一事,召方德清、吳崇仁二相入內商榷,方惟叩首唯唯,不能措他語,吳則口噤不復出聲。及上怒,御史劉光復越次進言,厲聲命拿下,群閹哄聚毆之。事出倉卒。崇仁驚怖,宛轉僵臥,乃至便液並下。上回宮,數隸扶之出,如一土木偶,數日而視聽始復。真所謂天威在顏。使溫嶠不容得謝者,況崇仁自登第後。尚未覲穆若之容,一旦備位政本,不覺失措至此,以視憲宗朝萬眉州諸公,又不逮矣。
- ^ 《明史》(卷217):道南輔大政不為詭隨,頗有時望。歲丙辰,偕禮部尚書劉楚先典會試。吳江舉人沈同和者,副都禦史季文子,目不知書,賄禮部吏,與同裏趙鳴陽聯號舍。其首場七篇,自坊刻外,皆鳴陽筆也。榜發,同和第一,鳴陽亦中式,都下大嘩。道南等亟檢舉,詔令覆試。同和竟日構一文。下吏,戍煙瘴,鳴陽亦除名。
- ^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三十八 》:天啓三年九月乙巳,原任太子太保户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吴道南卒。道南江西崇仁人,中万历己丑进士一甲第二人,在史局硜硜自好,一介不苟取,予秉礼尤著清执。庚戌会试闱中,以隔房摉阅,啧有烦言,道南知贡举,执原分号簿,发隔房中式十馀人。迨道南参大政,典丙辰会试,误中假元,言路众攻之,道南乞归,二十馀疏不允。适丁继母忧归,在揆地甫一载耳。为史官时,适开局修国朝正史,道南分辑河渠,所著有河渠志。既归,撰大政议,未及上而卒,讣闻,赐祭葬如例,仍加祭四坛,赠少保,荫一子中书舍人,谥文恪。
- ^ 《明史》(卷217):先是,湯賓尹科場事,實道南發之,其黨側目。禦史李嵩、周師旦遂連章論道南,而給事中劉文炳攻尤力。道南疏辨乞休,頗侵文炳。文炳遂極詆禦史張至發助之。道南不能堪,言:「臺諫劾閣臣,職也,未有肆口嫚罵者。臣辱國已甚,請立罷黜。」帝雅重道南,謫文炳外任,奪嵩等俸。禦史韓浚、朱堦救文炳,復詆道南。道南益求去。杜門逾年,疏二十七上,帝猶勉留。會繼母訃至,乃賜道裏費,遣行人護歸。天啟初,以覃恩即家進太子太保。居二年卒。贈少保,謚文恪。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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