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應文
外觀
楊應文(1542年—1609年),字子修,號鳳麓,南直隸常州府無錫縣軍籍。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編輯]三歲而嫡母亡,四歲父亡,八歲祖母又去世,家道中落,四十四歲中萬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應天府鄉試舉人,十七年(1589年)登己丑科進士[1],通政司觀政,十八年六月授太常寺博士,二十三年行取,擢工科給事中,巡視十庫[2],二十六年升禮科右給事中,二十七年升刑科左給事中,二十七年(1599年)四月代徐觀瀾查勘朝鮮東征事[3],官至刑科都給事中[4],所上封事如繩潞藩,停使祛稅,惡宥纍臣,皆持大體。於妖言事論救諸諫臣尤力[5]。二十九年會試同考,三十二年進南京太僕寺少卿,三十六年十一月予告歸[6]。
家族
[編輯]曾祖楊文昂。祖父楊世教,監生。父楊俸,監生。
參見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萬曆十七年己丑科進士履歷》:楊應文,鳳麓,詩三房,乙卯六月十三日生。無錫人,乙酉鄉試,三甲二百四名。通政司政,庚寅六月授太常寺博士,乙未行取工科給事中,丙申差巡青,本年巡視十庫,戊戌升禮科右,己亥升刑科左,本年巡視工科,辛酉(己酉)查勘功次,升都給事,辛丑同考,甲辰升南太僕寺少卿,戊申告病。
- ^ 萬曆二十四年十月,工科給事中楊應文奏乞查 陵工預支工價銀,核實收以清蠹弊,章下工部。
- ^ 萬曆二十七年四月辛亥,遣刑科左給事中楊應文代徐觀瀾查勘東事。
- ^ 萬曆二十九年三月甲辰,刑科都給事中楊應文等劾奏陳奉,乞還王之翰邸宅、原職,免何棟如拏問,並急選老成內臣往代奉,以救此一方民。不報。
- ^ 萬曆三十一年十二月壬寅,有旨:令票發錦衣衛問過犯人沈令譽,會同該科及原題御史再行研審。輔臣因言有該科都給事中楊應文、給事中錢夢皋、御史康丕揚稱說沈令譽等犯人干係侍郎郭正域,乃彼三人所參發,今預此獄,寬之必疑為縱奸,急之必疑為修怨,不若付於事外之人,始為虛心詳慎,臣等頗然其言,具兩票上請,一照初九日 聖諭,竟送廠審;一擬發刑部,令其研審得情,送廠再審以後,皆待府部九卿科道等官會審。伏祈 聖裁。
- ^ 萬曆三十六年十一月,准南京太僕寺少卿楊應文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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