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包應登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包應登
大明福建按察司副使
籍貫浙江杭州府錢塘縣
字號字穉升,號涵所
出生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十一月初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許氏
出身
  • 萬曆七年己卯科舉人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同進士出身

包應登(1559年—?),字穉升,號涵所浙江杭州府錢塘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官至福建按察司副使。

生平

[编辑]

萬曆七年(1579年)己卯科浙江鄉試第十七名舉人,十四年(1586年)中式丙戌科會試第二百九十七名,二甲第二十二名進士[1][2]。兵部觀政,二十七年(1599年)正月任福建按察司副使,二十九年(1601年)正月考察以不謹閒住。

家族

[编辑]

曾祖包光弼,訓導;祖父包蒙吉,益王府引禮舍人;父包金,山西布政使司照磨。前母金氏;母朱氏。慈侍下。兄包應高(都督府都事)、包應曾(刑部司獄)、包應祖(州吏目),弟包應科(監生)[3]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丙戌科進士同年總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