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謝廷策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謝廷策(16世紀—1610年),字正甫,號獻明,直隸德州衛軍籍,江西贛州府贛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

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舉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1],禮部觀政,初授陝西高陵縣知縣,居五年以廉能聞,二十二年(1594)二月徵拜浙江道監察御史,差巡視蘆溝橋。入台三月,即上疏引周宣王晏朝,姜後脫簪及宋仁宗趙抃之請,召還唐介等故事,以諫忤旨,降一級調外任,都御史衷貞吉等連章申救,再謫懷仁縣典史,引疾歸里,丁母憂,哀毀得疾,萬曆三十八年卒。

身後

[編輯]

泰昌初(1620年),贈光祿寺少卿,崇祀德州鄉賢祠。

家族

[編輯]

曾祖謝旺。祖父謝宗智,壽官。父謝選,歲貢。

謝陞,字伊晉,萬曆丁未進士,官至吏部尚書。女謝氏,爲庠生周光烈妻,夫卒,觸階求死,得旌表爲烈婦[2]

參考資料

[編輯]
  1. ^ 《萬曆十七年己丑科進士履歷》:謝廷策,獻明,詩三房,戊午七月十九日生。直隸德州衛籍德州人,戊子鄉試,三甲五十名。禮部政,六月授陝西高陵知縣,乙未行取浙江道,差巡視蘆溝,本年降懷仁典史,庚戌卒。曾祖旺,祖宗智,壽官。父選,貢士。
  2. ^ 《德州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