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章憲文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章憲文
大明工部主事
籍貫直隸松江府華亭縣
字號字公覲,號鹿苑
出生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四月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董氏
親屬(子)章台鼎、章台鉉、章台垣
(孫)章簡章曠
出身
  • 萬曆十三年乙酉科舉人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同進士出身

章憲文(1556年—?),字公覲,號鹿苑直隸松江府華亭縣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萬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應天鄉試第一百十三名舉人,十四年(1586年)中式丙戌科會試第七十五名,二甲第五十八名進士[1][2]。刑部觀政,授工部主事。

家族

[编辑]

曾祖章翰;祖父章斐;父章雲鳳,母莫氏。具慶下。弟章懋文(庠生)、章惠文[3]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丙戌科進士同年總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