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汝懋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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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應天鄉試第七十三名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三甲第六十五名進士。授休寧縣知縣,天啟元年(1621年)三月升福建道監察御史,六年(1626年)巡按江西,陳錢糧之弊,七年(1627年)三月升大理寺右寺丞,八月以殿工加賞,同年誣訐樊尚燝、房可壯、楊嘉祚貪贓,崇禎元年(1628年)八月冠帶閒住,二年(1629年)削籍為民。
家族
[编辑]南宋張浚的後裔。曾祖張詔,贈吏部主事;祖父張天復,嘉靖二十六年進士,甘肅行太僕寺卿;父張元忭,隆慶五年狀元,左春坊左諭德兼翰林院侍讀。母王氏(封安人)。兄張汝霖(萬曆二十三年進士,江西布政使司參議)。
女張氏,嫁南京四川道監察御史陳煃次子陳至謙,夫年二十三歲而卒,子陳錫琦甫七歲,課子遊庠,且存心愷悌,舍槥數百以恤道殣,鄉里呈三院候旌表,張氏亟止之,曰:“騖名非婦所宜”,卒年六十四歲[1]。
参考文献
[编辑]- ^ 《山陰縣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