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快速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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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修正快速刪除O1款
[编辑]鑑於#現行用戶頁指引條文規定的定義問題,我要求現行O1條款緊急追加一句「僅適用於用戶(User)命名空間」。由於未實際更動方針文本,我將在24小時後執行。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31日 (二) 13:29 (UTC)
- 其实不追加也无所谓?因为现行指引和修订指引都是“用户页”=用户(U:)命名空间。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1日 (二) 13:37 (UTC)
- 那麼用戶討論頁存檔呢?--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13:38 (UTC)
- 一直是不行的,Delete模板調用的數據(Module:Delete/data#L-271)寫明O1需要User空間。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31日 (二) 13:58 (UTC)
- 通过。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1月3日 (五) 21:10 (UTC)
- 所以为什么要紧急追加这句话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3日 (五) 22:03 (UTC)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WP:A1裡面有些措辭有問題,建議修改,比如可以將「包括但不限於沒有定義」、「条目的内容笼统」中的包括但不限於、笼统去除。WP:A1實際上也沒提到除了沒有定義外,何種情況屬於空泛(「根本没有提及条目主体」,也是屬於沒有定義的情況),WP:A1也是按照沒有定義來舉例的。英文維基的A1,似乎只提到沒有定義,並沒有提及其他情況。我個人認為一個條目若是沒有定義,算是可以按照A1速刪,但如果有定義,就不適用於A1,如果條目有了定義,字數又很少且不足50字的話,是可以按照小小條目來處理的。--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1月11日 (六) 14:26 (UTC)
- (+)傾向支持。只要有定义且有可靠来源支持,就不应当速删。很短的内容也完全可能是百科性内容。--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1日 (六) 15:04 (UTC)
- 条目中有指向性来源,应该属于有定义。--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2日 (日) 06:37 (UTC)
- (-)反对:A1的特質「內容空泛」指的是不存在可清楚辨別主題的定義,去除「包括但不限於」曲解了A1的定義,「有定義就不適用A1」與事實相違。如果定義無法使讀者清楚辨別主題,這個定義並不能起定義應起的作用。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2日 (日) 05:50 (UTC)
- 但是根据日期20220626说的“去除”这些字词之后,细则依然是“条目的内容没有定义,或根本没有提及条目主体,使条目不能用以区分其他事物。”即修订后你说的情况依然可以使用A1后半部分。他的提案我觉得主要是希望“有针对性定义,但内容较短”的条目不应速删(而非扩大到“一切有定义的内容”)。--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2日 (日) 06:22 (UTC)
- 对于有针对性定义就不应速删,感到存疑,比如创建一百篇“某某,中国科学家”?虽然有时能溯源出创建者本打算做什么而改进,或者用批量提删去存废删掉。--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2日 (日) 06:37 (UTC)
- 这应该不算是“有区分性的定义”?--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2日 (日) 06:48 (UTC)
- 當時把A1由“非常短,而且沒有定義或內容”變更為“內容空泛”時存在比照enwiki的A1修訂的傾向(1、2),而現行enwiki的A1的説法是“This applies to articles lacking sufficient context to identify the subject of the article”,這與我給的A1定義對應,而與日期20220626給的A1定義不對應。既然日期20220626他基於一個錯誤的A1定義來提案,那他對現行A1與其提案的實際效果的理解都是錯誤的。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2日 (日) 11:02 (UTC)
- @自由雨日。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2日 (日) 11:02 (UTC)
- YFdyh000的意思和舉的例子是符合英文維基的,那A1就應該明確「1 無定義 2定義無法使條目主體與其事物區別並以王星的例子來舉例」,原本A1中提到的「空泛但不限於、籠統」等字詞請刪除。--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1月12日 (日) 11:12 (UTC)
- 那倒不如直接重新翻譯A1,如果提案僅提議移除「包括但不限於」與「籠統」的話,那這個提案並不能起你所説的效果。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2日 (日) 11:20 (UTC)
- 那就重新翻譯A1吧,至少要達到下面提到的要「防止已有足够区别性定义、但很短」的条目被速删的效果。這種事情除了這次的軍隊醫院,4年前有人就跟我抱怨過這一現象。--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1月12日 (日) 12:35 (UTC)
- 那倒不如直接重新翻譯A1,如果提案僅提議移除「包括但不限於」與「籠統」的話,那這個提案並不能起你所説的效果。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2日 (日) 11:20 (UTC)
- YFdyh000的意思和舉的例子是符合英文維基的,那A1就應該明確「1 無定義 2定義無法使條目主體與其事物區別並以王星的例子來舉例」,原本A1中提到的「空泛但不限於、籠統」等字詞請刪除。--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1月12日 (日) 11:12 (UTC)
- 对于有针对性定义就不应速删,感到存疑,比如创建一百篇“某某,中国科学家”?虽然有时能溯源出创建者本打算做什么而改进,或者用批量提删去存废删掉。--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2日 (日) 06:37 (UTC)
- 但是根据日期20220626说的“去除”这些字词之后,细则依然是“条目的内容没有定义,或根本没有提及条目主体,使条目不能用以区分其他事物。”即修订后你说的情况依然可以使用A1后半部分。他的提案我觉得主要是希望“有针对性定义,但内容较短”的条目不应速删(而非扩大到“一切有定义的内容”)。--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2日 (日) 06:22 (UTC)
- (!)意見 对于有定义但笼统的条目,是否该A1,是否没有共识。比如“王星,中国男演员”有定义,但充分吗,“请考虑是否可以改进”是可以的,但如果存在同名相似人物,无法保证与创建目的相同。--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2日 (日) 06:22 (UTC)
- 这依然可以用“使条目不能用以区分其他事物”来速删。我的理解中,提案的意思是要防止“已有足够区别性定义、但很短”的条目被速删。--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2日 (日) 06:31 (UTC)
- 提案修改后A1是“没有定义”,而不是定义不足。提案人说“但如果有定義,就不適用於A1”。--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2日 (日) 06:37 (UTC)
- 我觉得这是提案人(日期20220626)的惯用的笼统的语言风格罢了😂我不认为他会想表达“即便有与条目主题完全无关的定义,也不应速删”的意思。--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2日 (日) 06:50 (UTC)
- 根據我在AFD與提案人的接觸,我相信提案人他是真的想要表達那種意思。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2日 (日) 11:05 (UTC)
- 自由雨日說的是對的,我就那個意思,你猜錯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1月12日 (日) 11:07 (UTC)
- 我没懂自由雨日的“完全无关的定义”,定义可能处在有、但不足,其他人应该解读与补全信息到其中一种义项吗。--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2日 (日) 11:24 (UTC)
- 條目定義不可能寫的完美無缺,很多條目都有可能定義不足,但這種情況和A1比相差太遠,所以應該還是「條目無定義或僅有簡單定義使得條目主體無法與其他主體區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1月12日 (日) 12:29 (UTC)
- “完全无关的定义”,就拿他的用戶名舉例好了,條目名字叫自由,定義寫的是雨,這可不是A1,是G3。--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1月12日 (日) 12:31 (UTC)
- 根據我在AFD與提案人的接觸,我相信提案人他是真的想要表達那種意思。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2日 (日) 11:05 (UTC)
- 我觉得这是提案人(日期20220626)的惯用的笼统的语言风格罢了😂我不认为他会想表达“即便有与条目主题完全无关的定义,也不应速删”的意思。--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2日 (日) 06:50 (UTC)
- 提案修改后A1是“没有定义”,而不是定义不足。提案人说“但如果有定義,就不適用於A1”。--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2日 (日) 06:37 (UTC)
- 这依然可以用“使条目不能用以区分其他事物”来速删。我的理解中,提案的意思是要防止“已有足够区别性定义、但很短”的条目被速删。--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2日 (日) 06:31 (UTC)
具體提案
[编辑]這裏我重新翻譯了enwiki的A1過來,並做了些本地化處理:
以上。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2日 (日) 12:51 (UTC)
- 「例如」後面可以加一句「條目只有一句話」?就像這樣:「例如條目只有一句話:“孫中山,中國男性政治人物”」。其實原本的「他是一个很有趣的人,他创建了工厂和庄园。并且,顺便提一下,他的妻子也很好。」也可以加進去,真有這種全文都是他如何如何的被A1速刪的。--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1月12日 (日) 13:01 (UTC)
- 其他的暫時沒有什麼意見。--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1月12日 (日) 13:04 (UTC)
- 应该问题不大,支持。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2日 (日) 19:23 (UTC)
- 「孫中山,中國男性政治人物。」有基本定義,我覺得不應該適用快速刪除⋯⋯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月13日 (一) 12:42 (UTC)
- 我此前表示如果條目只有這一句話那可以A1,並希望在方針裡面寫明,但是Sanmosa沒理我。 如果條目真的只有這一句話,連年代都不交代清楚的話,的確是有點無語的。此前在軍隊醫院存廢討論裡面,YFdyh000也是提到如果只寫「XX,XXX。」(王星,中國演員。),會使得辨識度過低。
- 若「孫中山,中國男性政治人物」擴寫成「孫中山(1866-1925),廣東香山人,中國男性政治人物,中華民國國父」,後者有了辨識度,就不應該適用於A1。--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1月13日 (一) 12:59 (UTC)
- 问题在于,假设现在有人创建这样一个页面,如何决断是重复条目(重定向或存废)还是同名人物的草稿。尤其是如果部分信息有参差。--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4日 (二) 03:11 (UTC)
- 有鑒於VPP過長,改走RFC。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05:31 (UTC)
- 公示「具體提案」版7日。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21日 (二) 05:46 (UTC)
- @Ericliu1912:還有意見嗎?--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1月21日 (二) 05:4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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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lezhe(留言) 2025年1月13日 (一) 07:34 (UTC)
- 具體理由?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3日 (一) 09:14 (UTC)
- 可以。但“用户本人创建的”是否不要管。--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4日 (二) 03:04 (UTC)
- 可以的处理方案有下面几种:
- 方案一:保留现状
- 方案二:
- 方案三:
- 方案四:
- --Gaolezhe(留言) 2025年1月14日 (二) 07:17 (UTC)
- 應維持現狀,用戶討論頁的內容是否實際(不論是自己還是他人寫的),其去留倒應該交回用戶自己決定,而不是我們歡迎別人的同時自行替別人做決定。--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5年1月14日 (二) 11:08 (UTC)
- 没有欢迎辞只有G1的讨论页,新用户或不活跃用户可能没有能力处理。以及是否缘于空页面/乱码的美观性问题。--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4日 (二) 12:04 (UTC)
- VPO那邊似乎有不同的意見。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5日 (三) 04:38 (UTC)
- 用户讨论页的处理方式应与用户页一致。个人建议:
对于用户页和用户讨论页:如果它是其他用户创建的,请提交页面存废讨论。用户本人创建的,请不要管它,用户讨论页可以考虑加入{{subst:welcome}}。
Stang★ 2025年1月14日 (二) 11:14 (UTC)- 用户讨论页清空比存废省事,删除意义很小吧。用户页存废是因用户有权保持页面不存在(红链)。--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4日 (二) 12:06 (UTC)
- 多此一舉,要不要清空應該參考實際情況處理,更何況有些是可以回退到早期版本的,故(-)反对此一無實質效益的更動。--SunAfterRain 2025年1月15日 (三) 14:22 (UTC)
- 虽然可能有点对人不对事,但是我个人建议提案人短期内还是不要在方针版提提案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1月15日 (三) 14:36 (UTC)
- 我看不懂你的重點是什麼--August0422討論 2025年1月16日 (四) 08:04 (UTC)
- 有鑒於VPP過長,改走RFC。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05:33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在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01/14#114514中,MilkyDefer声称我在“在扩大对R7的理解
”,Nishino Asuka也认为,只要有相关(即不符合R7标题所述),即便没有提及,也可以不适用R7。所以请问R7的适用范围究竟是标题所述的“与导向目标所涵盖的主题明显无关,或涵盖的主题明显比导向目标更广泛的重定向
”还是“导向目标完全未提及重定向的名称,或导向目标不含有对重定向名称的能为读者提供有价值信息的描述。
”(已排除别名等情况)?换句话说,“有关,但未提及”的情况到底是否符合R7?我向来是根据R7的细则(而非标题)来提出速删(包括存废讨论时的理据)的(即“有关,但未提及”的情况也符合R7),而且我提的R7也基本均会以此删除,几乎从未遇到过例外情况。并且我向来认为,单纯提及甚至都还不够:如果将“桃子”重定向至《水果》,如果导向目标《水果》中仅提到“桃子”一词(换句话说,实际只能为读者提供“桃子是一种水果”的信息,“不含有对重定向名称的能为读者提供有价值信息的描述”),那么这一重定向仍应删除(同样的精神参见#WP:A1措辭問題)。无论“114514”的搜索数量多高,我在导向目标都看不到半点对这一事物的描述(甚至没有提及),这对读者有什么帮助(如果我听说了“114514”这一事物,想了解它的含义,而跳转到那个目标,我是会完全一头雾水的)?有意思的是,不少编者认为消歧义页必须有独立条目才能列出(而不能列出通向章节或列表有效介绍的部分),却认为重定向即便无提及甚至都能保留,对理应同一标准的事物存在天壤之别的标准,这实在是令我觉得匪夷所思(难道它们的逻辑有差别吗?都是为读者提供对某一事物的描述,区别仅在于该事物是否有歧义而已)。--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6日 (四) 23:09 (UTC)
- (另外,注意到大慈树王加入了相关语句,这是2025年1月16日 (四) 12:57 (UTC)发生的事。上述讨论均发生于该时刻以前,即这一版本。)--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6日 (四) 23:17 (UTC)
- 不過有一些該有重定向目標的卻沒有。例如皮樂(Studio Pierrot在中國大陸經營的授權業務品牌)以及安盛天平(安盛保險在中國大陸的車險業務品牌)前者有在條目中提及後者沒有直接提及但是有提及在中國大陸業務變遷。----甜甜圈支持赖清德因不受民众支持宣布戒严的请求 2025年1月16日 (四) 23:55 (UTC)
- 不要离题,谢谢。--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00:09 (UTC)
- 然而這跟主題有一定的關係,前者就一小段提及,後者未直接提及好奇問一下這兩種情況您算不算是R7。----甜甜圈支持赖清德因不受民众支持宣布戒严的请求 2025年1月17日 (五) 00:21 (UTC)
- 有一小段提及的话,我会看它所提及的描述是否能起到区别性的作用(仍参见#A1措辭問題),不过这种情况往往会有争议,所以一般会提交到存废讨论;无提及(而且并非别名等豁免情况),那当然是R7了。--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00:25 (UTC)
- (節刪)前者的描述的话确实是没有太多(只提到合资建立公司)后者有独立章节介绍但是没有直接提及到名称([1])----甜甜圈支持赖清德因不受民众支持宣布戒严的请求 2025年1月17日 (五) 01:36 (UTC)
我没怎么明白,而且我认为你已经离题了。(回复者已修改留言)有独立章节介绍怎么可能没提及名称?--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01:40 (UTC)- 因為提及名稱的地方不在中國業務介紹的章節而是在歷史章節。(雖然我個人覺得在中國業務章節提及更合適)----甜甜圈支持赖清德因不受民众支持宣布戒严的请求 2025年1月17日 (五) 03:44 (UTC)
- 整个章节都在介绍A事物,你说没有提及“A”这一名称,这很难想象吧……就算真的如此,加上“A”一词也不会是什么难事。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03:54 (UTC)
- 因為提及名稱的地方不在中國業務介紹的章節而是在歷史章節。(雖然我個人覺得在中國業務章節提及更合適)----甜甜圈支持赖清德因不受民众支持宣布戒严的请求 2025年1月17日 (五) 03:44 (UTC)
- (節刪)前者的描述的话确实是没有太多(只提到合资建立公司)后者有独立章节介绍但是没有直接提及到名称([1])----甜甜圈支持赖清德因不受民众支持宣布戒严的请求 2025年1月17日 (五) 01:36 (UTC)
- 有一小段提及的话,我会看它所提及的描述是否能起到区别性的作用(仍参见#A1措辭問題),不过这种情况往往会有争议,所以一般会提交到存废讨论;无提及(而且并非别名等豁免情况),那当然是R7了。--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00:25 (UTC)
- 然而這跟主題有一定的關係,前者就一小段提及,後者未直接提及好奇問一下這兩種情況您算不算是R7。----甜甜圈支持赖清德因不受民众支持宣布戒严的请求 2025年1月17日 (五) 00:21 (UTC)
- 不要离题,谢谢。--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00:09 (UTC)
- (~)補充:有人以WP:保留重定向中“
以某些特定的用语来搜索
”来抵消R7的规定,我想说,我难以想象有人会把一个动画名称叫作“114514”。当这个“特定用语”并非别名时,读者难道不是期望看到对这一用语本身的介绍吗?--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00:28 (UTC)- 其实可能,比如好船到日在校园条目,假如日在校园条目未介绍该内容,部分读者可能失望无介绍,但也有读者仅是需要联想找到作品名称与介绍,类似一种非正式的别名。但从百科目的、维护成本和预防滥用来说,可以要求无介绍则避免重定向。另外,搜索效果时好时坏,可能难以依赖,例如“好船”的搜索结果无帮助。--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7日 (五) 06:45 (UTC)
- 用文氏图很好理解。114514和淫梦是有重叠的部分,但并不是包含于的关系(File:Intersection of two sets A and B.svg)。如果提到114514就只能、立刻想到淫梦,那是用户自己的联想。这样的联想由于语言的多义和模糊可以有许多,建立重定向并不能说是最好的解决方案。搜索时不一定要被直接送到特定页面。人们未必就连看一眼搜索的结果的耐心都没有。搜索引擎式的界面显然不是不可接受,从来也没有维基百科的搜索就必须模糊匹配然后全部精确送到条目。更不用说大家可能喜闻乐见的就在第一页。我建议如果用户在建立重定向时心怀疑虑,就打开绘图软件自己画两个圆仔细想想。——暁月凛奈 (留言) 2025年1月17日 (五) 05:21 (UTC)
- 我也一直是一样的观点。不过这是更广泛的“删除重定向”时的理据了——换句话说,我主要是想澄清,“A和B相关,但A条目完全未提及B”时,对重定向“B”是否适用R7;而您在这里说的是“A和B相关,(A条目可能含有对B的介绍,)但B并不完全是A的子主题”时是否应删除重定向“B”了。我也认为这类情况通常应该删除,即仅子主题才适合重定向,就像就算《猴子》条目有介绍“桃子”也不能将“桃子”重定向至《猴子》(但可能不适用R7删除,而是经存废讨论);但似乎社群甚至认为前一种情况都可以进行重定向……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05:31 (UTC)
- 那我好奇這裏能給出甚麽具體的提案。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05:34 (UTC)
- 指针对“A和B相关,(A条目可能含有对B的介绍,)但B并不完全是A的子主题”这一问题的提案吗?这不是我发起讨论的重点……重点是现在对R7条文的理解都有分歧……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05:42 (UTC)
- 那我好奇這裏能給出甚麽具體的提案。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05:34 (UTC)
- 我也一直是一样的观点。不过这是更广泛的“删除重定向”时的理据了——换句话说,我主要是想澄清,“A和B相关,但A条目完全未提及B”时,对重定向“B”是否适用R7;而您在这里说的是“A和B相关,(A条目可能含有对B的介绍,)但B并不完全是A的子主题”时是否应删除重定向“B”了。我也认为这类情况通常应该删除,即仅子主题才适合重定向,就像就算《猴子》条目有介绍“桃子”也不能将“桃子”重定向至《猴子》(但可能不适用R7删除,而是经存废讨论);但似乎社群甚至认为前一种情况都可以进行重定向……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05:31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現擬修訂快速刪除方針R7款如下:
以上。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23日 (四) 16:1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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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与导向目标主题并无密不可分的联系”主要是考虑到类似《林生斌》这种情况,“人物”很难说是某个案件(杭州蓝色钱江纵火案)的“子主题”,但因为该人物与案件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可靠来源介绍相关人物时几乎均是介绍相关案件的话题),这种情况下显然不应删除重定向。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06:25 (UTC)
- “相关内容”含糊,还不如“该名称”。“或涵盖主题”病句了吧,修改后像是说导向目标。“重定向所指事物”请说“重定向名称所指事物”,不然像是重定向指向的事物(条目)名。--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17日 (五) 06:53 (UTC)
- 已调整。(不过之前应该不是病句,两个短语都是对最后那个中心词“重定向”的修饰;现在直接改写成完整句子了。)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06:59 (UTC)
- 不反對這個版本的提案。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11:20 (UTC)
- 有鑒於VPP過長,改走RFC。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8日 (六) 10:00 (UTC)
限制R7的适用空间
[编辑]方案一:将模板空间的重定向排除在R7之外
[编辑]再提一案:
- 模板空间的重定向不适用,应提出存废讨论。
模板空间的命名通常非常复杂。模板名称本身是编者用于编写条目的“参数”,参数名是约定俗成的,可以是“本身意义不止导向目标”的各种稀奇古怪的缩写或其他名称。只要使用适当,就不应删除,更不应“快速删除”(否则{{T}}等模板重定向早因字母“T”涵盖内容更广泛而删除了)。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07:31 (UTC)
- 当然,还有一个更强的限制是将R7仅应用于条目空间。因为项目空间也完全可能有类似问题。--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10:16 (UTC)
- 這多多少少算是另一件事了。如果真的要限制的話,建議僅限定自身與導向目標均位於模板空間的重新導向適用轉交AFD的條款。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11:21 (UTC)
- 啊,“模板空间的重定向”≠“自身与导向目标均位于模板空间的重定向”吗?
思考...?其他空间的重定向可以重定向到模板空间(或模板空间重定向可以重定向到其他空间)?--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11:27 (UTC)
- 這在技術上完全可行啊,要不是隨意寫一個再G10很擾民,我直接現寫一個給你也可以。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13:14 (UTC)
- 技术上可行我当然知道(不然就不会有“跨命名空间”速删条款了),但这种其他空间重定向到模板空间(或模板重定向到其他)的重定向一般会在什么时候用到?感觉这类重定向如果要删,应该不会动用到“R7”吧?--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13:36 (UTC)
- 確實真用不着,但除非能證明建立的目的是破壞,不然不能G3,只能走AFD。主命名空間或Draft空間至模板空間的可以R2。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8日 (六) 10:04 (UTC)
- 那不是跟提案的“模板空间的重定向不适用,应提出存废讨论。”这句话不矛盾吗,原先也并不用到R7而是“只能走AFD”,改后仍然是走AFD。(不过我已经倾向于提第二种方案即“仅用于条目空间”了。)--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8日 (六) 10:14 (UTC)
- 確實真用不着,但除非能證明建立的目的是破壞,不然不能G3,只能走AFD。主命名空間或Draft空間至模板空間的可以R2。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8日 (六) 10:04 (UTC)
- 技术上可行我当然知道(不然就不会有“跨命名空间”速删条款了),但这种其他空间重定向到模板空间(或模板重定向到其他)的重定向一般会在什么时候用到?感觉这类重定向如果要删,应该不会动用到“R7”吧?--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13:36 (UTC)
- 這在技術上完全可行啊,要不是隨意寫一個再G10很擾民,我直接現寫一個給你也可以。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13:14 (UTC)
- 啊,“模板空间的重定向”≠“自身与导向目标均位于模板空间的重定向”吗?
- 本人更建議將R7準則範圍限縮至條目,其他命名空間一律不適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月17日 (五) 14:24 (UTC)
- 确实,我也有类似的想法……描述上“读者”“有价值信息”等等基本就是只会在阅读/编辑条目时才会考虑到的。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14:42 (UTC)
方案二:R7仅用于主命名空间
[编辑]适用于主命名空间(重定向与导向目标均位于主命名空间)。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9日 (日) 00:13 (UTC)
- 你要這樣寫,倒不如寫成“主命名空間(條目空間)”,G16就是這樣處理的。R2是在條文裏另外限定適用範圍的,因此不太贊同直接動通用適用範圍。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9日 (日) 07:42 (UTC)
整合版
[编辑]整合了一下上方的各提案,得出這個版本。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9日 (日) 07:58 (UTC)
- 我也順便説明一下為何我最後會支持限縮R7的適用範圍:我看了一下以往我就R7發起或參與的討論,發現我引述的例子基本僅出自主命名空間,因此我有理由相信R7的主要用途是主命名空間的重新導向,這種情況下限縮適用範圍是合理的。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9日 (日) 08:02 (UTC)
- (+)支持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9日 (日) 08:03 (UTC)
- 依WP:共识#提案討論及公示時間,徵求意見中的提案在7日內無新留言時可在已取得共識的前提下公示。考慮到整合版提案的內容僅為此討論串中其他所有提議的整合,現公示整合版提案7日。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24日 (五) 01:47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废弃草稿
[编辑]我发觉机器人似乎不再自动提删超过半年没有被编辑的草稿(ns118)了,不知道这是不是我的错觉。--Txkk(留言) 2024年12月16日 (一) 10:39 (UTC)
如果机器人不自动提删过期草稿,草稿就会越积越多,越积越多,越积越多……--Txkk(留言) 2024年12月16日 (一) 11:44 (UTC)
- 我倒是支持废除速删旧草稿,至少不要自动化速删。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16日 (一) 14:34 (UTC)
- 曾经没有O7的时候有用户在AFD提删大量废弃草稿,也不是合适处理方式。--GZWDer(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29 (UTC)
- 至少用戶頁的草稿也會有矛盾之處,比如用戶沙盒不會被刪除,但用戶頁的草稿卻會被刪除。對新手用戶尤其影響大。--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36 (UTC)
- 同意,我覺得至少應該排除掉用戶頁草稿。如果社群認為真要保留O7,或許可限定草稿名字空間。然而,AFD大量提刪廢棄草稿的行為似乎也不足以論證O7的必要性,畢竟反過來說可以勸導乃至阻止相關用戶進行如此非必要的批量提刪行為。-Peacearth(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7:31 (UTC)
- 我认为应当如此:
- 只有草稿名字空间可以因废弃草稿的原因自动提交速删;
- 用户名字空间的不应该以“废弃草稿”的名义自动提交速删;
- 因废弃草稿而提交速删的不应该使用机器人自动删除,而应该交由人工复查
-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2月24日 (二) 08:54 (UTC)
- 补充:如果不删除Draft空间的废弃草稿,会不会有新手不会更新?要不参考O3的模式,机器人自动以O7的名义存档废弃草稿?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24日 (二) 11:07 (UTC)
- 话说,现在是有机器人自动挂速删废弃草稿的模板,还是挂有草稿模板的页面在一段时间后无编辑就自动显示速删模板?--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2月25日 (三) 03:26 (UTC)
- 大部分是後者。--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28日 (六) 13:01 (UTC)
- 另外不少新手用戶把完善、增加的內容搬到主條目,但因草稿未獲審批而遭不少提刪。似乎要增加相關刪除要求,比如條目比草稿更多內容、完善後不應一律以G18提刪條目,提刪者需要作檢查。--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10:29 (UTC)
- 大部分是後者。--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28日 (六) 13:01 (UTC)
- 话说,现在是有机器人自动挂速删废弃草稿的模板,还是挂有草稿模板的页面在一段时间后无编辑就自动显示速删模板?--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2月25日 (三) 03:26 (UTC)
- 补充:如果不删除Draft空间的废弃草稿,会不会有新手不会更新?要不参考O3的模式,机器人自动以O7的名义存档废弃草稿?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24日 (二) 11:07 (UTC)
- 我认为应当如此:
- 同意,我覺得至少應該排除掉用戶頁草稿。如果社群認為真要保留O7,或許可限定草稿名字空間。然而,AFD大量提刪廢棄草稿的行為似乎也不足以論證O7的必要性,畢竟反過來說可以勸導乃至阻止相關用戶進行如此非必要的批量提刪行為。-Peacearth(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7:31 (UTC)
@Peacearth、Shizhao:各位,各位,是“命名空间”,老版术语措辞“名字空间”早就被丢弃了。--Txkk(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01:31 (UTC)
吐槽:在zh-tw模式下您的發言顯示為「各位,各位,是「命名空間」,老版術語措辭「命名空間」早就被丟棄了。」,這個字詞轉換😂-Peacearth(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05:02 (UTC)
- 呃……我没注意到这个情况,刚刚加上隔断代码了。--Txkk(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05:43 (UTC)
@魔琴:如果废除速删旧草稿,草稿命名空间就成大型垃圾场了😒😒😒 --Txkk(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01:31 (UTC)
- 现在记得是半年无编辑才提交速删吧?这么长时间都不编辑,认为废弃相当合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2月31日 (二) 02:45 (UTC)
- 目前似乎很多新條目不符創立標準的都會移動到草稿,可能建議還是先掛維護模板/提請刪除討論優先,在存廢討論中討論,確定有修改價值後才移到草稿,而非統統移到草稿。以免增加草稿審核人員負擔。--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1月3日 (五) 15:47 (UTC)
- 同意Shizhao草稿存廢標準有關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月10日 (五) 12:47 (UTC)
是否应该允许R7也可适用于草稿、分类、文件等命名空间?
[编辑]-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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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尝试移动草稿:1,挂上R7后才发现的问题……其次可能出现的情况是Category:中国境内的苏联红军纪念物、File:IMG 0577.jpeg等。而且WP:移动时不留重定向也要求必须满足快速删除的前提,而这几个命名空间的名称和条目空间一样也是给读者阅读的。故是否应该允许R7在草稿、分类和文件命名空间同样适用?或者应该像R6那样的允许删除因移动留下的重定向?--Haohaoh4 2025年2月1日 (六) 06:03 (UTC)
- 我反而对一些分类的“不留重定向”移动有些困惑,例如@Yumeto的“cat:马克思主义著作➡️cat:马克思主义书籍”这笔移动,我实在认为这并不“明显”更广泛,而应当存废讨论。当然,《草稿:1》肯定是可以不留重定向的,但感觉这可以适用于其他条款(比如G3、R3)?英维似乎没有类似R7的条款,不知道英维是如何处理的。 ——自由雨日🌧️❄️ 2025年2月1日 (六) 06:57 (UTC)
- (刚发现这笔不留重定向移动还导致了另一个问题,就是Category: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重定向至了不存在的分类。总之,分类的维护难度远高于条目,不留重定向移动应尽量收紧。)--自由雨日🌧️❄️ 2025年2月1日 (六) 07:01 (UTC)
- 摘要已說明原因。--紺野夢人 2025年2月1日 (六) 07:07 (UTC)
- 我知道,但看起来摘要的原因只能论证“移动”,而无法论证“符合不留重定向条件”? ——自由雨日🌧️❄️ 2025年2月1日 (六) 07:08 (UTC)
- 著作>書籍,符合「當時的」R7。--紺野夢人 2025年2月1日 (六) 07:11 (UTC)
- 我就是按当时的R7(条文涉及“广泛”的地方前后基本未变,区别基本就在于当时适用分类)来判断的,我不认为明显更广泛…… ——自由雨日🌧️❄️ 2025年2月1日 (六) 07:13 (UTC)
- 或者说,对分类来说,更广泛的往往可以作为“上一级”分类,合适的做法通常是像你刚刚那样,将“著作”重定向至另一更广泛的分类(“作品”)。--自由雨日🌧️❄️ 2025年2月1日 (六) 07:14 (UTC)
- 所以我认为应当尽量鼓励编者在处理时将更广泛的重定向做类似处理。如果放开“不留重定向”的话,可能导致明明可以改重定向至另一更广泛分类的名称被简单不留重定向移动,导致一些维护问题。--自由雨日🌧️❄️ 2025年2月1日 (六) 07:16 (UTC)
- 或者说,对分类来说,更广泛的往往可以作为“上一级”分类,合适的做法通常是像你刚刚那样,将“著作”重定向至另一更广泛的分类(“作品”)。--自由雨日🌧️❄️ 2025年2月1日 (六) 07:14 (UTC)
- 我就是按当时的R7(条文涉及“广泛”的地方前后基本未变,区别基本就在于当时适用分类)来判断的,我不认为明显更广泛…… ——自由雨日🌧️❄️ 2025年2月1日 (六) 07:13 (UTC)
- 著作>書籍,符合「當時的」R7。--紺野夢人 2025年2月1日 (六) 07:11 (UTC)
- 我知道,但看起来摘要的原因只能论证“移动”,而无法论证“符合不留重定向条件”? ——自由雨日🌧️❄️ 2025年2月1日 (六) 07:08 (UTC)
另一种想法,或许可以允许所有命名空间适用前半句“完全无关的重定向”“明显未介绍名称所指事物”,而将后半句“比导向目标更广泛”仅适用条目空间或者挪到存废讨论?--Haohaoh4 2025年2月1日 (六) 07:10 (UTC)- “完全无关”的重定向不是已经是过去时了吗??现在是“未介绍名称所指事物”啊。 ——自由雨日🌧️❄️ 2025年2月1日 (六) 07:11 (UTC)
- 仅支持将“明显未介绍名称所指事物”扩展至草稿空间;文件空间我不熟悉,不表态;其他空间反对。 ——自由雨日🌧️❄️ 2025年2月1日 (六) 07:18 (UTC)
- 我的意思是总得有什么适用于完全无关的重定向,不过应该也许可以适用G3()--Haohaoh4 2025年2月1日 (六) 07:20 (UTC)
- 我觉得用G3比用R7好得多。之前R7的这个“(明显)无关”就一直引起各种争议,我觉得本质就在于“无关”根本无法被妥善定义。世界上任何两样事物都是“有关联”的,“苹果”和“橘子”明显无关吗?直接问这个问题,很多人会说“明显无关”,但再想一下“苹果和大猩猩”“苹果和太阳”,是不是一下子就“明显有关”了起来?所以我改成了“介绍重定向所指事物”,清晰明了,并反对再引入“无关”之类的概念。 ——自由雨日🌧️❄️ 2025年2月1日 (六) 07:28 (UTC)
- 我的意思是总得有什么适用于完全无关的重定向,不过应该也许可以适用G3()--Haohaoh4 2025年2月1日 (六) 07:20 (UTC)
- File:IMG 0577.jpeg作为明显没有意义的文件名称,更合适的是用R6速删。--GZWDer(留言) 2025年2月1日 (六) 14:56 (UTC)
- 完全(-)反对:此一條款近年已屢遭濫用,違背重新導向精神,且主(條目)空間以外內容並無因相關理由快速刪除之必要,可由社群經正常存廢討論程序處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2月2日 (日) 11:34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WP:R7
[编辑]发现R7中原来的「与导向目标所涵盖的主题明显无关」被删除了,个人认为应该恢复。有些新手或者破坏者建立的重定向,明显符合原来的R7,而且简单清晰,比如口角。(此外仅仅一两个人对方针的修订是否应该取得更广泛的共识。)--Kethyga(留言) 2025年2月9日 (日) 07:31 (UTC)
- 依WP:共识/有关中文维基百科规则的讨论的发起位置搬運。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9日 (日) 07:35 (UTC)
- @自由雨日。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9日 (日) 07:36 (UTC)
- (-)強烈反对任何引入“相关”字眼的条文,理由见此。“口角”仍可使用修订后的R7删除(导向目标未介绍“口角”),或者使用G3。 ——自由雨日🌧️❄️ 2025年2月9日 (日) 07:38 (UTC)
- 大概同意自由雨日對“相關”字眼的看法。--Mykola(留言) 2025年2月9日 (日) 09:29 (UTC)
- 基本上是差不多吧,而且有無
與導向目標所涵蓋的主題明顯無關
一句,皆能以R7提刪。August討論‧簽名 2025年2月9日 (日) 07:48 (UTC) - @自由雨日 @August.C有些是明顯相關主題或者子主題,但是文中暫時還沒提及。此時並不適用更改 的版本。此時按照新的R7只能速刪。明顯修改之後的版本不合理。至少有一点,此修订未获得广泛的共识。--Kethyga(留言) 2025年2月9日 (日) 13:58 (UTC)
- 我认为明显是修改后的版本合理。暂时“没提及”,那对读者有什么作用?? ——自由雨日🌧️❄️ 2025年2月9日 (日) 14:00 (UTC)
- 你认为无意义,别人认为有意义。--Kethyga(留言) 2025年2月9日 (日) 14:15 (UTC)
- @Kethyga:我怎麽感覺你這裏説的不是正常的中文?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9日 (日) 14:11 (UTC)
- 回复special:diff/86033872:首先反对他人回复留言之后再修改留言;其次针对该留言内容回复,修改是按RFC正式流程并公示的,已获得广泛共识。 ——自由雨日🌧️❄️ 2025年2月9日 (日) 14:45 (UTC)
- 我认为明显是修改后的版本合理。暂时“没提及”,那对读者有什么作用?? ——自由雨日🌧️❄️ 2025年2月9日 (日) 14:00 (UTC)
CSD R7应同样适用于条目讨论页
[编辑]上月的讨论中,将R7的适用空间缩小为条目页,没理解错的话当时各编者的主要目的是将R7排除分类、模板、模块,但个人认为条目的讨论页同样适用于这一条款。例如:将A移动至A (BBB)、A改为消歧义,如果编者移动页面时同时选中“移动讨论页”和“创建重定向”,那么Talk:A会被重定向至Talk:A (BBB)。Talk:A的重定向显然不合适,个人认为也符合R7“涵盖的主题比导向目标更广泛”的描述。--Tim Wu(留言) 2025年2月17日 (一) 03:49 (UTC)
- @TimWu007:然而以對應的專題模板替換原有的重新導向似乎更為合適。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8日 (二) 10:59 (UTC)
- 依WP:共识/有关中文维基百科规则的讨论的发起位置搬運。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8日 (二) 11:05 (UTC)
- 同Sanmosa,将讨论页内容换为“消歧义”专题模板即可? ——自由雨日🌧️❄️ 2025年2月18日 (二) 11:08 (UTC)
- 也不是不行,但这个历史版本的存在个人感觉有点奇怪orz--Tim Wu(留言) 2025年2月18日 (二) 13:41 (UTC)
- 參考上述意見:現擬修改R7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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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2日 (六) 12:30 (UTC)
- 替换不了也可以清空或者挂{{talkpage}}吧--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5年2月25日 (二) 11:40 (UTC)
-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Hehua)移除。2025年2月25日 (二) 11:45 (UTC)
- {{talkpage}}不合适,该模板明确说了仅应用于有激烈争议的条目。普通条目都不用,更别说用来“占位”了。 ——自由雨日🌧️❄️ 2025年2月25日 (二) 11:43 (UTC)
- 行,之前的理由改为“有些条目不被任何专题涵盖”。这种情况可以视情况清空讨论页--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5年2月25日 (二) 11:47 (UTC)
- @Hehua:這點確實比較難處理,但直接清空觀感上也不太好。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6日 (三) 05:51 (UTC)
- 所以说就应该允许使用R7删除,有必要建专题模板的可以自选直接覆盖或者删除后重新创建,不便挂模板的删了日后有需要再建立即可。--Tim Wu(留言) 2025年2月26日 (三) 05:54 (UTC)
- @Hehua:這點確實比較難處理,但直接清空觀感上也不太好。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6日 (三) 05:51 (UTC)
- 注意到@Aqurs1的这笔编辑,故邀请参与讨论。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9日 (日) 07:53 (UTC)
- 抱歉沒有注意到有相關討論... 個人支持建立可作佔位用途的模板,並提議為所有討論頁添加。而現有的{{talk header}}僅添加在帶有激烈爭議性的條目,如果目前討論頁已有talk header模板,則不用添加「佔位用途模板」。這樣如何?Aqurs 2025年3月9日 (日) 08:11 (UTC)
- 不反對這個説法。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9日 (日) 08:12 (UTC)
- “
为所有讨论页添加
”是否有这个必要?思考...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9日 (日) 08:14 (UTC)
- 我觉得没有。--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5年3月9日 (日) 11:23 (UTC)
- 但純粹只當作「佔位用途」很奇怪?最好全部討論頁都顯示。--Aqurs 2025年3月9日 (日) 11:49 (UTC)
- 可以充當非強制性的建議。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0日 (一) 09:24 (UTC)
--
- 抱歉沒有注意到有相關討論... 個人支持建立可作佔位用途的模板,並提議為所有討論頁添加。而現有的{{talk header}}僅添加在帶有激烈爭議性的條目,如果目前討論頁已有talk header模板,則不用添加「佔位用途模板」。這樣如何?Aqurs 2025年3月9日 (日) 08:11 (UTC)
- 行,之前的理由改为“有些条目不被任何专题涵盖”。这种情况可以视情况清空讨论页--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5年2月25日 (二) 11:47 (UTC)
- 替换不了也可以清空或者挂{{talkpage}}吧--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5年2月25日 (二) 11:40 (UTC)
R7事实性修订
[编辑]见管理员布告板,有用户游戏维基规则,声称R7“未明示不适用其他空间
”,故在“适用于主命名空间(条目空间)”前加一“仅”字。由于并未实际更动方针文本,根据WP:微小修订,我将在1日後进行本修订,且无需公示。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8日 (六) 07:17 (UTC)
- 副知Sanmosa、Ericliu1912。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8日 (六) 07:17 (UTC)
- @自由雨日: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需要事實性修訂的地方恐怕不止R7,因此我建議暫時撤銷掉這個事實性修訂。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8日 (六) 07:48 (UTC)
思考...也行,毕竟目前暂时未见导致善意编者误会。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8日 (六) 07:56 (UTC)
- @自由雨日: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需要事實性修訂的地方恐怕不止R7,因此我建議暫時撤銷掉這個事實性修訂。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8日 (六) 07:48 (UTC)
- 好好跟他解釋就行了,沒必要憑此就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3月9日 (日) 05:07 (UTC)
建議小小作品引入自動提請快速刪除機制
[编辑]-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這是由WT:删除程序#问题4:宽限期延长得來的延伸提案。長久以來,中文維基百科社羣一直認為小小作品存在定期提刪的必要,而由於小小作品是以條目正文字數來確定的,有鑒於重新提交討論經常導致小小作品的寬限期實際上延長至遠超過30日,現建議小小作品引入類似快速删除方针G14款的機制:
- 讓被掛上{{substub}}的模板在30日自動被提請快速刪除,代碼見{{substub/patch}}與{{Due substub}};
- 調整WP:小小作品#看到小小作品怎麼辦中有關存廢討論的條文;
- 為WP:快速删除方针#非快速刪除理由第13條加入“到期小小作品例外”的但書;並
- 新增快速刪除方針條款如下:
“ |
|
” |
以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5日 (三) 08:12 (UTC)
- 修訂於2025年2月6日 (四) 00:33 (UTC)。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6日 (四) 00:33 (UTC)
- 過往討論連結,供參考。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5日 (三) 08:24 (UTC)
- @Hotaru Natsumi、魔琴。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5日 (三) 08:25 (UTC)
- 反对,小小作品的删除需要被公示以吸引讨论/改善,速删和维护分类做不到,至少目前曝光度不足。如果是对流程过长有看法,可以限制存废的最长期限。或者其他手段来合并提删(名单放入一行)、分开讨论,例如分流到条目讨论页,关闭存废前检查。或者其他技术手段。--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5日 (三) 09:25 (UTC)
- 小小作品在提删后成功删除的情况是否足够多,以至于可以不用强制提删讨论,直接申请让管理员确定?——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2月5日 (三) 09:31 (UTC)
- 如果排除掉真的因改善而保留的情況的話,近期的小小作品提刪似乎未曾有提刪後不成功刪除的情況,甚至乎可以説是完全沒遇到過任何反對刪除的意見。真的因改善而保留的情況也屬於個別例子。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5日 (三) 09:45 (UTC)
- 我认为应该保留这种强制的提删讨论,也有助于引起一部分编辑的留意,尽管现时来看,删除的可能性是常见的情况下。速删可以转提删,但需要留意(技术上“监视”或者巡游时发现)该页面的编辑才能去注意到,引起注意的程度不太充足。——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2月5日 (三) 10:47 (UTC)
- 能否改善是讨论之后的结果,但提删的作用是能引起注意,而避免过快落入到无需过多注意的快速流程中。——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2月5日 (三) 10:50 (UTC)
- 小小作品被删除的情况,在我的观感来看,正好和你结论相反,被删除的并不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6日 (四) 03:43 (UTC)
- 如果排除掉真的因改善而保留的情況的話,近期的小小作品提刪似乎未曾有提刪後不成功刪除的情況,甚至乎可以説是完全沒遇到過任何反對刪除的意見。真的因改善而保留的情況也屬於個別例子。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5日 (三) 09:45 (UTC)
- (-)反对將小小作品列入「快速刪除候選」,僅需提交存廢討論就好了(假如有使用者對該小小作品有熟悉的可以努力擴充,並且可以提交DYK)。--Sinsyuan✍️🧧🐍 2025年2月5日 (三) 11:34 (UTC)
- 採用WP:收錄標準,小小作品除了刪除外,可能有合併部分內容及重定向到其他區域的可能,僅以收錄標準的角度--Rastinition(留言) 2025年2月5日 (三) 11:42 (UTC)
- 同YF。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2月5日 (三) 11:36 (UTC)
- 我會在收集了再多一些意見後考慮是否引出一個新話題,這個新話題與我的提案中的一個重要前設相關。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5日 (三) 12:56 (UTC)
- 如果是直接和A1这类速删一致的流程我意见会同YF,曝光度应该不足,我近期的小小作品提删还是有一部分在7天内就被补到理由消失的。如果要用快速删除,可以考虑用F3、F4这种流程,在30天后人工挂上A8,加条目记录到“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过期小小作品”一类页面,7天后管理员在无异议情况下执行删除。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5日 (三) 20:54 (UTC)
- @Hotaru Natsumi:F3的模板{{No source}}自身附有最早可刪除日期,因此如果模板設計得當的話,自動掛A8並不妨礙A8走類似F3的流程。另外,可否勞煩你代我去除{{substub/patch}}中的{{delete|A8}}?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6日 (四) 00:13 (UTC)
- 已去除delete模板。自动换挂模板会有一个问题是无法把这个页面加到类似WP:ICV这种页面中,会降低讨论曝光度。如果是提报小小作品时就加到列表页又会显得太早。所以我会更倾向于人工提报,或者用常规机器人作业完成速删提报。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6日 (四) 13:10 (UTC)
- @Hotaru Natsumi:F3的模板{{No source}}自身附有最早可刪除日期,因此如果模板設計得當的話,自動掛A8並不妨礙A8走類似F3的流程。另外,可否勞煩你代我去除{{substub/patch}}中的{{delete|A8}}?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6日 (四) 00:13 (UTC)
- @Cwek、Hotaru Natsumi、Rastinition、Sinsyuan、YFdyh000、魔琴:已更新提案版本(這不是我上面所說的「新話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6日 (四) 00:37 (UTC)
- 我對是否要對小小作品提新的速刪理由持保留態度,不過如果是目前的存廢討論流程,或許可以考慮將小小作品從relist的適用範圍排除?--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5年2月6日 (四) 02:15 (UTC)
- 新增一种提报机制感觉很怪,担心适配和适应成本。如上,如果只是时长而非名单版面的考虑,限制relist即可,比如悬挂模板(关注度?、小小作品)到期且存废无讨论意见则relist不超过1次或0次。--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6日 (四) 05:59 (UTC)
- 如果要推F3、F4式速删,人工提交的话可以考虑短期内把两种流程并行,符合快速删除准则的页面提交存废讨论也应当不影响结论,通过存废讨论当中提醒等形式慢慢让所有提交小小作品存废的人迁移到速删流程。如果是机器人提交那可能不太会有适应成本,无非是逛存废时要看的提删页多一个。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6日 (四) 13:10 (UTC)
- 本人認為如果不符合其他快刪條件的話,那麼就不應該快速刪除小小作品。估計沒有管理員看到SD時會主動把它們完善或者合併,但是如果放在存廢討論的話,那麼其他用戶肯定可以做出判斷並將其歸類或完善。不過小小作品在存廢討論時應該使用消極的判斷(如果沒有支持保留的意見或合併,就自動在一定日期後刪除,不會暫時保留)。--FK8438(留言) 2025年2月8日 (六) 05:35 (UTC)
- WP:F3类似的流程,会有一个专门的页面记录速删提报同时供讨论,过期小小作品也不会在速删提出后立刻被删除。如果不考虑流程适应问题的话这方案其实很符合使用消极判断的目的。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8日 (六) 13:21 (UTC) 目前这个提案的方向是使用
- 本人認為如果不符合其他快刪條件的話,那麼就不應該快速刪除小小作品。估計沒有管理員看到SD時會主動把它們完善或者合併,但是如果放在存廢討論的話,那麼其他用戶肯定可以做出判斷並將其歸類或完善。不過小小作品在存廢討論時應該使用消極的判斷(如果沒有支持保留的意見或合併,就自動在一定日期後刪除,不會暫時保留)。--FK8438(留言) 2025年2月8日 (六) 05:35 (UTC)
- 如果要推F3、F4式速删,人工提交的话可以考虑短期内把两种流程并行,符合快速删除准则的页面提交存废讨论也应当不影响结论,通过存废讨论当中提醒等形式慢慢让所有提交小小作品存废的人迁移到速删流程。如果是机器人提交那可能不太会有适应成本,无非是逛存废时要看的提删页多一个。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6日 (四) 13:10 (UTC)
- Sanmosa,你可能知道即使是小小條目,有管理員也不認可刪除甚至會保留(比如Shizhao),就小小條目而言本身是否要刪除,都有爭論,所以在目前的狀況下不適合將有刪除爭議的小小條目提請速刪。--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1日 (二) 01:55 (UTC)
- (-)反对,小弟認為每個條目經過改善和擴充,都有能力成為DYK或是GA,甚至FA的機會,不應小小作品就直接掛上快速刪除模板,還是須提交存廢討論,以了解此條目是否能經改善和擴充進到初級作品的可能性。例如小弟經手的曾被掛上刪除模板的5個公車條目,皆能提交成為DYK標準的條目。--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2月11日 (二) 02:41 (UTC)
- 我相信我已經收集了足夠多的意見了,我會盡快提起上方提到的新話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1日 (二) 04:30 (UTC)
- 我认为过期小小作品应该移到草稿,这样用户至少有7个月机会扩充。--GZWDer(留言) 2025年2月11日 (二) 11:07 (UTC)
- (&)建議对于小小作品,我认为第一步应该是先移入草稿再说。如果草稿已经存在了这个条目,并且要比那个小小作品更完善,那么可以试着将小小作品提交快速删除。--花开夜 留言 ·签名 ·贡献 2025年2月15日 (六) 14:03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拆分提案:修改O7删除程序
[编辑]-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包括我在内的一些社群成员一直在怀疑O7的必要性。
- 废弃草稿并不违反方针。
- 删除页面不会释放空间。
- 很多废弃草稿有利用价值,即使暂时放着也不会有问题。
- 对于重新开始草稿编写造成不便。
- 删除用户页的草稿,会给新手用户造成不便。
对于废除O7可能有以下疑虑:
- 会有人以废弃草稿为由大量提删。
- O7草稿可以直接恢复。
- 没有足够的人手清理堆积起来的废弃草稿。
- Draft空间的废弃草稿会阻碍其他想建立或者修改条目的编者。
若决定修改O7、废除O7或暂时冻结O7,目前有以下方案:
- 不再提删用户空间的废弃草稿。
- 废弃草稿不留重定向地移动至:
- 子页面、
- 某个页面的子页面 或
- 相关用户的用户页面。
- 改为「收录标准」或「小小作品」程序,通过存废讨论吸引编者整理。
现交付社群讨论。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2月25日 (二) 06:23 (UTC)
- 其實有沒有考慮先拉長O7期限?——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2月26日 (三) 02:21 (UTC)
- 補充一下,目前是草稿六個月不編輯才可以用O7快速刪除。——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6日 (三) 04:10 (UTC)
- 我认为也不必仅仅因废弃原因提删用户空间的草稿,可以先推行这一条,可能比较容易有共识。但草稿空间的最好再仔细想想--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26日 (三) 03:00 (UTC)
- 用户空间的草稿,如果没有理解错的话,好像是为了防止afc模板被放在过多的页面上,导致afc维护分类里面太多页面之类的。如果不是的话确实没什么必要删用户空间的草稿。--Tiger(留言) 2025年2月26日 (三) 06:42 (UTC)
- 暫時同Shizhao,只要不使草稿空間的O7失效,我都沒意見。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6日 (三) 05:38 (UTC)
- 反对废除O7,但是同Shizhao,用户空间草稿不应当O7,早期没有AFC专题时用户空间草稿和草稿空间草稿区别之一就是不会因为6个月无编辑而废除。如果担心维护分类问题,6个月期满后直接去掉AFC系列模板即可。另外个人不建议采取不留重定向移动方式,O7的草稿很容易通过存废复核被取回,不留重定向移动到自己的子页面会造成G15,移动到某个页面的子页面又有反复有相关草稿的疑虑,而移动到相关用户的用户页面,如果建立者是IP无法执行。另外相较于改关注度类似流程,我会觉得不如改机器人按F4类似流程提报5日内速删,O7不适合讨论决定去留,而是仅吸引编辑即可。2025年2月26日 (三) 07:04 (UTC)(补签名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26日 (三) 17:41 (UTC))
- 「直接去掉AFC系列模板」:可能新手回来编辑后不会提交审核了。「会造成G15」:当然可以修订G15豁免这种情况。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2月27日 (四) 00:57 (UTC)
- 可以把用户空间的草稿,单独一个分类,不知能否解决afc维护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27日 (四) 02:22 (UTC)
- 其实可以改AFC系列模板为6个月期满后的用户空间页面不再分入追踪分类,或者直接不追踪用户空间未提交草稿。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27日 (四) 03:06 (UTC)
- 可以把用户空间的草稿,单独一个分类,不知能否解决afc维护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27日 (四) 02:22 (UTC)
创建者是IP无法执行
,马上[何时?]就要推出临时账号了,不过不知道临时账号能不能拥有用户自治空间?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3月3日 (一) 07:01 (UTC)- 临时账号理论上有用户自治空间,可以建用户页,但是问题在于即便不手动清理缓存,这个临时账号的Cookie有效期是建立后的90天,而180天没有编辑的页面很显然早已超出建立90天的期限,那这个用户子页实质上就是垃圾场,没有人会,也没有人能继续维护、改进这个草稿。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3月7日 (五) 03:16 (UTC)
- 「直接去掉AFC系列模板」:可能新手回来编辑后不会提交审核了。「会造成G15」:当然可以修订G15豁免这种情况。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2月27日 (四) 00:57 (UTC)
- 支持廢除用戶空間-某人✉ 2025年2月26日 (三) 13:24 (UTC)
- 英文版最早为什么要删除废弃草稿,是因为里面可能有无来源而违反方针的内容(例如针对生者的负面信息、隐私信息等等),而且数量可能多到无法手动检查,把这些草稿留着对维基百科是个危害。另外,用户空间草稿,英文版的做法是任何用户可以清空可能有问题的不活跃草稿,此外某些情况下那边可以用U5快速删除。--GZWDer(留言) 2025年2月26日 (三) 14:35 (UTC)
- 是否應制定程序,比如需經討論後才移到草稿?發現不少新條目不符收錄標準/小作品統統移到草稿,但六個月根本很多是原封不動。這僅令刪除時間延長但對草稿沒有任何改善。也令到掛模板的功能弱化了。--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04:15 (UTC)
- 近期有不少廢棄草稿被提速刪,很多都是移動後沒有任何改善,令草稿空間成為垃圾場。似乎就移動到草稿審批流程,至少要有把關,欠缺改善空間的應予刪除。大量的草稿積壓很難改善,也壓垮草稿審核團隊。--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04:19 (UTC)
- 分類:按日期分類的條目建立草稿/2025年2月。僅二月草稿數已有200。--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04:20 (UTC)
- 之前有一個用戶頁User:WhitePhosphorus-bot/AbandonedDrafts,會列出三個月以上沒有更新的草稿,可惜目前已沒有再更新。--Wolfch (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08:34 (UTC)
- 近期有不少廢棄草稿被提速刪,很多都是移動後沒有任何改善,令草稿空間成為垃圾場。似乎就移動到草稿審批流程,至少要有把關,欠缺改善空間的應予刪除。大量的草稿積壓很難改善,也壓垮草稿審核團隊。--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04:19 (UTC)
- (-)反对廢除O7款,那草稿空間自然變成垃圾場,但使用者頁面的O7款應當廢除,但如果是移動到類似WP:草稿存檔的子頁面則支持。--August討論‧簽名 2025年3月2日 (日) 11:55 (UTC)
參照上述意見提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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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3日 (一) 01:53 (UTC)
- (+)支持此修正。--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5年3月3日 (一) 03:55 (UTC)
- 支持此版本--August討論‧簽名 2025年3月3日 (一) 04:51 (UTC)
- 支持此版本--Wolfch (留言) 2025年3月3日 (一) 05:09 (UTC)
- (+)支持--Aqurs 2025年3月3日 (一) 05:20 (UTC)
- 支持。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3月7日 (五) 03:16 (UTC)
- (+)支持。--WiiUf 2025年3月7日 (五) 06:27 (UTC)
討論已達30日並基本達成共識,還未達30日……—WiiUf 2025年3月7日 (五) 06:33 (UTC)公示七日。
- 這個提案我傾向於走7日無反對意見的程序,而非討論達30日的程序。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7日 (五) 08:00 (UTC)
- 公示修改O7的提案7日。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0日 (一) 09:37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有關小小作品的處置
[编辑]建議小小作品引入自動提請快速刪除機制
[编辑]與提案的重要前設相關的新話題
[编辑]@Cwek、FK8438、GZWDer、Hotaru Natsumi、Olaf8940、Rastinition、Shizhao、Sinsyuan、YFdyh000、魔琴、日期20220626:實在很抱歉,昨天比較忙碌,現在才有時間提起我上面幾度提過的“新話題”。我相信各位應該能看到我上面的提案所基於的前設是“中文維基百科社羣一直認為小小作品存在定期提刪的必要”,然而各位在上面發表的意見似乎不太認可這個前設,因此我希望各位可以考慮討論小小作品是否真的存在定期提刪的必要。此外,enwiki已經廢除了“小小作品”的指引地位這點也值得各位的考慮。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06:26 (UTC)
- Wikipedia:常年提案#废除小小作品方针。--GZWDer(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10:59 (UTC)
- 目前50字的门槛其实很低,一般符合收录标准的条目主题应该很容易写出50字,因此我认为少于50字的小小作品定期提删没有问题,这样对大多数条目编者有督促作用,如果建个小小作品在那不管,那么最终就删除。但是,我在小小作品提删的过程中实际上是有注意到多次小行星、天体系列条目因不满50字被提删的,因为天体收录标准较宽松,这一类小小作品有可能是因为有效信息本身就写不出50字而落入小小作品。所以我的观点是定期提删有必要,但是WP:DP#REASONS的第13点需要移除,改由存废讨论(或上面的提案如果通过,在快速删除提报页讨论)得出这个条目是不是“显然可以写超50字而未能写超50字”的情况,如果有效信息就是写不到50字,那么应该移除小小作品板,在讨论页改挂新的维护模板。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2日 (三) 12:40 (UTC)
- @Hotaru Natsumi:我懷疑的是少於50字的小小作品定期提刪“對大多數條目編者有督促作用”是否真的成立,如果真的能起督促作用的話,那掛了{{substub}}後條目編者就該有所動作了,而不是等到AFD才有所動作。此外,“有效資訊就是寫不到50字”的情況很難判斷,畢竟現在的社羣裏還是有人認為不同主題足以適當描述的正文篇幅是能一概而論的(雖然我不認同這種觀點就是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12:44 (UTC)
- 我是觉得这个现象反而说明定期提删的督促性来着,送到AFD之后才开始扩充就说明单挂个substub的督促意义不大。有效信息写不到50字如何判断这个问题,个人觉得可以按来源搜索得到的信息量判断,主张保留的人可以提供他得到的来源,说明他认为为什么写不到50字,只要他的理由能让“显然可以写到50字”这个命题为假就好。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2日 (三) 12:55 (UTC)
- 至少現在提交到存廢討論的小小條目大概率是找不到來源擴充的,那這種條目很可能就沒關注度。--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13:12 (UTC)
- @日期20220626:然而這種情況不是應該走收錄標準提刪流程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13:48 (UTC)
- 就是如果舉不出來源能證明通過有效信息可以写滿50字的話,這個小小條目基本上關注度要求也達不到,所以這種情況下字數又不夠,關注度也達不到要求,還要保留就顯得很奇怪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14:24 (UTC)
- 雖然可以說達不到通用關注度就用其他的關注度條件來判斷,但在其他條件更鬆的關注度下還沒有來源能夠讓條目寫出50字的有效信息,那更加沒有保留的必要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14:28 (UTC)
- @日期20220626:然而這種情況不是應該走收錄標準提刪流程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13:48 (UTC)
- @Hotaru Natsumi:我的意思是社羣裏有人會無視所有的你説的這種理由。而且如果真的如你所言的去判斷“有效資訊就是寫不到50字”是否成立的話,那符合“有效資訊就是寫不到50字”的情況的小小作品基本上不太可能可以滿足收錄標準的“有效介紹”要求,然後就會去到我回應日期20220626的留言時問的問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13:48 (UTC)
- 所以我在上面也说了天体收录标准很宽松……天体收录标准不要求来源有效介绍,只要被一些特定的业余数据库收录或者符合一些其他条件(比如1850年前发现)就能收录。这种情况下不可能用收录标准来提删,而要用小小作品提删的话实际上又是在要求非得有足够的有效来源信息。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2日 (三) 15:36 (UTC)
- 我記得有幾次有天體是因為關注度被提刪,討論的時候沒人提到天體關注度,最後被刪掉了。
- 不是應該有效信息可以寫到50字的才留下(未來有擴充可能),沒有效信息才值得刪除(無擴充可能)?如果是寫百科全書的話不是應該讓有價值的東西更多的留下來才對,通過刪條目去督促編者,好像有點像為了督促小孩學習,就把家裡的手機和電腦砸掉一樣。--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16:11 (UTC)
- @日期20220626:這就是我要在這裏討論小小作品是否真的存在定期提刪的必要的原因了。@Hotaru Natsumi:天體收錄標準是否需要收緊可以另議,我們也不是沒有收緊子收錄標準的先例。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23:47 (UTC)
- 我是在举例啦,如果真的能让收录标准全部变成“符合任意收录标准,有效信息就能写到50字”,那反而适合30天一到直接速删,因为如果有效信息扩充不到50字,那么不合收录标准,有效信息能写到50字就是不写,那么质量太低。但是现行收录标准不能这样推断。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08:41 (UTC)
- 但是關注度意義就是這樣誒,Wikipedia:收錄標準#意义說確保通過查找第三方來源就能寫一篇不是隻言片語的條目,那不就是「如果一個條目符合收录标准,在編者不偷懶的情況下,那它有效信息就不應該低於50字」,不然該條目很可能沒有關注度。--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09:30 (UTC)
- 对GNG而言是这样的,但是特定主题收录标准实际上有所宽限。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11:48 (UTC)
- 但是關注度意義就是這樣誒,Wikipedia:收錄標準#意义說確保通過查找第三方來源就能寫一篇不是隻言片語的條目,那不就是「如果一個條目符合收录标准,在編者不偷懶的情況下,那它有效信息就不應該低於50字」,不然該條目很可能沒有關注度。--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09:30 (UTC)
- 我是在举例啦,如果真的能让收录标准全部变成“符合任意收录标准,有效信息就能写到50字”,那反而适合30天一到直接速删,因为如果有效信息扩充不到50字,那么不合收录标准,有效信息能写到50字就是不写,那么质量太低。但是现行收录标准不能这样推断。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08:41 (UTC)
- 正好相反,小小作品指引从导言上看是质量要求,而不是内容收录要求。也就是质量上不应当出现50字以下的条目。那么有效信息本就不到50字,但是符合收录要求的主题豁免也无可厚非。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08:41 (UTC)
- @日期20220626:這就是我要在這裏討論小小作品是否真的存在定期提刪的必要的原因了。@Hotaru Natsumi:天體收錄標準是否需要收緊可以另議,我們也不是沒有收緊子收錄標準的先例。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23:47 (UTC)
- 所以我在上面也说了天体收录标准很宽松……天体收录标准不要求来源有效介绍,只要被一些特定的业余数据库收录或者符合一些其他条件(比如1850年前发现)就能收录。这种情况下不可能用收录标准来提删,而要用小小作品提删的话实际上又是在要求非得有足够的有效来源信息。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2日 (三) 15:36 (UTC)
- 至少現在提交到存廢討論的小小條目大概率是找不到來源擴充的,那這種條目很可能就沒關注度。--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13:12 (UTC)
- 我是觉得这个现象反而说明定期提删的督促性来着,送到AFD之后才开始扩充就说明单挂个substub的督促意义不大。有效信息写不到50字如何判断这个问题,个人觉得可以按来源搜索得到的信息量判断,主张保留的人可以提供他得到的来源,说明他认为为什么写不到50字,只要他的理由能让“显然可以写到50字”这个命题为假就好。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2日 (三) 12:55 (UTC)
- 我觉得似乎大家把事情的焦点弄错了。设置字数只是为了便宜行事,重点是在于这么少的内容是否具备百科性质,如果具备百科性质,那么少于50字未尝不可保留;否则可能适合维基词典,或者类似于速删标准中的WP:A1--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13日 (四) 02:48 (UTC)
- 这种看法的话,小小作品指引需要大修。其实是需要把50字这个门槛完全去掉的,反之换为比较主观的一些判断标准如是否具备定义外的额外信息等等。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08:41 (UTC)
- 那還是留著50字吧。說不定能主觀到100多字也是小小條目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09:32 (UTC)
- “小小作品指引需要大修”,那倒不如直接廢掉小小作品指引,enwiki就是這樣處理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3日 (四) 09:42 (UTC)
- 無條件廢除的話可以。--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11:11 (UTC)
- 比较怀疑无条件废除后如何处理极短小但不至A1条目,我觉得如果比较担心“主观到100多字也是小小条目”就不如把门槛改成超过50字硬性不是小小作品,不超过50字满足一些特定要求也不是小小作品。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11:48 (UTC)
- 行。--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12:30 (UTC)
- 如果是無條件廢除的話,那“小小作品”也就不再是一個有效的概念了,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沒必要在意“小小作品”的(新)定義,直接把小小作品看成較短的小作品就可以了,enwiki好像就是這樣處理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3日 (四) 13:20 (UTC)
- 我比较反对说把小小作品整个去掉的同时不接续新的质量标准来处理过短以至于提供不了除基本定义外的其他内容的条目(这类条目往往不能按A1处理)。这部分条目以前是按小小作品处理的。比较怀疑这样可能让低质量条目泛滥。所以我的意思是可以进一步拉低小小作品的门槛,或者说给一部分特殊情况的小小作品开豁免,但是不太接受废掉小小作品指引。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14:45 (UTC)
- 然而不同主題足以適當描述的正文篇幅是不能一概而論的,因此一個(假想的)統一的質量標準或許無法存在。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4日 (五) 00:34 (UTC)
- 我觉得因为不好做出统一标准而直接不做标准可能不太好。比如说,在去掉DP#REASONS的13点,且小小作品改为由存废得出是否保留的情况下,实际上小小作品的删除与否是按个案来的,这个情况下统一的小小作品候选标准事实上只是为了让显然非小小作品不进入提删流程的便宜策略(其实和Shizhao的观点可能比较像),而实际上的具体到单个条目的质量标准是“小小作品逾期,经社群讨论认为不适合保留的条目删除”。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4日 (五) 15:37 (UTC)
- 然而現有的其他規則(比如WP:收錄標準)已經能比較好地處理條目的品質問題了,可以説“小小作品”這個概念存在與否實際上並不影響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因此我才會提議直接廢除小小作品指引。假如是20年前有關條目品質的規則還未完善的情況的話,廢除小小作品指引當然是瘋狂的,因為當時的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尚未完善,但現在的社羣並不是20年前的社羣,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已經到了一個不錯的狀態,那拿掉字數下限也並不會一夕之間讓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標準崩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4日 (五) 15:56 (UTC)
- 也有道理,或许可以尝试在一段时间内取消执行小小作品指引的删除性(也就是让小小作品先变成普通维护标记,而非删除性模板)?先试试成效,如果成效可以的话我不反对废除。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4日 (五) 16:02 (UTC)
- 然而現有的其他規則(比如WP:收錄標準)已經能比較好地處理條目的品質問題了,可以説“小小作品”這個概念存在與否實際上並不影響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因此我才會提議直接廢除小小作品指引。假如是20年前有關條目品質的規則還未完善的情況的話,廢除小小作品指引當然是瘋狂的,因為當時的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尚未完善,但現在的社羣並不是20年前的社羣,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已經到了一個不錯的狀態,那拿掉字數下限也並不會一夕之間讓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標準崩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4日 (五) 15:56 (UTC)
- 我觉得因为不好做出统一标准而直接不做标准可能不太好。比如说,在去掉DP#REASONS的13点,且小小作品改为由存废得出是否保留的情况下,实际上小小作品的删除与否是按个案来的,这个情况下统一的小小作品候选标准事实上只是为了让显然非小小作品不进入提删流程的便宜策略(其实和Shizhao的观点可能比较像),而实际上的具体到单个条目的质量标准是“小小作品逾期,经社群讨论认为不适合保留的条目删除”。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4日 (五) 15:37 (UTC)
- 然而不同主題足以適當描述的正文篇幅是不能一概而論的,因此一個(假想的)統一的質量標準或許無法存在。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4日 (五) 00:34 (UTC)
- 我比较反对说把小小作品整个去掉的同时不接续新的质量标准来处理过短以至于提供不了除基本定义外的其他内容的条目(这类条目往往不能按A1处理)。这部分条目以前是按小小作品处理的。比较怀疑这样可能让低质量条目泛滥。所以我的意思是可以进一步拉低小小作品的门槛,或者说给一部分特殊情况的小小作品开豁免,但是不太接受废掉小小作品指引。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14:45 (UTC)
- 比较怀疑无条件废除后如何处理极短小但不至A1条目,我觉得如果比较担心“主观到100多字也是小小条目”就不如把门槛改成超过50字硬性不是小小作品,不超过50字满足一些特定要求也不是小小作品。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11:48 (UTC)
- 無條件廢除的話可以。--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11:11 (UTC)
- 这种看法的话,小小作品指引需要大修。其实是需要把50字这个门槛完全去掉的,反之换为比较主观的一些判断标准如是否具备定义外的额外信息等等。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08:41 (UTC)
- (!)意見,小弟認為除了基本的50字,還需加入是否有關注度、來源足夠或是百科性質等考量,也應該給主編足夠的時間進行改善與擴充,若不行才進到提刪環節或是協助移動至維基辭典、維基學院。--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04:35 (UTC)
- 现在的30天够长了,删除讨论还有至少7天。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08:41 (UTC)
- @Hotaru Natsumi:我懷疑的是少於50字的小小作品定期提刪“對大多數條目編者有督促作用”是否真的成立,如果真的能起督促作用的話,那掛了{{substub}}後條目編者就該有所動作了,而不是等到AFD才有所動作。此外,“有效資訊就是寫不到50字”的情況很難判斷,畢竟現在的社羣裏還是有人認為不同主題足以適當描述的正文篇幅是能一概而論的(雖然我不認同這種觀點就是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12:44 (UTC)
凍結定期批量提刪小小作品的規定
[编辑]承上,現提議如下:
- 修訂WP: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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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訂WP:小小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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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9日 (三) 09:17 (UTC)
- 調整於2025年2月20日 (四) 01:26 (UTC)(“予以凍結”改為“自2025年4月1日起凍結1年”)。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1:26 (UTC)
- 考虑定个期限?比如公示通过后6个月/12个月内暂停,我不太希望出现永久暂停的情况。另外还有一个执行细则问题,暂停执行开始后,在暂停前已挂小小作品模板未满30天的条目在30天期满时我建议仍提删。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9日 (三) 10:21 (UTC)
- @Hotaru Natsumi:假如這提案的進度在之後沒出差錯的話,我建議凍結期定為2025年4月1日起計的6個月或12個月,公示通過後就立即開始凍結期可能會讓社羣措手不及。對於你提的執行細則問題,我不反對你的見解,但還是想知道具體理由。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9日 (三) 11:22 (UTC)
- 其实是考虑到法不溯及过往。或者详细点就主要是觉得说暂停期前就挂上的板,挂板人不一定知道要暂停提删,而且那个时候的小小作品指引、模板等等都还是原来要提删的样子,如果因为这案通过而不提删,可能与当时挂板人的预期流程不符。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9日 (三) 17:53 (UTC)
- 另外如果考虑4月开始暂停那么我会觉得不必要如上述提删,缓冲期应该足够。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9日 (三) 17:57 (UTC)
- 那我就先暫定凍結期為12個月,執行細則問題則因應你提到的“緩衝期應該足夠”而不再處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1:26 (UTC)
- (+)支持。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20日 (四) 05:46 (UTC)
- 那我就先暫定凍結期為12個月,執行細則問題則因應你提到的“緩衝期應該足夠”而不再處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1:26 (UTC)
- @Hotaru Natsumi:假如這提案的進度在之後沒出差錯的話,我建議凍結期定為2025年4月1日起計的6個月或12個月,公示通過後就立即開始凍結期可能會讓社羣措手不及。對於你提的執行細則問題,我不反對你的見解,但還是想知道具體理由。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9日 (三) 11:22 (UTC)
- (-)強烈反对50字的門檻已經奇低,如果連50字也達不到這代表這個條目根本沒有足夠的基本資訊。連50字的門檻也刪除只會encourage濫建條目-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06:15 (UTC)
- @AINH:要是真到了這種情況的話,這條目很有可能也不滿足收錄標準。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6:55 (UTC)
- 不一定。塞一堆來源,但是正文只有40個字。打開來源看,是符合有效介紹的。--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6:58 (UTC)
- 是否有充足資訊跟是否符合關注度是兩回事。條目主題有沒有東西可寫跟條目中有沒有表現出來也是兩回事。美國我也可以寫成「美國是一個在北美洲的國家。」這不符合a1呀,但這也很明顯不達一個百科全書應有的水平--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07:01 (UTC)
- 這時候WP:删除#可能不需要通过删除解决的常见问题的重要性就出來了,請看該章節的表格的第二橫排。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7:02 (UTC)
- 誰擴充?你擴充?沒有人擴充就應該要刪。可以改善誰都會說,但實際真的動手的一向沒幾個。存廢討論很多時候就已經是最後請有心人擴充的地方,如果把這也去掉只不過是相當於(又)掘一個新洞把問題條目全倒進去,然後什麼也沒有解決。你維現在已經有很多這些「洞」了--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07:29 (UTC)
- 實際上小小條目都是我在擴充……但是被提刪的是我沒法擴充的,就是可能關注度真的有問題,找不到資料擴充,不然小小條目到我這裡就解決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7:34 (UTC)
- 我不反對放寬,如果有人「認領」的話寬限個60天甚至90天我也沒有所謂,但必須要有個「終止」刪除機制,不可以就這樣無了期把問題條目放在這裏。再不然draftify然後如果沒有人改善再O7也是一個選擇。--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07:48 (UTC)
- 如果机制能“共识认为字数不足但应保留”、无共识的draftify,我可能无所谓。硬指标感觉不够灵活。而字数足够但定义匮乏的,未必不适宜被批量提起存废,本不应该字数满足但匮乏的资料定义型条目被留下?--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7:59 (UTC)
- 你在這裡說的靈活的指標也太隨意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8:06 (UTC)
- 就好像关注度命名一致性按专题有不同的标准。怀疑50字这个硬标准没有那么强的共识。,允许存废或其他共识覆盖我觉得可以考虑--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8:58 (UTC)
- 你在這裡說的靈活的指標也太隨意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8:06 (UTC)
- WP:维基百科没有最终期限。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9:36 (UTC)
- 你沒有回應我任何一個觀點,我的最主要concern是問題條目不可以無了期放在這裏--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11:03 (UTC)
- 但是,问题(短小)条目的定义和删除该有硬性标准吗,存废共识与满足硬性指标谁更优先,49字与51字的条目是否有差别。
- 注意到,小小作品是内容指引而非方针,字数不足只是被提起删除,“实际删除与否则由存废讨论决定”,所以如果存废结论是保留,无限期保留是符合共识的。这样说来,假如达55字,但以“接近小小作品”或者更好理由提出存废,也许也是可考虑的,如果存废目的是改善条目、清理低质建立,以免形式主义的凑字数、闯过关。--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1:19 (UTC)
- 5個字、10個字,其實都有一定的信息量,並非一點區別都沒。就按照AINH之前舉的例子好了,「美國是北美洲的一個國家」,再加幾個字,「面積983萬平方公里」,字數雖然不多,但就是多了面積信息。--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1:31 (UTC)
- 應否有硬性標準、怎樣算「湊字數」「闖關」等我都無意見,我唯一意見就是應該要有一個審核機制。現在的所謂審核機制就是afd--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17:30 (UTC)
- 然而維基百科不會審查內容。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1日 (五) 09:21 (UTC)
- 少捉字蝨,這明顯不是我說的意思。我說的是對條目質素的審查,不是內容本身的審查--某人✉ 2025年2月21日 (五) 11:23 (UTC)
- 你不能排除社羣成員過度執行的可能性,過度執行的事情之前也不是沒有發生過,而且也難保部分用戶會故意混同兩者。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2日 (六) 04:20 (UTC)
- 少捉字蝨,這明顯不是我說的意思。我說的是對條目質素的審查,不是內容本身的審查--某人✉ 2025年2月21日 (五) 11:23 (UTC)
- 然而維基百科不會審查內容。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1日 (五) 09:21 (UTC)
- 我的意思是説你的觀點並不合理,“條目不可以無了期放在這裏”這種觀念是被維基百科反對的,我給那個論述出來就是為了説明這事。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12:30 (UTC)
- 其一,論述本就不代表明確共識。其二:「觀點四:維基百科有很多最終期限(...)我們有過了幾年還沒有參考文獻的條目、自從2002年就是小條目的條目,等等——而已確認工作的數量日益增長。如果我們沒有持續改進和自動化,維基百科的潛能只會得到部分發揮。」-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12:59 (UTC)
- 我的權衡是「條目不可以無了期放在這裏」這種觀念帶來的害處較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1日 (五) 09:18 (UTC)
- 其一,論述本就不代表明確共識。其二:「觀點四:維基百科有很多最終期限(...)我們有過了幾年還沒有參考文獻的條目、自從2002年就是小條目的條目,等等——而已確認工作的數量日益增長。如果我們沒有持續改進和自動化,維基百科的潛能只會得到部分發揮。」-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12:59 (UTC)
- 你沒有回應我任何一個觀點,我的最主要concern是問題條目不可以無了期放在這裏--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11:03 (UTC)
- 如果机制能“共识认为字数不足但应保留”、无共识的draftify,我可能无所谓。硬指标感觉不够灵活。而字数足够但定义匮乏的,未必不适宜被批量提起存废,本不应该字数满足但匮乏的资料定义型条目被留下?--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7:59 (UTC)
- 誰擴充?你擴充?沒有人擴充就應該要刪。可以改善誰都會說,但實際真的動手的一向沒幾個。存廢討論很多時候就已經是最後請有心人擴充的地方,如果把這也去掉只不過是相當於(又)掘一個新洞把問題條目全倒進去,然後什麼也沒有解決。你維現在已經有很多這些「洞」了--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07:29 (UTC)
- 這時候WP:删除#可能不需要通过删除解决的常见问题的重要性就出來了,請看該章節的表格的第二橫排。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7:02 (UTC)
- 关于“足够的基本信息”,何种程度为足够,超过50字的条目一定比50字以下的信息更多吗,如果不是那么按字数可能是欠妥、不平等的。--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6:56 (UTC)
- 如果沒有更好的標準來確定何種條目是符合足夠基本信息的話,那繼續沿用原來的50字標準也是可以的。--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7:00 (UTC)
- 同上,超過50字不一定比少於50字的資訊多,但少於50字幾乎肯定不夠資訊--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07:02 (UTC)
- 見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7:03 (UTC)
- 目前很多情況是,新條目不達標準全部移入草稿,所謂審稿程序基本上是審核不及的(而且很多是六個月沒編輯被提刪。見分類:條目建立草稿。而往往是移動到草稿完事,就個人觀察是往往無法完全跟進。--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1:42 (UTC)
- 其实我是觉得现在草稿化有些被滥用了,很多页面刚刚建立就被草稿化,而且是不经讨论地草稿化,有些新手用户甚至不知道被草稿化或是还在改善途中被突然草稿化从而放弃改善。所以很容易出现新条目草稿化后6个月O7,而且因为缺少单独日志和讨论,很多如果进入AFD能被有经验用户挽救的条目也没人挽救。审稿不及其实不存在,主要是这些被草稿化的条目没人理会从而没人提交到建立条目专题。(关于草稿化的问题其实应该另外开串)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20日 (四) 15:12 (UTC)
- 有一些顯然不應該移動的我看到的話會移回去。比如短小但有來源的,這種檢查起來也方便。--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5:45 (UTC)
- 字數100多的,反正不是小小條目。--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5:47 (UTC)
- 更惡劣的情況是連建立一個月以上甚至數年的老條目都有人擅自移動到草稿,就先假定這種人不知道相關規定好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5:50 (UTC)
- 是的,例如很多時候編輯中被移動造成不少G18提刪;新手把完成的草稿發布編輯往往又會被提G18,因為與草稿相同,只是沒有審批通過而一律被提刪。但草稿化後沒人理會的卻是佔大多數。--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6:00 (UTC)
- 应该早日废除WP:O7。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2月20日 (四) 16:25 (UTC)
- ( ✓ )同意早日廢除O7--Aqurs 2025年2月20日 (四) 16:34 (UTC)
- (-)反对廢棄草稿只會阻礙其他想要建條目的人,況且如果想要重新編輯DRV就擺在那裡,就真的按兩個鍵的事--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17:27 (UTC)
- 我有另一個想法,六個月未編輯的廢棄草稿不用O7的快速刪除方式,改成類似條目不符收錄標準已達一個月或是小小作品已達一個月的作法,可以提報存廢討論,讓有意願/能力改善的人可有機會再作改善。--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23:47 (UTC)
- 可以誒,至少讓一些人還知道有這些廢棄草稿。--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1日 (五) 00:27 (UTC)
- 倒是可以試行一段時間看看。--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5年2月21日 (五) 01:10 (UTC)
- 那不用改动O7,提前预报有同等效果,还是看人力和拯救意愿。--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1日 (五) 10:11 (UTC)
- 其实我是觉得现在草稿化有些被滥用了,很多页面刚刚建立就被草稿化,而且是不经讨论地草稿化,有些新手用户甚至不知道被草稿化或是还在改善途中被突然草稿化从而放弃改善。所以很容易出现新条目草稿化后6个月O7,而且因为缺少单独日志和讨论,很多如果进入AFD能被有经验用户挽救的条目也没人挽救。审稿不及其实不存在,主要是这些被草稿化的条目没人理会从而没人提交到建立条目专题。(关于草稿化的问题其实应该另外开串)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20日 (四) 15:12 (UTC)
- 目前很多情況是,新條目不達標準全部移入草稿,所謂審稿程序基本上是審核不及的(而且很多是六個月沒編輯被提刪。見分類:條目建立草稿。而往往是移動到草稿完事,就個人觀察是往往無法完全跟進。--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1:42 (UTC)
- 見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7:03 (UTC)
- 反對凍結提刪小小作品。——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6:02 (UTC)
- 還有G18問題。早前有過關於草稿未「通過審核」,但自行建立條目,條目因後於草稿需按G18提刪。導致不少條目因此遭刪除。我認為社群應討論,甚麼情況下該移動到草稿;而已完善的條目不應因為已有草稿但未遭審核下一直被提出快速刪除(G18)。另外,用戶沙盒不受AFC約束,但新手的用戶沙盒頁會卻是會因六個月無編輯被提快速刪除。--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2月21日 (五) 10:16 (UTC)
- @Wolfch:還請你説明理由,而不是簡單地聲稱自己反對提案。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2日 (六) 04:22 (UTC)
- @Sanmosa:, 我覺得條目若只到小小作品程度(小於五十個字,依照Wikipedia:小小作品#字數減免規定,圖片或資訊框可以抵部份字數)時,其中的資訊量確實有限,需要考慮的是如何提昇到超過小小作品的程度,若真的無法擴充,需考慮合併到其他條目或是刪除,這個想法是符合維基百科:小小作品內容指引的。而提刪的過程也有助於小小作品的提昇。
若不定期提刪小小作品,反而會讓維基百科留下很多無人注意,內容很少的作品,而目前中文維基百科的人力,不太會有人力維護這類的條目,將這些條目擴充到小作品的水準。這些是我反對凍結提刪的原因(對了,我說明解釋的用詞比較多,已經超過小小作品的要求了)--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3:56 (UTC)- @Wolfch:你有沒有發現你其實正在循環論證?凍結定期批量提刪小小作品的規定的提案本質上是廢除小小作品指引的提案的折衷版本,用意是以觀後效,因此你拿小小作品指引本身來反對凍結定期批量提刪小小作品的規定的提案在效果上等同於拿小小作品指引本身來反對廢除小小作品指引的提案。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3日 (日) 13:59 (UTC)
- 1.若條目只到小小作品程度, 資訊量確實有限,有需要提昇
- 2.我認為若保留小小作品,取消定期提刪,以目前中文維基百科的人力,這類的條目很難提昇--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4:04 (UTC)
- 見上,WP:删除#可能不需要通过删除解决的常见问题的表格的第二橫排就是我想説的事情。假如一個條目“資訊量確實有限”就需要定期提刪,那相當數量的小作品實際上也同樣該被定期提刪,然而以小作品為提刪理由的做法已經被明確否定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3日 (日) 14:07 (UTC)
- 定期提删是强迫性的消耗人力来抉择提升或删除,相比留着有限但有用的条目,或者批量改善(工作组,基于特定来源去批量扩充)或批量/单笔提删,性价比较差。--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4:10 (UTC)
- WP:刪除#可能不需要通過刪除解決的常見問題的表格的第二橫排提的是小作品,不是小小作品。--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4:36 (UTC)
- “可能”;共识可以改变;“小作品(但有发展潜力)”的重点在于后半,前半是执行标准,但现在被质疑的正是执行标准(字数)。--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5:03 (UTC)
- @YFdyh000:,您是否考慮整理一下,為了要調整目前被質疑的執行標準,需要修改多少方針指引?所得的成效是什麼?另外,我對於Special:用户贡献/Trymybestwikipedia還有深刻印象,這些條目都還是小作品,不是小小作品,但目前提供的資訊量不多,若要將這些條目維護到一定水準,已經很費事了。若還要將標準下修,不針對字數更少的小小作品進行定期提刪,不好意思,我不支持。--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5:17 (UTC)
- 对的,所以问题在于信息量和创建质量,而非字数,那些小作品未见得比某些小小作品的质量和价值高,如果允许一个来源+凑字数来达标,反而事实上形成了“放水”,这是长期以来的问题。我倾向反对按字数定期提删,倾向支持批量的提删或解决方案讨论(禁止创建/草稿化/工作组/等等),也就是硬标准改为讨论共识为主的软标准。虽然,硬标准带来的限期对“拉人”来改善特定条目是有效果的,但对大规模、同质化的条目质量问题,似乎是杯水车薪。--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5:28 (UTC)
- WP:小小作品第一句话就是:
如果小作品是维基百科的丑小鸭的话,那么小小作品或小小條目就是尚未孵化的天鹅蛋
- 所以只要是天鹅蛋,为什么就不能等着它孵化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24日 (一) 03:01 (UTC)
- 沒問題,請移至草稿或用戶草稿,孵完再放出來。不是放在主空間慢慢等十年孵化--某人✉ 2025年2月24日 (一) 09:02 (UTC)
- 這不是草稿空間的用途。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4日 (一) 09:45 (UTC)
- 问题是,假设一个不达标条目,我加一些数据信息/赘语而超过50字,是否就算孵完能放出来了。一个小作品我删减赘语,变成了小小作品,是否就该草稿化或删除。如果是,那么显然是官僚主义的。--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4日 (一) 14:14 (UTC)
- 如果你想讓中維的內容更豐富,那就只執行前者,而不要執行後者。--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4日 (一) 15:09 (UTC)
- 如果专门执行,恐怕涉嫌扰乱。前者并不使条目内容更丰富,因为添加的信息可能显见易得或琐碎无用(复述已链条目/维基数据/信息框中已有的非关键信息),主要能使条目过关而已。而执行后者(消除短条目),在一些社群用户眼中也许是提升整体质量的做法──但批量删减和提删原有小作品同样会产生抗议。
- 例如,假设条目40字,写了该植物某年由路人甲发现。为了凑足字数,改成“某年由xxx国xx地xx大学植物学教授路人甲发现”,若这些信息在条目来源或者路人甲的条目里可以找到,对条目有很大意义吗。更严重来说,写毕业院校等赘语,审查不严就满足字数了。如果稍有意义,对院校名加完整国名地名来凑足字数呢,或者院校名更长者该更具保留优势吗。
- 关于后者,很多的小小作品只是没被标记,如果批量标记其中未严格字数达标的一部分条目,我不知道这算什么有意义行为,造成名字长的保留、名字短的删掉,哪怕是相同的来源和介绍结构。@AINH:我举个例子,分类:蕨类植物小作品现有1,662个页面,其中绝大部分条目的有效字数在30字左右。您觉得标记小小作品、过期提删,或者直接批量提删/草稿化,应否能否取得删除共识。注:本想找个平均45字左右的分类作例,体现出分类里只保留长名条目。--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4日 (一) 16:03 (UTC)
- 如果你想讓中維的內容更豐富,那就只執行前者,而不要執行後者。--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4日 (一) 15:09 (UTC)
- 沒問題,請移至草稿或用戶草稿,孵完再放出來。不是放在主空間慢慢等十年孵化--某人✉ 2025年2月24日 (一) 09:02 (UTC)
- WP:小小作品第一句话就是:
- 对的,所以问题在于信息量和创建质量,而非字数,那些小作品未见得比某些小小作品的质量和价值高,如果允许一个来源+凑字数来达标,反而事实上形成了“放水”,这是长期以来的问题。我倾向反对按字数定期提删,倾向支持批量的提删或解决方案讨论(禁止创建/草稿化/工作组/等等),也就是硬标准改为讨论共识为主的软标准。虽然,硬标准带来的限期对“拉人”来改善特定条目是有效果的,但对大规模、同质化的条目质量问题,似乎是杯水车薪。--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5:28 (UTC)
- @YFdyh000:,您是否考慮整理一下,為了要調整目前被質疑的執行標準,需要修改多少方針指引?所得的成效是什麼?另外,我對於Special:用户贡献/Trymybestwikipedia還有深刻印象,這些條目都還是小作品,不是小小作品,但目前提供的資訊量不多,若要將這些條目維護到一定水準,已經很費事了。若還要將標準下修,不針對字數更少的小小作品進行定期提刪,不好意思,我不支持。--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5:17 (UTC)
- “可能”;共识可以改变;“小作品(但有发展潜力)”的重点在于后半,前半是执行标准,但现在被质疑的正是执行标准(字数)。--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5:03 (UTC)
- WP:刪除#可能不需要通過刪除解決的常見問題的表格的第二橫排提的是小作品,不是小小作品。--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4:36 (UTC)
- @Wolfch:你有沒有發現你其實正在循環論證?凍結定期批量提刪小小作品的規定的提案本質上是廢除小小作品指引的提案的折衷版本,用意是以觀後效,因此你拿小小作品指引本身來反對凍結定期批量提刪小小作品的規定的提案在效果上等同於拿小小作品指引本身來反對廢除小小作品指引的提案。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3日 (日) 13:59 (UTC)
- @Sanmosa:, 我覺得條目若只到小小作品程度(小於五十個字,依照Wikipedia:小小作品#字數減免規定,圖片或資訊框可以抵部份字數)時,其中的資訊量確實有限,需要考慮的是如何提昇到超過小小作品的程度,若真的無法擴充,需考慮合併到其他條目或是刪除,這個想法是符合維基百科:小小作品內容指引的。而提刪的過程也有助於小小作品的提昇。
- @AINH:要是真到了這種情況的話,這條目很有可能也不滿足收錄標準。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6:55 (UTC)
若一下發現大量條目不太容易擴充(例如沒有英文條目),又沒有到達小作品標準,我可能不會批量掛小小作品模版。以蕨类植物小作品來說,也許可行的是將這些條目合併到上一層生物分類的條目。——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5日 (二) 04:47 (UTC)
- 同上,如果大量同類型條目少於50字我認為應特事特辦;我也不反對以其他準則來判斷是否有足夠資訊,但如果沒有暫時更好的標準我認為應該沿用--某人✉ 2025年2月26日 (三) 13:26 (UTC)
- (-)反对,50漢字的門檻已經頗低,倘廢除(或凍結)會使大量質素低下的條目出現。--A1Cafel(留言) 2025年4月3日 (四) 03:28 (UTC)
與評級系統合併
[编辑]先前在設立WP:通用評級時,有將小小作品列為一個品質級別,但獨立於小小作品的指引。那我提議直接把小小作品指引與小小作品之品質級別合併,並特別立一個分類追蹤,將該分類定義為「積壓工作」鼓勵維基人定期清理如何?--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科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 2025年2月19日 (三) 10:40 (UTC)
- 可能提这个有点为时尚早?如果上面的小小作品作为维护标记试行效果好再来可能时机更好,改成维护标记就只需要暂停提删和改改模板表述,对于试行来讲可能需要动的地方最少,如果到时候效果不好改回来也不需要费太多力。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9日 (三) 10:54 (UTC)
- 其實當時要設立通用評級時就有考慮要把小小作品整併至評級體系,但礙於當時仍有小小作品自動提刪機制,所以才會兩者並行,因為總不該因為評級太低條目刪除吧。現在既然只是追蹤小小作品,那麼我覺得合併到通用評級也是一個選項。--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科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 2025年2月19日 (三) 11:03 (UTC)
- 我可能还是认为合并这个事情有点早,上面讨论的是临时停止提删,也不排除期满后再次重启提删流程的可能。不过如果评级改动相关的工作量不大,把“小小作品”这个级别在上述讨论通过后加到评级脚本等等里面我觉得也合理(比如目前AFC专题的脚本就没有评小小作品的功能),可以等暂停结束确定要废掉小小作品再确定是完全按评级处理还是留着维护模板。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9日 (三) 18:06 (UTC)
- 其實當時要設立通用評級時就有考慮要把小小作品整併至評級體系,但礙於當時仍有小小作品自動提刪機制,所以才會兩者並行,因為總不該因為評級太低條目刪除吧。現在既然只是追蹤小小作品,那麼我覺得合併到通用評級也是一個選項。--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科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 2025年2月19日 (三) 11:03 (UTC)
- 與我上面的提案不衝突,因此不反對。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9日 (三) 11:18 (UTC)
拆分提案:修改O7删除程序
[编辑]拆分提案2:草稿命名空間的O7
[编辑]上面決定不再提删用户空间的废弃草稿,但社羣仍就草稿空間的廢棄草稿存廢抱有疑問。當前提案的處理方法主要有:
- 废弃草稿不留重定向地移动至以下三者之一:
- 子页面。可能需要修訂G15豁免這種情況。
- 某个页面的子页面,如WP:草稿存檔。
- 相关用户的用户自治空間。如果創建者是IP則無法執行;如果創建者是臨時賬號可能無法執行。
- 改为“收录标准”或“小小作品”程序,通过存废讨论吸引编者整理。
另外,Manchiu提出很多條目被「草稿化」後沒有任何改善,最後被原樣O7,形同慢性速刪,也讓草稿空間成爲垃圾場。修改O7程序時亦應該考慮這點,或者需要另案修改草稿化流程。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3月18日 (二) 07:24 (UTC)
- 本人支持廢棄草稿一律速刪,草稿化之過程仍待商議,但不宜廢除O7,否則便是大型垃圾場。--August討論‧簽名 2025年3月18日 (二) 07:58 (UTC)
- 我對於30日程序的有效性抱有較大的疑問。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8日 (二) 10:33 (UTC)
- 有效性是指30天內廢棄草稿是否可以被提升?還是30天後是否會如期刪除廢棄草稿?--Wolfch (留言) 2025年3月18日 (二) 11:28 (UTC)
- 我説的是前者。當然,如果前者的答案是否定的話,後者的問題我也需要處理,但這就是另一回事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8日 (二) 13:36 (UTC)
- 若大家可以比較容易找到這些30天後會被刪除的草稿,提昇的比例應該也會高一些。--Wolfch (留言) 2025年3月18日 (二) 14:25 (UTC)
- 我心裏不太認可這種假設。至少就收錄標準與小小作品提刪而言,30日程序也是期望期間改善的,但真正能在期間改善的例子並不能算多,可以説社羣長期(預設一般地)高估了30日程序的效用。如果這種高估被同樣地引入至草稿的話,到時的情況可能會比大家想像中更難處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8日 (二) 15:21 (UTC)
- 我的看法不太一样。收錄標準其实被删除的绝大多数都是不值得改善、不可挽救也不必挽救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3月19日 (三) 02:42 (UTC)
- 那收錄標準提刪走30日程序的意義就更讓人摸不着頭腦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9日 (三) 07:59 (UTC)
- 確定嗎?而且刪除無害的頁面本來就沒必要那麼急。目前站內規定的刪除條件都沒能讓站內的活躍維基用戶找出折毛的惡作劇條目,折毛條目還是靠外界才發現的。--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3月19日 (三) 08:56 (UTC)
- 那收錄標準提刪走30日程序的意義就更讓人摸不着頭腦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9日 (三) 07:59 (UTC)
- 我的看法不太一样。收錄標準其实被删除的绝大多数都是不值得改善、不可挽救也不必挽救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3月19日 (三) 02:42 (UTC)
- 我心裏不太認可這種假設。至少就收錄標準與小小作品提刪而言,30日程序也是期望期間改善的,但真正能在期間改善的例子並不能算多,可以説社羣長期(預設一般地)高估了30日程序的效用。如果這種高估被同樣地引入至草稿的話,到時的情況可能會比大家想像中更難處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8日 (二) 15:21 (UTC)
- 若大家可以比較容易找到這些30天後會被刪除的草稿,提昇的比例應該也會高一些。--Wolfch (留言) 2025年3月18日 (二) 14:25 (UTC)
- 我説的是前者。當然,如果前者的答案是否定的話,後者的問題我也需要處理,但這就是另一回事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8日 (二) 13:36 (UTC)
- 有效性是指30天內廢棄草稿是否可以被提升?還是30天後是否會如期刪除廢棄草稿?--Wolfch (留言) 2025年3月18日 (二) 11:28 (UTC)
- 補充一下:「生命會找到自己的出路」,本地可是有蓝桌图书馆計劃,哪裡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垃圾場」。打個比喻,條目刪除是死刑的話,收錄標準提報是30日死緩、草稿是6個月死緩,蓝桌图书馆則是保外就醫。抗辯律師(保留派)總有方法保下被告(條目)。--Nostalgiacn(留言) 2025年3月19日 (三) 08:22 (UTC)
- @Nostalgiacn:那我好奇你是怎樣看上面凍結定期批量提刪小小作品的規定的提議的,按你這樣説的話,上面的提議是否能算是直接“除罪化”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9日 (三) 08:42 (UTC)
- 一體兩面吧,正面看是基於無罪推定保障被告權益,反面看就是除罪化。--Nostalgiacn(留言) 2025年3月19日 (三) 09:21 (UTC)
- @Nostalgiacn:那我好奇你是怎樣看上面凍結定期批量提刪小小作品的規定的提議的,按你這樣説的話,上面的提議是否能算是直接“除罪化”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9日 (三) 08:42 (UTC)
- 单就O7而言我比较倾向保留现有规则,即6个月不编辑删除,毕竟有DRV可以恢复O7草稿,移到子页面等等方式其实最终是为了恢复草稿而服务的。目前DRV流程恢复O7没有积压的情况,也就没必要改动原流程。关于草稿化问题,从过滤器角度,可以建立一个如果页面年龄小于某个阈值或大于某另一个阈值就阻止从主空间移动到草稿空间的过滤器,不过这需要共识。另外不反对在5个月无编辑时在AFD等位置预报即将O7的草稿。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3月29日 (六) 03:20 (UTC)
- 另外关于草稿化,应当可以利用过滤器禁止过于激进的草稿化,过滤器提供的
page_last_edit_age
和page_age
可以判断页面是否才刚刚建立、是否可能存在大修情况等等。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4月11日 (五) 15:15 (UTC)
進一步釋明或修訂R7
[编辑]-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自由雨日、Sanmosa、Ericliu1912:根據現行R7方針定義及上方討論,可以得出現行R7方針已限制在主命名空間外的頁面使用,U:阿南之人君近期發現Wikipedia:使用頁面(原為重新導向至Wikipedia:使用條款),並認為該頁面“我咋想也想不到使用是使用條款啊”(回憶),以R7為理據提請快速刪除,被敝人認為理據明顯不合理兩次回退,因敝人亦大致認可阿南之人君的想法,遂以“錯誤訊息”為由重掛G3,嗣後,U:Wcam一同使用R7及G3刪除是頁,基於本頁已存在諸多針對R7方針修改後實務操作的討論,在下拙見R7方針可能確需進一步釋明或修訂。副知R7相關討論的主要參與人,謝謝。--Hamish T 2025年5月20日 (二) 08:26 (UTC)
- 基本上,我認為除了條目以外,所有類似請求都應該考慮轉交存廢討論,確保足夠共識。不過,社群也可以考慮增列其他例外情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20日 (二) 08:30 (UTC)
- (编辑冲突)我的意见和之前相同,(-)強烈反对将R7适用于非条目空间。以项目空间(WP)为例,重定向是否合适取决于社群是否会使用重定向名称来指称(包括讨论和编辑摘要等中使用、链入,也包括搜索访问)目标页面,而完全不是所谓导向目标是否有提及介绍重定向名称。类似的重定向必须通过存废讨论删除。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0日 (二) 08:31 (UTC)
- 針對本討論個案,的確不排除有編者用WP:使用便利訪問使用條款的情況,故理論應轉交AFD處理,基於此,我的想法是在現有方針
如有用戶對標題用字存在未解決的爭議,則應交由存廢討論處理。
一句中加入類似“或是其他命名空間頁面可能適用本條款
”的文字,將類似情況全部交由存廢討論處理。另Ericliu君提到增列例外情況,本討論串是否考慮使用RFC機制引入其他編者看法?--Hamish T 2025年5月20日 (二) 08:54 (UTC)- 我仍然反对加入类似文字。WP:R7的作用是确保读者欲访问X事物相关内容时,条目中有对X的介绍(“介绍了名称所指事物”),且并非衹介绍了X的一部分(“条目涵盖主题范围不小于X”)。而其他命名空间的重定向均不存在“介绍X”的问题,因为其他空间的重定向就不是为了“介绍”。项目空间上面已举例,以模板空间为例,重定向的作用是看编者在源代码中是否会用其来链入模板,相当于是编程时为某个变量(这裏指欲链入模板本身)多设了一个命名——显然这一命名是否合适不能简单适用R7(若认为不合理,在存废讨论删除即可)。先前的“T:China-buddhism-temple”(见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01/06#Template:China-buddhism-temple)在有上百条链入的情况下被Shizhao以R7为由快速删除,违背常识、极不合理,未见任何好处。如果是条目空间,将“中国佛教寺院”语义重定向至“汉族地区佛教全国重点寺院”,会对读者造成影响,因此自然应删除(当然删除前应考虑能否重定向至其他位置);但模板空间的重定向是供编者编写源代码时使用的变量名,在已被妥善使用(有上百链入)的情况下莫名其妙地删除显然未见任何必要。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0日 (二) 09:05 (UTC)
- 另外我再从链入层面切入来说一下条目空间和项目/模板等空间的区别。条目空间符合R7的重定向在删除时无需,也不应去修改链入——例如将“苹果”重定向至“橘子”,那么删除“苹果”这一重定向至显然不应将链入页面的“苹果”内链改成“橘子”(条目空间通常是先存在“红链”,再有人将红链写成条目或作为重定向)。但项目空间、模板空间的重定向一般创建时本身就是为了链入、指称某一页面或某一章节(即并非先存在大量“红链”再有人去扩充内容),如果某个重定向不合适,但在其他页面(包括条目、方针指引页、讨论页等等)已有链入(即先前有编者使用了重定向名称指代目标事物),如要删除,显然必须修改链入。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到条目空间的重定向和项目/模板等空间的重定向是有天壤之别的。此外,编辑摘要等处还永远无法修改链入(编者经常可能使用项目等空间的重定向来作为编辑理据),因而非条目空间的重定向删除均必须慎之又慎,任何快速删除方式均需谨慎,更遑论我看来幾乎不适用的“R7”。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0日 (二) 09:19 (UTC)
- 忘了说之前常举的更极端(但实际上很常见)的例子,比如字母“R”显然能代表无数种含义,难道模板{{R}}就不能用“R”命名,而必须改名,然後“R”应以类似R7的理由删除吗?显然不是。模板的名称都是编者约定俗成的,是根据“这一约定好不好、是否妥善使用”来决定命名和去留,而完全不是根据“是否提及或介绍标题所指事物”等。项目空间的重定向应稍比模板名称要求更高一些,但也和条目重定向性质迥异。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1日 (三) 08:18 (UTC)
- 另外我再从链入层面切入来说一下条目空间和项目/模板等空间的区别。条目空间符合R7的重定向在删除时无需,也不应去修改链入——例如将“苹果”重定向至“橘子”,那么删除“苹果”这一重定向至显然不应将链入页面的“苹果”内链改成“橘子”(条目空间通常是先存在“红链”,再有人将红链写成条目或作为重定向)。但项目空间、模板空间的重定向一般创建时本身就是为了链入、指称某一页面或某一章节(即并非先存在大量“红链”再有人去扩充内容),如果某个重定向不合适,但在其他页面(包括条目、方针指引页、讨论页等等)已有链入(即先前有编者使用了重定向名称指代目标事物),如要删除,显然必须修改链入。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到条目空间的重定向和项目/模板等空间的重定向是有天壤之别的。此外,编辑摘要等处还永远无法修改链入(编者经常可能使用项目等空间的重定向来作为编辑理据),因而非条目空间的重定向删除均必须慎之又慎,任何快速删除方式均需谨慎,更遑论我看来幾乎不适用的“R7”。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0日 (二) 09:19 (UTC)
- 我仍然反对加入类似文字。WP:R7的作用是确保读者欲访问X事物相关内容时,条目中有对X的介绍(“介绍了名称所指事物”),且并非衹介绍了X的一部分(“条目涵盖主题范围不小于X”)。而其他命名空间的重定向均不存在“介绍X”的问题,因为其他空间的重定向就不是为了“介绍”。项目空间上面已举例,以模板空间为例,重定向的作用是看编者在源代码中是否会用其来链入模板,相当于是编程时为某个变量(这裏指欲链入模板本身)多设了一个命名——显然这一命名是否合适不能简单适用R7(若认为不合理,在存废讨论删除即可)。先前的“T:China-buddhism-temple”(见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01/06#Template:China-buddhism-temple)在有上百条链入的情况下被Shizhao以R7为由快速删除,违背常识、极不合理,未见任何好处。如果是条目空间,将“中国佛教寺院”语义重定向至“汉族地区佛教全国重点寺院”,会对读者造成影响,因此自然应删除(当然删除前应考虑能否重定向至其他位置);但模板空间的重定向是供编者编写源代码时使用的变量名,在已被妥善使用(有上百链入)的情况下莫名其妙地删除显然未见任何必要。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0日 (二) 09:05 (UTC)
- (我看到還以為是我之前提的事情)就Hamish提到的個案而言,可能的討論面向除了R7(恢復)擴充適用外,或許也包括G3詮釋上的广义化(比如該條文中“惡作劇”的判斷標準)。我的觀點是Hamish提到的個案中出問題的可能是G3而非R7,而在此前提下R7(恢復)擴充適用無助於處理類似問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20日 (二) 09:12 (UTC)
- 我後來想了想,其實我提G3也有問題。基於現時G3的定義以“純粹破壞”為始,假設,G3被廣義化後包括了本討論個案的類型,那約等於將原頁面創建者跟“破壞”扯上關聯了,但顯然這不是本案中應該出現的。故此我不認為應修改G3。--Hamish T 2025年5月20日 (二) 09:26 (UTC)
- 當然,如果去除“純粹破壞”的定義再廣義化G3,也不失是一個平衡的修訂,但是如此修訂而使得本個案類似頁面被刪除是否會發生上文自由雨日君提到的問題,仍有待討論。--Hamish T 2025年5月20日 (二) 09:31 (UTC)
- 之前有创建者并非恶意,但由于信息错得离谱而以G3删除的例子😏:暈厥 (消歧義)(t
.me /wikipedia _zh _ac /176700、t .me /wikipedia _zh _ac /176924)。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0日 (二) 09:42 (UTC) - 嗯,所以
如果去除「純粹破壞」的定義再廣義化G3,也不失是一個平衡的修訂
,我是感覺單靠一個動作認定是“純粹破壞”本身有點怪怪的,或許可以改成“明顯的非建設性編輯”?--Hamish T 2025年5月20日 (二) 09:48 (UTC)
- 嗯,所以
- 之前有创建者并非恶意,但由于信息错得离谱而以G3删除的例子😏:暈厥 (消歧義)(t
- 从高于条款本身的视角出發(即单纯考虑“用什么删除方式更好”),我认为任何在未经存废讨论的情况下删除“WP:使用”这一重定向都是不当的。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0日 (二) 09:34 (UTC)
- 我暫且不針對刪除這個頁面本身是否失當,關鍵在於未來遇到此類頁面究竟該如何處理。根據您上文的論述,是否可以設立一個基於“過去30天的頁面瀏覽量”和/或“連入頁面數”等其他客觀數據標準來衡量這類頁面是否可以被刪除。--Hamish T 2025年5月20日 (二) 09:49 (UTC)
- 當然,如果去除“純粹破壞”的定義再廣義化G3,也不失是一個平衡的修訂,但是如此修訂而使得本個案類似頁面被刪除是否會發生上文自由雨日君提到的問題,仍有待討論。--Hamish T 2025年5月20日 (二) 09:31 (UTC)
- G3還是留給真的純粹破壞比較好⋯⋯😅 當然啦,要依上面自由雨日所說的「憲政實踐」,增列一項「或有相當錯誤」之類的條款在下面,我其實也不反對,畢竟G3現在大概就很多這樣用的。不過要訂得確鑿,避免過度狹隘或寬泛的解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20日 (二) 09:52 (UTC)
- 這也是我上面沒有具體給出我自己對「惡作劇」的判斷標準的原因,一方面是我一時之間想不到,另一方面是(包括但不限於「惡作劇」的)判斷標準的調整本身就是這裏討論的(潛在)主題之一。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20日 (二) 12:45 (UTC)
- 我也一直覺得G3需要改。所謂「破壞」指的是「蓄意損毀維基百科核心原則的行為」,但值得被快速刪除的擾亂性編輯未必是蓄意爲之。私以爲可以改爲「純粹破壞或只構成擾亂的頁面」。--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5月20日 (二) 15:57 (UTC)
- 破壞是擾亂的真子集,所以如果要往擾亂改的話,可以直接只提及擾亂而不提破壞吧。--Hamish T 2025年5月20日 (二) 19:19 (UTC)
- 這倒也是,A1當年也是這種修改方向,可以在細則才提及破壞。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21日 (三) 00:22 (UTC)
- G3的我也想一起修改,好久沒有提過方針動議了
。--Hamish T 2025年5月21日 (三) 08:33 (UTC)
- G3的我也想一起修改,好久沒有提過方針動議了
- 這倒也是,A1當年也是這種修改方向,可以在細則才提及破壞。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21日 (三) 00:22 (UTC)
- 破壞是擾亂的真子集,所以如果要往擾亂改的話,可以直接只提及擾亂而不提破壞吧。--Hamish T 2025年5月20日 (二) 19:19 (UTC)
- 我後來想了想,其實我提G3也有問題。基於現時G3的定義以“純粹破壞”為始,假設,G3被廣義化後包括了本討論個案的類型,那約等於將原頁面創建者跟“破壞”扯上關聯了,但顯然這不是本案中應該出現的。故此我不認為應修改G3。--Hamish T 2025年5月20日 (二) 09:26 (UTC)
在R7條文中加入說明文字
[编辑]根據上方討論,我正式提議在R7中加入文字明確其他命名空間的頁面遇類似情況時,不構成破壞(或擾亂?)的一律交由存廢討論處理。--Hamish T 2025年5月21日 (三) 08:33 (UTC)
- (-)反对:我认为应该完全排除其他空间(即维持原状)。有类似的文字会让编者用R7的理由来判断其他空间的重定向,但实际上完全不应这么做(理由上方已述,见这裏开始的三条留言)。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1日 (三) 08:40 (UTC)
- 我認為
讓編者用R7的理由來判斷其他空間的重定向
不是大問題,畢竟不是人人都會用“使用”來訪問“使用條款”,如果經過討論得出共識這種重定向的確是失當或不必的,那刪除也是無傷大雅的。問題在於如果維持現狀,可以預想仍會存在使用R7來提請刪除這類重新導向的問題,我認為這個問題是丞待解決的,加入說明文字後交由存廢討論處理,亦能讓這類重新導向被重新審視。--Hamish T 2025年5月21日 (三) 08:49 (UTC)- 我认为问题非常大(可见此例),将非条目空间的重定向和R7扯上关联会误导社群。至于『
不是人人都会用“使用”来访问“使用条款”
』这一理由是重定向本身无用的问题,和R7差别很大。现状已经表明“R7仅适用条目空间”,为何“仍会存在使用R7来提请删除这类重新导向的问题
”?(若无意则回退,若有意则当破坏处理即可,类似于其他乱挂快速删除——比如用R3来删除繁简重定向、删除错误译名等——的行为。)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1日 (三) 08:54 (UTC)- 项目空间也有大量的“WP:R”“WP:V”等本身明显具有无数含义的重定向标题,一旦条文暗示R7的理由可用于其他空间,这些重定向怕是都可能有被提出存废讨论的风险。(本质的问题是条目空间链接和其他空间用途区别很大,而R7是为条目空间量身定做的。)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1日 (三) 09:07 (UTC)
- 非項目空間的重新導向其實扯不上有用無用吧?存在即合理。至於用R7來提請刪除的問題,我在提這個討論串的時候簡單翻過日誌,應該還是存在一小部分這類情況然後直接用R7刪了的,所以我認為更需要一句話提示處理管理員將相關請求轉交afd。--Hamish T 2025年5月21日 (三) 09:40 (UTC)
- 『
非项目空间的重新导向其实扯不上有用无用吧?存在即合理。
』没懂……『更需要一句话提示处理管理员将相关请求转交afd
』:我还是倾向从重处理不当提出R7的编者以及不当以R7删除的管理员,而非增加说明(正如我这个提议一样,亦被认为不必修订,和个别编者沟通即可)。因为我认为加入後这种“R7的理由可被用于删除非条目空间”的暗示的危害要远大于不加入但是被不当提删或删除的危害(後者仅需处理编者,和管理员沟通,恢复重定向即可,且社群熟悉R7不可用于其他空间後,这种现象未来也会显著地减少)。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1日 (三) 09:49 (UTC)- 我在想能不能通過修改delete模板的「僅適用於條目空間」紅字達到這句話的效果。--Hamish T 2025年5月21日 (三) 10:01 (UTC) 1
- TW裏也可以像G5给侵权加删除线那样,在R7中加入下画线文字强调“仅使用条目空间”。(题外话,现在TW中的R7还是这次修订前的版本……)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3日 (五) 05:17 (UTC)
- TW的CSD部分近期會抓緊更新,有其他想法也可以在WT:TW提出。--Hamish T 2025年5月23日 (五) 12:17 (UTC)
- 以及,其實R7修改過之後,會在條目空間以外的頁面不顯示。--Hamish T 2025年5月23日 (五) 12:35 (UTC)
- 那我好奇阿南之人强行拿R7提删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了……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3日 (五) 14:26 (UTC)
- 『
- 加這句話的本意不是暗示編者用R7標準來判定其他空間重新導向的合理性,是為了讓處理相關請求的管理員標準統一,也是儘量減少此類請求。當然我不否認存在一定的暗示,故我沒有直接{{CMP}},也是想看其他人針對這一句話到底是什麼看法。--Hamish T 2025年5月21日 (三) 09:48 (UTC)
- 我知道本意不是😂我的意思就是存在暗示,看法则已经说了()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1日 (三) 09:50 (UTC)
- 非項目空間的重新導向其實扯不上有用無用吧?存在即合理。至於用R7來提請刪除的問題,我在提這個討論串的時候簡單翻過日誌,應該還是存在一小部分這類情況然後直接用R7刪了的,所以我認為更需要一句話提示處理管理員將相關請求轉交afd。--Hamish T 2025年5月21日 (三) 09:40 (UTC)
- 项目空间也有大量的“WP:R”“WP:V”等本身明显具有无数含义的重定向标题,一旦条文暗示R7的理由可用于其他空间,这些重定向怕是都可能有被提出存废讨论的风险。(本质的问题是条目空间链接和其他空间用途区别很大,而R7是为条目空间量身定做的。)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1日 (三) 09:07 (UTC)
- 我认为问题非常大(可见此例),将非条目空间的重定向和R7扯上关联会误导社群。至于『
- 如果單純用G3來刪除,每個管理員的主觀判斷必然不一致,那會導致這類頁面的處理不盡相同,我不認為這是應該存在的事情。--Hamish T 2025年5月21日 (三) 08:52 (UTC)
- 嗯?不太理解……我没有说“单纯用G3来删除”啊,我的意见一直是除明显扰乱外均要存废讨论。“
每个管理员的主观判断必然不一致,那会导致这类页面的处理不尽相同,我不认为这是应该存在的事情
”这是G3本身的问题,和R7的关联是?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1日 (三) 08:56 (UTC)- 這個是我單獨說的,因為既然我能想到且Wcam能同意用G3來刪除這個,理論上也會有其他人用這個,倒不如直接定一句話給它限制起來全部丟給AFD。--Hamish T 2025年5月21日 (三) 09:34 (UTC)
- 我倾向认为这是管理员本身的问题……而且就算要加,我认为也应加在(修订後的)G3(且我很赞成加入),例如『对非条目空间的重定向提删需特别谨慎。在提删前需检查链入以检视编者实际使用情况,除非明显扰乱,否则均应走存废讨论』,以避免和为条目空间重定向作用定制的R7关联。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1日 (三) 09:39 (UTC)
- G3我會構思後提請修訂,非常感謝意見。--Hamish T 2025年5月21日 (三) 09:41 (UTC)
- 我倾向认为这是管理员本身的问题……而且就算要加,我认为也应加在(修订後的)G3(且我很赞成加入),例如『对非条目空间的重定向提删需特别谨慎。在提删前需检查链入以检视编者实际使用情况,除非明显扰乱,否则均应走存废讨论』,以避免和为条目空间重定向作用定制的R7关联。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1日 (三) 09:39 (UTC)
- 這個是我單獨說的,因為既然我能想到且Wcam能同意用G3來刪除這個,理論上也會有其他人用這個,倒不如直接定一句話給它限制起來全部丟給AFD。--Hamish T 2025年5月21日 (三) 09:34 (UTC)
- 嗯?不太理解……我没有说“单纯用G3来删除”啊,我的意见一直是除明显扰乱外均要存废讨论。“
- 我認為
- 如上所言,改G3比改R7合適。既然已有改G3的提案,那改R7的提案就顯得必要性不大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21日 (三) 14:39 (UTC)
- @Hamish:方纔我做一笔提删的时候,注意到方针“WP:用戶頁#从主条目空间复制的内容”的捷径是“WP:COPIES”,这和“WP:使用”重定向至“WP:使用条款”有何分别?“WP:COPIES(复制/副本)”语义上显然也完全可以指“WP:在维基百科内复制内容”“WP:从其他来源复制文本至维基百科”“WP:复制原始资料”等等等等(这种“捷径实际上可指代内容多过捷径所指内容”的现象非常普遍——最极端的就是单个字母捷径等——甚至可能多于“精準指代”的重定向)。我对“WP:使用”这一重定向本身无感(我之前都不知道《使用条款》那个页面),但我实在觉得将“WP:使用”快速删除实在是极为不妥、无理,且在存废讨论处“指代范围更广”等理由也同样不应适用。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1日 (三) 16:18 (UTC)
- 針對管理員已經執行的我暫且不做評價了,我也承認當時魯莽改用G3有誤。把這個討論串保留是想看看能不能通過rfc吸引更多人關注到R7這個變動的同時,看看社群之前沒有針對修改後的R7提過意見的編者會否又出現更驚喜的想法。––Hamish T 2025年5月21日 (三) 17:23 (UTC)
- @自由雨日:有問題的捷徑也不只這個,你看看VPP。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21日 (三) 22:40 (UTC)
- 啊,我上文的意思其实是说这类捷径一般“没问题”——以“V”开头的方针有许多,但衹要社群约定“V”指代“可供查证”,那“WP:V”重定向就没问题。当然另一方面,如果能清晰指代,那肯定还是越清晰指代越好——比如VPP的例子,我之前就看到了,如果社群先前没有约定俗成大量用“MOS:NATIONALITY”指代“WP: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国籍”的话(好像那幾个就是你创的😂),我不反对以其本身语义的原因更改(“链入”在这裏应该作为更改重定向是否合适的重要考量,而非仅仅视作处理过程的一部分)。但虽然页面可以改链入,编辑摘要等处还是没法改,这样查编辑历史时就会改变当时编者的原意……所以对非条目空间的重定向无论改动还是删除都还是应尽量谨慎。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2日 (四) 03:26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提請修訂G3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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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方相關討論,綜合個人想法及社群意見,提請修訂G3如下:
以上。因HOAX尚未升格為指引,且廣義化「惡作劇」一詞可能會更影響對相關信息的判定,有鑑於其通常包含錯誤信息或人身攻擊,從條文中刪去。––Hamish T 2025年5月21日 (三) 10:52 (UTC)
- 針對「除非明顯擾亂,條目空間外的重新導向頁面應交由存廢討論處理。」一句,在下認為或可改為「除非適用其他快速刪除理據,非明顯擾亂的重新導向頁面應交由存廢討論處理。」,想問社群更看好哪一版。--Hamish T 2025年5月21日 (三) 11:00 (UTC)
- @Hamish:或許可以寫成“非明顯擾亂的重新導向頁面如不適用其他快速刪除理據,應交由存廢討論處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21日 (三) 11:14 (UTC)
- 此外,留意到提議條文一處用“純粹”,一處用“明顯”,建議統一用詞。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21日 (三) 11:15 (UTC)
- 純粹好像是翻譯遺留問題,應是指整個頁面不存在可以改進的地方,如有改進空間則應優先改進而非刪除。明顯是用來例舉構成「擾亂」的情況,兩者似不衝突?--Hamish T 2025年5月21日 (三) 11:28 (UTC)
- 當然或許可以改成「擾亂包括但不限於.....」。--Hamish T 2025年5月21日 (三) 11:32 (UTC)
- 接受Sanmosa君的提議並已修改上方比較條文中的內容。--Hamish T 2025年5月21日 (三) 14:46 (UTC)
- 感觉目前写法可能没有强调出“重定向应谨慎速删(衹有在很明显时纔用,否则均应存废讨论)”的意思?目前这样写有点突兀,以“非明显扰乱”开头,像是在说“所有不合G3——即非“明显扰乱”——的页面如何处理”(比如“非明显错误信息”等的页面同样应交由存废讨论处理),但这已经包含在大的快速删除方针当中了。如果是强调重定向的话,主语以重定向开头比较好(如『重定向页面应谨慎施行快速删除,除非明显扰乱或适用其他速删理据,否则均应进行存废讨论。』)。另外似乎衹强调非条目空间的重定向即可,条目空间的重定向未必需要如此谨慎。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7日 (二) 10:34 (UTC)
- @Hamish。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29日 (四) 14:01 (UTC)
- 「重新導向頁的快速刪除應謹慎執行,若非明顯擾亂頁面且不適用其他快速刪除理據,均應提交存廢討論。」,如此呢?Hamish T 2025年5月30日 (五) 12:21 (UTC)
- @自由雨日。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30日 (五) 12:25 (UTC)
- 写法不错,不过我还是倾向强调“非条目空间”即可(即在这句话前加入“非条目空间的”),这一讨论的缘起似乎也是非条目空间重定向的速删问题?条目空间的重定向我好像没有發现明显有过严执行速删的问题,而且速删也不会造成太大危害,至少和非条目空间完全不是一个量级。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30日 (五) 12:31 (UTC)
- 條目空間的重新導向也應審慎刪除為好,不符合R系列等理據的,個人認為提交存廢討論亦沒有問題,畢竟條目空間的重新導向也可能有潛在的用途。--Hamish T 2025年5月30日 (五) 13:47 (UTC)
- 也可,不反对。不过不仅仅强调“非条目空间”的话,改为在“重定向页”後加括注“(尤其是非条目空间)”?这样在强调重定向的同时更进一步强调非条目空间的重定向(毕竟两者性质差得非常大……且非条目空间不当速删问题我认为很严重)。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30日 (五) 14:35 (UTC)
- 那就回到了之前R7提到過的“暗示”問題,加註“尤其......”是否又有暗示“條目空間的可以不那麼謹慎”?我不認為這句話成立,上一句話提過理據了。--Hamish T 2025年5月30日 (五) 17:01 (UTC)
- 单说“非条目空间的重定向页应谨慎”我觉得确实可能会有这种暗示,但“重定向页(尤其是非条目空间)”感觉还好吧……已经是先将重定向和其他页面区别开来强调了一下。当然不加“尤其”亦可,我不反对。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30日 (五) 17:09 (UTC)
- 那就回到了之前R7提到過的“暗示”問題,加註“尤其......”是否又有暗示“條目空間的可以不那麼謹慎”?我不認為這句話成立,上一句話提過理據了。--Hamish T 2025年5月30日 (五) 17:01 (UTC)
- 也可,不反对。不过不仅仅强调“非条目空间”的话,改为在“重定向页”後加括注“(尤其是非条目空间)”?这样在强调重定向的同时更进一步强调非条目空间的重定向(毕竟两者性质差得非常大……且非条目空间不当速删问题我认为很严重)。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30日 (五) 14:35 (UTC)
- 條目空間的重新導向也應審慎刪除為好,不符合R系列等理據的,個人認為提交存廢討論亦沒有問題,畢竟條目空間的重新導向也可能有潛在的用途。--Hamish T 2025年5月30日 (五) 13:47 (UTC)
--
- 再接受建议,修订如下供讨论:
--Hamish T 2025年5月31日 (六) 01:02 (UTC)
- @Hamish、自由雨日:我沒理解錯的話,這提案是希望放寬G3的適用範圍的,但我擔憂不當的解讀方式會讓G3在執行上反而比以前嚴謹。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31日 (六) 03:40 (UTC)
- 指可能对重定向页速删执行得更为严谨?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31日 (六) 09:16 (UTC)
- 我先大概说一下我的看法,但不一定是Sanmosa君关注的。新提案的G3在文字上涵盖了构成“明显扰乱”的即可执行快速删除,从定义上就放宽了适用范围,可以想到管理员对于“明显扰乱”相比“纯粹破坏”要有更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也让上方讨论有提过的“G3现在也是这么用的”可以下的到台,故我认为新提案不会出现导致G3比以前执行严格的解读,反而可能更会出现比以前更广泛的解读,并不违反提案初衷。单独针对重定向页的话,重定向页应该谨慎执行快速删除的理由上方已有诸多讨论,不再赘述。--Hamish T 2025年5月31日 (六) 10:06 (UTC)
- @Hamish:自由雨日的解讀沒錯。準確些來說,我擔憂的是管理員不當運用其自由裁量空間,使實際執行情況悖於提案初衷。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6月3日 (二) 00:09 (UTC)
G3現在也是這麼用的
,所以影響其實不大,反而是給了管理員一個更適應性的條文。--Hamish T 2025年6月3日 (二) 18:20 (UTC)- @Hamish:我擔憂的是「重新導向頁的快速刪除應謹慎執行」一句會引發部分管理員不必要的猜想,我已經遇過管理員因自身不必要的猜想而阻止執行部分應執行的快速刪除的情形了,如果這種情形蔓延至G3,那這個危害將會非常巨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6月5日 (四) 23:58 (UTC)
- 上次回复好像网络断线了没回出去...我想问Sanmosa君对这句话的修改有何高见?--Hamish T 2025年6月9日 (一) 16:42 (UTC)
- @Hamish:我擔憂的是「重新導向頁的快速刪除應謹慎執行」一句會引發部分管理員不必要的猜想,我已經遇過管理員因自身不必要的猜想而阻止執行部分應執行的快速刪除的情形了,如果這種情形蔓延至G3,那這個危害將會非常巨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6月5日 (四) 23:58 (UTC)
- @Hamish:自由雨日的解讀沒錯。準確些來說,我擔憂的是管理員不當運用其自由裁量空間,使實際執行情況悖於提案初衷。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6月3日 (二) 00:09 (UTC)
- @Hamish、自由雨日:我沒理解錯的話,這提案是希望放寬G3的適用範圍的,但我擔憂不當的解讀方式會讓G3在執行上反而比以前嚴謹。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31日 (六) 03:40 (UTC)
快捷方式模板出错?
[编辑]我发现 G1~G3 部分快捷方式的模板全部挤在了 G3,本来想自己动手改,但是源代码是没问题的。请有经验的维基人帮忙看看。
源代码:
==== {{anchor|G1|empty}} G1. 没有实际内容的页面。 ==== {{快捷方式|WP:G1}} : 如“adfasddd”。参见[[Wikipedia:胡言亂語]]。但注意:图片也算是内容。 :* 对于條目:建议使用A1。 :* 对于用户页:如果它是其他用户建立的,请提交頁面存廢討論。用户本人建立的,请不要管它。 :* 对于用户讨论页:请加入{{tls|welcome}}。 :* 对于其他页面([[Wikipedia:沙盒|沙盒页面]]除外):如果内容为空或符合[[Wikipedia:胡言亂語]],请使用{{tl|d|G1}}。 * 使用模板{{tl|d|G1}}或{{tl|d|empty}}。 ==== {{anchor|G2|test}} G2. 测试页面。 ==== {{快捷方式|WP:G2}} : 例如:“这是一个测试。” :* 对于用户页:如果它是其他用户建立的,请提交頁面存廢討論。用户本人建立的,请不要管它。 :* 对于用户讨论页:请加入{{tls|welcome}}。 * 使用模板{{tl|d|G2}}或{{tl|d|test}}。 ==== {{anchor|G3|attack|van}} G3. 纯粹[[Wikipedia:VAN|破坏]],包括但不限于明显的[[Wikipedia:HOAX|恶作剧]]、错误信息、[[Wikipedia:PA|人身攻击]]等。 ==== {{快捷方式|WP:G3}} : {{see also|Wikipedia:破坏}} : 包括明显的错误信息、明显的恶作剧、信息明显错误的图片,以及清理移动破坏时留下的重定向。 * 使用模板{{tl|d|G3}}、{{tl|d|attack}}或{{tl|d|van}}。
此处贴上一个外部链接图片,其中是效果图:https://i.postimg.cc/tC1Zkr44/2025-05-24-160808.png
祝编安 --卡尔白! ✧ 跟我聊天吧💬 • 📜 •⏱️2025 2025年5月24日 (六) 08:27 (UTC)
- Hamish T 2025年5月26日 (一) 07:32 (UTC)
- 樓主說的應該是G1的捷徑框掉到G2旁邊了。
- PS:我用Windows版Google Chrome 137.0.7151.41,在Vector 2022顯示的,跟附圖類似--竹林下小徑,月光映一葉 2025年5月26日 (一) 07:43 (UTC)
- Windows版Firefox 138.0.4,顯示效果確實會受外觀影響。
- vector、monobook、timeless似乎正常,
- minerva與樓主的截圖差不多,但如果屏幕比例較窄(如手機竪屏)則顯示正常,
- vector-2022在我的顯示器(2560*1600)甚至G3、G2、G1的捷徑處於同一水平,但調整視窗闊度亦可達至minerva的效果,再收窄則顯示正常。--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式波 2025年5月26日 (一) 08:48 (UTC)
- 您好!使用的是 Microsoft Edge 版本 136.0.3240.92 (正式版本) (64 位)。--卡尔白! ✧ 跟我聊天吧💬 • 📜 •⏱️2025 2025年5月30日 (五) 15:01 (UTC)
能否具體說什麼瀏覽器,什麼外觀?-—
提议事实性修订R7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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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資料
事实上,“歧义”向来不属于“涵盖主题更广泛”。如果将“歧义”也理解为“涵盖主题更广泛”的话,那么所有主从消歧义的重定向都将符合R7(例如“杭州”重定向至“杭州市”,“杭州”有多个含义,总的“涵盖范围”显然比“杭州市”“更广泛”),毕竟原条文衹豁免了“消歧义页”未豁免“主从消歧义的重定向”。所以在“歧义”显然不属于“涵盖主题更广泛”的情况下,其实原条文“如果原重定向标题可改成消歧义页(或重定向至其他消歧义页),则不适用。
”这一句本身就是没必要的,可以删除。但鉴于我长期遇到将“歧义”也当作“涵盖主题广泛”进行速删的操作(刚刚我就遇到一例),有必要减少这种现象的發生,故将原条文删去的同时额外做更详细的说明。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2日 (一) 23:53 (UTC)
- @Sanmosa、Hamish、日期20220626、魔琴、Mirfaek: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2日 (一) 23:57 (UTC)
- @小躍。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6月3日 (二) 02:16 (UTC)
- 我會提出友邦,在教育部國語辭典有解釋到,不能只單純導向友邦保險(雖然新聞很愛用友邦做簡寫是沒錯
,如同自由雨日所言改為消歧義條目)。--Eager Lin 2025年6月3日 (二) 02:33 (UTC)- 我没说我认同将“友邦”改成消歧义。第一我认为“友邦”主含义就是“友邦保险”,第二维基百科:不是词典。除非作为“
互相亲善的国家
”含义的“友邦”确实写成了条目。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3日 (二) 02:36 (UTC)
- 我没说我认同将“友邦”改成消歧义。第一我认为“友邦”主含义就是“友邦保险”,第二维基百科:不是词典。除非作为“
- 我會提出友邦,在教育部國語辭典有解釋到,不能只單純導向友邦保險(雖然新聞很愛用友邦做簡寫是沒錯
- @小躍。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6月3日 (二) 02:16 (UTC)
- 我覺得我要分開兩個方面來說:
- 就一般情況而言,「歧義」不應該被視為「涵蓋主題更廣泛」,因此修訂提案的方向是合理的。
- 就「友邦」的個案而言,我關注「友邦」是有如「廟口」一樣的一般性詞彙,而且其一般含義與其現導向目標所指代的含義有着相當大的差別,因此「友邦」的R7本身是合理的。
- 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6月3日 (二) 00:07 (UTC)
- @Sanmosa:重定向目标和一般含义有相当大的差别并不是合理的删除理由。
- 第一,“友邦”我本身认为根本不算“相当大差别”,甚至是本就应该主从消歧义重定向至“友邦保险”的(不少“一般性词汇”都跳转——除了重定向还有直接作为条目名——至其专有含义,如这裏说的“呐喊”“草房子”,另外还有“拉”等等)——目前的链入(虽然很少)中,大部分也确实是链至“友邦保险”。虽然说了不少但我倒主要不是意在详细讨论“友邦”本身的去留问题(这应该在该个案的存废讨论说),而是为了说明“主含义”问题不同人完全会有不同判断,和“未有介绍/涵盖主题更广泛”通常可快速判断且不太有争议截然不同,因而就算认为应删除(我反对删除,下方说)也不应快速删除。
- 第二,就算其一般含义确实与重定向目标不同(不论是理解上的不同,还是确实出现了一个新的重定向目标明显选择在了并非主含义上),这样的重定向也不应删除。因为一、其主含义可能在中维还未有任何介绍(消歧义一般应衹对有介绍的内容进行);二、若有介绍,也不是删除,而是(已经在我的提议条文中写了)“改为消歧义页,或是改重定向至另一主含义并做好消歧义工作”。
- 我的意见是这类重定向一般都是完全不应删除的(见第二点),而就算认为“需要删除”,也不应当快速删除(见第一点)。所以我认为一律限制对“歧义”进行速删是必要的。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3日 (二) 00:23 (UTC)
- @自由雨日:準確來說,我主張的是只要重新導向頁面佔用了一般性詞彙的名稱,並指向任何該詞彙的非一般含義,那R7就應該適用,是否存在“相當大的差別”反而並不重要。換句話說,只要一個一般性詞彙存在至少一個“主含義”,但以該一般性詞彙命名的重新導向並不指向其任何一個“主含義”,那R7就應該適用,因為該一般性詞彙的“主含義”需要由一個條目(而非消歧義頁)處理(當然,如果其“主含義”多於一個的話,那就真的需要消歧義頁了),而保留連結將會使讀者被導向錯誤或無關的內容。我說的這些並不影響一般主從消歧義的處理(比如“杭州”在現代的“主含義”確實是杭州市,因此“杭州”的主從消歧義處理不適用R7),但主從消歧義不能過度擴充適用。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6月3日 (二) 01:14 (UTC)
- 那就是我在上方第二点提到的了,重定向/消歧义均应衹对已有内容进行。若一个概念在维基百科完全没有介绍,就暂无需重定向/消歧义,哪怕是这一词的首要含义。更何况这一“一般性词汇的主含义”还可能根本无法写成条目(例如“拉”一词本身的常用义显然不是指希腊神祇,但作为普通词汇的“拉”可以写成百科内容吗?)。此外,如果这种情况可以适用R7的话,任何人就可以声称“呐喊”“草房子”等的主含义不是指书而将其不留重定向移动(或移动後速删原重定向)至“呐喊 (书)”“草房子 (书)”等,且完全不写“呐喊”“草房子”的(他认为的)一般含义的内容(因为移动条目後“呐喊”相对于“呐喊 (书)”就和“友邦”相对于“友邦保险”没什么区别),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不仅这一重定向不能删,而且也不应做这样的移动。换句话说,哪怕它的主含义不是指书,在并不存在介绍这一主含义的条目时,也无需进行重定向/消歧义处理。(最後仍然是上方第一点说的,哪怕你的主张真的成立,也不应当通过快速删除来进行。)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3日 (二) 01:39 (UTC)
- 『
哪怕你的主张真的成立
』:我可以接受在确实某一词的明显的主含义没有条目且可以写成条目,而次要含义有条目——“友邦”我并不认为属这种情况——时,将其设置为消歧义页。例如(极端地说)“习近平”还没有条目,但有一位默默无闻的清代人物“习近平”有条目,那我可以接受将“习近平”设置为消歧义页,列出“习近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链和“习近平 (清朝)”蓝链——尤其是如果“习近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英语维基百科等有条目可以作为绿链时,我更支持。但我反对这种情况将“习近平”(重定向/消歧义)页面删除,更遑论用R7或任何条文来“快速删除”。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3日 (二) 01:49 (UTC)- @自由雨日:其實我僅主張為一般性詞彙的一般含義已經很溫和了,我還見過主張為不存在於維基百科但被認為存在於世界上的項目統統消歧義的用戶(而且還不止一個)。我自己會認為“拉”的一般含義應該是“拉力”/“張力”,因此讓我選擇的話,我會傾向於把“拉”改為主從消歧義;類似的情況有“呐喊”之於“尖叫”、“草房子”之於“茅葺”(後者甚至在書籍草房子的條目裏提到了)。此外,專有名詞(比如人名、政黨名之類的)一般較難充當一般性詞彙,因此我不認為“習近平”能在任何意義上屬於我上面說的“一般性詞彙”,而非一般性詞彙的一般含義不一定需要條目介紹,這與一般性詞彙的一般含義不同,具體的例子參見我在2月就「基督教民主联盟」頁面提起的移動請求。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6月3日 (二) 02:12 (UTC)
- 『
专有名词(比如人名、政党名之类的)一般较难充当一般性词汇
』:然而我前面举例的“友邦”(公司名)、“呐喊”“草房子”(书名)等均是专有名词……而且我不认为“专有名词-专有名词”(如两个名为“习近平”的人比较)和“专有名词-普通名词”(如作为书名的“草房子”和一般意义的“草房子”比较)有什么本质不同,“主要含义”是看该词在可靠来源中通常指什么,而非看该词的性质(当然在其他条件相同时,我确实也更倾向将普通含义作为主含义,但这并非是考虑的重点)。而且就算将某一词的“一般含义”无条件视作主要含义,也无法推出“快速删除”的结论。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3日 (二) 02:25 (UTC)- @自由雨日:(容我先補一補“主張為不存在於維基百科但被認為存在於世界上的項目統統消歧義的用戶”的出處)或許我說得更清楚一些,我說的“專有名詞”是指從任何意義上理解都不可能有並非專有名詞的意義的詞語,比如“習近平”、“基督教民主聯盟”、“社會黨”不可能有並非專有名詞的意義(當然,這並不妨礙社会党現在有一個綜述的條目),但“友邦”、“呐喊”、“草房子”均有並非專有名詞的意義。我先假設“呐喊”只有“尖叫”(shout)與魯迅的作品兩種解釋,並同時假設“尖叫”條目不存在,那在已有的條目中用hatnote處理歧義的事情已經相當充分,因此即使在把現“呐喊”條目移動至“呐喊 (書)”後為移動產生的重新導向頁面提請R7,這也不會造成很大的問題。【“草房子”本身已經有至少三種解釋,因此用不着刪除任何頁面,頂多把移動產生的重新導向頁面調整導向目標,然後另建一個消歧義頁面就是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6月3日 (二) 02:48 (UTC)
- 『
假设“尖叫”条目不存在,那在已有的条目中用hatnote处理歧义的事情已经相当充分
』:不理解,“尖叫”条目不存在,那怎么在“已有的条目”中进行顶注消歧义({{重定向至|呐喊|鲁迅作品|呐喊 (书)}}
)……?就算按你的(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若一专有名词存在一般含义则近乎无条件视作主要含义”的观点,若“尖叫”条目不存在,见上,我认为也应当将移动产生的重定向页改为消歧义页“呐喊可以指:/*尖叫/*呐喊 (书):鲁迅作品
”(“尖叫”用绿链更好,红链亦可以接受),而无论如何不应删除(更何况我不认同“呐喊”的主含义是“尖叫”)。此外,如果R7可以用于这种情况,那就会發生哪怕“尖叫”条目存在,移动者都可以完全不管消歧义而径自不留重定向移动且不管“呐喊”这一红链。总之无论如何这类情况都不应允许快速删除。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3日 (二) 03:25 (UTC)- @自由雨日:我感覺你以「若一專有名詞存在一般含義則近乎無條件視作主要含義」總結我的觀點是合適的。我說的是像“
{{about|魯迅的作品|“呐喊”一詞一般的用法|呐喊}}
”這種處理。你說的“此外”的情況我不太理解背後的邏輯,可能要有勞你詳細闡述一下,我相信這有助我進一步說明我具體的想法,或是有助我調整我之前可能有遺漏的地方。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6月3日 (二) 03:48 (UTC)- 因为不留重定向移动的条件是原地留下的移动重定向符合快速删除条件。当R7不适用歧义情况时(自然也一般不会有其他条文适用),就不可以不留重定向移动;但一旦这种歧义情况可以适用R7,那有移动不留重定向权限的用户自然可以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律将他认为“不是主含义”的重定向/条目名统统移动至其他名称,然後哪怕“尖叫”有条目,他也可以空着原标题“呐喊”不管(其实#c-自由雨日-20250603013900-Sanmosa-20250603011400已经说了)。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3日 (二) 04:03 (UTC)
- 那再加補充條文說明這情況的後續處理已經足夠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6月3日 (二) 06:21 (UTC)
- 然而第一我完全不认同“若一专有名词存在一般含义则近乎无条件视作主要含义”;第二即使视作主含义(或者说一切“主含义没有条目”的情况)我也不支持删除,衹接受改为消歧义页;第三即便删除也绝不应快速删除。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3日 (二) 07:10 (UTC)
- 那再加補充條文說明這情況的後續處理已經足夠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6月3日 (二) 06:21 (UTC)
- (另外,根据WP:消歧义提示,在并非某重定向主含义的条目顶部——即如“呐喊 (书)”等——是不写顶注的。)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3日 (二) 07:36 (UTC)
- 因为不留重定向移动的条件是原地留下的移动重定向符合快速删除条件。当R7不适用歧义情况时(自然也一般不会有其他条文适用),就不可以不留重定向移动;但一旦这种歧义情况可以适用R7,那有移动不留重定向权限的用户自然可以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律将他认为“不是主含义”的重定向/条目名统统移动至其他名称,然後哪怕“尖叫”有条目,他也可以空着原标题“呐喊”不管(其实#c-自由雨日-20250603013900-Sanmosa-20250603011400已经说了)。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3日 (二) 04:03 (UTC)
- @自由雨日:我感覺你以「若一專有名詞存在一般含義則近乎無條件視作主要含義」總結我的觀點是合適的。我說的是像“
- 小说《草房子》明显是「草房子」的主要含义,反对改变现状。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6月3日 (二) 03:37 (UTC)
- 話不能這樣說,我也是今天才知道這小說的存在,你的這個“明顯”可能也是有地域偏向的。提高一般含義的優先性某程度上也是為了盡可能彌消這種可能的地域偏向。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6月3日 (二) 03:50 (UTC)
- 而且别忘了,就算“改变现状”的论述成立,距可以“快速删除”也有很大一段路。先前Thyj移动“熊袭”至“熊袭 (日本)”(86811485)并提删“熊袭”,声称其主含义是“bear attack”。别的不说,看链入即可知这种做法的不合理性。移动+提删已经非常不合理(甚至有一定破坏性),若允许快速删除,後果更不堪设想。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3日 (二) 06:09 (UTC)
- 「熊襲」又不是一般性詞彙(我沒理解錯的話,這詞彙應該是近年自日本傳來的?),自然不能與真正的一般性詞彙比較。一個詞彙是否具備非專有名詞的一般意義要按照常理推斷。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6月3日 (二) 06:25 (UTC)
- 『
- @自由雨日:(容我先補一補“主張為不存在於維基百科但被認為存在於世界上的項目統統消歧義的用戶”的出處)或許我說得更清楚一些,我說的“專有名詞”是指從任何意義上理解都不可能有並非專有名詞的意義的詞語,比如“習近平”、“基督教民主聯盟”、“社會黨”不可能有並非專有名詞的意義(當然,這並不妨礙社会党現在有一個綜述的條目),但“友邦”、“呐喊”、“草房子”均有並非專有名詞的意義。我先假設“呐喊”只有“尖叫”(shout)與魯迅的作品兩種解釋,並同時假設“尖叫”條目不存在,那在已有的條目中用hatnote處理歧義的事情已經相當充分,因此即使在把現“呐喊”條目移動至“呐喊 (書)”後為移動產生的重新導向頁面提請R7,這也不會造成很大的問題。【“草房子”本身已經有至少三種解釋,因此用不着刪除任何頁面,頂多把移動產生的重新導向頁面調整導向目標,然後另建一個消歧義頁面就是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6月3日 (二) 02:48 (UTC)
- @Sanmosa:『
其实我仅主张为一般性词汇的一般含义已经很温和了
』:然而你的主张并非是“为(不存在条目的)一般性词汇消歧义”(例如将“呐喊”设置为“呐喊可以指:/*尖叫/*呐喊 (书):鲁迅作品
”)而是直接为一般性词汇删除甚至快速删除重定向/消歧义页😂这又是另一层面的问题了。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3日 (二) 08:13 (UTC) - ( π )题外话:“专有名词-普通名词”的这一矛盾其实跟汉语没有表示专有名词的正词法有很大关系(现代汉语衹能依靠书名号、引号等标点符号),区别于英语有大小写(当然由于英语标题总是大写,单个词仍然无法区分,但如果是词组就可以区分了)。如果关于作品条目名称加书名号的提案能通过(下文均是用此假设的情境),我倒是会认同“若(不带书名号的)书名存在一般含义,则近乎无条件视作主要含义”——但也必须得是这一含义确实可以写成百科条目。例如将“呐喊”重定向至“尖叫”我就认为不妥,“呐喊”的意思是“大声喊叫助威”(陆《现汉》)、“高聲喊叫。常用於壯聲勢、助威之時。”(臺《国辞》),和“尖叫”实在有不少区别。若无法写成百科内容则不应当强行为其安上一个可以重定向的“主含义”,仍然是重定向至“《呐喊》”。但“草房子”则或许可以重定向至“茅葺”(不确定,未仔细分辨)。当然这仍不意味着我赞同提删尤其是速删不带书名号的书名(即假设“草房子”可以写成条目且无条目,那么仍然是重定向至“《草房子》”,最多接受设置为消歧义页,而非删除“草房子”)。副知@魔琴。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3日 (二) 18:07 (UTC)
- @自由雨日:老實說,R7於我而言更多是一種開展消歧義工作或調整消歧義方式的理由。不是說我完全不以R7為刪除理由,但R7的運作邏輯很多時候有助我解釋我開展消歧義工作或調整消歧義方式所採取的具體做法的理由。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6月3日 (二) 22:27 (UTC)
- 没懂……按你说的“R7更多是一種開展消歧義工作或調整消歧義方式的理由”来看,似乎你会赞成对“北极”的提删甚至赞成直接快速删除,但你当时又并未这样想。(我则当然是认为这种消歧义问题绝不能提删更不能速删。)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4日 (三) 00:18 (UTC)
- @自由雨日:你上面也提到我的主張是「若一專有名詞存在一般含義則近乎無條件視作主要含義」,我的觀點是北极点毫無疑問地是“北極”在一般用語上的一般含義,因此就算不考慮我當時的結案理由所說的“試圖以結束編輯爭議為目的而發起提刪為適用快速保留的情況”,我也不會支持刪除該重新導向。“一般含義”需要是對一般人而言在無專指時毫無疑問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6月4日 (三) 03:18 (UTC)
- @Sanmosa:明白了。不过就算假定认同“若一专有名词存在一般含义则近乎无条件视作主要含义”这一观点,我也不理解它为何和“删除重定向”有关(更不必说R7快速删除)。专有名词的含义并不是在某个上下文语境中临时赋予的,而是固定的。以“车”举例,我可以写一篇“消防车的结构和功能”文章,然後在文中多数句子完全可以直称“车”而非“消防车”(例如“车身长X米,车内配有灭火枪,……”),这时这些“车”显然不是“有轮子的陆上运输工具”(《现汉》词典义)的意思,而是具有专指“消防车”的含义(如果认为“消防车”还不够具专门性的话,可以替换成“我家的汽车”,一个道理)——即在特定语境下,“车”一词的含义并非词典义,而是具有专指性的(这和汉语无冠词的语法有关)。但这种语境必须有上下文规定,它是临时赋予的,出了这一语境就完全不复存在;它有高度的可塑性;而且这时的“车”性质上仍是普通名词而非专有名词(哪怕它特指某一辆车)(汉语拼音正词法会小写)。所以不可以对这种情况进行重定向或消歧义。——表现在中文维基百科的具体条文,就是如果将“车”重定向至“消防车”则是R7、如果在“车”消歧义页列出“消防车”歧义项则是部分题目相符。但专有名词并非如此。一些专有名词纯粹衹是和恰好和普通名词同音同形实则毫无关联(如埃及神祇名“拉”),一些专有名词虽衍生自普通名词(使用了普通名词的语义,如作为国名的“象牙海岸”、作为书名的“呐喊”等)但完全已专名化(汉语拼音正词法、英语正词法都大写而非小写)而非仅由特定语境临时赋予、具可塑性的词。既然在“呐喊”消歧义页列出鲁迅作品《呐喊》、蒙克油画《呐喊》等并非“部分题目相符”,那么若重定向当然也不算是R7“将母主题重定向到了子主题”(还是要强调重定向和消歧义总是相通的这一点,都是用术语指称事物)。从条目命名逻辑也可以说明这一问题:“消防车”是“车”的子主题,它不可以命名为“车 (消防)”;而埃及太阳神“拉”若要消歧义,不可命名为“作为埃及神祇名的拉”(同理还有“作为国家的象牙海岸”等等),它并不是母子主题的关系。
- 当然,专有名词和普通名词有时没有严格的界线,并非所有词汇都像(作为埃及太阳神名的)“拉”、(临时语境下专指“消防车”的)“车”这样可以泾渭分明地判断是专有名词还是特定语境下的普通名词。专有名词和普通名词也会互相转化(专有名词可通名化,例如“河”曾经是黄河的专名但後来成为表示河流这一事物的通名;普通名词可专名化,如“象牙海岸”等)。但这种问题更已经远远超出了删除(更不必说快速删除)的范畴,往往是需要仔细分析探讨的对象(例如“大罢免”一词究竟仍是普通短语还是已经成为了专有名词等等)。
- 无论如何,不论是否将专有名词的普通含义视作主含义,对专有名词进行重定向/消歧义都是可行且必要的,一个词可以作为专有名词是一种歧义,而非像“车”指“消防车”那样的临时语境特指义(母子主题关系)。这类重定向/消歧义不应删除,更不应快速删除。副知@魔琴。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4日 (三) 05:13 (UTC)
- @自由雨日:你上面也提到我的主張是「若一專有名詞存在一般含義則近乎無條件視作主要含義」,我的觀點是北极点毫無疑問地是“北極”在一般用語上的一般含義,因此就算不考慮我當時的結案理由所說的“試圖以結束編輯爭議為目的而發起提刪為適用快速保留的情況”,我也不會支持刪除該重新導向。“一般含義”需要是對一般人而言在無專指時毫無疑問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6月4日 (三) 03:18 (UTC)
- 没懂……按你说的“R7更多是一種開展消歧義工作或調整消歧義方式的理由”来看,似乎你会赞成对“北极”的提删甚至赞成直接快速删除,但你当时又并未这样想。(我则当然是认为这种消歧义问题绝不能提删更不能速删。)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4日 (三) 00:18 (UTC)
- @自由雨日:老實說,R7於我而言更多是一種開展消歧義工作或調整消歧義方式的理由。不是說我完全不以R7為刪除理由,但R7的運作邏輯很多時候有助我解釋我開展消歧義工作或調整消歧義方式所採取的具體做法的理由。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6月3日 (二) 22:27 (UTC)
- 『
- @自由雨日:其實我僅主張為一般性詞彙的一般含義已經很溫和了,我還見過主張為不存在於維基百科但被認為存在於世界上的項目統統消歧義的用戶(而且還不止一個)。我自己會認為“拉”的一般含義應該是“拉力”/“張力”,因此讓我選擇的話,我會傾向於把“拉”改為主從消歧義;類似的情況有“呐喊”之於“尖叫”、“草房子”之於“茅葺”(後者甚至在書籍草房子的條目裏提到了)。此外,專有名詞(比如人名、政黨名之類的)一般較難充當一般性詞彙,因此我不認為“習近平”能在任何意義上屬於我上面說的“一般性詞彙”,而非一般性詞彙的一般含義不一定需要條目介紹,這與一般性詞彙的一般含義不同,具體的例子參見我在2月就「基督教民主联盟」頁面提起的移動請求。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6月3日 (二) 02:12 (UTC)
- @自由雨日:準確來說,我主張的是只要重新導向頁面佔用了一般性詞彙的名稱,並指向任何該詞彙的非一般含義,那R7就應該適用,是否存在“相當大的差別”反而並不重要。換句話說,只要一個一般性詞彙存在至少一個“主含義”,但以該一般性詞彙命名的重新導向並不指向其任何一個“主含義”,那R7就應該適用,因為該一般性詞彙的“主含義”需要由一個條目(而非消歧義頁)處理(當然,如果其“主含義”多於一個的話,那就真的需要消歧義頁了),而保留連結將會使讀者被導向錯誤或無關的內容。我說的這些並不影響一般主從消歧義的處理(比如“杭州”在現代的“主含義”確實是杭州市,因此“杭州”的主從消歧義處理不適用R7),但主從消歧義不能過度擴充適用。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6月3日 (二) 01:14 (UTC)
- @Sanmosa:重定向目标和一般含义有相当大的差别并不是合理的删除理由。
- 基本同自由雨日。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6月3日 (二) 02:09 (UTC)
- @Ericliu1912: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3日 (二) 02:26 (UTC)
- 條文太長了,要精簡。我是覺得可以改成「若涉及消歧義問題(如可改為消歧義頁面,或調整重新導向目標至另一主含义等),而非單純涵蓋主題過於廣泛,則不適用。」畢竟消歧義的內涵不用在此重複提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6月3日 (二) 14:26 (UTC)
- @Ericliu1912:感觉“而非单纯涵盖主题过于广泛”没有对什么不是R7特有的“涵盖主题过于广泛”含义做出明确排除(“若涉及”和“而非”是并列关系,而非定义关系),而且措辞也不够强硬。然後是虽理想上“消歧义内涵不必提及”,但我实在见多太多次以歧义问题提速删的情况;“涉及消歧义问题”感觉和原先写的“可以改成消歧义页则不适用”区别不大,所以我实在认为有必要告诉编者“如何操作”纔可以减少这种速删……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3日 (二) 17:54 (UTC)
- 如果是「可視情況消歧義就不應提速刪」這樣原則,那以上寫法已經足夠。「涉及消歧義問題」,阻卻範圍很寬了,指引連結也給了。總之,現在這樣長的說明,我是不支持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6月3日 (二) 18:39 (UTC)
- @Ericliu1912:如果短说明能阻止各种用户以歧义问题提出速删,我当然也不想写这么长的说明(甚至我认为可以完全不写说明,因为“歧义”不属于“涵盖主题广泛”应是常识,否则所有主从消歧义的重定向都符合R7了)。然而我强烈怀疑短条文可以有效起到阻止作用。此外,R7不止是用于快速删除,也有大量编者拿来作为存废讨论的理由,其中就發生过多起“有歧义(或者弱一点,认为重定向目标不合适)所以要删除”的荒谬事件(见86056090速删、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02/11#2024年環台軍事演練、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03/27#北极)。所以详细说明也可以有效阻止编者以歧义为由提出存废讨论(因为告知了歧义问题如何处理)。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3日 (二) 18:47 (UTC)
- @Ericliu1912:『
“可视情况消歧义就不应提速删”这样原则
』是不够的,否则你怎么解释对“2024年环台军事演练”“北极”“肖飞”(87362386)等提出的速删或存废讨论(之所以要把存废讨论包括进来是因为很多人会参考R7来提存废讨论)?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3日 (二) 18:49 (UTC) - 另外消歧义具体操作若认为太长可以移入注释。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3日 (二) 18:52 (UTC)
- @Ericliu1912:此外,『
可视情况消歧义就不应提速删
』仍未排除“无法消歧义”的情况。比如“A的简称”重定向至“A”,而“A的简称”的另一含义还没有条目,这时就“无法消歧义”(社群共识并不支持将无任何条目介绍的内容进行消歧义,我也不支持),但显然不可以删除这一重定向更不可速删。所以我的用词是“只要其名称的一个含义相对于导向目标而言不符合R7,则该重定向就不适用R7”。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3日 (二) 19:28 (UTC)- 不懂。說明首先是要讓人看得懂,「衹要其名称的一个含义相对于导向目标而言不符合R7,则该重定向就不适用R7」,實際上是在R7準則裡面定義準則本身,我也看不太懂。另外,這段但書原本想處理的是消歧義問題,如果打算處理非消歧義問題(也就是擴充排除要件),那應該再分開列出,別寫在一起比較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6月3日 (二) 19:48 (UTC)
- @Ericliu1912:嗯??就是消歧义问题啊。『只要其名称的一个含义相对于导向目标而言不符合R7,则该重定向就不适用R7』说的就是比如A有两个含义,作为B的简称和一部作品名,那么第一个含义显然对于B是不符合R7的,那么A如果现在重定向至B,就不可以用R7删除。你说的『
可视情况消歧义就不应提速删
』会导致潜在的会有用户不当理解为第二个含义没有条目介绍(“无法消歧义”)时被速删,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3日 (二) 19:52 (UTC) - @Ericliu1912:(针对编辑差异87572440/87572466)因为在这一句的前一句又定义了『重定向名称“具有歧义”(即可指代多种不同事物)并不属于本条文所说的“涵盖主题更广泛”。』,所以我认为不会有理解上的问题。
当然逻辑上不否认可能存在问题,但实在很难表述(不仅要将“明显不含介绍”“明显主题广泛”包括进来还要将“列表重定向”等情况都包括进来)。我想了一下,其实应该逻辑问题也是没有的。整句“只要其名称的一个含义相对于导向目标而言不符合R7,则该重定向就不适用R7”可以视作是R7之外的补充,而非条文本身。条文本身就是“重定向名称“具有歧义”(即可指代多种不同事物)并不属于本条文所说的“涵盖主题更广泛”。”修改于2025年6月3日 (二) 20:06 (UTC)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3日 (二) 20:02 (UTC)- 这样说的话,可以将『只要其名称的一个含义相对于导向目标而言不符合R7,则该重定向就不适用R7(若其他义项在维基百科有介绍,应视情况在导向目标进行顶注消歧义,或将重定向页改为消歧义页/重定向至另一消歧义页,或改重定向至另一主含义并做好消歧义工作等)。』全部放在R7条文之外,以和其本身相区别。条文衹要留一条『重定向名称“具有歧义”(即可指代多种不同事物)并不属于本条文所说的“涵盖主题更广泛”。』就够了。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3日 (二) 20:08 (UTC)
- @Ericliu1912:嗯??就是消歧义问题啊。『只要其名称的一个含义相对于导向目标而言不符合R7,则该重定向就不适用R7』说的就是比如A有两个含义,作为B的简称和一部作品名,那么第一个含义显然对于B是不符合R7的,那么A如果现在重定向至B,就不可以用R7删除。你说的『
- 不懂。說明首先是要讓人看得懂,「衹要其名称的一个含义相对于导向目标而言不符合R7,则该重定向就不适用R7」,實際上是在R7準則裡面定義準則本身,我也看不太懂。另外,這段但書原本想處理的是消歧義問題,如果打算處理非消歧義問題(也就是擴充排除要件),那應該再分開列出,別寫在一起比較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6月3日 (二) 19:48 (UTC)
- 如果是「可視情況消歧義就不應提速刪」這樣原則,那以上寫法已經足夠。「涉及消歧義問題」,阻卻範圍很寬了,指引連結也給了。總之,現在這樣長的說明,我是不支持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6月3日 (二) 18:39 (UTC)
- @Ericliu1912:感觉“而非单纯涵盖主题过于广泛”没有对什么不是R7特有的“涵盖主题过于广泛”含义做出明确排除(“若涉及”和“而非”是并列关系,而非定义关系),而且措辞也不够强硬。然後是虽理想上“消歧义内涵不必提及”,但我实在见多太多次以歧义问题提速删的情况;“涉及消歧义问题”感觉和原先写的“可以改成消歧义页则不适用”区别不大,所以我实在认为有必要告诉编者“如何操作”纔可以减少这种速删……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3日 (二) 17:54 (UTC)
- 條文太長了,要精簡。我是覺得可以改成「若涉及消歧義問題(如可改為消歧義頁面,或調整重新導向目標至另一主含义等),而非單純涵蓋主題過於廣泛,則不適用。」畢竟消歧義的內涵不用在此重複提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6月3日 (二) 14:26 (UTC)
- 謝邀。我暫時還沒有看上面的討論,但我先反對這麼長的條文。--Hamish T 2025年6月3日 (二) 18:22 (UTC)
- @Hamish:可以将括注“(若其他义项在维基百科有介绍,应视情况在导向目标进行顶注消歧义,或将重定向页改为消歧义页,或改重定向至另一主含义并做好消歧义工作等)”移入注释,但应当保留,原因是我三天两头就能看到有人以歧义问题提出快速删除……我认为非详细写明不可纔能让他们意识到应当如何操作。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3日 (二) 18:38 (UTC)
- 见此,我现在更倾向条文衹留一条『重定向名称“具有歧义”(即可指代多种不同事物)并不属于本条文所说的“涵盖主题更广泛”。』,而将剩下部分
放在WP:R7最後方放在条文注释修改于2025年6月4日 (三) 00:18 (UTC)作补充说明(不属于条文本身)。之所以我认为必须要补充说明原因见上……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3日 (二) 20:15 (UTC)- 已做调整。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4日 (三) 00:18 (UTC)
- 见此,我现在更倾向条文衹留一条『重定向名称“具有歧义”(即可指代多种不同事物)并不属于本条文所说的“涵盖主题更广泛”。』,而将剩下部分
- @Hamish:可以将括注“(若其他义项在维基百科有介绍,应视情况在导向目标进行顶注消歧义,或将重定向页改为消歧义页,或改重定向至另一主含义并做好消歧义工作等)”移入注释,但应当保留,原因是我三天两头就能看到有人以歧义问题提出快速删除……我认为非详细写明不可纔能让他们意识到应当如何操作。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3日 (二) 18:38 (UTC)
- 發现“重定向至另一消歧义页”还是不能漏,因为發生过这样的事情(86056090、UT:Sanmosa/存檔/20#2024年環台軍事演練的快速删除通知),又补上了。(将“或将重定向页改为消歧义页”改为了“或将重定向页改为消歧义页/重定向至另一消歧义页”。)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3日 (二) 18:42 (UTC)
- 能否直接改成“只要有一个含义不符合R7,则不適用,应以適當手段消歧義。”?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6月4日 (三) 00:21 (UTC)
- @魔琴:这可能会有Ericliu说的“在R7裏面定义R7”的逻辑问题(放入注释则不算R7本身,不会有这个问题)。另外“应以适当手段消歧义”可能会有用户不当理解条文的问题(见#c-自由雨日-20250603195200-Ericliu1912-20250603194800)。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4日 (三) 00:23 (UTC)
- 現在的版本,可以再加一段「此類頁面應依循有關指引處理」。真要額外舉例,就註釋在這後面,以「例如」開頭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6月5日 (四) 07:54 (UTC)
- 现在的条文为何不能直接写成重新导向名称可指代多种不同事物,而用括弧?如果上面讨论有提到,我说抱歉,暂时TLDR了。--Hamish T 2025年6月5日 (四) 11:30 (UTC)
- @Hamish:本来是只想写“具有歧义”的(毕竟“歧义”是正式用于,指引也命名为《消歧义》),但担心仍有用户不明白“歧义”的意思所以做了括注“可指代不同事物”……(我是真的在消歧义问题上见过太多匪夷所思的事了,最近也正準备大幅更新消歧义指引。)不过目前既然後方直接链接了《消歧义》指引,为简洁,不如就直接把“可指代不同事物”删掉吧。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5日 (四) 13:36 (UTC)
增加速刪準則
[编辑]-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近期因大型語言模型愈發發達,我認為可在WP:CSD加入新準則。
條文大致如下
提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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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对其一LLM如何判斷沒有客觀標準,不像G13。其二現在亦未見有大量LLM劣質條目湧入的情況。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LLM本身不是問題。用LLM潤色或喂它資料來協助撰寫或總結完全沒有問題,只不過是用戶自己需要校對。禁止LLM就相當於說網絡上有假資料所以禁止使用Google。如果LLM做假或語意不通現行規例已經more than enough可以處理--某人✉ 2025年5月30日 (五) 06:38 (UTC)
- 我指的是類似Draft:英华学校這種列點分項類型,潤色與總結這點我不反對。而目前草稿使用LLM列點者緩慢增長中。--Kanshui0943(留言) 2025年5月30日 (五) 06:42 (UTC)
- 单纯说LLM肯定是不合适的,但对于把LLM缺点集于一身的我倒是真的很希望能有个比较符合的速删理由。——暁月凛奈 (留言) 2025年5月30日 (五) 06:47 (UTC)
- (-)反对:同AINH君的意見。對於舊條目,回退即可;對於新條目,現行草稿化指引應可應對所有LLM生成的新條目。--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5月30日 (五) 09:37 (UTC)
- (-)反对一刀切。可以考虑限制条件,比如使用LLM常见的点列式输出,内容无法确证,参考资料虚假(如采用example.com)或无法佐证内文,以至于无法辨认出人工撰写痕迹的条目或草稿(Draft命名空间的页面或悬挂Afc submission的用户自治空间页面)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5月30日 (五) 14:20 (UTC)
- 一、實際上根本不能「確定」特定條目有多少人工智慧成分;二、寫得夠爛的條目,本來也可以適用別的快速刪除準則,或提交存廢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30日 (五) 14:45 (UTC)
- (!)意見,先定义:什么样的条目行文才算LLM生成的。如果无法快速识别的话,还不如走提删。——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5月31日 (六) 04:33 (UTC)
- (-)反对:(▲▲)同上上。感觉可以“根据雪球法则
”了。--__Don't bite! 2025年5月31日 (六) 04:36 (UTC)
- (!)意見:目前我遇到明顯全是LLM生成的都是掛G3就可以了。--Sakurase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04:39 (UTC)
- 還是要增加g3的規則而不新增g19呢--Kanshui0943(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04:49 (UTC)
- @Kanshui0943:目前在《快速删除》方针讨论页确实有修订G3的提案。以及@Ericliu1912这也是我一直在强调WP:讨论發起位置的主要原因之一。。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31日 (六) 11:35 (UTC)
- 還是要增加g3的規則而不新增g19呢--Kanshui0943(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04:49 (UTC)
- 如果LLM给出了一个符合notability的小作品,阁下要如何应对?--PexEric 2025年5月31日 (六) 07:40 (UTC)
- 符合notability不代表其格式沒有問題,例如Draft:英华学校,其列點方式明顯為LLM產出。--Kanshui0943(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07:46 (UTC)
- 閣下無需假定LLM必然邪惡,草稿化足矣。--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5月31日 (六) 07:47 (UTC)
(针对这则留言)我说的小作品当然是散文形式的段落内容。但是我也不认可格式的不标准就是明显使用LLM
,未免过于草率。对于成段内容的行文,DeepSeek之流的文风确实有迹可循,然亦并非编者能用常识直接判断的。可以预见若允许此种速删,管理员大概也要常常转交vfd,难有实际成效。小作品的意思就是说明,以内容品质决定存废其实是与收录标准背道而驰的。--PexEric 2025年6月1日 (日) 07:03 (UTC)
- @PexEric:然而保留劣質條目和我們服務讀者的目標背道而馳。我們的讀者未必擁有分辨內容優劣的能力,是故條目寧缺勿濫,刪除反而可以鼓勵編者從頭寫一篇可以接受的條目,而不是在屎山上堆砌。須注意收錄標準不是保留理由而是刪除和合併理由,且不約束條目內容,故以條目品質決定存廢和收錄標準並不矛盾。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6月1日 (日) 07:36 (UTC)
- 我以上
散文形式的小作品
的假设,就是假设LLM给出的不是一个所谓的劣质条目
或屎山
,而是有望扩充或促成其他编者研究相关领域的条目。这点和阁下所说无需假定LLM必然邪恶
是一样的,我是认同的。格式
问题确实是条目“劣质”的原因,但相比收录标准,似乎也不是一定要删除的理由,亦即不是编者疏于格式,或是条目需要扩充还不完善,就要删除。以内容品质决定存废其实[…]背道而驰
这点我确实说错,毕竟还有WP:NOT、WP:V等。说白了就是,AI只是工具,使用其产生内容上的格式问题,可能是编者偷懒,但不是一刀切的理由。而对于内容可靠性和格式问题等,其他方针已经能避免,而“一刀切”可能也是一种懒政。--PexEric 2025年6月1日 (日) 08:14 (UTC)
- 我以上
- @PexEric:然而保留劣質條目和我們服務讀者的目標背道而馳。我們的讀者未必擁有分辨內容優劣的能力,是故條目寧缺勿濫,刪除反而可以鼓勵編者從頭寫一篇可以接受的條目,而不是在屎山上堆砌。須注意收錄標準不是保留理由而是刪除和合併理由,且不約束條目內容,故以條目品質決定存廢和收錄標準並不矛盾。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6月1日 (日) 07:36 (UTC)
- 或者在G13後面加一句「包括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模型或其他機器翻譯工具而不加修飾者」之類的(具體怎麼寫再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6月2日 (一) 06:39 (UTC)
- G13的主定义是翻译拙劣,虽然说大模型生成时可能涉及翻译的问题,但如果要改G13的话还不如加一个新准则,当然我认为本站目前的情况还没有必要用CSD来调整LLM条目,现有条例已经足以应对当前LLM在本站的“发挥”。--Hamish T 2025年6月2日 (一) 08:25 (UTC)
- “而不加修饰”不是一个好标准,未修饰结果一定劣质吗,修饰后风格好了质量就好吗,以及调整提示词使直出结果看不出是机器生成算修饰还是没修饰。--YFdyh000(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9:20 (UTC)
- 同YF,這樣改就會回到類似G13在2020年修訂前難以界定粗劣翻譯是由機器翻譯或人工翻譯造成的問題,這樣改弊大於利。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6月4日 (三) 03:44 (UTC)
- 也是,那就撤回提議(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6月4日 (三) 07:46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