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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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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錫
大明刑部員外郎
籍貫浙江湖州府歸安縣
字號字沖涵
出身
  • 萬曆十六年戊子科舉人

嚴錫(16世紀—17世紀),沖涵浙江湖州府歸安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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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錫是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浙江鄉試舉人,授於潛教諭,陞政和知縣,民居失火逼近縣署,他穿上官服求天以身殉死,不久火勢遂減被風所滅,調大興知縣,陞刑部員外郎,恤刑河南,平反逾千人,辭官後潛心理學,著有《聖學札記》[1][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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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光緒《歸安縣志·卷四十二·人物傳十》:嚴錫,字沖涵,歸安人,萬厯十六年舉人,任於潛教諭,陞政和知縣,居民失火逼焚縣署,錫衣冠籲天願以身殉,遂反風滅火,調大興縣,晉刑部員外,恤刑河南,平反不下千人,致政歸,潛心理學,所著有《聖學札記》。 康熙縣志
  2. ^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五·人物傳》:嚴錫,字沖涵,歸安人,萬厯十六年舉人,任於潛教諭,陞政和知縣,居民失火逼焚縣署,錫衣冠籲天願以身殉,遂反風滅火,調大興縣,晉刑部員外,恤刑河南,平反不下千人,致政歸,潛心理學,所著有《聖學札記》。 歸安何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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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緒《歸安縣志》·卷四十二·人物傳十
  •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五·人物傳
官衔
前任:
劉志斌
明朝於潛縣教諭
萬曆年間
繼任:
張翼軫
前任:
馮坤秀
明朝政和縣知縣
1624年—1630年
繼任:
吳尚廉
前任:
饒可久
明朝大興縣知縣
崇禎年間
繼任:
朱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