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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叔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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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叔春(1554年—1631年),字順卿,號易齋直隸松江府上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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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應天鄉試舉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1],除福州府推官,二十二年丁艱,二十六年起補台州府。二十七年入為刑部主事,二十八年任山西考試官[2],三十二年歷員外郎、郎中,升歸德府知府。值黃河決口,城郭傾圮,饑民數萬,聚蘆葦蕩間剽掠。監司欲興兵剿除,叔春固請解散之,皆感泣來歸。又蠲逋責,給牛種,戶口漸復。三十七年論調罷歸,起河南睢陳道按察副使,乞休,卒年七十八[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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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觀;祖父李學,壽官;父李得祥,推官贈知府。母陳氏。兄李伯春,隆慶辛未進士。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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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十七年己丑科進士履歷便覽》:李叔春,曾祖,祖學,壽官。父得祥,推官贈知府。易齋,詩五房,己未五月十八日生。上海人,乙酉鄉試,三甲二十二名。刑部政,六月授福州府推官,甲午丁憂,戊戌補台州府推官,己亥升刑部主事,庚子山西主考,甲辰升員外,本年升郎中,升歸德知府,己酉調用。
  2. ^ 萬曆二十八年七月,命吏部考功司主事倪斯惠、刑部廣西司主事陸應川往河南;工科左給事中張問達、戶部河南司主事鮑應鰲往山東;刑部河南司主事李叔春、工部營繕司主事應汝化往山西為考試官。
  3. ^ 《松江府志》
  • 《竹岡李氏族譜》
官銜
前任:
劉日升
明朝福州府推官
萬曆十七年-二十二年
繼任:
施浚明
前任:
劉啓元
明朝台州府推官
萬曆二十六年-二十七年
繼任:
羅士儒
貴州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