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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启元 (万历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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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启元,字仁夫仁甫,号般思江西抚州府金溪县北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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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七年(1579年)己卯科举人,万历十七年(1589年)登己丑科进士[1],刑部观政,十八年八月授浙江台州府推官,台故濒海,时有小寇聚众,伪称倭寇,每鼓浪猝至,男女奔窜,惟所掳掠。启元条议六策,悉中机宜,奸宄遂绝。有烈妇冤死,累官不决,启元廉得主名,擒其凶,立毙之,民为立刘公庙。又去石滩之险者,以便舟行,今称刘公滩。二十六年升刑部主事,二十七年关内审决,三十年以艰归,遂不复仕,年九十卒[2]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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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易学余韵》、《丘钤篇》、《浅说篇》、《凿石篇》。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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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刘篪,义官。祖父刘存,冠带乡宾。父刘维翰。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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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十七年己丑科进士履历》:刘启元,般思,礼记房,乙丑三月二十一日生。金溪县人,己卯乡试,三甲二百三十三名。刑部政,庚寅八月授浙江台州府推官,戊戌升刑部主事,己亥关内审决,壬寅升员外,丁忧。
  2. ^ 《金溪县志》
官衔
前任:
周懋相
明朝台州府推官
万历二十六年-二十七年
继任:
李叔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