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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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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憲文
大明工部主事
籍貫直隸松江府華亭縣
字號字公覲,號鹿苑
出生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四月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董氏
親屬(子)章台鼎、章台鉉、章台垣
(孫)章簡章曠
出身
  • 萬曆十三年乙酉科舉人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同進士出身

章憲文(1556年—?),字公覲,號鹿苑直隸松江府華亭縣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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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應天鄉試第一百十三名舉人,十四年(1586年)中式丙戌科會試第七十五名,二甲第五十八名進士[1][2]。刑部觀政,本年十月養病。十六年順天府鄉試同考,授工部主事。十九年丁憂,二十一年京察,降澤州判官,丁憂歸。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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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章翰;祖父章斐;父章雲鳳,母莫氏。具慶下。弟章懋文(庠生)、章惠文[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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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丙戌科進士同年總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