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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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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应秀(?—?),伯毓,號栢都广东广州府南海縣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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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广东乡试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1],户部觀政,初授户部浙江司主事,天啓元年德州管仓[2],二年升湖廣司员外郎、郎中,三年擢江西饒州府知府,崇祯元年補撫州府知府。三年官至江西粮储道副使,四年降調,即告致归隐。著有《九江草》[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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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黄觀富。祖父黄弘亨,庠生。父黄思垣,以子应秀赠副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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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四十七年己未科進士履歷》:黄應秀,栢都,诗四房,丁酉九月十四日生。南海县人,戊午五十九,会一百八十四,二甲二十三。户部政,授户部浙江司主事,壬戌升湖廣司员外,本年升郎中,癸亥升饒州府知府,戊辰補撫州府,庚午升江西付使,辛未降,甲戌考察。
  2.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十六》:天啓元年十一月,差户部浙江司主事黄应秀德州管仓。
  3. ^ 《南海县志》
官衔
前任:
曾曰唯
明朝撫州府知府
崇祯年-年
繼任:
黄仲晔