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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鳴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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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鳴雷(1563年—?),號禹陽湖廣岳州府臨湘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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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湖廣鄉試舉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三甲第三十七名進士[1]。兵部觀政,授廬陵縣知縣[2],二十三年(1595年)升南京刑部主事,二十六年(1598年)升郎中,二十八年(1600年)出為廣州府知府[3],三十三年(1605年)三月升廣東按察司副使[4]。三十四年(1606年)十二月以不謹去職[5]。蒞治清廉,居家孝友,邑里仰重,入祀鄉賢祠[6]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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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沈鎮;祖父沈廷瑚;父沈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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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十七年己丑科進士履歷》:沈鳴雷,禹陽,易五房,壬戌十二月二十七日生。臨湘縣人,戊子鄉試,三甲三十七名。兵部政,六月授江西廬陵知縣,乙未行取南刑部主事,戊戌升郎中,庚子升廣州知府,乙巳升廣東副使,甲辰考察。
  2. ^ 《湖南古今人物詞典》
  3. ^ 四庫全書本《廣州通志·卷二十七
  4.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萬曆三十三年三月乙亥朔 升廣東廣州府知府沈鳴雷為本省巡海道副使。
  5.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二十八》:萬曆三十四年十二月己卯 吏部以考察報成:浙江布政司右參議何湛之、福建鹽運使徐震、湖廣副使周應治、廣東右參政朱東光、按察副使沈鳴雷、陝西右參政劉任、右參議袁諫、慶陽知府陳三畏、石阡知府喬惟槐,俱不謹;江西副使葉雲初、福建右參政陳達、右參議劉毅、四川按察副使杜華先、雲南按察使孟紹慶、副使張璧、山東左布政劉卿、山西左布政李芳、左布政兼副使趙彥、右布政兼副使劉汝康、貴州副使冉德升、河南右參政蘇光泰,俱浮躁;浙江左布政使史繼宸、右參政葉煒、江西左布政使吳獻台、南安知府曾光魯、湖廣按察使陳鳴華、副使沈子來、僉事周應中、黃州知府潘元和、四川左布政使張文耀、右參議李之皞、成都知府吳仕瑞、雲南右布政使張堯臣、按察副使楊應需、趙楷、廣東副使何偉、右參政佘夢鯉、廣西桂林知府李甫文、山東左布政使劉尚志、右參政董宋儒、副使劉不息、山西左布政使李國士、陝西按察使張應鳳、貴州副使韓光曙、鎮遠知府曹汝較、河南副使何大化、南陽知府劉光祚、南直隸寧國知府史起欽、北直隸保定知府趙光遠、河間知府馮偉,俱不及。其以浮躁降三級者:孟紹慶、蘇光泰;以不及降二級者張堯臣、劉不息、張應鳳、何大化;其坐罷軟者三人:溫州知府陳公相、雲南副使華存禮、岳州同知霍藎臣;坐逃者一人:臨洮知府王震夷;坐貪者二人:陝西右參政李徽猷、漢陽知府王宗本。凡諸府佐令長以貪論者五十六人。
  6. ^ 《岳州府志》
官銜
前任:
錢一本
明朝廬陵縣知縣
1589年-1595年
繼任:
胡廷宴
前任:
方遂
明朝廣州府知府
1600年-1605年
繼任:
侯傅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