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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模板的刪除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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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鑒於此前提到的部分用戶濫建模板的情形至今仍然持續(1、2、3、4),再加上當時將刪除模板的要求改為“多餘無用,且影響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運作”的討論並未有效凝聚社羣共識,因此現時中文維基百科存在客觀、迫切的必要修訂“刪除理由”第9款,以遏止濫建模板的情形。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日 (六) 08:42 (UTC)
具體提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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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日 (六) 08:47 (UTC)
- 修改於2025年2月12日 (三) 06:37 (UTC)。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06:37 (UTC)
- 修改於2025年2月12日 (三) 23:54 (UTC)。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23:54 (UTC)
- (!)意見:这个表达方式是不是跟您的本意不符(或者有歧义)?
没有被使用(被……使用……的模板例外)
中,括号里被……使用
同样是使用
,似不应称为例外
?- 逗号和顿号同时出现,顿号前后应属同一意群。
- 把“且”改成逻辑或,好像有问题?对于“影响……运作的模板”,有用的也要删除吗?
- --Ma3r(铁塔) 2025年2月13日 (四) 01:46 (UTC)
- (!)意見:这个表达方式是不是跟您的本意不符(或者有歧义)?
- (+)支持,之前就闹过,还被其他用户乱保留了。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2月3日 (一) 11:00 (UTC)
- 副知当年讨论的所有参与者(除全域锁定用户外)@Bluedeck、杰里毛斯、Datou 1996、ZEdzEd3168、Hat600、Comrade John、星耀晨曦、Xiplus、小躍、Shizhao、Wong128hk、燃灯、Temp3600、eflyjason、A1Cafel、AndyAndyAndyAlbert、Tyrr3ll: ——自由雨日🌧️❄️ 2025年2月3日 (一) 11:37 (UTC)
- 其实这个是个常年提案了:1、2、3 副知 @SunAfterRain @Xiplus @Yumeto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2月3日 (一) 12:08 (UTC)
- 不认为1、4属于「滥建」,仍然认同蓝桌的提案理由。除非将「多余无用」改为「从来没有人使用过且不存在任何未来使用的可能」否则(-)反对。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2月3日 (一) 12:48 (UTC)
- 同意楼上意见。另外,能否依User:Ma3r意见,就是否将有效合理固定收录标准作为模板保留或删除的准则讨论出一个结论? --Zhenqinli(留言) 2025年2月3日 (一) 16:32 (UTC)
- 离题。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2月4日 (二) 04:05 (UTC)
- 感觉非常切题:这一讨论是关于模板删除理由的方针或共识,而无有效合理固定收录标准曾被作为批量删除一些模板的理由,且此行为被认为可作为删除其他模板的先例? --Zhenqinli(留言) 2025年2月4日 (二) 17:22 (UTC)
- 离题。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2月4日 (二) 04:05 (UTC)
- 被系統介面使用與應替換引用的模板又怎么会是多餘無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3日 (一) 13:06 (UTC)
- 同意楼上意见。另外,能否依User:Ma3r意见,就是否将有效合理固定收录标准作为模板保留或删除的准则讨论出一个结论? --Zhenqinli(留言) 2025年2月3日 (一) 16:32 (UTC)
“ | 當初把條文改嚴格的原因:1、subst模版引用數可以是0,你是看不出來是否有用的。有人想當然,提刪一堆subst模版,造成很多不便。2、歷史曾用模版,現在不用了的,大有人在,引用數也是0,但是都在歷史裡,這種模版一刪,等於刪除很多頁面的歷史。這兩個問題你們覺得有道理沒?總之因為此原因,模版區不是一個可以讓喜歡整理電腦內容的潔癖用戶每日打掃的區域。至於反覆濫建模版,確實令人不舒服,但是實際上的不良影響何在? | ” |
——Bluedeck 2022年3月4日 (五) 08:04 (UTC) |
- 还有一点没提到是脚本和机器人可能也会依赖于一个看上去没有在使用的模板。如果模板真的妨碍到了其他工作,目前的删除标准显然是允许删除的。Bluedeck 2025年2月4日 (二) 00:42 (UTC)
- (1)請不要把“被系統介面使用與應替換引用的模板例外”這句話當空氣,謝謝。(2)見過往討論,你的理由2完完全全就是特意為在未有效凝聚社羣共識的情況下修改方針而創造出來的,理由2不能構成合理理由。(3)“
至於反覆濫建模版,確實令人不舒服,但是實際上的不良影響何在?
”模板維護困難,以及繼而引發的條目維護困難。維護多個模板的成本總是高於維護一個模板的成本的。(4)script與bot的部分可以加入但書處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4日 (二) 09:34 (UTC)- 「模板維護困難」指的是什麼?有沒有更具體的說明?--Justin545(留言) 2025年4月23日 (三) 01:12 (UTC)
- @魔琴、Zhenqinli。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4日 (二) 09:35 (UTC)
- (1)請不要把“被系統介面使用與應替換引用的模板例外”這句話當空氣,謝謝。(2)見過往討論,你的理由2完完全全就是特意為在未有效凝聚社羣共識的情況下修改方針而創造出來的,理由2不能構成合理理由。(3)“
- 从另一点看,如果为未来出现了故意刷模板页面的行为,我是支持大量删除刷出来的模板页面的。我支持这种情况写入删除标准,或者直接IAR。Bluedeck 2025年2月4日 (二) 00:56 (UTC)
- 然而社羣是否真的能形成這樣做的共識本來就很成疑問。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4日 (二) 09:46 (UTC)
- 还有一点没提到是脚本和机器人可能也会依赖于一个看上去没有在使用的模板。如果模板真的妨碍到了其他工作,目前的删除标准显然是允许删除的。Bluedeck 2025年2月4日 (二) 00:42 (UTC)
- 覺得這個修改沒有實質意義,如果真的有問題的頁面從頭到尾都可以繞過這些理由用其他方針提刪。--SunAfterRain 2025年2月4日 (二) 06:11 (UTC)
- @SunAfterRain:問題在於當用戶真的嘗試這樣做的時候,部分人拿DP#9來當保留理由,導致社羣無法形成符合方針精神的合理討論共識。DP#9不能充當免死金牌,這扭曲了刪除方針的機能。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4日 (二) 09:40 (UTC)
- @Sanmosa:如果你用WP:NOTSOCIAL之類的提刪,他還跟你說DP#9所以不能提刪這叫亂保留。但現在一堆被這條打回的提刪提刪理由就只是廢棄模板,讓這種不分青紅照白的提刪成立我不認同。--SunAfterRain 2025年2月4日 (二) 09:58 (UTC)
- 請參見我上面的留言的第三點,這並不是“不分青紅皂白”。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4日 (二) 10:03 (UTC)
- 在我看來多餘無用就允許提刪就是不分青紅皂白,請先界定何謂多餘「無用」,講難聽的那堆幽默模板我也覺得挺多餘無用的.廢棄模板有歷史價值我覺得就不是多餘無用。
- 如果是之前我的提議統一提報處理那我還能接受,
但你這種改法我只能(-)反对。 - SunAfterRain 2025年2月5日 (三) 15:31 (UTC)
- 這也只是「在你看來」而已,你並沒有舉出任何客觀因素,這不是合理的反對意見。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5日 (三) 23:58 (UTC)
- ……多餘無用一詞不是客觀因素,如果你要讓他變客觀因素就請你對他定義,理解這樣這不難吧?我認為你以別人用主觀角度發言認定不屬於合理的反對理由才是在搗蛋。--SunAfterRain 2025年2月7日 (五) 02:44 (UTC)
- @SunAfterRain:我不清楚你是如何得出這個結論的,但當初把“多餘無用”一詞有意地詮釋為主觀詞語者必然是別有用心的,目的就是為了讓社羣變成現在這個樣子,而那個人也確實成功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8日 (六) 10:16 (UTC)
- SunAfterRain 2025年2月8日 (六) 13:36 (UTC)
- 你需要證明“多餘無用一詞不是客觀因素”這個説法,而不是反過來讓我證明多餘無用是客觀因素。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8日 (六) 13:44 (UTC)
- 我舉例辛酸的?維基百科會需要那些幽默模板?你是用語言模型在解讀對話只讀一半的是嗎?--SunAfterRain 2025年2月11日 (二) 15:50 (UTC)
- @SunAfterRain:然而我並不反對你舉出的例子適用我提議的新DP9啊,近期確實有很多無用的幽默模板被提刪。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06:35 (UTC)
- 我當然指的是所有不論有沒有引用的幽默模板了,也就是Special:WhatLinksHere/Template:幽默列出的所有模板頁都可以直接提刪。--SunAfterRain 2025年2月12日 (三) 06:47 (UTC)
- 理論上,不合Help:模板所述的模板的目的的模板都可以提刪,因此即使你這樣說,我仍然不反對你舉出的例子。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08:33 (UTC)
- 能接受你的說法,但我依然覺得措辭不當。我個人看法是寫成「當下沒有引用也沒有被使用(包括但不限於被系統介面使用、被腳本使用、被機器人使用與應替換引用的模板),並且可以預期模板未來不會再使用且不具有歷史保留價值」或類似寫法,不要用排除法。--SunAfterRain 2025年2月12日 (三) 13:34 (UTC)
- @SunAfterRain:不認可「不具有歷史保留價值」一句,見下;其他部分的提議修改合理,已處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23:57 (UTC)
- 那我依然不能認同你的修改,抱歉。--SunAfterRain 2025年2月13日 (四) 05:00 (UTC)
- 並且我有理由相信你這個修改會引起不少人的不滿,例如@A2569875--SunAfterRain 2025年2月13日 (四) 05:03 (UTC)
- @SunAfterRain:不認可「不具有歷史保留價值」一句,見下;其他部分的提議修改合理,已處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23:57 (UTC)
- 能接受你的說法,但我依然覺得措辭不當。我個人看法是寫成「當下沒有引用也沒有被使用(包括但不限於被系統介面使用、被腳本使用、被機器人使用與應替換引用的模板),並且可以預期模板未來不會再使用且不具有歷史保留價值」或類似寫法,不要用排除法。--SunAfterRain 2025年2月12日 (三) 13:34 (UTC)
- 理論上,不合Help:模板所述的模板的目的的模板都可以提刪,因此即使你這樣說,我仍然不反對你舉出的例子。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08:33 (UTC)
- 我當然指的是所有不論有沒有引用的幽默模板了,也就是Special:WhatLinksHere/Template:幽默列出的所有模板頁都可以直接提刪。--SunAfterRain 2025年2月12日 (三) 06:47 (UTC)
- @SunAfterRain:然而我並不反對你舉出的例子適用我提議的新DP9啊,近期確實有很多無用的幽默模板被提刪。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06:35 (UTC)
- 我舉例辛酸的?維基百科會需要那些幽默模板?你是用語言模型在解讀對話只讀一半的是嗎?--SunAfterRain 2025年2月11日 (二) 15:50 (UTC)
我不知道為什麼你要陰謀論得出有人別有用心這種說法,本來寫入多餘無用的人大概也沒想過能這麼解釋,但我可以說的是至少這次討論時我注意到了這個問題。在有阻礙命名或阻礙維基百科的前提下就算有這個漏洞也幾乎無法被運用,但約束條件被拿掉後就會多出這個衍伸結論。-- - 你需要證明“多餘無用一詞不是客觀因素”這個説法,而不是反過來讓我證明多餘無用是客觀因素。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8日 (六) 13:44 (UTC)
- SunAfterRain 2025年2月8日 (六) 13:36 (UTC)
- @SunAfterRain:我不清楚你是如何得出這個結論的,但當初把“多餘無用”一詞有意地詮釋為主觀詞語者必然是別有用心的,目的就是為了讓社羣變成現在這個樣子,而那個人也確實成功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8日 (六) 10:16 (UTC)
- ……多餘無用一詞不是客觀因素,如果你要讓他變客觀因素就請你對他定義,理解這樣這不難吧?我認為你以別人用主觀角度發言認定不屬於合理的反對理由才是在搗蛋。--SunAfterRain 2025年2月7日 (五) 02:44 (UTC)
-- - 這也只是「在你看來」而已,你並沒有舉出任何客觀因素,這不是合理的反對意見。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5日 (三) 23:58 (UTC)
- 請參見我上面的留言的第三點,這並不是“不分青紅皂白”。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4日 (二) 10:03 (UTC)
- @Sanmosa:如果你用WP:NOTSOCIAL之類的提刪,他還跟你說DP#9所以不能提刪這叫亂保留。但現在一堆被這條打回的提刪提刪理由就只是廢棄模板,讓這種不分青紅照白的提刪成立我不認同。--SunAfterRain 2025年2月4日 (二) 09:58 (UTC)
- @SunAfterRain:然而所謂的「歷史保留價值」確然完全是中文維基百科憑空創造出來的東西。我最近看了英文維基百科對
{{lang-xx}}
系列模板的處理,他們在把{{lang-xx}}
系列模板替換為{{langx}}
模板後就刪除了所有{{lang-xx}}
系列模板了。不難想像,按「歷史保留價值」一說來辦的話,{{lang-xx}}
系列模板會變成完全不能刪除的模板,但英文維基百科還是照樣刪除了所有{{lang-xx}}
系列模板。由此可見,所謂的「歷史保留價值」只有中文維基百科社羣才不知為何而真的當一回事。說白些,就是在意PermaLink的顯示問題是一種完全錯誤的舉措,社羣只應該在意頁面的當下版本的顯示問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4日 (五) 03:37 (UTC)- 这似乎是一种英文维基说。英文维基讨论中,至少三个人提到(倾向反对),删除可能使旧修订版本不可读。“社群只应该在意页面的当下版本的显示问题”潜在暗示旧版本和贡献历史不重要,这是不对的,维基百科保留完整的贡献历史是一种我很看重的价值体现──可惜它也没有充分做到。清洁工心态是可以的,但建议找出更好方案。如果已删除页提供可用的已删除页面“图书馆”链接(例[1]),那么我不反对主站上删除(避免使用、减少完整数据库大小之类的),但很怀疑这样做是否有意义。--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14日 (五) 04:00 (UTC)
- 適用於模板的原則與適用於條目的原則是不同的,比如WP:勇於更新頁面適用於條目但不適用於模板。旧版本和贡献历史對於條目是重要的,但對於模板未必,我說的「社羣只應該在意頁面的當下版本的顯示問題」針對的是模板與模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4日 (五) 05:47 (UTC)
- 勇于更新页面不是勇于更新条目。不那么认为,模板的内容变迁也是重要的,而技术变迁也有编者的努力在和历史参考价值(我不确定,但可能有其他Mediawiki站点会参考)。我是相对倾向保留所有有实际意义的历史记录。--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14日 (五) 06:26 (UTC)
- 然而維基百科是百科全書,唯一的主菜應該是條目。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4日 (五) 06:35 (UTC)
- 使用过的模板是条目内容的组成部分。另外“唯一的主菜”有点过,比如难道说其他过往讨论都不重要,用过、过时就可以删掉了。--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14日 (五) 06:53 (UTC)
- “使用過的模板是條目內容的組成部分”這個説法很有問題,因為“條目內容”指的是條目呈現出來讓讀者看到的東西。拿Infobox來説的話,“條目內容”限於填寫模板內各參數的東西,而非模板本身;至於導航模板則更難説是“條目內容”了。如果按你的這個説法推論下去,使用過的分類也可以被説成“條目內容的組成部分”,那所有空分類都不該刪除,而已刪除的空分類都該被恢復。如我上面所言,適用於模板的原則與適用於條目的原則是不同的,因此同樣地,適用於討論頁的原則與適用於模板的原則、適用於條目的原則也是不同的,但所有非條目頁(理論上)的共同點是服務於條目的完善,因此我不認為“唯一的主菜”這個説法有何問題,一個餐點不一定除了主菜就甚麽都沒有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4日 (五) 07:54 (UTC)
- 使用过的模板是条目内容的组成部分。另外“唯一的主菜”有点过,比如难道说其他过往讨论都不重要,用过、过时就可以删掉了。--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14日 (五) 06:53 (UTC)
- 然而維基百科是百科全書,唯一的主菜應該是條目。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4日 (五) 06:35 (UTC)
- 勇于更新页面不是勇于更新条目。不那么认为,模板的内容变迁也是重要的,而技术变迁也有编者的努力在和历史参考价值(我不确定,但可能有其他Mediawiki站点会参考)。我是相对倾向保留所有有实际意义的历史记录。--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14日 (五) 06:26 (UTC)
- 適用於模板的原則與適用於條目的原則是不同的,比如WP:勇於更新頁面適用於條目但不適用於模板。旧版本和贡献历史對於條目是重要的,但對於模板未必,我說的「社羣只應該在意頁面的當下版本的顯示問題」針對的是模板與模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4日 (五) 05:47 (UTC)
- 我說的歷史保留價值是指各類精密模板模組。
{{lang-xx}}
我個人的立場是清完鏈入後愛刪不刪我懶得管,雖然我很想問刪不刪到底有什麼差別就是了,又不是用了就會死。--SunAfterRain 2025年2月14日 (五) 13:32 (UTC)- 那我只能說「歷史保留價值」這個詞語無法有效表達你打算表達的意思,並且最終會像現行條文一樣被濫用。
{{lang-xx}}
系模板在清理連入後仍可能被誤用,而且掛{{historical}}
無法杜絕這種情況,因此只能刪除。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5日 (六) 01:39 (UTC)- 滥用过滤器可以。--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15日 (六) 05:52 (UTC)
- 我説的“誤用”不止引用,還有比照建立新模板,而且有些lang-xx系模板還是會被保留下來的(因為並非所有lang-xx系模板都invoke現有的Module:Lang),過濾器難保會誤中副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5日 (六) 07:20 (UTC)
- 那就讓那些沒有invoke的通通都改invoke啊,,,--SunAfterRain 2025年2月15日 (六) 14:48 (UTC)
- 有些不能改,比如有些沒有ISO代碼的語言不能寫入模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6日 (日) 05:03 (UTC)
- 有文档中弃用标注。可以只匹配最常见的误用。--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16日 (日) 19:51 (UTC)
- 那就讓那些沒有invoke的通通都改invoke啊,,,--SunAfterRain 2025年2月15日 (六) 14:48 (UTC)
- 我説的“誤用”不止引用,還有比照建立新模板,而且有些lang-xx系模板還是會被保留下來的(因為並非所有lang-xx系模板都invoke現有的Module:Lang),過濾器難保會誤中副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5日 (六) 07:20 (UTC)
- 所以我想知道所謂「誤用」這些
{{lang-xx}}
的壞處?既然{{lang-xx}}
={{langx|xx}}
,而且也不會有命名衝突問題,那我不懂為什麼要執意拒絕這些用例。 - 另外就你提到的不精確問題,我的意思是再加註歷史保留價值指的是這類站內曾經被使用過的精密模板模組。--SunAfterRain 2025年2月15日 (六) 07:08 (UTC)
- 不便維護。上面我不是沒有提到這點,然而這裏的各位似乎都選擇性地忽略了這點。如何定義“精密模板、模組”?這是個問題,不能找一個人簡單地聲稱某模板、模組是“精密模板、模組”然後社羣就真的直接認定那是“精密模板、模組”了,這最終會同樣導致你提議的條文像現行條文一樣被濫用。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5日 (六) 07:19 (UTC)
- 沒看出哪裡不便維護了,通通都調用模組,又不需要一個一個模板改?--SunAfterRain 2025年2月15日 (六) 14:47 (UTC)
- 一旦模組有改動,而這個改動牽涉模板的調用方式問題,那200多個模板連帶著也要一起改動,這時候就真的需要一個一個模板改了,比如Module:IPA就是這個情況。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6日 (日) 00:00 (UTC)
- 這種時候就可以機器人或AWB全部改過去了啊--SunAfterRain 2025年2月16日 (日) 03:53 (UTC)
- 但申請bot或AWB又是另一個程序。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6日 (日) 05:05 (UTC)
- 过于着眼于单方面利益。旧调用通常能做到兼容。--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16日 (日) 19:55 (UTC)
- 這種時候就可以機器人或AWB全部改過去了啊--SunAfterRain 2025年2月16日 (日) 03:53 (UTC)
- 一旦模組有改動,而這個改動牽涉模板的調用方式問題,那200多個模板連帶著也要一起改動,這時候就真的需要一個一個模板改了,比如Module:IPA就是這個情況。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6日 (日) 00:00 (UTC)
- 另我說句難聽的,你口口聲聲說現行條文被濫用,但實際上現行條文是嚴苛到幾乎派不上用場;至於你所說的標準不清就是為甚麼我之前要提廢棄模板不要放存廢討論另外開一個頁面彙整提報的原因,廢棄模板放在一起審視總比混進那堆亂七八糟的討論來得好。--SunAfterRain 2025年2月15日 (六) 14:53 (UTC)
- 我説的“現行條文被濫用”是現行條文被濫用為保留與阻止刪除的理由,而這正好就是“嚴苛到幾乎派不上用場”所導致的。不要把TFD放在這捆綁討論。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5日 (六) 23:59 (UTC)
- 我不認為你講的這個構成了所謂的濫用,你搞不清楚條文就來提刪被駁回只是剛好而已(而且我提過不只一次了沒有DP#9也可以用其他理由提刪,被駁回的都拘泥於廢棄模板沒有跳出去,我看不出哪裡濫用了),這顯然跟對條文解讀不一致造成濫用是兩碼子事,你現在看的是刪除方針不是保留方針耶。--SunAfterRain 2025年2月16日 (日) 03:52 (UTC)
- 我説的“現行條文被濫用”是現行條文被濫用為保留與阻止刪除的理由,而這正好就是“嚴苛到幾乎派不上用場”所導致的。不要把TFD放在這捆綁討論。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5日 (六) 23:59 (UTC)
- 沒看出哪裡不便維護了,通通都調用模組,又不需要一個一個模板改?--SunAfterRain 2025年2月15日 (六) 14:47 (UTC)
- 不便維護。上面我不是沒有提到這點,然而這裏的各位似乎都選擇性地忽略了這點。如何定義“精密模板、模組”?這是個問題,不能找一個人簡單地聲稱某模板、模組是“精密模板、模組”然後社羣就真的直接認定那是“精密模板、模組”了,這最終會同樣導致你提議的條文像現行條文一樣被濫用。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5日 (六) 07:19 (UTC)
- 滥用过滤器可以。--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15日 (六) 05:52 (UTC)
- 那我只能說「歷史保留價值」這個詞語無法有效表達你打算表達的意思,並且最終會像現行條文一樣被濫用。
- 这似乎是一种英文维基说。英文维基讨论中,至少三个人提到(倾向反对),删除可能使旧修订版本不可读。“社群只应该在意页面的当下版本的显示问题”潜在暗示旧版本和贡献历史不重要,这是不对的,维基百科保留完整的贡献历史是一种我很看重的价值体现──可惜它也没有充分做到。清洁工心态是可以的,但建议找出更好方案。如果已删除页提供可用的已删除页面“图书馆”链接(例[1]),那么我不反对主站上删除(避免使用、减少完整数据库大小之类的),但很怀疑这样做是否有意义。--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14日 (五) 04:00 (UTC)
- 我上面已經提到現在已經有人把DP#9拿來當保留理由了,而且社羣還無力阻止,因此只有完全改掉DP#9的條文才能阻止那些人繼續這樣做。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6日 (日) 05:03 (UTC)
- 恕我直言,您似乎是首先认定这些模板应当删除了,然后发现您的理由(按照方针来说)并不充分,所以您希望能修改方针来适配您的认定。但是,有没有一种可能是您“认定的事实”本身确实存在异议呢?--Ma3r(铁塔) 2025年2月16日 (日) 06:31 (UTC)
- 你說的情況正是DP#9被改得過嚴所帶來的後果,社羣整體的觀念都被扭曲了。可以說,如果當時沒有把DP#9改為「多餘無用,且影響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運作」,我實在不需要在這裏提案。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6日 (日) 11:03 (UTC)
- 噢,这个是什么时候改的,我就不清楚了。但我觉得,被改成这样,应该也是社群共识的体现。如果是社群观念变了,那我觉得我们就去适应它就好了。您说现在的观念是扭曲的,别人也可能认为以前的观念是扭曲的呢?--Ma3r(铁塔) 2025年2月16日 (日) 11:56 (UTC)
- 我無法阻止你無視我在最上方的留言,當時修改DP#9的討論甚至也並未有效凝聚社羣共識。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6日 (日) 12:30 (UTC)
- 那我就不知道当时为什么能改了。不过,我觉得可以预期的是,当时您改不回去,现在就更改不回去了……--Ma3r(铁塔) 2025年2月16日 (日) 13:06 (UTC)
- 我無法阻止你無視我在最上方的留言,當時修改DP#9的討論甚至也並未有效凝聚社羣共識。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6日 (日) 12:30 (UTC)
- 噢,这个是什么时候改的,我就不清楚了。但我觉得,被改成这样,应该也是社群共识的体现。如果是社群观念变了,那我觉得我们就去适应它就好了。您说现在的观念是扭曲的,别人也可能认为以前的观念是扭曲的呢?--Ma3r(铁塔) 2025年2月16日 (日) 11:56 (UTC)
- 你說的情況正是DP#9被改得過嚴所帶來的後果,社羣整體的觀念都被扭曲了。可以說,如果當時沒有把DP#9改為「多餘無用,且影響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運作」,我實在不需要在這裏提案。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6日 (日) 11:03 (UTC)
- 同Ma3r,感觉Sanmosa理由有点像“我要改并推荐大家用新的,并且旧的不打算维护、不想任何人维护,所以旧的我要删掉。”(类似近期对绿链小工具换代的争议)。存废讨论中对“且”条文的滥用应该另行解决,我的意见。--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16日 (日) 20:12 (UTC)
- 剛才想起一個不刪除舊模板的潛在壞處:假如僅簡單地將舊模板重新導向至新模板,當有用戶意外地或故意地撤銷重新導向時,社羣將難以察覺。而且我說句難聽的,對「且」條文的濫用無法另行解決,我對原始討論的理解是Bluedeck通過當時的修訂有意地使DP#9充當了免死金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6日 (日) 23:48 (UTC)
- 免死金牌的意思是有這條在就刪不掉,Bluedeck通過的修訂只是讓DP#9幾乎廢掉而已,很明顯沒有辦法拒絕其他理由提刪。再強調一次,你現在看的是刪除方針不是保留方針,麻煩您不要把DP#9當成保留方針的條文來看。--SunAfterRain 2025年2月17日 (一) 04:22 (UTC)
- 問題在於我需要阻止其他人把DP#9當成保留方針的條文來看。你不斷要求我“不要把DP#9當成保留方針的條文來看”實際上無視了並逼迫我無視其他人把DP#9當成保留方針的條文來看的問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7日 (一) 04:54 (UTC)
- 我沒有看到這個討論有除了你以外的人把DP#9當成保留方針條文,就算「用不符合DP#9駁回提刪」也很顯然不是因為把這個條款當保留方針。--SunAfterRain 2025年2月17日 (一) 06:58 (UTC)
- 你不能只看這裏的討論串而不看AFD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7日 (一) 07:07 (UTC)
- SunAfterRain 2025年2月18日 (二) 06:58 (UTC)
- @SunAfterRain:這就是我說的「拿DP#9來當保留理由」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8日 (二) 00:13 (UTC)
- 保留需要理由吗?删除才需要理由吧?不符合方针指引才需要删除。您所说的“拿DP#9来当保留理由”,实际上是“拿DP#9来当删除理由并不充分”。--Ma3r(铁塔) 2025年4月8日 (二) 05:17 (UTC)
- 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輯者應承擔舉證的責任,因此在AFD的情境下主張保留確實是需要理由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8日 (二) 12:56 (UTC)
- WP:可供查证是内容方针,衹规范条目空间(或其他会在条目中显示的内容,比如导航模板),这裏的“举证”显然是指添加来源。而WiiUf提出保留的内容显然不属于需要来源佐证的内容,即不受内容方针管辖。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8日 (二) 16:09 (UTC)
- 您这逻辑不对。提删应当提出一个(自认为)充分的理由,主张保留只是认为提删理由不充分。主张保留总是依赖于提删理由的,没有人提删的话,谁会去主张保留?--Ma3r(铁塔) 2025年4月8日 (二) 17:31 (UTC)
- 我建議你看看WP:存廢討論應避免的理由#沒有理由的理由。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20日 (日) 08:55 (UTC)
- 您给的论述,跟我说的有关系吗?您要不理解的话,我给您打个比方,您可能就理解了——
- 我活着,不需要理由;您要想枪毙我,才需要理由。您的理由还得充分,只要不充分,就不能枪毙我。对吧?--Ma3r(铁塔) 2025年4月21日 (一) 15:41 (UTC)
- 然而頁面的刪除與槍斃並不是同一回事,你不能把兩者相提並論。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22日 (二) 08:23 (UTC)
- 差不多吧。您要枪毙一个条目,也需要充分的理由。您总不能说“我觉得它应该删,即使它不违反任何方针”吧?--Ma3r(铁塔) 2025年4月24日 (四) 15:36 (UTC)
- 人不是條目,條目能復活,而人不能。AFD的提請本身就附了主張刪除的理由,因此(在AFD的背景下)主張保留確實是需要理由的,比如一個人認為提刪理由不充分,那他就需要具體論證為何提刪理由不充分,而非僅簡單聲稱“提刪理由不充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25日 (五) 12:41 (UTC)
- 这跟能不能复活有什么关系?关键是,您要删除一个条目,应该是因为它违反了某项方针。保留的理由是它并不违反该项方针,而不是它“符合所有方针”。理论上,一个应当保留的条目是“符合所有方针”的;但如果您让支持保留者证明它“符合所有方针”,这就没有道理了。也就是说,不管支持删除,还是支持保留,针对的都是“删除理由”,而非“保留理由”。--Ma3r(铁塔) 2025年4月25日 (五) 13:33 (UTC)
- “如果您讓支持保留者證明它‘符合所有方針’,這就沒有道理了”才是不合理的說法,AFD並不乏提刪理由為A但最終刪除理由為B的例子。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25日 (五) 14:36 (UTC)
- 怎么不合理?来,您找一个您认为应当保留的条目,然后您来证明一下它“符合所有方针”。如果您证明不了,我们就把它删掉?不管您的删除理由是 A 是 B,您总得有个理由。保留也是针对“删除理由”来讨论的,而不是“保留理由”。--Ma3r(铁塔) 2025年4月25日 (五) 15:51 (UTC)
- 你這話一說,不知道的還以為我上面的那句“AFD的提請本身就附了主張刪除的理由”不存在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26日 (六) 16:13 (UTC)
- 不知道您想说什么。我的意思是,删除当然需要“删除理由”;但是,保留并不需要“保留理由”,而是要反对“删除理由”。--Ma3r(铁塔) 2025年4月26日 (六) 16:27 (UTC)
- 無論如何,DP#9不應該是拿來主張保留會反對刪除頁面的理由。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27日 (日) 00:04 (UTC)
- 如果您的删除理由并不充分满足方针的条件,那可能意味着它并不应该被删除。您不能说:“它就是应该被删除。如果不能充分满足方针的条件,那是方针有问题。”--Ma3r(铁塔) 2025年4月27日 (日) 08:17 (UTC)
- 你這不是循環論證嗎,現在探討的是現行方針本身的合理性,你拿現行方針的條文來論證現行方針本身的合理性毫無意義。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29日 (二) 01:15 (UTC)
- 我不是说“当前的方针一定合理”,而是说,“如果当前的方针阻止我删除我要删除的模板,那方针就不合理”,这种出发点不合理。--Ma3r(铁塔) 2025年4月29日 (二) 16:13 (UTC)
- 你要看我的出發點的話其實是可以看上面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30日 (三) 01:55 (UTC)
- 哟,好像“已经有人把DP#9拿来当保留理由了”这话不是您说的了一样……--Ma3r(铁塔) 2025年4月30日 (三) 15:40 (UTC)
- 我的意思是你概括我的出發點的方式是錯誤的。“部分用戶濫建模板的情形至今仍然持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你不能將之簡單地聲稱為“當前的方針阻止我刪除我要刪除的模板”。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2日 (五) 00:30 (UTC)
- 我的看法是,“部分用户滥建模板”是您的主观判断。这个“滥建”,是由您主观判断的,而不是依据方针。--Ma3r(铁塔) 2025年5月2日 (五) 05:12 (UTC)
- 我無法阻止你無視我給出的證據。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2日 (五) 08:32 (UTC)
- 我也无法阻止您无视他人的意见。--Ma3r(铁塔) 2025年5月3日 (六) 07:16 (UTC)
- 我無法阻止你無視我給出的證據。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2日 (五) 08:32 (UTC)
- 我的看法是,“部分用户滥建模板”是您的主观判断。这个“滥建”,是由您主观判断的,而不是依据方针。--Ma3r(铁塔) 2025年5月2日 (五) 05:12 (UTC)
- 我的意思是你概括我的出發點的方式是錯誤的。“部分用戶濫建模板的情形至今仍然持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你不能將之簡單地聲稱為“當前的方針阻止我刪除我要刪除的模板”。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2日 (五) 00:30 (UTC)
- 哟,好像“已经有人把DP#9拿来当保留理由了”这话不是您说的了一样……--Ma3r(铁塔) 2025年4月30日 (三) 15:40 (UTC)
- 你要看我的出發點的話其實是可以看上面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30日 (三) 01:55 (UTC)
- 我不是说“当前的方针一定合理”,而是说,“如果当前的方针阻止我删除我要删除的模板,那方针就不合理”,这种出发点不合理。--Ma3r(铁塔) 2025年4月29日 (二) 16:13 (UTC)
- 你這不是循環論證嗎,現在探討的是現行方針本身的合理性,你拿現行方針的條文來論證現行方針本身的合理性毫無意義。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29日 (二) 01:15 (UTC)
- 如果您的删除理由并不充分满足方针的条件,那可能意味着它并不应该被删除。您不能说:“它就是应该被删除。如果不能充分满足方针的条件,那是方针有问题。”--Ma3r(铁塔) 2025年4月27日 (日) 08:17 (UTC)
- 無論如何,DP#9不應該是拿來主張保留會反對刪除頁面的理由。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27日 (日) 00:04 (UTC)
- 不知道您想说什么。我的意思是,删除当然需要“删除理由”;但是,保留并不需要“保留理由”,而是要反对“删除理由”。--Ma3r(铁塔) 2025年4月26日 (六) 16:27 (UTC)
- 你這話一說,不知道的還以為我上面的那句“AFD的提請本身就附了主張刪除的理由”不存在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26日 (六) 16:13 (UTC)
- 怎么不合理?来,您找一个您认为应当保留的条目,然后您来证明一下它“符合所有方针”。如果您证明不了,我们就把它删掉?不管您的删除理由是 A 是 B,您总得有个理由。保留也是针对“删除理由”来讨论的,而不是“保留理由”。--Ma3r(铁塔) 2025年4月25日 (五) 15:51 (UTC)
- “如果您讓支持保留者證明它‘符合所有方針’,這就沒有道理了”才是不合理的說法,AFD並不乏提刪理由為A但最終刪除理由為B的例子。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25日 (五) 14:36 (UTC)
- 不理解“主张保留确实是需要理由的”所指。如果删除理由被证明不成立,那么存废可以理由消失直接关闭的,而不需要其他人再提出条目应保留的理由以求得共识认可。虽然存废中常有因某个理由提删但开始讨论其他存废理由或条目质量的情况。--YFdyh000(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15:59 (UTC)
- “提刪理由消失”屬於另一種情境,說的是提刪理由一開始成立,但在後來因為一些緣故而不再成立。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26日 (六) 16:13 (UTC)
- 啊,确实。但“提删理由不充分”或者“不成立”,有时确实是合理、简单有效的理由,如果提删理由真的不充分。这时去提出若干保留理由,像是转移话题、不正面回应。如果保留意见一致认为提删理由不成立,接近快速保留的情形,感觉类似共识认为提删理由消失。--YFdyh000(留言) 2025年4月26日 (六) 16:53 (UTC)
- 就AFD而言,假如是非管理員關閉的話,只要主張刪除的一方找到或想到其他合適的刪除理由,那方完全可以直接重開討論,而且這種重開一般是不能再被非管理員關閉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27日 (日) 00:07 (UTC)
- 啊,确实。但“提删理由不充分”或者“不成立”,有时确实是合理、简单有效的理由,如果提删理由真的不充分。这时去提出若干保留理由,像是转移话题、不正面回应。如果保留意见一致认为提删理由不成立,接近快速保留的情形,感觉类似共识认为提删理由消失。--YFdyh000(留言) 2025年4月26日 (六) 16:53 (UTC)
- “提刪理由消失”屬於另一種情境,說的是提刪理由一開始成立,但在後來因為一些緣故而不再成立。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26日 (六) 16:13 (UTC)
- 这跟能不能复活有什么关系?关键是,您要删除一个条目,应该是因为它违反了某项方针。保留的理由是它并不违反该项方针,而不是它“符合所有方针”。理论上,一个应当保留的条目是“符合所有方针”的;但如果您让支持保留者证明它“符合所有方针”,这就没有道理了。也就是说,不管支持删除,还是支持保留,针对的都是“删除理由”,而非“保留理由”。--Ma3r(铁塔) 2025年4月25日 (五) 13:33 (UTC)
- 人不是條目,條目能復活,而人不能。AFD的提請本身就附了主張刪除的理由,因此(在AFD的背景下)主張保留確實是需要理由的,比如一個人認為提刪理由不充分,那他就需要具體論證為何提刪理由不充分,而非僅簡單聲稱“提刪理由不充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25日 (五) 12:41 (UTC)
- 差不多吧。您要枪毙一个条目,也需要充分的理由。您总不能说“我觉得它应该删,即使它不违反任何方针”吧?--Ma3r(铁塔) 2025年4月24日 (四) 15:36 (UTC)
- 然而頁面的刪除與槍斃並不是同一回事,你不能把兩者相提並論。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22日 (二) 08:23 (UTC)
- 我建議你看看WP:存廢討論應避免的理由#沒有理由的理由。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20日 (日) 08:55 (UTC)
- 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輯者應承擔舉證的責任,因此在AFD的情境下主張保留確實是需要理由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8日 (二) 12:56 (UTC)
- 我不認為這是當保留理由啦... 不過這個認定你開心就好我尊重你的想法。--SunAfterRain 2025年4月8日 (二) 15:51 (UTC)
- 保留需要理由吗?删除才需要理由吧?不符合方针指引才需要删除。您所说的“拿DP#9来当保留理由”,实际上是“拿DP#9来当删除理由并不充分”。--Ma3r(铁塔) 2025年4月8日 (二) 05:17 (UTC)
那您可以指引一下,因為我真的沒看到有人這樣用,抱歉。-- - @SunAfterRain:這就是我說的「拿DP#9來當保留理由」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8日 (二) 00:13 (UTC)
- SunAfterRain 2025年2月18日 (二) 06:58 (UTC)
- 你不能只看這裏的討論串而不看AFD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7日 (一) 07:07 (UTC)
- 我沒有看到這個討論有除了你以外的人把DP#9當成保留方針條文,就算「用不符合DP#9駁回提刪」也很顯然不是因為把這個條款當保留方針。--SunAfterRain 2025年2月17日 (一) 06:58 (UTC)
- 問題在於我需要阻止其他人把DP#9當成保留方針的條文來看。你不斷要求我“不要把DP#9當成保留方針的條文來看”實際上無視了並逼迫我無視其他人把DP#9當成保留方針的條文來看的問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7日 (一) 04:54 (UTC)
- 免死金牌的意思是有這條在就刪不掉,Bluedeck通過的修訂只是讓DP#9幾乎廢掉而已,很明顯沒有辦法拒絕其他理由提刪。再強調一次,你現在看的是刪除方針不是保留方針,麻煩您不要把DP#9當成保留方針的條文來看。--SunAfterRain 2025年2月17日 (一) 04:22 (UTC)
- 剛才想起一個不刪除舊模板的潛在壞處:假如僅簡單地將舊模板重新導向至新模板,當有用戶意外地或故意地撤銷重新導向時,社羣將難以察覺。而且我說句難聽的,對「且」條文的濫用無法另行解決,我對原始討論的理解是Bluedeck通過當時的修訂有意地使DP#9充當了免死金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6日 (日) 23:48 (UTC)
- 恕我直言,您似乎是首先认定这些模板应当删除了,然后发现您的理由(按照方针来说)并不充分,所以您希望能修改方针来适配您的认定。但是,有没有一种可能是您“认定的事实”本身确实存在异议呢?--Ma3r(铁塔) 2025年2月16日 (日) 06:31 (UTC)
- @SunAfterRain:問題在於當用戶真的嘗試這樣做的時候,部分人拿DP#9來當保留理由,導致社羣無法形成符合方針精神的合理討論共識。DP#9不能充當免死金牌,這扭曲了刪除方針的機能。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4日 (二) 09:40 (UTC)
- 时间过去太久了,已经忘记当时投支持的理由了,大概看了一下相关讨论,我仍然支持Bluedeck当时提案的理由,没感觉上文举的部分例子属于滥建模版,提议的条文也无法禁止滥建模版。——杰里毛斯(留言) 2025年2月9日 (日) 13:57 (UTC)
- (=)中立,不反对将原文中的“且”改为“或”,但反对将历史曾使用的模板和滥建的新模板混为一谈。如果是因违反其它方针而删除的话不反对删除,但如果是旧模板被新模板替代而新模板又不能向前兼容的话,将会导致正常的历史版本无法查看。--Haohaoh4 2025年2月9日 (日) 16:40 (UTC)
- 過往的歷史能不能檢視是不是共識抑或是不是「未有效凝聚社羣共識的情況下修改方針而創造出來的」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但我總可以主張我希望保留歷史完整性:主張應盡可能保障頁面裡使顯示的正確性,以免讓翻閱存檔PermaLink的人造成無盡困擾。如果你說不能當作過往共識提出理由,那我現在當作「新提出的理由」總可以了吧。如果這不是有效理由,那麼是怎樣?維基百科還禁止人「希望」了???--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科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 2025年2月13日 (四) 23:07 (UTC)
- 歷史問題還是得考慮,因為修改代碼很多時候還是需要參考舊有代碼,刪除了徒然為維護者帶來麻煩。至於有人濫建不適合百科的模版,這是人的問題,應直接禁止該人繼續編輯模版名字空間。--Temp3600(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06:51 (UTC)
- @Temp3600:(前)然而誤用已廢棄模板的情況實在嚴重,不刪除模板無法防止此等誤用,「參考舊有代碼」的潛在「益處」無法抵銷誤用已廢棄模板的害處。(後)然而管理員實務上會拒絕這樣做。在無法確保管理員不會拒絕這樣做的情況下,提議的舉措仍然是必要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3日 (一) 00:34 (UTC)
- 单纯重复之前观点,依旧不能认同。“在任何情况下,实用性都是非常主观的评断”──WP:USEFUL。--YFdyh000(留言) 2025年3月3日 (一) 00:47 (UTC)
- WP:USEFUL的意思是不能以實用性為由支持頁面的保留,而不是不能以實用性(的欠缺)為由反對頁面的保留。“許多有用的內容會因為它們不屬於百科全書而被排除在外”imply的是即使是“有用的內容”也同樣會被維基百科排除在外,更何況無用的內容呢?可以説,你這説法的思路與那些把DP#9拿來當保留理由的人的思路一模一樣地扭曲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3日 (一) 13:29 (UTC)
- 我只想说,实用性有或无都是非常主观,既然未达成共识,无法认同“的欠缺”,所以您的删除理由不太有用。--YFdyh000(留言) 2025年3月3日 (一) 16:52 (UTC)
- 現在的情況是那些把DP#9拿來當保留理由的人的思路是扭曲的,那基於同樣的思路得出的結論並非有效的結論,從而無法構成正當合理的意見。可以説,我之所以只能不斷重複自己的觀點,是因為道理就是我説的那些,然後其他人繼續把這道理視而不見,其他人其實也同樣在不斷重複自己的觀點。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4日 (二) 09:24 (UTC)
- 我只想说,实用性有或无都是非常主观,既然未达成共识,无法认同“的欠缺”,所以您的删除理由不太有用。--YFdyh000(留言) 2025年3月3日 (一) 16:52 (UTC)
- WP:USEFUL的意思是不能以實用性為由支持頁面的保留,而不是不能以實用性(的欠缺)為由反對頁面的保留。“許多有用的內容會因為它們不屬於百科全書而被排除在外”imply的是即使是“有用的內容”也同樣會被維基百科排除在外,更何況無用的內容呢?可以説,你這説法的思路與那些把DP#9拿來當保留理由的人的思路一模一樣地扭曲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3日 (一) 13:29 (UTC)
- 单纯重复之前观点,依旧不能认同。“在任何情况下,实用性都是非常主观的评断”──WP:USEFUL。--YFdyh000(留言) 2025年3月3日 (一) 00:47 (UTC)
- @Temp3600:(前)然而誤用已廢棄模板的情況實在嚴重,不刪除模板無法防止此等誤用,「參考舊有代碼」的潛在「益處」無法抵銷誤用已廢棄模板的害處。(後)然而管理員實務上會拒絕這樣做。在無法確保管理員不會拒絕這樣做的情況下,提議的舉措仍然是必要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3日 (一) 00:34 (UTC)
- (我就不考慮濫建模板的問題了,僅僅考慮這條提刪理由的存在反映出的奇怪現象)@Sanmosa、A2569875、YFdyh000、Ma3r:我覺得可以加一條誓約,如使用此條提刪但因為技術[例如說沒清乾淨的連入所以得等待機器人清理之類的]以外的原因被保留(無論是快速保留、討論保留還是無共識保留),兩年內不應再以相近理由提刪,也就是經討論過後無法證明他多餘無用且的確影響到某些東西所以「必須」刪除,將本來被這條規則卡住的條件還給存廢討論確定。畢竟這個是「提刪理由」,不是「一定要刪除理由」,所謂的歷史保留這種「非常主觀的評斷」的確不應該放在阻止提刪的理由裡,而是要透過討論確立這類模板的確不該刪除,對吧?歷史保留真得太過抽象了,也明顯小於現在DP#9攔住的範圍。(而且說難聽的現在模板相關提刪幾乎都是IAR的,做這個修改實際上也沒有造成
制度實務上的明顯改變,畢竟沒有這個修改依然有人會提刪,不如重新收編回刪除方針並限制短期重複提刪可能會好些)--SunAfterRain 2025年4月22日 (二) 08:17 (UTC)- “現在模板相關提刪幾乎都是IAR的”是DP#9被不當修訂的結果,“做這個修改實際上也沒有造成制度的明顯改變”不符合事實。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22日 (二) 08:22 (UTC)
- SunAfterRain 2025年4月22日 (二) 09:05 (UTC)
- 然而「做這個修改實務上也沒有造成制度的明顯改變」也同樣不符合事實。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22日 (二) 09:07 (UTC)
- 明顯是事實,不要告訴我你在這幾年內沒有用廢棄模板這類理由提刪過。--SunAfterRain 2025年4月22日 (二) 11:31 (UTC)
- 等下,我說的是整個提案的修改,不是我那句修改,我先確認一下你是不是誤會了--SunAfterRain 2025年4月22日 (二) 11:35 (UTC)
- “兩年內不應再以相近理由提刪”這個規定太嚴格了,其他AFD好歹還是6個月。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25日 (五) 12:43 (UTC)
- 既然他不是廢棄模板,那他短期以內再以廢棄模板提刪就不合理。就像我說的,要刪還有其他方針指引甚至IAR可以刪,如果真就只符合這一條然後還沒辦法得到要刪除的共識那硬去提刪也不是好事--SunAfterRain 2025年4月27日 (日) 04:57 (UTC)
- “既然他不是廢棄模板,那他短期以內再以廢棄模板提刪就不合理”(這句話似乎有語法問題?)不一定成立,一個模板在被替換完成後就成了廢棄模板,因此一個本來不是廢棄模板的模板完全有在短期內變成廢棄模板的可能。這樣說來,就算是通用的6個月的限制也不該適用於此類情形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29日 (二) 01:19 (UTC)
- 既然他不是廢棄模板,那他短期以內再以廢棄模板提刪就不合理。就像我說的,要刪還有其他方針指引甚至IAR可以刪,如果真就只符合這一條然後還沒辦法得到要刪除的共識那硬去提刪也不是好事--SunAfterRain 2025年4月27日 (日) 04:57 (UTC)
- “兩年內不應再以相近理由提刪”這個規定太嚴格了,其他AFD好歹還是6個月。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25日 (五) 12:43 (UTC)
哎呀,打太快打錯了,是「實務上」的明顯改變-- - 然而「做這個修改實務上也沒有造成制度的明顯改變」也同樣不符合事實。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22日 (二) 09:07 (UTC)
- SunAfterRain 2025年4月22日 (二) 09:05 (UTC)
- 不能苟同把无共识保留也列进去,实际上无共识保留是暂时保留的一种。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4月23日 (三) 02:37 (UTC)
- SunAfterRain 2025年4月24日 (四) 02:50 (UTC)
- 不是,究其原因是有部分人討厭刪除廢棄模板,然後故意阻撓其他人這樣做而已。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27日 (日) 00:08 (UTC)
- 很顯然刪不掉的那些的幾乎都是「純」廢棄模板,其他還有附加各種其他理由的模板不都幾乎成功刪掉了(就算有些實際上真的純廢棄模板)?我認為您說的阻撓實際上效果不佳。--SunAfterRain 2025年4月27日 (日) 05:02 (UTC)
- @SunAfterRain:然而這也不是阻撓刪除「純」廢棄模板的理由吧?再者,“效果不佳”不還是有“效果”,我要的是完全沒有那種“效果”。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29日 (二) 01:17 (UTC)
- 我說難聽的啦,一堆方針指引+IAR用不了,但凡你多寫一句不知情的人可能會錯誤使用都好,偏要純動用這條提刪,被擋下來也是
情有可原 的,這點我實在不能苟同您的「理想」。--SunAfterRain 2025年4月29日 (二) 06:40 (UTC)- IAR不是讓你這樣用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30日 (三) 01:56 (UTC)
- 我說難聽的啦,一堆方針指引+IAR用不了,但凡你多寫一句不知情的人可能會錯誤使用都好,偏要純動用這條提刪,被擋下來也是
- @SunAfterRain:然而這也不是阻撓刪除「純」廢棄模板的理由吧?再者,“效果不佳”不還是有“效果”,我要的是完全沒有那種“效果”。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29日 (二) 01:17 (UTC)
- 很顯然刪不掉的那些的幾乎都是「純」廢棄模板,其他還有附加各種其他理由的模板不都幾乎成功刪掉了(就算有些實際上真的純廢棄模板)?我認為您說的阻撓實際上效果不佳。--SunAfterRain 2025年4月27日 (日) 05:02 (UTC)
如果他是需要刪除的廢棄模板這件事都無法定論的話,那不是換句話說他到底滿不滿足這條規則大家也無法商確嗎?那半年後幾乎也不會得到結果吧?-- - 不是,究其原因是有部分人討厭刪除廢棄模板,然後故意阻撓其他人這樣做而已。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27日 (日) 00:08 (UTC)
- SunAfterRain 2025年4月24日 (四) 02:50 (UTC)
- “現在模板相關提刪幾乎都是IAR的”是DP#9被不當修訂的結果,“做這個修改實際上也沒有造成制度的明顯改變”不符合事實。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4月22日 (二) 08:22 (UTC)
有關小小作品的處置
[编辑]建議小小作品引入自動提請快速刪除機制
[编辑]與提案的重要前設相關的新話題
[编辑]@Cwek、FK8438、GZWDer、Hotaru Natsumi、Olaf8940、Rastinition、Shizhao、Sinsyuan、YFdyh000、魔琴、日期20220626:實在很抱歉,昨天比較忙碌,現在才有時間提起我上面幾度提過的“新話題”。我相信各位應該能看到我上面的提案所基於的前設是“中文維基百科社羣一直認為小小作品存在定期提刪的必要”,然而各位在上面發表的意見似乎不太認可這個前設,因此我希望各位可以考慮討論小小作品是否真的存在定期提刪的必要。此外,enwiki已經廢除了“小小作品”的指引地位這點也值得各位的考慮。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06:26 (UTC)
- Wikipedia:常年提案#废除小小作品方针。--GZWDer(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10:59 (UTC)
- 目前50字的门槛其实很低,一般符合收录标准的条目主题应该很容易写出50字,因此我认为少于50字的小小作品定期提删没有问题,这样对大多数条目编者有督促作用,如果建个小小作品在那不管,那么最终就删除。但是,我在小小作品提删的过程中实际上是有注意到多次小行星、天体系列条目因不满50字被提删的,因为天体收录标准较宽松,这一类小小作品有可能是因为有效信息本身就写不出50字而落入小小作品。所以我的观点是定期提删有必要,但是WP:DP#REASONS的第13点需要移除,改由存废讨论(或上面的提案如果通过,在快速删除提报页讨论)得出这个条目是不是“显然可以写超50字而未能写超50字”的情况,如果有效信息就是写不到50字,那么应该移除小小作品板,在讨论页改挂新的维护模板。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2日 (三) 12:40 (UTC)
- @Hotaru Natsumi:我懷疑的是少於50字的小小作品定期提刪“對大多數條目編者有督促作用”是否真的成立,如果真的能起督促作用的話,那掛了{{substub}}後條目編者就該有所動作了,而不是等到AFD才有所動作。此外,“有效資訊就是寫不到50字”的情況很難判斷,畢竟現在的社羣裏還是有人認為不同主題足以適當描述的正文篇幅是能一概而論的(雖然我不認同這種觀點就是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12:44 (UTC)
- 我是觉得这个现象反而说明定期提删的督促性来着,送到AFD之后才开始扩充就说明单挂个substub的督促意义不大。有效信息写不到50字如何判断这个问题,个人觉得可以按来源搜索得到的信息量判断,主张保留的人可以提供他得到的来源,说明他认为为什么写不到50字,只要他的理由能让“显然可以写到50字”这个命题为假就好。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2日 (三) 12:55 (UTC)
- 至少現在提交到存廢討論的小小條目大概率是找不到來源擴充的,那這種條目很可能就沒關注度。--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13:12 (UTC)
- @日期20220626:然而這種情況不是應該走收錄標準提刪流程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13:48 (UTC)
- 就是如果舉不出來源能證明通過有效信息可以写滿50字的話,這個小小條目基本上關注度要求也達不到,所以這種情況下字數又不夠,關注度也達不到要求,還要保留就顯得很奇怪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14:24 (UTC)
- 雖然可以說達不到通用關注度就用其他的關注度條件來判斷,但在其他條件更鬆的關注度下還沒有來源能夠讓條目寫出50字的有效信息,那更加沒有保留的必要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14:28 (UTC)
- @日期20220626:然而這種情況不是應該走收錄標準提刪流程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13:48 (UTC)
- @Hotaru Natsumi:我的意思是社羣裏有人會無視所有的你説的這種理由。而且如果真的如你所言的去判斷“有效資訊就是寫不到50字”是否成立的話,那符合“有效資訊就是寫不到50字”的情況的小小作品基本上不太可能可以滿足收錄標準的“有效介紹”要求,然後就會去到我回應日期20220626的留言時問的問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13:48 (UTC)
- 所以我在上面也说了天体收录标准很宽松……天体收录标准不要求来源有效介绍,只要被一些特定的业余数据库收录或者符合一些其他条件(比如1850年前发现)就能收录。这种情况下不可能用收录标准来提删,而要用小小作品提删的话实际上又是在要求非得有足够的有效来源信息。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2日 (三) 15:36 (UTC)
- 我記得有幾次有天體是因為關注度被提刪,討論的時候沒人提到天體關注度,最後被刪掉了。
- 不是應該有效信息可以寫到50字的才留下(未來有擴充可能),沒有效信息才值得刪除(無擴充可能)?如果是寫百科全書的話不是應該讓有價值的東西更多的留下來才對,通過刪條目去督促編者,好像有點像為了督促小孩學習,就把家裡的手機和電腦砸掉一樣。--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16:11 (UTC)
- @日期20220626:這就是我要在這裏討論小小作品是否真的存在定期提刪的必要的原因了。@Hotaru Natsumi:天體收錄標準是否需要收緊可以另議,我們也不是沒有收緊子收錄標準的先例。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23:47 (UTC)
- 我是在举例啦,如果真的能让收录标准全部变成“符合任意收录标准,有效信息就能写到50字”,那反而适合30天一到直接速删,因为如果有效信息扩充不到50字,那么不合收录标准,有效信息能写到50字就是不写,那么质量太低。但是现行收录标准不能这样推断。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08:41 (UTC)
- 但是關注度意義就是這樣誒,Wikipedia:收錄標準#意义說確保通過查找第三方來源就能寫一篇不是隻言片語的條目,那不就是「如果一個條目符合收录标准,在編者不偷懶的情況下,那它有效信息就不應該低於50字」,不然該條目很可能沒有關注度。--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09:30 (UTC)
- 对GNG而言是这样的,但是特定主题收录标准实际上有所宽限。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11:48 (UTC)
- 但是關注度意義就是這樣誒,Wikipedia:收錄標準#意义說確保通過查找第三方來源就能寫一篇不是隻言片語的條目,那不就是「如果一個條目符合收录标准,在編者不偷懶的情況下,那它有效信息就不應該低於50字」,不然該條目很可能沒有關注度。--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09:30 (UTC)
- 我是在举例啦,如果真的能让收录标准全部变成“符合任意收录标准,有效信息就能写到50字”,那反而适合30天一到直接速删,因为如果有效信息扩充不到50字,那么不合收录标准,有效信息能写到50字就是不写,那么质量太低。但是现行收录标准不能这样推断。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08:41 (UTC)
- 正好相反,小小作品指引从导言上看是质量要求,而不是内容收录要求。也就是质量上不应当出现50字以下的条目。那么有效信息本就不到50字,但是符合收录要求的主题豁免也无可厚非。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08:41 (UTC)
- @日期20220626:這就是我要在這裏討論小小作品是否真的存在定期提刪的必要的原因了。@Hotaru Natsumi:天體收錄標準是否需要收緊可以另議,我們也不是沒有收緊子收錄標準的先例。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23:47 (UTC)
- 所以我在上面也说了天体收录标准很宽松……天体收录标准不要求来源有效介绍,只要被一些特定的业余数据库收录或者符合一些其他条件(比如1850年前发现)就能收录。这种情况下不可能用收录标准来提删,而要用小小作品提删的话实际上又是在要求非得有足够的有效来源信息。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2日 (三) 15:36 (UTC)
- 至少現在提交到存廢討論的小小條目大概率是找不到來源擴充的,那這種條目很可能就沒關注度。--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13:12 (UTC)
- 我是觉得这个现象反而说明定期提删的督促性来着,送到AFD之后才开始扩充就说明单挂个substub的督促意义不大。有效信息写不到50字如何判断这个问题,个人觉得可以按来源搜索得到的信息量判断,主张保留的人可以提供他得到的来源,说明他认为为什么写不到50字,只要他的理由能让“显然可以写到50字”这个命题为假就好。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2日 (三) 12:55 (UTC)
- 我觉得似乎大家把事情的焦点弄错了。设置字数只是为了便宜行事,重点是在于这么少的内容是否具备百科性质,如果具备百科性质,那么少于50字未尝不可保留;否则可能适合维基词典,或者类似于速删标准中的WP:A1--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13日 (四) 02:48 (UTC)
- 这种看法的话,小小作品指引需要大修。其实是需要把50字这个门槛完全去掉的,反之换为比较主观的一些判断标准如是否具备定义外的额外信息等等。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08:41 (UTC)
- 那還是留著50字吧。說不定能主觀到100多字也是小小條目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09:32 (UTC)
- “小小作品指引需要大修”,那倒不如直接廢掉小小作品指引,enwiki就是這樣處理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3日 (四) 09:42 (UTC)
- 無條件廢除的話可以。--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11:11 (UTC)
- 比较怀疑无条件废除后如何处理极短小但不至A1条目,我觉得如果比较担心“主观到100多字也是小小条目”就不如把门槛改成超过50字硬性不是小小作品,不超过50字满足一些特定要求也不是小小作品。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11:48 (UTC)
- 行。--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12:30 (UTC)
- 如果是無條件廢除的話,那“小小作品”也就不再是一個有效的概念了,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沒必要在意“小小作品”的(新)定義,直接把小小作品看成較短的小作品就可以了,enwiki好像就是這樣處理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3日 (四) 13:20 (UTC)
- 我比较反对说把小小作品整个去掉的同时不接续新的质量标准来处理过短以至于提供不了除基本定义外的其他内容的条目(这类条目往往不能按A1处理)。这部分条目以前是按小小作品处理的。比较怀疑这样可能让低质量条目泛滥。所以我的意思是可以进一步拉低小小作品的门槛,或者说给一部分特殊情况的小小作品开豁免,但是不太接受废掉小小作品指引。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14:45 (UTC)
- 然而不同主題足以適當描述的正文篇幅是不能一概而論的,因此一個(假想的)統一的質量標準或許無法存在。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4日 (五) 00:34 (UTC)
- 我觉得因为不好做出统一标准而直接不做标准可能不太好。比如说,在去掉DP#REASONS的13点,且小小作品改为由存废得出是否保留的情况下,实际上小小作品的删除与否是按个案来的,这个情况下统一的小小作品候选标准事实上只是为了让显然非小小作品不进入提删流程的便宜策略(其实和Shizhao的观点可能比较像),而实际上的具体到单个条目的质量标准是“小小作品逾期,经社群讨论认为不适合保留的条目删除”。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4日 (五) 15:37 (UTC)
- 然而現有的其他規則(比如WP:收錄標準)已經能比較好地處理條目的品質問題了,可以説“小小作品”這個概念存在與否實際上並不影響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因此我才會提議直接廢除小小作品指引。假如是20年前有關條目品質的規則還未完善的情況的話,廢除小小作品指引當然是瘋狂的,因為當時的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尚未完善,但現在的社羣並不是20年前的社羣,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已經到了一個不錯的狀態,那拿掉字數下限也並不會一夕之間讓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標準崩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4日 (五) 15:56 (UTC)
- 也有道理,或许可以尝试在一段时间内取消执行小小作品指引的删除性(也就是让小小作品先变成普通维护标记,而非删除性模板)?先试试成效,如果成效可以的话我不反对废除。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4日 (五) 16:02 (UTC)
- 然而現有的其他規則(比如WP:收錄標準)已經能比較好地處理條目的品質問題了,可以説“小小作品”這個概念存在與否實際上並不影響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因此我才會提議直接廢除小小作品指引。假如是20年前有關條目品質的規則還未完善的情況的話,廢除小小作品指引當然是瘋狂的,因為當時的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尚未完善,但現在的社羣並不是20年前的社羣,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已經到了一個不錯的狀態,那拿掉字數下限也並不會一夕之間讓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標準崩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4日 (五) 15:56 (UTC)
- 我觉得因为不好做出统一标准而直接不做标准可能不太好。比如说,在去掉DP#REASONS的13点,且小小作品改为由存废得出是否保留的情况下,实际上小小作品的删除与否是按个案来的,这个情况下统一的小小作品候选标准事实上只是为了让显然非小小作品不进入提删流程的便宜策略(其实和Shizhao的观点可能比较像),而实际上的具体到单个条目的质量标准是“小小作品逾期,经社群讨论认为不适合保留的条目删除”。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4日 (五) 15:37 (UTC)
- 然而不同主題足以適當描述的正文篇幅是不能一概而論的,因此一個(假想的)統一的質量標準或許無法存在。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4日 (五) 00:34 (UTC)
- 我比较反对说把小小作品整个去掉的同时不接续新的质量标准来处理过短以至于提供不了除基本定义外的其他内容的条目(这类条目往往不能按A1处理)。这部分条目以前是按小小作品处理的。比较怀疑这样可能让低质量条目泛滥。所以我的意思是可以进一步拉低小小作品的门槛,或者说给一部分特殊情况的小小作品开豁免,但是不太接受废掉小小作品指引。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14:45 (UTC)
- 比较怀疑无条件废除后如何处理极短小但不至A1条目,我觉得如果比较担心“主观到100多字也是小小条目”就不如把门槛改成超过50字硬性不是小小作品,不超过50字满足一些特定要求也不是小小作品。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11:48 (UTC)
- 無條件廢除的話可以。--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11:11 (UTC)
- 这种看法的话,小小作品指引需要大修。其实是需要把50字这个门槛完全去掉的,反之换为比较主观的一些判断标准如是否具备定义外的额外信息等等。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08:41 (UTC)
- (!)意見,小弟認為除了基本的50字,還需加入是否有關注度、來源足夠或是百科性質等考量,也應該給主編足夠的時間進行改善與擴充,若不行才進到提刪環節或是協助移動至維基辭典、維基學院。--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04:35 (UTC)
- 现在的30天够长了,删除讨论还有至少7天。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08:41 (UTC)
- @Hotaru Natsumi:我懷疑的是少於50字的小小作品定期提刪“對大多數條目編者有督促作用”是否真的成立,如果真的能起督促作用的話,那掛了{{substub}}後條目編者就該有所動作了,而不是等到AFD才有所動作。此外,“有效資訊就是寫不到50字”的情況很難判斷,畢竟現在的社羣裏還是有人認為不同主題足以適當描述的正文篇幅是能一概而論的(雖然我不認同這種觀點就是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12:44 (UTC)
凍結定期批量提刪小小作品的規定
[编辑]承上,現提議如下:
- 修訂WP: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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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訂WP:小小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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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9日 (三) 09:17 (UTC)
- 調整於2025年2月20日 (四) 01:26 (UTC)(“予以凍結”改為“自2025年4月1日起凍結1年”)。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1:26 (UTC)
- 考虑定个期限?比如公示通过后6个月/12个月内暂停,我不太希望出现永久暂停的情况。另外还有一个执行细则问题,暂停执行开始后,在暂停前已挂小小作品模板未满30天的条目在30天期满时我建议仍提删。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9日 (三) 10:21 (UTC)
- @Hotaru Natsumi:假如這提案的進度在之後沒出差錯的話,我建議凍結期定為2025年4月1日起計的6個月或12個月,公示通過後就立即開始凍結期可能會讓社羣措手不及。對於你提的執行細則問題,我不反對你的見解,但還是想知道具體理由。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9日 (三) 11:22 (UTC)
- 其实是考虑到法不溯及过往。或者详细点就主要是觉得说暂停期前就挂上的板,挂板人不一定知道要暂停提删,而且那个时候的小小作品指引、模板等等都还是原来要提删的样子,如果因为这案通过而不提删,可能与当时挂板人的预期流程不符。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9日 (三) 17:53 (UTC)
- 另外如果考虑4月开始暂停那么我会觉得不必要如上述提删,缓冲期应该足够。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9日 (三) 17:57 (UTC)
- 那我就先暫定凍結期為12個月,執行細則問題則因應你提到的“緩衝期應該足夠”而不再處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1:26 (UTC)
- (+)支持。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20日 (四) 05:46 (UTC)
- 那我就先暫定凍結期為12個月,執行細則問題則因應你提到的“緩衝期應該足夠”而不再處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1:26 (UTC)
- @Hotaru Natsumi:假如這提案的進度在之後沒出差錯的話,我建議凍結期定為2025年4月1日起計的6個月或12個月,公示通過後就立即開始凍結期可能會讓社羣措手不及。對於你提的執行細則問題,我不反對你的見解,但還是想知道具體理由。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9日 (三) 11:22 (UTC)
- (-)強烈反对50字的門檻已經奇低,如果連50字也達不到這代表這個條目根本沒有足夠的基本資訊。連50字的門檻也刪除只會encourage濫建條目-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06:15 (UTC)
- @AINH:要是真到了這種情況的話,這條目很有可能也不滿足收錄標準。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6:55 (UTC)
- 不一定。塞一堆來源,但是正文只有40個字。打開來源看,是符合有效介紹的。--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6:58 (UTC)
- 是否有充足資訊跟是否符合關注度是兩回事。條目主題有沒有東西可寫跟條目中有沒有表現出來也是兩回事。美國我也可以寫成「美國是一個在北美洲的國家。」這不符合a1呀,但這也很明顯不達一個百科全書應有的水平--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07:01 (UTC)
- 這時候WP:删除#可能不需要通过删除解决的常见问题的重要性就出來了,請看該章節的表格的第二橫排。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7:02 (UTC)
- 誰擴充?你擴充?沒有人擴充就應該要刪。可以改善誰都會說,但實際真的動手的一向沒幾個。存廢討論很多時候就已經是最後請有心人擴充的地方,如果把這也去掉只不過是相當於(又)掘一個新洞把問題條目全倒進去,然後什麼也沒有解決。你維現在已經有很多這些「洞」了--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07:29 (UTC)
- 實際上小小條目都是我在擴充……但是被提刪的是我沒法擴充的,就是可能關注度真的有問題,找不到資料擴充,不然小小條目到我這裡就解決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7:34 (UTC)
- 我不反對放寬,如果有人「認領」的話寬限個60天甚至90天我也沒有所謂,但必須要有個「終止」刪除機制,不可以就這樣無了期把問題條目放在這裏。再不然draftify然後如果沒有人改善再O7也是一個選擇。--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07:48 (UTC)
- 如果机制能“共识认为字数不足但应保留”、无共识的draftify,我可能无所谓。硬指标感觉不够灵活。而字数足够但定义匮乏的,未必不适宜被批量提起存废,本不应该字数满足但匮乏的资料定义型条目被留下?--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7:59 (UTC)
- 你在這裡說的靈活的指標也太隨意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8:06 (UTC)
- 就好像关注度命名一致性按专题有不同的标准。怀疑50字这个硬标准没有那么强的共识。,允许存废或其他共识覆盖我觉得可以考虑--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8:58 (UTC)
- 你在這裡說的靈活的指標也太隨意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8:06 (UTC)
- WP:维基百科没有最终期限。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9:36 (UTC)
- 你沒有回應我任何一個觀點,我的最主要concern是問題條目不可以無了期放在這裏--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11:03 (UTC)
- 但是,问题(短小)条目的定义和删除该有硬性标准吗,存废共识与满足硬性指标谁更优先,49字与51字的条目是否有差别。
- 注意到,小小作品是内容指引而非方针,字数不足只是被提起删除,“实际删除与否则由存废讨论决定”,所以如果存废结论是保留,无限期保留是符合共识的。这样说来,假如达55字,但以“接近小小作品”或者更好理由提出存废,也许也是可考虑的,如果存废目的是改善条目、清理低质建立,以免形式主义的凑字数、闯过关。--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1:19 (UTC)
- 5個字、10個字,其實都有一定的信息量,並非一點區別都沒。就按照AINH之前舉的例子好了,「美國是北美洲的一個國家」,再加幾個字,「面積983萬平方公里」,字數雖然不多,但就是多了面積信息。--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1:31 (UTC)
- 應否有硬性標準、怎樣算「湊字數」「闖關」等我都無意見,我唯一意見就是應該要有一個審核機制。現在的所謂審核機制就是afd--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17:30 (UTC)
- 然而維基百科不會審查內容。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1日 (五) 09:21 (UTC)
- 少捉字蝨,這明顯不是我說的意思。我說的是對條目質素的審查,不是內容本身的審查--某人✉ 2025年2月21日 (五) 11:23 (UTC)
- 你不能排除社羣成員過度執行的可能性,過度執行的事情之前也不是沒有發生過,而且也難保部分用戶會故意混同兩者。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2日 (六) 04:20 (UTC)
- 少捉字蝨,這明顯不是我說的意思。我說的是對條目質素的審查,不是內容本身的審查--某人✉ 2025年2月21日 (五) 11:23 (UTC)
- 然而維基百科不會審查內容。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1日 (五) 09:21 (UTC)
- 我的意思是説你的觀點並不合理,“條目不可以無了期放在這裏”這種觀念是被維基百科反對的,我給那個論述出來就是為了説明這事。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12:30 (UTC)
- 其一,論述本就不代表明確共識。其二:「觀點四:維基百科有很多最終期限(...)我們有過了幾年還沒有參考文獻的條目、自從2002年就是小條目的條目,等等——而已確認工作的數量日益增長。如果我們沒有持續改進和自動化,維基百科的潛能只會得到部分發揮。」-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12:59 (UTC)
- 我的權衡是「條目不可以無了期放在這裏」這種觀念帶來的害處較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1日 (五) 09:18 (UTC)
- 其一,論述本就不代表明確共識。其二:「觀點四:維基百科有很多最終期限(...)我們有過了幾年還沒有參考文獻的條目、自從2002年就是小條目的條目,等等——而已確認工作的數量日益增長。如果我們沒有持續改進和自動化,維基百科的潛能只會得到部分發揮。」-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12:59 (UTC)
- 你沒有回應我任何一個觀點,我的最主要concern是問題條目不可以無了期放在這裏--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11:03 (UTC)
- 如果机制能“共识认为字数不足但应保留”、无共识的draftify,我可能无所谓。硬指标感觉不够灵活。而字数足够但定义匮乏的,未必不适宜被批量提起存废,本不应该字数满足但匮乏的资料定义型条目被留下?--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7:59 (UTC)
- 誰擴充?你擴充?沒有人擴充就應該要刪。可以改善誰都會說,但實際真的動手的一向沒幾個。存廢討論很多時候就已經是最後請有心人擴充的地方,如果把這也去掉只不過是相當於(又)掘一個新洞把問題條目全倒進去,然後什麼也沒有解決。你維現在已經有很多這些「洞」了--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07:29 (UTC)
- 這時候WP:删除#可能不需要通过删除解决的常见问题的重要性就出來了,請看該章節的表格的第二橫排。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7:02 (UTC)
- 关于“足够的基本信息”,何种程度为足够,超过50字的条目一定比50字以下的信息更多吗,如果不是那么按字数可能是欠妥、不平等的。--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6:56 (UTC)
- 如果沒有更好的標準來確定何種條目是符合足夠基本信息的話,那繼續沿用原來的50字標準也是可以的。--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7:00 (UTC)
- 同上,超過50字不一定比少於50字的資訊多,但少於50字幾乎肯定不夠資訊--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07:02 (UTC)
- 見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7:03 (UTC)
- 目前很多情況是,新條目不達標準全部移入草稿,所謂審稿程序基本上是審核不及的(而且很多是六個月沒編輯被提刪。見分類:條目建立草稿。而往往是移動到草稿完事,就個人觀察是往往無法完全跟進。--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1:42 (UTC)
- 其实我是觉得现在草稿化有些被滥用了,很多页面刚刚建立就被草稿化,而且是不经讨论地草稿化,有些新手用户甚至不知道被草稿化或是还在改善途中被突然草稿化从而放弃改善。所以很容易出现新条目草稿化后6个月O7,而且因为缺少单独日志和讨论,很多如果进入AFD能被有经验用户挽救的条目也没人挽救。审稿不及其实不存在,主要是这些被草稿化的条目没人理会从而没人提交到建立条目专题。(关于草稿化的问题其实应该另外开串)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20日 (四) 15:12 (UTC)
- 有一些顯然不應該移動的我看到的話會移回去。比如短小但有來源的,這種檢查起來也方便。--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5:45 (UTC)
- 字數100多的,反正不是小小條目。--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5:47 (UTC)
- 更惡劣的情況是連建立一個月以上甚至數年的老條目都有人擅自移動到草稿,就先假定這種人不知道相關規定好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5:50 (UTC)
- 是的,例如很多時候編輯中被移動造成不少G18提刪;新手把完成的草稿發布編輯往往又會被提G18,因為與草稿相同,只是沒有審批通過而一律被提刪。但草稿化後沒人理會的卻是佔大多數。--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6:00 (UTC)
- 应该早日废除WP:O7。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2月20日 (四) 16:25 (UTC)
- ( ✓ )同意早日廢除O7--Aqurs 2025年2月20日 (四) 16:34 (UTC)
- (-)反对廢棄草稿只會阻礙其他想要建條目的人,況且如果想要重新編輯DRV就擺在那裡,就真的按兩個鍵的事--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17:27 (UTC)
- 我有另一個想法,六個月未編輯的廢棄草稿不用O7的快速刪除方式,改成類似條目不符收錄標準已達一個月或是小小作品已達一個月的作法,可以提報存廢討論,讓有意願/能力改善的人可有機會再作改善。--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23:47 (UTC)
- 可以誒,至少讓一些人還知道有這些廢棄草稿。--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1日 (五) 00:27 (UTC)
- 倒是可以試行一段時間看看。--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5年2月21日 (五) 01:10 (UTC)
- 那不用改动O7,提前预报有同等效果,还是看人力和拯救意愿。--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1日 (五) 10:11 (UTC)
- 其实我是觉得现在草稿化有些被滥用了,很多页面刚刚建立就被草稿化,而且是不经讨论地草稿化,有些新手用户甚至不知道被草稿化或是还在改善途中被突然草稿化从而放弃改善。所以很容易出现新条目草稿化后6个月O7,而且因为缺少单独日志和讨论,很多如果进入AFD能被有经验用户挽救的条目也没人挽救。审稿不及其实不存在,主要是这些被草稿化的条目没人理会从而没人提交到建立条目专题。(关于草稿化的问题其实应该另外开串)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20日 (四) 15:12 (UTC)
- 目前很多情況是,新條目不達標準全部移入草稿,所謂審稿程序基本上是審核不及的(而且很多是六個月沒編輯被提刪。見分類:條目建立草稿。而往往是移動到草稿完事,就個人觀察是往往無法完全跟進。--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1:42 (UTC)
- 見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7:03 (UTC)
- 反對凍結提刪小小作品。——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6:02 (UTC)
- 還有G18問題。早前有過關於草稿未「通過審核」,但自行建立條目,條目因後於草稿需按G18提刪。導致不少條目因此遭刪除。我認為社群應討論,甚麼情況下該移動到草稿;而已完善的條目不應因為已有草稿但未遭審核下一直被提出快速刪除(G18)。另外,用戶沙盒不受AFC約束,但新手的用戶沙盒頁會卻是會因六個月無編輯被提快速刪除。--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2月21日 (五) 10:16 (UTC)
- @Wolfch:還請你説明理由,而不是簡單地聲稱自己反對提案。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2日 (六) 04:22 (UTC)
- @Sanmosa:, 我覺得條目若只到小小作品程度(小於五十個字,依照Wikipedia:小小作品#字數減免規定,圖片或資訊框可以抵部份字數)時,其中的資訊量確實有限,需要考慮的是如何提昇到超過小小作品的程度,若真的無法擴充,需考慮合併到其他條目或是刪除,這個想法是符合維基百科:小小作品內容指引的。而提刪的過程也有助於小小作品的提昇。
若不定期提刪小小作品,反而會讓維基百科留下很多無人注意,內容很少的作品,而目前中文維基百科的人力,不太會有人力維護這類的條目,將這些條目擴充到小作品的水準。這些是我反對凍結提刪的原因(對了,我說明解釋的用詞比較多,已經超過小小作品的要求了)--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3:56 (UTC)- @Wolfch:你有沒有發現你其實正在循環論證?凍結定期批量提刪小小作品的規定的提案本質上是廢除小小作品指引的提案的折衷版本,用意是以觀後效,因此你拿小小作品指引本身來反對凍結定期批量提刪小小作品的規定的提案在效果上等同於拿小小作品指引本身來反對廢除小小作品指引的提案。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3日 (日) 13:59 (UTC)
- 1.若條目只到小小作品程度, 資訊量確實有限,有需要提昇
- 2.我認為若保留小小作品,取消定期提刪,以目前中文維基百科的人力,這類的條目很難提昇--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4:04 (UTC)
- 見上,WP:删除#可能不需要通过删除解决的常见问题的表格的第二橫排就是我想説的事情。假如一個條目“資訊量確實有限”就需要定期提刪,那相當數量的小作品實際上也同樣該被定期提刪,然而以小作品為提刪理由的做法已經被明確否定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3日 (日) 14:07 (UTC)
- 定期提删是强迫性的消耗人力来抉择提升或删除,相比留着有限但有用的条目,或者批量改善(工作组,基于特定来源去批量扩充)或批量/单笔提删,性价比较差。--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4:10 (UTC)
- WP:刪除#可能不需要通過刪除解決的常見問題的表格的第二橫排提的是小作品,不是小小作品。--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4:36 (UTC)
- “可能”;共识可以改变;“小作品(但有发展潜力)”的重点在于后半,前半是执行标准,但现在被质疑的正是执行标准(字数)。--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5:03 (UTC)
- @YFdyh000:,您是否考慮整理一下,為了要調整目前被質疑的執行標準,需要修改多少方針指引?所得的成效是什麼?另外,我對於Special:用户贡献/Trymybestwikipedia還有深刻印象,這些條目都還是小作品,不是小小作品,但目前提供的資訊量不多,若要將這些條目維護到一定水準,已經很費事了。若還要將標準下修,不針對字數更少的小小作品進行定期提刪,不好意思,我不支持。--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5:17 (UTC)
- 对的,所以问题在于信息量和创建质量,而非字数,那些小作品未见得比某些小小作品的质量和价值高,如果允许一个来源+凑字数来达标,反而事实上形成了“放水”,这是长期以来的问题。我倾向反对按字数定期提删,倾向支持批量的提删或解决方案讨论(禁止创建/草稿化/工作组/等等),也就是硬标准改为讨论共识为主的软标准。虽然,硬标准带来的限期对“拉人”来改善特定条目是有效果的,但对大规模、同质化的条目质量问题,似乎是杯水车薪。--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5:28 (UTC)
- WP:小小作品第一句话就是:
如果小作品是维基百科的丑小鸭的话,那么小小作品或小小條目就是尚未孵化的天鹅蛋
- 所以只要是天鹅蛋,为什么就不能等着它孵化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24日 (一) 03:01 (UTC)
- 沒問題,請移至草稿或用戶草稿,孵完再放出來。不是放在主空間慢慢等十年孵化--某人✉ 2025年2月24日 (一) 09:02 (UTC)
- 這不是草稿空間的用途。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4日 (一) 09:45 (UTC)
- 问题是,假设一个不达标条目,我加一些数据信息/赘语而超过50字,是否就算孵完能放出来了。一个小作品我删减赘语,变成了小小作品,是否就该草稿化或删除。如果是,那么显然是官僚主义的。--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4日 (一) 14:14 (UTC)
- 如果你想讓中維的內容更豐富,那就只執行前者,而不要執行後者。--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4日 (一) 15:09 (UTC)
- 如果专门执行,恐怕涉嫌扰乱。前者并不使条目内容更丰富,因为添加的信息可能显见易得或琐碎无用(复述已链条目/维基数据/信息框中已有的非关键信息),主要能使条目过关而已。而执行后者(消除短条目),在一些社群用户眼中也许是提升整体质量的做法──但批量删减和提删原有小作品同样会产生抗议。
- 例如,假设条目40字,写了该植物某年由路人甲发现。为了凑足字数,改成“某年由xxx国xx地xx大学植物学教授路人甲发现”,若这些信息在条目来源或者路人甲的条目里可以找到,对条目有很大意义吗。更严重来说,写毕业院校等赘语,审查不严就满足字数了。如果稍有意义,对院校名加完整国名地名来凑足字数呢,或者院校名更长者该更具保留优势吗。
- 关于后者,很多的小小作品只是没被标记,如果批量标记其中未严格字数达标的一部分条目,我不知道这算什么有意义行为,造成名字长的保留、名字短的删掉,哪怕是相同的来源和介绍结构。@AINH:我举个例子,分类:蕨类植物小作品现有1,662个页面,其中绝大部分条目的有效字数在30字左右。您觉得标记小小作品、过期提删,或者直接批量提删/草稿化,应否能否取得删除共识。注:本想找个平均45字左右的分类作例,体现出分类里只保留长名条目。--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4日 (一) 16:03 (UTC)
- 如果你想讓中維的內容更豐富,那就只執行前者,而不要執行後者。--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4日 (一) 15:09 (UTC)
- 沒問題,請移至草稿或用戶草稿,孵完再放出來。不是放在主空間慢慢等十年孵化--某人✉ 2025年2月24日 (一) 09:02 (UTC)
- WP:小小作品第一句话就是:
- 对的,所以问题在于信息量和创建质量,而非字数,那些小作品未见得比某些小小作品的质量和价值高,如果允许一个来源+凑字数来达标,反而事实上形成了“放水”,这是长期以来的问题。我倾向反对按字数定期提删,倾向支持批量的提删或解决方案讨论(禁止创建/草稿化/工作组/等等),也就是硬标准改为讨论共识为主的软标准。虽然,硬标准带来的限期对“拉人”来改善特定条目是有效果的,但对大规模、同质化的条目质量问题,似乎是杯水车薪。--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5:28 (UTC)
- @YFdyh000:,您是否考慮整理一下,為了要調整目前被質疑的執行標準,需要修改多少方針指引?所得的成效是什麼?另外,我對於Special:用户贡献/Trymybestwikipedia還有深刻印象,這些條目都還是小作品,不是小小作品,但目前提供的資訊量不多,若要將這些條目維護到一定水準,已經很費事了。若還要將標準下修,不針對字數更少的小小作品進行定期提刪,不好意思,我不支持。--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5:17 (UTC)
- “可能”;共识可以改变;“小作品(但有发展潜力)”的重点在于后半,前半是执行标准,但现在被质疑的正是执行标准(字数)。--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5:03 (UTC)
- WP:刪除#可能不需要通過刪除解決的常見問題的表格的第二橫排提的是小作品,不是小小作品。--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4:36 (UTC)
- @Wolfch:你有沒有發現你其實正在循環論證?凍結定期批量提刪小小作品的規定的提案本質上是廢除小小作品指引的提案的折衷版本,用意是以觀後效,因此你拿小小作品指引本身來反對凍結定期批量提刪小小作品的規定的提案在效果上等同於拿小小作品指引本身來反對廢除小小作品指引的提案。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3日 (日) 13:59 (UTC)
- @Sanmosa:, 我覺得條目若只到小小作品程度(小於五十個字,依照Wikipedia:小小作品#字數減免規定,圖片或資訊框可以抵部份字數)時,其中的資訊量確實有限,需要考慮的是如何提昇到超過小小作品的程度,若真的無法擴充,需考慮合併到其他條目或是刪除,這個想法是符合維基百科:小小作品內容指引的。而提刪的過程也有助於小小作品的提昇。
- @AINH:要是真到了這種情況的話,這條目很有可能也不滿足收錄標準。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6:55 (UTC)
若一下發現大量條目不太容易擴充(例如沒有英文條目),又沒有到達小作品標準,我可能不會批量掛小小作品模版。以蕨类植物小作品來說,也許可行的是將這些條目合併到上一層生物分類的條目。——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5日 (二) 04:47 (UTC)
- 同上,如果大量同類型條目少於50字我認為應特事特辦;我也不反對以其他準則來判斷是否有足夠資訊,但如果沒有暫時更好的標準我認為應該沿用--某人✉ 2025年2月26日 (三) 13:26 (UTC)
- (-)反对,50漢字的門檻已經頗低,倘廢除(或凍結)會使大量質素低下的條目出現。--A1Cafel(留言) 2025年4月3日 (四) 03:28 (UTC)
與評級系統合併
[编辑]先前在設立WP:通用評級時,有將小小作品列為一個品質級別,但獨立於小小作品的指引。那我提議直接把小小作品指引與小小作品之品質級別合併,並特別立一個分類追蹤,將該分類定義為「積壓工作」鼓勵維基人定期清理如何?--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科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 2025年2月19日 (三) 10:40 (UTC)
- 可能提这个有点为时尚早?如果上面的小小作品作为维护标记试行效果好再来可能时机更好,改成维护标记就只需要暂停提删和改改模板表述,对于试行来讲可能需要动的地方最少,如果到时候效果不好改回来也不需要费太多力。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9日 (三) 10:54 (UTC)
- 其實當時要設立通用評級時就有考慮要把小小作品整併至評級體系,但礙於當時仍有小小作品自動提刪機制,所以才會兩者並行,因為總不該因為評級太低條目刪除吧。現在既然只是追蹤小小作品,那麼我覺得合併到通用評級也是一個選項。--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科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 2025年2月19日 (三) 11:03 (UTC)
- 我可能还是认为合并这个事情有点早,上面讨论的是临时停止提删,也不排除期满后再次重启提删流程的可能。不过如果评级改动相关的工作量不大,把“小小作品”这个级别在上述讨论通过后加到评级脚本等等里面我觉得也合理(比如目前AFC专题的脚本就没有评小小作品的功能),可以等暂停结束确定要废掉小小作品再确定是完全按评级处理还是留着维护模板。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9日 (三) 18:06 (UTC)
- 其實當時要設立通用評級時就有考慮要把小小作品整併至評級體系,但礙於當時仍有小小作品自動提刪機制,所以才會兩者並行,因為總不該因為評級太低條目刪除吧。現在既然只是追蹤小小作品,那麼我覺得合併到通用評級也是一個選項。--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科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 2025年2月19日 (三) 11:03 (UTC)
- 與我上面的提案不衝突,因此不反對。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9日 (三) 11:18 (UTC)
拆分提案:修改O7删除程序
[编辑]拆分提案2:草稿命名空間的O7
[编辑]上面決定不再提删用户空间的废弃草稿,但社羣仍就草稿空間的廢棄草稿存廢抱有疑問。當前提案的處理方法主要有:
- 废弃草稿不留重定向地移动至以下三者之一:
- 子页面。可能需要修訂G15豁免這種情況。
- 某个页面的子页面,如WP:草稿存檔。
- 相关用户的用户自治空間。如果創建者是IP則無法執行;如果創建者是臨時賬號可能無法執行。
- 改为“收录标准”或“小小作品”程序,通过存废讨论吸引编者整理。
另外,Manchiu提出很多條目被「草稿化」後沒有任何改善,最後被原樣O7,形同慢性速刪,也讓草稿空間成爲垃圾場。修改O7程序時亦應該考慮這點,或者需要另案修改草稿化流程。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3月18日 (二) 07:24 (UTC)
- 本人支持廢棄草稿一律速刪,草稿化之過程仍待商議,但不宜廢除O7,否則便是大型垃圾場。--August討論‧簽名 2025年3月18日 (二) 07:58 (UTC)
- 我對於30日程序的有效性抱有較大的疑問。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8日 (二) 10:33 (UTC)
- 有效性是指30天內廢棄草稿是否可以被提升?還是30天後是否會如期刪除廢棄草稿?--Wolfch (留言) 2025年3月18日 (二) 11:28 (UTC)
- 我説的是前者。當然,如果前者的答案是否定的話,後者的問題我也需要處理,但這就是另一回事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8日 (二) 13:36 (UTC)
- 若大家可以比較容易找到這些30天後會被刪除的草稿,提昇的比例應該也會高一些。--Wolfch (留言) 2025年3月18日 (二) 14:25 (UTC)
- 我心裏不太認可這種假設。至少就收錄標準與小小作品提刪而言,30日程序也是期望期間改善的,但真正能在期間改善的例子並不能算多,可以説社羣長期(預設一般地)高估了30日程序的效用。如果這種高估被同樣地引入至草稿的話,到時的情況可能會比大家想像中更難處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8日 (二) 15:21 (UTC)
- 我的看法不太一样。收錄標準其实被删除的绝大多数都是不值得改善、不可挽救也不必挽救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3月19日 (三) 02:42 (UTC)
- 那收錄標準提刪走30日程序的意義就更讓人摸不着頭腦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9日 (三) 07:59 (UTC)
- 確定嗎?而且刪除無害的頁面本來就沒必要那麼急。目前站內規定的刪除條件都沒能讓站內的活躍維基用戶找出折毛的惡作劇條目,折毛條目還是靠外界才發現的。--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3月19日 (三) 08:56 (UTC)
- 那收錄標準提刪走30日程序的意義就更讓人摸不着頭腦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9日 (三) 07:59 (UTC)
- 我的看法不太一样。收錄標準其实被删除的绝大多数都是不值得改善、不可挽救也不必挽救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3月19日 (三) 02:42 (UTC)
- 我心裏不太認可這種假設。至少就收錄標準與小小作品提刪而言,30日程序也是期望期間改善的,但真正能在期間改善的例子並不能算多,可以説社羣長期(預設一般地)高估了30日程序的效用。如果這種高估被同樣地引入至草稿的話,到時的情況可能會比大家想像中更難處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8日 (二) 15:21 (UTC)
- 若大家可以比較容易找到這些30天後會被刪除的草稿,提昇的比例應該也會高一些。--Wolfch (留言) 2025年3月18日 (二) 14:25 (UTC)
- 我説的是前者。當然,如果前者的答案是否定的話,後者的問題我也需要處理,但這就是另一回事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8日 (二) 13:36 (UTC)
- 有效性是指30天內廢棄草稿是否可以被提升?還是30天後是否會如期刪除廢棄草稿?--Wolfch (留言) 2025年3月18日 (二) 11:28 (UTC)
- 補充一下:「生命會找到自己的出路」,本地可是有蓝桌图书馆計劃,哪裡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垃圾場」。打個比喻,條目刪除是死刑的話,收錄標準提報是30日死緩、草稿是6個月死緩,蓝桌图书馆則是保外就醫。抗辯律師(保留派)總有方法保下被告(條目)。--Nostalgiacn(留言) 2025年3月19日 (三) 08:22 (UTC)
- @Nostalgiacn:那我好奇你是怎樣看上面凍結定期批量提刪小小作品的規定的提議的,按你這樣説的話,上面的提議是否能算是直接“除罪化”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9日 (三) 08:42 (UTC)
- 一體兩面吧,正面看是基於無罪推定保障被告權益,反面看就是除罪化。--Nostalgiacn(留言) 2025年3月19日 (三) 09:21 (UTC)
- @Nostalgiacn:那我好奇你是怎樣看上面凍結定期批量提刪小小作品的規定的提議的,按你這樣説的話,上面的提議是否能算是直接“除罪化”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9日 (三) 08:42 (UTC)
- 单就O7而言我比较倾向保留现有规则,即6个月不编辑删除,毕竟有DRV可以恢复O7草稿,移到子页面等等方式其实最终是为了恢复草稿而服务的。目前DRV流程恢复O7没有积压的情况,也就没必要改动原流程。关于草稿化问题,从过滤器角度,可以建立一个如果页面年龄小于某个阈值或大于某另一个阈值就阻止从主空间移动到草稿空间的过滤器,不过这需要共识。另外不反对在5个月无编辑时在AFD等位置预报即将O7的草稿。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3月29日 (六) 03:20 (UTC)
- 另外关于草稿化,应当可以利用过滤器禁止过于激进的草稿化,过滤器提供的
page_last_edit_age
和page_age
可以判断页面是否才刚刚建立、是否可能存在大修情况等等。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4月11日 (五) 15:1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