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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忠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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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忠胤(?—?),肇敏黍谷居士南直隸常州府武進縣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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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年壬子科應天府鄉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聯捷癸丑科第三甲進士[1]。戶部觀政,四十二年初授餘杭知縣,改錢塘縣,四十三年本省同考,有惠政。泰昌元年(1620年)擢南京兵部職方司主事,丁憂歸。天啓四年改任北職方司,六年升員外郎。崇禎三年(1630年)九月升湖廣按察司副使[2],降補武選司主事。崇禎四年(1631年)升職方司員外郎,升福建僉事,七年升本省糧儲道右參議,兼署巡福寧道,平劇寇劉香,轉江西九江道副使。當事欲增加城防工事,忠胤曰:「守在人,不專在地,徒妨農事無益。」以此忤當事,投劾歸。窮研經學,所著有《周易揆》、《尚書稽》、《詩傳闡》、《春秋衷》等書[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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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鄒驊,益府引禮舍人。父鄒學孟,舉人。

鄒祇謨進士,事母以孝聞,著有《遠志齋詩文》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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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四十一年癸丑科進士履歷》:鄒忠胤,黍回,詩二房,癸未四月初十日生,武進縣人,壬子鄉試二十七名,會試十三名,三甲一百十二名。戶部政,甲寅授餘杭知縣,改錢塘縣,乙卯本省同考,庚申升南職方司主事,甲子改北職方司,丙寅加升員外,補升湖廣付使,降補武選司主事,辛未升職方員外,升付建僉事,甲戌升本省右參議。曾祖驊,益府引禮舍人。祖,庠生,贈同知。父學孟,舉人。
  2. ^ 《崇禎長編》(卷之三十八):崇禎三年九月……甲辰以山西副使晏春鳴為陝西右參政,兵部員外郎鄒忠胤為湖廣副使。
  3. ^ 《常州府志》
官銜
前任:
龔之伊
明朝錢塘縣知縣
萬曆四十二年-四十四年
繼任:
李白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